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和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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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疯狂敛财(1)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每当一个封建王朝创立之始,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着手恢复社会经济与稳定社会秩序上,因此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社会财富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当这个新王朝一走向中、晚期,接踵而来的便是营私舞弊、贪污行贿之风大作,贪官污吏应运而生。他们凭借着手中掌握的权力,巧取豪夺,鲸吞社会财富,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

清朝统治者一开始就规定各级官员的薪俸较低,例如,一个知县(七品)每年的俸禄只有白银45两,就是总督、巡抚等封疆大吏年俸也不过155两至180两左右。因此许多官员每年一般除去必要的生活开支外,就所剩无几了。甚至有的人刚走上仕途的最初几年,还要自己出钱补贴。而且地方官员的许多办公费用与聘请幕僚的开支,都要由自己承担,朝廷很少给予补贴,这就进一步助长了上级官员对属下的苛取与勒索,以及州县官吏对百姓的私征和加派,以致贪污索贿之事层出不穷。

乾隆统治时期,特别是在乾隆中晚期,吏治败坏,官吏们贪腐成风,大案、要案层出不穷,日甚一日,一桩接着一桩,例如,湖北、福建、浙江、甘肃、山东等省的督抚陈辉祖、杨景素、常舒、特成额、富勒浑、雅德、勒尔谨、王亶望、国泰、于易简等的贪污案先后暴露,乾隆帝也曾下狠心杀了几个,对吏治进行了“整肃”,但是并没有把这个贪污网的总根子刨出来,看来他也不想把这个总根子彻底铲除。因为这个总根子不是别人,正是他所依靠的股肱之臣——和珅。长期以来,乾隆帝只是把眼睛对准了地方官吏,而对整天伴随在他身边的和珅则不闻不问,或存心包庇,听任其隐瞒。

以和珅为中心的贪污网的形成,不是偶然的。首先乾隆帝给了和珅掌管国家财政与用人的大权。其次,因为乾隆帝本人挥霍无度,讲究排场,穷奢极欲,需要大量钱财。而这笔钱他又不愿意从国库或内务府银库开支,于是便向和珅要,让他想办法。和珅也就投其所好,源源不断地供给他大量钱财供其挥霍,而这些钱财又都是和珅想办法筹集来的。因此,乾隆帝对和珅善于理财非常满意,宠信倍加。其实和珅也绝不会掏自己的腰包,并且他还要借此机会大捞一把,他频频向地方督抚们层层摊派、索要,当然,那些趋炎附势的贪官们也无不乐于向其多作贡献。他们知道有和珅作后台,也是他们发家致富的极好机会,于是贪赃枉法的贼胆更大了。他们不顾百姓的死活,一个比一个贪得无厌,拼命地向百姓搜刮财富。除了中饱私囊外,他们还要细心揣摩,迎合皇上的喜好与需要,必须及时献上各种珍奇异物和稀世之宝,而且同时还要把大量金钱呈献给皇上的代理人和珅,于是和珅家的金银库存也就与日俱增。地方大吏贪赃枉法、欺民害政的办法很多,着名学者洪亮吉就曾指出:他们“出巡则有站规、门包,常时则有节礼、生日礼,按年则有帮费。升迁调补之私相馈谢者,尚未在此数也。以上诸项,无不取之于州县,州县则无不取之于民。钱粮漕米,前数年尚不过加倍,近者加倍不止。督、抚、藩(即布政使)、臬(即按察使)以及所属之道、府,无不明知故纵,否则门包、站规、节礼、生日礼、帮费无所出也。州县明言于人曰:‘我之所以加倍、加数倍者,实属衙门用度,日甚一日,年甚一年。’究之州县,亦恃督、抚、藩、臬之威势以取于民,上司得其半,州县之人己者亦半。初行尚有畏忌,至一年、二年,则成为旧例,牢不可破矣”。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官吏贪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官员们要层层贡献,最后获利最多者乃乾隆帝与和珅也。因此他们是贪官污吏与社会腐败的总根子,是贪污网的核心。

乾隆中期以后,贪污大案层出不穷。尽管乾隆帝也严惩了几个不法贪官,但那只是暂时起点作用,犹如隔靴搔痒,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使贪官们的贪污手段更加隐蔽,贪污的数额越来越大,牵扯的人数越来越多,并且贪污案件越来越与中央的掌权者和珅有直接联系。清朝从入关前后开始,许多勋贵、大臣都是先抄别人家,治人贪污罪,从而发家致富,然后又被别人所治、所抄,这几乎成了一条规律。这种现象成为清朝最高统治集团上层社会政争胜败与权力交替的明显特征。

