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罂粟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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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感人的爱

楼上楼下的冤家

她是个精致的女人,住楼上。他是个率直的男人,住楼下。他喜欢过自由散漫生活,即便太阳已经偏西,他仍然窝在被子里。零点时分,他可能就着一盏温和的灯光冥思苦想。他的收入来自那些潇洒的文字和灵动的色彩,他觉着身体的每个细胞都流动着艺术的才华,难免拥有高傲的自信。她喜欢踩着美妙的音符翩跹,那个时候她是个无与伦比的女神,优雅不可侵犯。她同样有着不可冒犯的敏感。

黄昏时候,他很有一种跟人聊天的冲动,最好是个陌生的有气质的女人。她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她拖着很大的皮箱,眯起眼睛打量不熟悉的环境,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一处,谁也没有服输挪开的意思,盯着对方足足有三十秒,他溃败。她随意的掠掠秀发,不屑的笑,他感到愤怒受了不小的侮辱。她提那么大的箱子爬楼力不从心。她在心里骂他不懂怜香惜玉,为什么会有这个荒唐的想法,她说不清楚。等她好容易爬到三楼,他倚站在门前,漫不经心的吹着口哨。女人不能容忍他的嚣张,有意的轻声的骂一句‘臭男人’,头也不回的继续向上。等她收拾停当,想起刚才他得意的样子,仍有怒气,于是打开音乐劈里啪啦的跳起疯狂的舞段。咯咯蹬蹬的响声非但没有影响他的心情,他放肆的大笑。第一次见面第一回合的较量,以他的全面获胜告结。

楼上的女人生活的井井有条,早晨八点准时出门,下午六点左右回家,然后惹人口水的菜香飘出很远。他是个嘴馋的人,经不起诱惑,拎着她晾晒衣服时不小心掉下的有点令人难堪的内衣,敲开她的门。她冷冰冰的把他拒之门外,愠怒的接过内衣,连半个谢字都没有。他贪婪的闻着浓浓的香味,咽着口水悻悻的离开。她突然觉着这只‘馋嘴的猫’不是太可恶,第二回合她大获全胜。

通常晚上八点到十点是他创作****最强的时候,可是楼上的舞步颠的他心烦,他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奔跑,始终不能写出满意的句子。他忍受不了蹩脚的文字出现在自己的文章里,于是在她又一次起舞的时候愤怒的砸开她的门。她的胸脯因为刚才激情舞蹈而一起一伏,她不能理解眼前这个男人为什么像街上的乞丐衣衫不整,她多少感到一点恐慌,不自觉的扯住胸前的衣服,他没有注意到她的这个细节。他的语速很快,她缺少反应的时间。她终于做出反击,“我在自己的地盘,喜欢做什么,能做什么,你管不着。”她的确蛮横不讲理,对于漂亮的不受半点委屈的女人,他总是回天乏术。最后不得不用哀求的语气向她请求不要再在晚上跳舞。她闪着好看的眼睛,提出两个条件:第一,以后她的东西掉到楼下,他有义务无偿的给她捡回来;第二,他要随时做她的忠实倾听者。女人的刁蛮是天生的,他只好答应。

她的男友移情别恋,爱上富家小姐的钱,提出分手。她一个人跑到酒吧里喝酒,把自己灌醉。楼上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响,晚上八点的时候,她还没有回来,他开始担心。他不想骗自己,爱上她是不能逃避的。八点半的时候,她晃悠悠的回来。他跑下楼,把她背上去,没有找到她的钥匙,只好让她躺在自己的床上。她难受哭了大半夜,他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做个安静的倾听者。他才知道她是个如此的性情中人,他忍不住冲动,轻轻的亲了一下她的脸蛋,虽然不是君子所为,也不能说是可耻。他决定爱她一辈子。第二天她醒来,后悔昨夜的失态,同时害怕发生不好的事情,紧张的盯住他的眼睛。他的淡然一笑,恢复了她的平静。她掩藏着自己的忧戚,她以为这种伤痛只能靠时间慢慢愈合。

