书城历史历史的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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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奠定封建皇权的铁血之王(3)

其时已升为廷尉的李斯特地招来全国最有学问的70多位博士,聚在一起反反复复地一议再议,这才跪拜进献于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

没想到嬴政并不满足于所谓最贵的“泰皇”,对此,史马迁在《史记》中写道:“始皇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王,而羞与之侔。”一个“羞”,活脱脱地勾现了嬴政的踌躇心态。他认为他的功业是绝对地空前,要超过被先民们神化了的三皇五帝中的任何一位。

于是,他就取三皇的一半--“皇”字,又取五帝的一半--“帝”字,集三皇五帝之尊于一身,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组合成“皇帝”二字,既源于三皇五帝,又高出其上,这才称心如意。

对这取名,嬴政也可谓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了,但也不能不说他是一个深刻了解中国土壤的封建大帝。嬴政自称始皇帝,他的直系血脉虽然没有像他所期望的那样“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但他广义的子孙们却将这一名号长期沿用。两千多年以来,该有多少人对这一名号趋之若骛并被扭曲变态啊!直到本世纪初,国人在西方民主思想的启蒙下推翻了帝制,中华大地上还先后上演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日本扶立东北满州国等闹剧与丑剧。

名号既立,国家体制似乎已不成问题,它承续着秦国先君特别是商鞅变法以来的传统,并在征服六国的统一战争中不断发展、改进、完善,已基本上形成了一种较为稳定的模式--封建集权。

要想弄清嬴政对此所起的个人作用多大,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与改变多深,在此,我们有必要追溯、回顾一下中国政体的发展与演化。

中国的自然环境先天性地决定了中华民族的生活方式、精神文化及其政体性质。

华夏文明的诞生之地有着与其他文明不同的地理环境,四周的浩瀚大海与高山大漠形成了一个相当封闭的圈子拘束了人们的生存活动范围。黄河长江的滋润、丰沛的雨水、温暖的气候、质地疏松有着天然肥力的土地,这一切,决定了华夏先民文明之始,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活方式。受这一文明的影响,华夏先民脚踏实地,安分守己,讲究礼义等级秩序,具有很强的道德伦理观念。这些,构成了中华黄色文明的特征。

华夏社会结构的进化,经历了由群队而部落而酋邦,最后过渡到国家的历程。

群队和部落是先民们在原始渔猎时代的社会结构形式,是相互间自愿结盟的产物,内部成员关系平等,没有正规的政治组织领导人。传说中的神农尝百草、伏羲氏教民结网渔猎就属这一时期。

随着农业文明的定型与成熟,各部落便拥有了相对固定的耕作地盘与生活圈子。为了发展与扩张,部落间的矛盾与冲突日趋激烈,最后不得不用战争的方式才能得到解决。而酋邦,就是部落间相互吞并的结果,这种建立在武力征服下的社会结构自然就具有了剥削与压迫的性质。进入酋邦后,酋长拥有真正的实权,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酋长位居顶端,下面是唯命是从的各级大小官员,后来又凝固为永久世袭的特权制度。这就是传说中的黄帝、炎帝相争及炎黄联合大战蚩尤时代,此后的尧舜禹时期,也属酋邦性质。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华夏先民的生存基础。因此,他们不得不由单独而微弱的个体联合成一个力量强大的集体共同治理水源。于是,大禹在治水的过程中获得了一种至高无上的个人权威,完成了从神到人的偶像崇拜。

禹之子启继位,王权世代相袭成为夏朝的一种特权制度,这便标志着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当酋邦向国家转化后,就在政体上继承了个人统治的遗产,从中发展出某个人对其他人实施无限而绝对的权力统治的政治结构,这,也是人类最早的专制主义模式。

华夏先民在早期的农业耕作方式下,必然固守于一块不大不小的固定地盘,对外很少交往,血缘关系形成相互间联系的一条重要纽带。慢慢地,就形成了一套凝固的宗法制度,周王朝的政体结构--分封制就是建立在宗法制家族组织之上的。宗法结构的核心内涵如王权的嫡长子世袭制、宗君合一、集政权与神权为一体、金字塔结构及政治组织系统的严密完整尊卑有序、帝王以孝治天下的家国同构模式等,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一直发挥着它的强大作用,直到今天,仍在人们的生活观念中起着潜在而深刻的影响。