为了探讨乾隆中期以后官吏贪赃枉法的一般特征,我们不妨在不计其数的贪污案中,选几例具有代表性的大案,略加叙述。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起至嘉庆初年,揭发出来的贪污案,主要有广西巡抚钱度,四川总督阿尔泰,两广与云贵总督李侍尧,陕甘总督勒尔谨,原甘肃布政使,浙江巡抚王亶望、陈辉祖、福崧、琅玕,浙江布政使鄂勒舜(即鄂敏),山东巡抚国泰、布政使于易简,江西巡抚郝硕、布政使郑源,直隶总督杨景素,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两广总督与闽浙总督富勒浑,福建巡抚伍拉纳与福建巡抚浦霖,云贵总督鄂辉、恒文、富纲,陕西巡抚秦承恩,原湖广总督、陕西巡抚、河南巡抚毕沅等。其中有些贪污案已在有关章节叙述了,这里不再重复,其余也只简述几例。

(1)陈辉祖案:陈辉祖,湖南初阳人,两广总督陈大受之子。以荫生授户部员外郎,后迁郎中。不久又擢为河南陈州知府、闽浙总督,兼任浙江巡抚。他曾经参加审理王亶望案,并参加了籍没王亶望家产等事。在查抄王亶望家产时,他借工作之便,进行“抽换挪掩”,私自侵吞了王家的金银宝物、器皿、书画,被浙江布政使盛柱告发,终于查出了他贪污的真实情况。再加上其弟陈严祖曾在甘肃当过知县,是亶望贪污案中的一个成员,最后两兄弟均被处死。

(2)郑源案:郑源祖籍直隶丰润县,曾任户部主事,后擢升为湖南布政使,他平日生活奢华,自己私养“戏班子”,官署内仅家属就有近300人,全靠他生活。郑源除了侵吞库存8万两白银外,为了满足无度的挥霍,他千方百计地向各州县官吏逼索,于是州县官吏又敲骨吸髓,残酷地向百姓搜刮,弄得湖南百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怨声载道。在这种情况下,郑源贪赃枉法的真相才被揭露出来。案发后郑被判处死刑,立即斩首。

(3)郝硕案:郝硕为汉军镶黄旗人,两江总督郝玉麟之子。早年曾在军机处行走,后累迁郎中、山东登莱青道台、江西巡抚等职。就在他任江西巡抚不久,即公开向州县官吏勒索钱财。例如,他曾以要进京觐见皇帝,没有“行李”与“旅费”为名,向属下官员索要。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两江总督萨载发现此事后,上奏弹劾,郝硕被逮至京问罪。乾隆帝对此曾说:“郝硕罪同国泰,国泰小有才,地方事尚知料理。郝硕尝朝行在,问以地方事,不知所对。不意复贪婪若是!且郝硕托辞求赂,正国泰事败时,乃明知故蹈,无复忌惮。”最后乾隆帝判处他仿国泰之例,赐自尽。

(4)钱度案:钱度字希裴,江南武进(今江苏常州市武进县)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曾任户部主事、广西道监察御史、安徽徽州知府、云南布政使、广东巡抚、广西巡抚等职。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开始监管云南铜厂事宜。在此期间他利用克扣铜本平余,并勒索属吏等方法,贪污中饱,然后把得到的钱财购买金玉等器物,或把银两偷偷地运回原籍。有一次,他竟令仆人从云南携白银2.9万余两,运回到家乡武进,并写信告诉其子钱酆修建夹壁墙,存放金银贵重物品。被人弹劾后,乾隆帝命令两江总督高晋抄了钱度家,仅窖藏白银就达2.7万余两,后又查出寄存别处黄金2万两。最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5)伍拉纳、浦霖案:伍拉纳,觉罗(即清宗室)出身,满洲正黄旗人。初任户部笔帖式,乾隆四十年(1775年)擢升为户部主事,后累迁张家口同知、知府、河南巡抚、福建布政使、闽浙总督等职。浦霖,浙江省嘉善县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进士,曾任湖南巡抚等官后迁官福建巡抚。他们二人狼狈为奸,趁着镇压天地会等秘密结社起事以及福建漳州、泉州一带水灾的机会,大肆贪黩,婪索下属州县官吏,造成各州县库银亏空,百姓生活困苦。被人弹劾,经新任闽浙总督长麟与福建巡抚魁伦等严讯,发现伍拉纳接受盐商贿赂15万两白银;浦霖受贿2万两白银。同时还揭发出伍拉纳的部下,福建按察使钱受椿等人,借地方械斗,收取贿赂,滥杀无辜,只有缴钱才肯销案等罪行。最后伍拉纳被抄家,抄出白银40余万两,如意100余柄,胡椒800余斛。查抄浦霖家得到窖藏黄金700两,白银28万两,田产、房屋折价6万余两。最后伍拉纳、浦霖均被处死。与此案有牵连的地方官伊撤布、钱受椿,以及福建省各州县银库中凡亏空帑银1万两以上者,全部处以死刑。