她在他的面前一如既往的是一副凛然不可追求的表情。两个人的争斗并没有因为她的失恋停止。

他的第一部小说出版,约上四五个好友小聚庆祝。她偏偏不接受邀请,让他的脸上多少挂不住。男人在一起谈论的话题不外乎金钱和女人,既然事业小有所成,更该爱情锦上添花。他借酒壮胆,向她表白。她挂断电话不给机会。他回去的时候,她的灯还亮着,他醉醺醺的踱进她的屋子。她毫不客气的把他推出去,完全不念上次醉酒时他的帮助。她才不相信酒后色胆包天的男人值得依靠。他喊给她听,这辈子非她不娶。她端出一盆冷水浇在他的头上,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像个失宠的馋嘴猫。他乖乖的转身下楼,女人真是好变的动物,她的泪水不争气的流出。

他似乎真的生她的气,一连几天都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而且身边出现漂亮的女孩儿,其亲密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对恋人。她不愿意多看他一眼,虽然她不愿意承认已经对他有好感,那种感觉确实是人们所说的吃醋嫉妒。她是倔强的,不可能低头。他故意炫耀幸福,跟女孩子走过她的身旁时高声说笑牵手追逐。说也奇怪,过了几天,那个女孩没有再出现,她猜测两个人一定是掰了。她得意洋洋,见面打招呼的方式都变的很有嘲讽意味。“Hi,没跟女朋友在一起?”他并不生气,却露出胜利者的微笑。女孩不是别人,是他的亲妹妹。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她感到失败的阴云笼罩在头顶。

时间大约是零晨一点,他听到楼上的声音不对,听说最近小区有小偷入室行窃。他来不及多想,抄起水果刀直奔楼上。门虚掩着,他轻手轻脚进去,在她的卧室里一个盗贼打着手电筒匆忙急切的寻找钞票首饰。她仍然在做梦,睡得香甜。他猛地打开灯,突然地光明把盗贼吓得可以,以为一场生死搏斗即将开始。他闪开身子给盗贼留出一条道,那家伙当下冲出逃脱掉。没等他长舒口气,她惊叫一声扑进怀里,不说一句话。表面上看去她是个无所畏惧的女豪杰,真遇歹徒不还得坚强的男人保护。她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假装睡觉,希望破财免灾。出乎意料他英勇现身,处理的方式尽管没有电影里的精彩,足够消除她内心的疑虑,她做出人生最壮烈的决定:以身相许。

爱情自然而然的降临,他吃她做的饭菜,她读他写的文章。爱是讲缘分的,要不然楼上楼下的冤家怎么能做浓情蜜意的恋人呢?

在树下散步

今年春天,似乎只是经过了几个夜晚,木棉花便呼的一夜全开了。再过了几个并不明媚的清晨,那些挂在枝头的“玛瑙”又不声不响地飘飘然随风谢了。对于南方的季节特色,我从没有特别的留意。可是每一年的初春,我都会盼着木棉花开。在初春的寒意里,看到她们固执地用最亮丽最温暖的颜色开在最高的枝头。盛放的花朵会让人忘记了旧年冬的寒意,提前感受到新历年的阳光,所以,我总认为木棉是希望之花。在你经历了许多挫折突然看到寒冷之中绽放的艳丽,会感觉似乎有一股暖流承载着潮湿的心情。

木棉花谢后不久,绿城的街头便会花团锦簇,最惹眼的就是美丽的紫薇。紫薇开放之际,紫荆花也开了。绿城开始姹紫嫣红,树上的花,地上的女人,都用最艳丽的颜色打扮着令人欣喜若狂的春天。

我一直怀念,十年前,在武汉市的某个街头,高大而浓密的梧桐树洒下浓浓的树阴。一个十七岁的洪湖男孩子,勇敢地做了爱的忠实信徒。不管我走到哪里,总走不出他的牵挂。长久的一次离别后,我们在武汉市相聚。他静静地陪在我身边,从武大校园门口走出来。那条林荫道,特别诗意。我想像着一个系着长围脖,穿着长衫的男子与一个剪着齐耳短发与格子旗袍的青年女子曾在世纪之初的某个黄昏这样静静地走过。看着眼前长长的绿色隧道,似乎这样静静地走着就会走进世俗之外的另一个世界,走进理想的快乐门。高大的绿色梧桐将天空撑得高高的,我们穿行在神圣的绿色殿堂里,所有浮躁与不安的心绪都平静了,只愿意这样静静地相伴着走到尽头。