也就是说,中国的自然环境与生存、生活方式决定了它的政体只能是建立在宗法制度之上的封建专制统治。这是华夏大地几千年乃至上万年发展的自然结果,并非某一个人能于一朝一夕可以“扭转乾坤”加以改变的。就连风云激荡、巨涛狂卷的春秋战国时代,在政治上也无法搅动传统的宗法观念,无法触动封建集权的政治根基。王权与专制,似乎从来就没有被任何一个先民产生过半点怀疑,哪怕中国古代最为贤哲的圣人,也不得不既诚惶诚恐、又心悦诚服地跪拜在它的脚下。在流传至今的所有先秦时期的文字典籍中,无论怎样搜寻,也找不到有关呼吁民主的片言只语。

如果我们将目光稍稍移开,投向具有现代西方民主之源的古希腊作一短暂停留,许多一直缠绕着我们的困惑,也许能够豁然而解。

与前秦处于同一时期并可相互比肩相互媲美的古希腊文明,其发展之源--自然地理环境与中华截然不同。希腊是全欧洲山陵最多、地面分割最为破碎的国家,山多地少,土地贫瘠,降雨主要集中在秋冬分布不均,这些自然条件注定了不能以粮食作物构成希腊的经济之源,大都依靠海外采购。然而,希腊在整个地中海地区处于中心位置,海岸线曲折绵长,港口众多,拥有无与伦比的海上优势,他们是商人、旅客、海盗、掮客、冒险家,创造的是一种有别于黄色文明的蓝色文明--殖民、综合而开放。

希腊人从未束缚于一块狭小的地盘,他们要向海外运进粮食,进行海外贸易,向海外殖民,大海,就是他们无拘无束活动着的广阔舞台。为了生存与利益,人们间的联合,不时的重组,很快就打破了氏族血缘关系。个人的才智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年轻,充满活力与激情。相互间的联合必然导致现代意义上的法律雏形--合同与契约的诞生。而建立在互惠互利、互相自愿、平等自由等基础之上的法律,就是民主制度的实质与象征。

雅典是由部落联盟之间的合并而过渡到国家的,即希腊史上着名的“统一运动”。部落联盟时期,就有了贵族会议、人民大会、最高军事统帅的三权制政治形式。统一运动的发生,主要是居民成份及居住方式发生了变化,是社会内部因素改变的结果。也就是说,雅典国家机构的建立,是和平的、立法的,而不是暴力征服的产物。

由部落联盟和平转变为国家的雅典,国家机构继承了部落联盟时期的三权制,其贵族会议演变为元老院,人民大会以公民大会的形式保留下来,最高军事统帅的职能被三位最高执政官所取代,他们下面还有六位次级执政官,共称为九执政。

进入早期国家的雅典,一开始也不是纯粹的民主制,而是经历了贵族寡头专制、僭主独裁统治的风风雨雨才发展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但在雅典的政治体制中,不论何种时期,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类似中国的最高行政长官,权力三分,相互制约,基本排除了个人专权、擅权的现象发生。雅典政体起源之初,就奠定了城邦民主的基石,其特点就是主权在民,充分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立一整套相互制约的政治权力机构,轮番为政,绝无个人专断、专权与专制。

两相比较,我们不得不扼腕浩叹,中国古代难以诞生出现代民主观念,这是一块适合于专制的土壤与温床。如果没有交流融汇、借鉴仿效,中华本土不可能原创性地建立起完备的民主政体模式。

也就是说,秦国统一六国,无论是谁,他无法超越脚下的这块封闭而独特的生存土壤,无法拒绝前辈留下的遗产,无法改变既成的社会结构模式,一句话,他建立起的大中华帝国,只能是一个带有宗法性质的封建专制帝国。

这一表面看来难有多大发挥余地、似乎无法改变的国家体制,其实在确定与建立的过程中,却深深地打上了嬴政的个人烙印,他的性格、爱好、气质等因素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他所做的,就是将封建专制集权的功能推向顶峰,几乎达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程度,并凝成一套稳固的模式为后代统治者原封不动地效仿、运用。