前些年,在南方一个小城。认识一个并不爱我的男人,他也愿意陪我一起散步。于是,那一晚,我们披着密密的雨丝,静静地从开满紫荆花的长街走过去。抬眼看去,昏黄的灯光下,远处那些美丽的花影湿润而朦胧。可是近处的花枝婆娑着,时时有嫣红而娇嫩的花瓣缓缓坠落。花瓣便跌在我的发梢上,我伸手去接,又跌在我掌心里。如果不是在那样清冷的孟春的雨夜,如果是在阳光明媚的时候,我穿着拽地的长裙,在这样花瓣纷飞的树下,会像个最浪漫的新娘。那个时候,我刚与建分别,所以触景生情,容易伤春。我的眼睛模糊成一片,不忍再看一地的残红。慢慢地走在红雨中,心痛如一把尖刀直刺着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他不说话,默默地陪在我身边。在那个春末夏初,紫荆纷飞的街头,我们在为我的婚姻举行一场最隆重的葬礼。后来,我的泪洒在脸上。他默默地将我拥进怀里。那是一个男人最绅士的举动,当女人流泪的时候,毫不吝啬地献出他的胸膛,给她个可以暂时慰藉的怀抱。

前一年,是在南宁,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初春的黎明,晨光初露。他用摩托车载着我,穿过开满了木棉花的白沙大道。凉爽的风迎面吹来,将青草的味道卷进我衣袖里。我很久没有起那么早了,将清新的空气大口的吸进肺里,开心得高声尖叫起来。在木棉树下,紧紧抱着他的腰,将脸贴在他宽阔的背上,眯着眼睛,看着头顶那一片“红云”浪漫地飞过。

我喜欢在树下散步,而且一定要是成片的树。不管它花开满树,还是绿叶成阴,或者是褪下所有衣裳,只剩下苍劲而伤感的枝干。

如果你愿意,也可以体验一下,漫步在树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要是被一大片树林包围着,你便能体会到逃逸后的轻松或被柔软包围着的心境。绿的叶,盛放的花会给你如梦的感觉。仿佛不管走多远,都有他的呵护与陪伴,一直到黄叶飘零,天荒地老。然而也正是在这样的景色里,你也最容易一步一步走进内心的悲伤或甜蜜。

我一直希望拥有一片永远走也走不到尽头的森林,与那个牵挂的人,相携相依。不管方向在哪里,只要漫步在树下,幸福就是我们脚下的影子。

一个喜欢喝绿茶的女人遇上一个喜欢喝咖啡的男人。咖啡,高贵而有内涵,适合一个人静静的品尝。需要氛围的烘焙,情调的泡制,音乐的洗炼,情绪的渲染,因而韵味无穷。绿茶,淡泊而宁静,适合在山野小筑煮水轻醅。需无纤无尘,无欲无求,无悲无喜,方可以茶熏性。

喝咖啡的男人说,喝咖啡的人会忠情于自己的品味,不随意更改,喝惯了蓝山的人,他只会选择蓝山,而且一杯就够了,两杯以上都属狂饮,牛饮。所以对咖啡必定用情至专。绿茶的第一次因为掺着杂质,往往很快被倒掉,最好最纯正的味道在第二次,添上几次水,味会越来越淡,然后渐渐淡如白水。绿茶的味道不能长久,所以我不敢轻易品茶。

喝绿茶的女人说,我喜欢喝茶,难得一品。因为茶质纯朴,生在深山,源自布衣之手,从未沾染尘世的糟粕,第一次的倒掉是为了涤净尘世的浊气,让山水的灵气回归尘土。我向往咖啡的浓郁,爱慕咖啡的芬芳,只恐自己平淡的胸怀承受不起太多的内容,所以喝咖啡只是心里一个永恒的奢侈的愿望。

每个周末,品咖啡的男人总会与喝绿茶的女人相遇。他还是喝他的咖啡,她还是品她的茶。当咖啡的味道在空气里蔓延,茶的烟霭在咖啡的味道里缭绕。

他想:品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想:咖啡究意是什么味道?

因此,喝咖啡的人心里想的是茶,品茶的人心里流动的却是咖啡。

五周以后,喝茶的女子早早来了,喝咖啡的男人却失约了。她没有心情等待,服务生照例端上一杯绿茶,她看了看旋转在杯底的绿色叶片,流着泪果断地说:“给我来杯咖啡。”喝咖啡的男人在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他没有忘记今天是该出外喝咖啡的日子,会议进行中,他打通了秘书的电话:“麻烦给我泡杯绿茶。”“绿茶吗?”“对,就要绿茶。”

喝绿茶的女人心想,咖啡的味道原来如此纯滑,热情,高雅,它不是利用味觉来征服人,而是从心里掠夺你所有的思想。喝咖啡的男人明白了,原来绿茶让你心绪宁静,仿佛走进了世外桃源,走进一个无争无欲的纯洁境界。

下一个周末终于来临了,他没有点咖啡,她也没有叫茶。他等待着,她也等待着。服务生过来了,“请问两位喝点什么?”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他们异口同声的回答,他说“茶”,他决定从此跟她一起平淡;她说“咖啡”,她要追随他的高雅。

男人握住了女人的手,“不妨我们来一次咖啡泡茶吧,用我的热情与高雅来泡制你的淡泊与宁静,让你的茶溶解在我的咖啡里,那样我喝的咖啡里有你,你喝的茶里有我。”

喝绿茶的女人决定去爱喝咖啡的男人,她要尝试茶泡咖啡的味道。

当咖啡拥抱着绿茶在精致的杯子里如跳华尔兹的女子的裙边一样热情的旋转时,咖啡茶的爱情诞生了。

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天上的爱和人间的爱

那是一个夏季的午后,我回到少年时代居住的老屋。

老屋门前的石桥静悄悄的。没有一丝风,尘埃也没有飞扬,只有正午的阳光直直地照着静态的老屋。

老屋的门扇悄然关闭着。

我推开大门,有一个大人的信封从门缝里掉在了地上。

我俯身捡了起来,拆开。

里面是一幅旧画和一张生日卡片,画面上是一个踏春采花的女孩,右下角的角落里签着“柯其亚·1994年5月”,生日卡片上写着:

你一定不知道

或者已忘记

对于那种忐忑的心情

神秘的微笑

在我们的一生

又有几个记得清

……

我的精神有些恍惚,记忆穿越时间的燧道把我拉回到一九九四年的一个秋天的傍晚,在杭州植物园的一个花园里,花香袅袅,微风吹拂,天空万里无云,绿色的橙子林满了金色的小果实,郁金香、银莲花、水仙花遍地开放……

我提着花长裙,俯身采撷路旁的野花……

记忆在继续往前追溯……我感觉四周的某一处有一双眼睛在窥视着我,我的心里不安了起来,四下张望了一下,果然,在一从月季花的后面,我看见一张男人的脸。

我迅速地走向另一条小道,却听见后面有一个焦急的乞求的声音:“别!别走!我快画完了……”

我停下脚步,疑惑地看着他。

他绕过花从朝我走过来,在我面前站住,说:“你别走开,就象刚才那样,刚才那样挺好的。”

后来,我在柯其亚的画室里看到了那幅名为《采花姑娘》的画,画上,采花的少女纯洁无暇,表情恬淡,少女的四周繁花心锦,春意盎然。

自此,我经常看见柯其亚,柯其亚随身背着画夹,穿梭在杭大的校园里,背影瘦削,面容带着贵族气的苍白,行为举止是一幅艺术家的肆无忌惮。

他总是出现在我触目可及的地方,教室、图书馆、食堂,我总是看见他四下张望的、寻找的眼睛,一看见我,便会朝我笑笑。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那时的我,潜意识里也是在人群中寻找他的,不然怎么知道他在找我呢?