嬴政说他的权威受命于天帝,他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他把神降到人的地位,又把皇帝这一特殊的个体--人上升到神的位置,他是一个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超人,他有意识地营造出一种迷信崇拜的氛围,在帝王与常人间隔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皇帝所下的“命”称为制,所下的“令”称为诏,皇帝的大印称玺,上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臣下向皇帝进言或上书要称“奏”,开首第一句必须写上“臣冒犯死罪启奏”或“昧犯死罪而言”,并作为一种固定格式不可更改;为了尊君抑臣,他为皇帝的衣冠、起居、朝仪、巡游、乘舆、驻骅制定出一套威严的仪式,为的是让臣民感到皇帝的居所是“天廷”,皇帝的面目是“天颜”,而广大民众,不过是连蝼蚁都不如的一粒尘埃而已;他要老百姓更名为“黔首”;他严格实行避讳制,比如他的名字叫政,政与正同音,那么正月就得改为端月;他大兴土木建造阿房宫,将天下奇珍异宝、稀世佳丽汇集宫中以供他一人挥霍享受;他“大兴厚葬,营建冢圹于郦戎之山”,仅皇陵的附庸陪葬品兵马俑的出土,就在当代引起强烈的轰动,被后人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仅就他个人--皇帝的有关规制,我们就列出了这么一长串。而这些,大多都被后来的皇帝们继承了,比如朕、诏书、上奏、玉玺等称谓,比如皇帝的威严仪式、避讳制、生前大肆挥霍民脂民膏、死后建造高大陵墓等等等等,即使有所改变,也是小打小闹的修修补补。

而他在政体方面登峰造极的改变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废分封,立集权。大一统帝国诞生,百废俱兴,秦始皇所要求的就是要在政治体制、结构形式上保证他的高高在上与独断专权。为此,他在中央建立了一个以三公九卿为中心的集权官僚机构,它的全部政务活动就是以秦始皇的个人意志为依归、为转移;在创建地方政权组织方面,他废除了自商代以来的分封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过去的国中之国局面彻底消失,实行垂直管理,郡守、县令直属中央,由皇帝直接任免。这套宏大而严密的政治机构,后来基本上都为历代的统治者所继承。

二、推行“四大统一”。所谓四大统一,就是统一道路,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统一道路:秦始皇曾两次下令修筑以咸阳为中心的“驰道”,“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墙”,宽阔平坦,气势雄伟,构成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将全国紧密地连成一个整体;统一货币:秦帝国选择了一种易于规范铸造,便于携带贮藏的圆形方孔的铜币为标准货币在全国推广,这种“孔方兄”不仅自秦至清在我国流行了两千多年,还流传到亚洲、东非等地,并为某些国家、地区所模仿;统一度量衡:战国时期,各国独立,有关计量单位如尺、斗、秤等标准不一,混乱程度达到了人们不能容忍的地步,为了统一,秦始皇郑重地颁发诏书,并制定了专门法令,当今出土的有关秦代标准量器与衡器,即使用现代技术重校它们的精确度,也只有百分之二三的误差;统一文字:由李斯有原有七国文字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创造出一种新型字体--小篆向全国推行,同时还将一种更新的字体--隶书作为非官方正式文字予以认可,流行使用。中国幅员辽阔,语系复杂众多,相互交流十分困难,一种共同、共通的凝固语言--统一的书面文字是联系各民族、各地区的一条坚韧纽带,也是中华民族两千多年来饱受战乱、历经分裂而后总是能够实现国家一统的重要内在因素之一。

三、专任刑法。统一六国后,秦始皇在原有成文法的基础上不断地加以修订、充实,云梦睡虎地《秦律》的出土,使我们大致知道了秦代成文法典的主要内容。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与现代的民主法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现代民法,是统治者与人民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人民赋予统治者以权利用行政的手段施行,并有一套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而封建社会之法,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为维护自己的政权、压迫民众而制定的,它并没有经过老百姓的同意,就采取暴力行动予以强制执行。《秦律》就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一部代表作。为了加强权威,巩固统治,秦始皇实施严刑竣法,“轻罪重罚”成为秦代法制的指导思想,动不动就是腰斩、枭首、弃市、戮刑、磔刑、坑刑、定杀、镬烹,还有什么脸上刺字、割鼻子、斩左右趾、男子割势、女子幽闭、诛灭三族、祸连九族等,真是不胜枚举,刑罚之烈、刑名之多,旷古未闻。秦朝上下,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监狱。这也为历代统治者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他们民主的东西、好的事物学不到,可对付治下的百姓民众,却是一学就会,一点就通。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是的,嬴政就是一条变态、凶残到了极点的猛虎,而广大的民众,不过是虎口下供他食用的一道道美味佳肴。

如果是六国中的任何一个王国统一天下,如果是另一个具有常人之心的秦王统一天下,尽管施行的也是专制统治,那就极有可能是温和的带有仁政性质的专制。毕竟,中国的封建专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之上的,宗法注重的就是血缘关系,讲究的就是亲情、仁义、礼治。可是,中国传统的融宗法与集权于一体的社会政治结构却被秦始皇撕成了两半,他抛弃了温情脉脉的宗法制度,将专制集权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