有一天,我居然在学校的一个超市碰到他,我问:“你经常跟着我干嘛呢?”

他说:“我想画画,画你。”

“你画我干什么?”

“不知道,我只是觉得,看见你之后,我对色彩、线条的感觉突然敏锐了起来。”

“你好象很空的,你们学院不用上课的吗?”

“画匠才上课学技巧,美术这件事,玄之又玄,靠的是天份,是感觉。”

……

我和柯其亚渐渐熟了起来,我答应每个星期六跟他一起到野外去采风。

柯其亚总是静静地呆在离我不远的一个地方,在画架后而凝望我。

那段时间柯其亚的作品很多,画中,我或是坐着石阶上看书,或是站在桥上看风景,或是在湖畔边嬉水,或是在树林间漫步,画面清新自然。

柯其亚最得意的一张画是《荡秋千的少女》,浓浓的树荫下,我穿着素裙,悠然自得地荡着秋千。柯其亚说,正如蒋碧微的吹箫在徐悲鸿手下得到永生,蒙娜丽莎的微笑在达·芬奇的手下得到永生,克洛代尔的凝思在罗丹手下得到永生一样,你,陈晓晓,荡着秋千的陈晓晓,也会在柯其亚手下得到永生!

我们频繁地接触,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是杭州美院附近的“柳浪闻莺公园”,西湖湖滨附近的各个画苑、画吧、书画店、古玩店,也经常有我们的出现的身影。

我和柯其亚屡屡流连在一些画苑中不舍得离去,他总是惊叹着说,古罗马的艺术是征服者的艺术,罗马人是征服者!中世纪时的艺术是教堂里的缪斯,充满宗教味,文艺复兴时的佛罗伦萨画派开始觉醒,到了文艺复兴晚期的威尼斯画派,已是乐园里的缪斯!他说,我现在就处于文艺复兴阶断,身处缪斯的乐园之中!

他说,如果说达·芬奇犹如大海,博大精深,米开朗基罗犹如高山,雄浑壮丽,那么,拉斐尔的艺术犹如清溪,秀美,宁静,清纯,柔美,就象你,陈晓晓,你就是拉斐尔笔下的女孩,我更喜欢拉斐尔!

有一天,我和室友正在校园的草坪上看书,旁边有几个女孩子频频朝我们这边看,我正疑惑间,她们走了过来,问我:“你的男朋友是不是柯其亚?”

室友感兴趣地问:“谁?谁是柯其亚?”

一个女孩说:“杭州美院四年级的柯其亚,那个画画的,挺帅的那个。”

室友问:“我怎么没听说过,你们认识他吗?”

女孩说:“谁不认识他?他在各大院校有名得很呢,听说,他们学校还为他举办了一次个人画展,非常的轰动。你们没听说过?你们是大一新生吧?”

室友点点头。

她们离去的时候我仍然在发着呆,原来柯其亚竟是各高校女生的偶像人物呢,我的脑海中浮现他那张苍白而清秀的脸,内心突然被一种骄傲所占据。

我想起了有一次在一个画苑中,柯其亚在提香的《天上的爱和人间的爱》前停住了脚步,柯其亚告诉我,那幅画取材于希腊神话,画中,维纳斯劝美丽的美狄亚和希腊英雄私奔,柯其亚轻轻地对我说,我听见了天使的声音,晓晓,我们也私奔吧……

那一刻,我的心中被一种崇拜所溢满,我从来没有象那天一样渴望见到他。

我跑到美院的时候,天突然下起了雨,世界在雨中变得一片模糊,我一路跑着,雨水打在了我的脸上,在快到他的宿舍的时候,我被一个硬物拌倒,一下子摔在了地上。

我的衣服脏了,狼狈之极,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去找柯其亚,但是,雨越下越大,天气越来越冷。

我还是上了他宿舍的楼,我走到他门口的时候,看见门虚掩着,我推门进去,看见桌子上,地上到处都是画、宣红外线和颜料,画架支着,柯其亚并不在房中。

我走到画架旁,这时,我看见了画面上的我。

那是一张我永远也忘不了的画,画面中,陈晓晓睡在林边的草地上,裸体,流畅的线条如梦幻一般的起伏,她闲着眼睛,充满了对****的向往。

我想我的脸在那一刹一定变得煞白,我感到一阵阵眩晕,几乎站立不住。

好一刻,我才回过神来,这时我又发现了桌上的许多画,画中人物的面孔全是我一个人,无一例外的全都是裸体,有的坐,有的卧,有正面的,有侧面的……

我看见旁边的,那幅曲线就又在眼前了,晓晓,照亮我生命的光,点燃我灵感的火!

这时,柯其亚浑身湿淋淋地从外面回来,他一见到我,眼睛中马上露出一幅惊喜的光彩,“晓晓,你怎么来了?”

我说不出话来,因为我发抖了。

这时候他看见我的衣服湿了,脏了,问:“你怎么了?怎么,你摔倒了吗?”

我依旧不说话。

“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他的语气里含着一种温柔的责备,“你等一下,我去找干净的衣服给你换。”

我冷冰冰的说:“不用了,我要回去了!”

他又问:“你怎么了?”

我对他说:“你为什么是这样的人?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我再也不想见到你!”说完,我冲出门,疯一般地冲下楼。

我听见柯其亚在雨中叫我的声音,我的眼泪象雨水一样,打在了脸上。

一个星期后,我收到了柯其亚给我的信,信上说:

我以为,你是一个艺术的女孩,我以为,有你就会有天堂,我以为,天上的爱与人间的爱就要重合了,谁知,天上的爱坠入人间,除了悲伤和失望,我无话可说。

……

记忆到这时已没有了记忆,柯其亚很快就毕业了,我不知道他到了什么地方,正如我不知道这幅画是什么时候送来的。画并不是邮寄来的,而且,夹带生日卡,那么,是不是在我生日的那一天,柯其亚来到了我家门口,悄悄地送来的这幅画与他的祝福,又悄悄地走了?

我的眼睛落回到了手中的画和生日卡,画面中,青春的少女提着花长裙,俯身采撷路旁的野花,线条流畅,色彩艳丽。卡上,是柯其亚清秀消瘦的字迹:

……

只知道花儿必是恋着着蝶的

而蝶也飞来飞去

在我们的一生

又有谁会忘记

那年轻的美丽

那美丽的年轻

……

爱情未毕业

在爱上她以前,他因为斐然的文采和出色的外语主持天分,算得上学院里一个风云级的人物。不知有多少女孩子偷偷地暗恋他,将情书放在教室的窗台上。也有大胆的女孩,在路上拦截他,红着脸问他能否一起去看场电影。但他当时情窦未开,没有喜欢的女孩,所以对于这样热烈的追求,他几乎毫无感觉,只一心专注于学业。但这样的淡然,反而惹来更多女孩子的爱恋。女孩子们皆说,他越是坚持自我,高傲行走,他在她们心里的影像便越是印记深刻,且特立独行。

而她,便这样在他的视线里,从一群女孩子中脱颖而出。他记得见到她的时候,他正要上台报下一个要出场的节目。在后台的幕布旁,一不小心撞到了她。他急急地说抱歉,她却莞尔一笑,柔声道,没关系。他只是匆匆地一瞥,便再也无法将她清澈纯美的笑容从心底去除。

这样深的印记,让他的那次主持因为走神而糟糕至极。他常常说着说着,便忘了台词,有时明明看着手中的提示,还是给念错了。一整场晚会,他的口误竟达十几次之多。等他走下台时,甚至有学生当面指责他,说他丢了学院的颜面。

他当然不在乎。事实上,他在晚会一结束,便去找了她。他约她去看通宵的电影,并因此在第二天,被查夜的老师毫不留情地在曝光台上记下一笔。

热恋中的他,与昔日桀骜不驯的自己,迥然不同。他的个性,渐趋温和,早晨习惯跑步的他,将路线改成了他与她宿舍之间几百米的短途。他总是第一个从床上跳起来,跑去食堂买来早点,而后在她宿舍楼下等她慢腾腾起床。他会为了她的一句话而一晚上不眠不休,辗转反侧。而在往常,他都是利用睡觉前的一个小时,写上一两千字的文章投给报社的。他还时常逃课,只为转遍大街小巷,为她去买她无意中提及的一款衣服。常常当她发来短信说喜欢他的礼物的时候,他正在教室里,因为没有回答出一个问题,而被看好他的老师批得一无是处。

他与她恋爱的第一年,他的一门外语考试没有及格,她交了补课费,又突击了十几天,才勉强补考通过。他们相爱的第二年暑假,他带她四处游山玩水,花光了身上的钱,途中冒险逃票坐上火车,但还是没有逃得过乘警的火眼金睛,当她面在火车上把他训斥了好一阵。他们相爱的第三年春天,昔日真诚劝说他坚持写作的编辑,渐渐与他失去联系,最后连他自己都几乎想不起,最初曾因为文笔而被许多的女孩子们仰慕过。

大学即将毕业的那一年,他一心想着可以带她去自己家乡所在的城市,而后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再结婚生子,给爱情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但糟糕的事却接踵而至。先是他被告知因为有三门功课没有及格,他将无法拿到学位证书。然后便是他父母联系好的那家单位,因为某种利益上的原因,找了理由又将他拒掉。而女孩子的父母,则下了指示,如果他不留在大城市,他们的爱情免谈。

就在这时,他们开始了无休无止的争吵。这样的争吵,每一次,都以他的妥协结束。他以为自己对她的迁就,会让她在毕业前的动荡时光里,一如既往地珍惜这一份爱情。可是,他却发现,这样一次次屈服的结果,是他离她的距离,愈来愈远。直至最后,她对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他起初几乎是愤怒,想到自己最美好的四年,为了这份爱情,耽搁了学业,荒废了文字,疏远了主持,又弄丢了学位,连向来骄傲的个性,都荡然无存,而这样的付出,却没有换来一张爱情的毕业证书。

后来有一天,他遇到昔日一个曾经当街约他去看电影的女孩,他当即叫出了女孩的名字,而女孩却是看了他足足有十分钟,才小心翼翼地说,很抱歉,你与四年前我所认识的你相比,变化太大。他追问变在何处,女孩微红着脸,犹豫了许久才说,那时你独特的个性,不知吸引了多少女孩呢,可是现在,你走在人群之中,我却很难一眼就认出你,你的鹤立鸡群的光芒,不知为何会消失得如此彻底。难道你不知道,那时你女朋友是费尽了心机,才制造了一次让你注意到她的机会……

他终于明白,他是最先丢掉了自己,继而丢掉了爱情。爱的必修课,原来还包括如何始的。

有些秘密,我不想知道

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他还是一个见人就会拘谨的青涩男生,刚刚从西部边远的小县城,考到繁华的上海读书。那种无人结伴的落寞和孤单,每到周末大家纷纷出去跳舞K歌的时候,就会愈发地深下去一层。幸亏所学是自己喜欢的园林设计,所以别人游玩嬉闹的时光,他全都去泡了图书馆。这样的努力与勤奋,让他不过是一年,便很快地在同系的学生们中间脱颖而出,成为被许多女孩子仰慕且爱恋着的优秀男生。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优秀”,在世俗人的眼里,其实是不值一提。有谁会知道那些设计方案的背后,他一个人省钱啃泡面的苦涩?有谁看得到他平淡面容掩盖下的,那与生俱来的胆怯与自卑?他不过是一粒被大风刮到上海来的蒲公英的种子,能不能落地生根,连他自己都迷茫惆怅。所以,那些外人的羡慕,原是些落日洒下的余晖,与他这粒在水泥地上,被人漠然践踏的种子,是没有丝毫关系的。因此当有人将系花涵的情书转交给他的时候,他并没有如许多人想像的那样,骄傲自得,或是拿出去炫耀。他只是将这封写得热烈奔放的情书,塞到一摞书的最下面,而后,继续过自己了无牵挂的清贫生活。

但是涵的情书,还是一封封固执地写来。他还没有想好怎样回绝,涵就直截了当地来找了他。当着舍友们的面,涵冷冷丢给他一句:连一份爱情都不敢接受,算什么男人!他的脸,在一阵哄笑声里,腾地红了。他很想问问涵,为什么要爱上他呢?一个小城来的穷小子,除去出色的成绩,还有哪一点,值得她这样被男生们众星捧月般追求着的女孩,死心塌地地爱着?但终究还是一个男人的自尊占了上风,他略略羞涩地抬头,笑望着涵,说,其实,我暗恋你,已经很久了。

他与涵,至此便成了系里公认的最幸福的情侣。他的确是深爱着涵的,涵的美丽、聪慧与时尚,常常让他觉得即便是自己付出了所有,也不足以偿还她给他的生活,带来的欢喜与甜蜜。他因此便加倍地对涵好,不仅风里雨里地帮她提水打饭送早餐,尽一切男友该尽的职责,而且甘愿放弃许多次参展的机会,只为了可以一心一意地帮涵参赛。涵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地在专业上如鱼得水。她又本是擅长交际的女子。系里的老师,便慢慢地开始器重她,将一些大型的活动,放手交给她来主持。涵这块玉石,在他的雕琢下,渐渐将那温润迷人的光泽,晨曦一样,透射出来了。

涵的声名,就这样开始高出于他。而风言风语,也渐渐像那秋日的树叶,旋转着一片片飞来。他本不想理,但它们还是时不时地,就恼人地来碰他一下。他并不确定,那些流言,是否为真;他也不知道,涵给他的这份爱情,到底会维系多久。但他的心,却是明白无误地确信,爱情,曾经在他与涵之间,停歇过。如果它真的疲了倦了,想要飞到更高的枝头上去,那么,他并不会强去挽留。因为,他本是那最卑微的一粒,而涵,在他的心里,当是那歌声嘹亮的云雀。他隐在白桦法桐的下面,听到她悠扬婉转的歌声,就已是满足,可是她却飞来,给他最温柔最缱绻的停靠,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在涵时冷时热的爱里,抱怨,抑或难过?

四年的大学,很快便到了尽头。而这段只一个人全心付出的爱情,他亦知道,是该到了凋谢的时候了。他与涵,都各自忙着找寻工作,彼此并没有说再见。那心,却是凉了。但是当系里贴出留校候选人名单的时候,他还是像往昔一样,略略迟疑,为了涵,要不要放弃这次竞争。涵却是先来找了他,问他可不可以将候选人初赛时必须提交的设计,交给她参考一下?他看着涵眼睛里熟悉的一抹柔情,很轻地反问她一句:为什么不可以呢?

那张设计图,他还没有来得及做最后的斟酌,便被涵交到了系里。两个星期后,宣传栏上贴出的参加复试的候选人名单里,并没有他。但涵的名字,却是高高地排在了第一位。他终于在这样的结果面前,嗅到了离别的浓郁感伤的气息了。

一个月后,系里一个老师给得意的弟子饯行。他与涵,都被邀请了去。一行人里,除去留校的涵,皆有了很好的归宿,只有他,最终选择了一所西部偏远的城市。他走过去为老师敬酒的时候,老师突然很惋惜地问他一句:我很奇怪,为什么你这次参赛的设计,如此拙劣?他怔了一下,但随即在对面涵慌乱的视线里,笑道: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人都有发挥失常的时候,我只不过是在关键的时候,错失了而已。那场聚会结束的时候,涵没有走过来向他道别,他亦没有像无数次设想的那样,最后送涵一次。他只是穿过满地的狼藉,走到涵的身边,在一室的喧哗里,低声说:你要好好的,我也会。

他一个人在夜色里走了许久,才看到了那条短信,是一个并不是很熟识的同学发来的,说: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你错过了复试的机会,为什么涵能够最终留下?如果不想带着遗憾结束你的这场爱情,那么就发短信过来。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回复过去:如果你尊重一个人心里对这份爱情的依恋与不舍,如果你也曾经这样深地爱过一场,那么,请不要告诉我真相。因为,有些秘密,我宁肯不去知道。

他知道,这不是欺骗自己。他想要的,不过是许多年后,一场不含丝毫杂质的初恋的回忆。而那秘密,就让它在岁月里,远远的,朽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