(6)富勒浑案:富勒浑,姓章佳氏,满洲人。举人出身。曾任内阁中书、户部郎中、山东按察使、浙江布政使、浙江巡抚、湖广总督、四川总督、河南巡抚、闽浙总督和两广总督等职。他长期受到乾隆帝重用,滋长了骄娇二气,生活奢靡、腐化。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营私舞弊,贪污中饱,受贿索贿,侵吞了大量钱财。就连他的两个管家殷士俊、李世荣也仗着他的淫威到处招摇,任意勒索州县地方官吏,从而发家致富。例如,乾隆五十年(1785年),富勒浑由闽浙总督迁任两广总督,他的管家殷士俊跟随同往,路过泉州,泉州知府郑一桂曾馈赠给殷士俊金叶50两;同年,富勒浑的另一个管家李世荣在从福建去广东的途中,也曾向沿途的州县官吏索取几十两乃至数百两不等的金钱,结果共攫取白银1799余两。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起“馈送”、婪索的事件都发生在富勒浑离任之时,而他原来管辖的福建省的地方官员对其家仆尚且心甘情愿地贡献,可想而知,在富勒浑在任之时,贪赃枉法的事一定不少。

富勒浑在乾隆五十年(1785年)调任两广总督后,兼管海关事务。当时粤海关监督穆腾额到京师觐见乾隆皇帝。富勒浑趁机向和珅通挪银两,点派广东各口岸书吏摊缴白银19600余两。后来当他得知殷士俊索受郑一桂金叶50两一事败露后,才匆忙交出吞占的银两。实属“先吞后吐”。接着又发现他在任闽浙总督时,仅浙江省的仓库钱粮就亏空了134万两。同时,福建省的仓库也多半亏空。尽管如此,富勒浑的贪污案也实属一般,本来用不着大动干戈。可是和珅为了使他老老实实地归顺自己,便故意在乾隆帝面前把这起贪污案说得十分严重,以激皇上动怒,严办富勒浑。同时,和珅还给此案的主办人阿桂与福建巡抚雅德扣上包庇富勒浑的罪名。因为阿桂和富勒浑有亲戚关系,雅德原为富勒浑的下属,他们二人都曾赞赏过富勒浑,说他平日“操守谨饬”,“为官清廉”。和珅认为他这一举动可以一箭双雕,既打了富勒浑,又打了阿桂。当乾隆帝真要治富勒浑重罪时,和珅又向乾隆帝建议:不如先把富勒浑调回京师,慢慢审查,以不致骤然掀起大狱,使人心不稳……其实就是想把大事化小,待乾隆帝怒气消去时,再回护富勒浑。和珅原意是既叫富勒浑受到惩处,但又不要处以重刑,通过一打一拉,从而使富勒浑感恩戴德,俯首贴耳地成为自己的党羽。

本来阿桂处理此案是秉公办事,并无包庇之意,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经他审理后判富勒浑为斩决,下刑部狱。次年,经和珅活动后释放回家。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又查出他在闽浙总督任内对台湾总兵柴大纪贪劣罪行失察,重新入刑部狱,论绞。但没有多久又被释放。次年,乾隆帝又以他在任内“废弛玩误”,将他发配到新疆伊犁。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又释放回京。嘉庆元年(1796年),又被充军热河,不久释放回家。富勒浑经过这几抓几放元气大伤,只好由人摆布了,这次回家后没多久,便一命呜呼了。

通过以上数例贪污大案的处理,不难看出乾隆中期以后,社会上贪污行贿之风已经相当普遍,差不多成了公开或半公开的事情。而且许多贪污案件或直接,或间接多与和珅有牵连,从这个意义上说,和珅就是其总根子。这正如清朝学者章学诚所指出的,和珅当政时期,“上下相蒙,惟事婪赃渎货,始如蚕食,渐至鲸吞。……一时不能倅办,率由番库代支,州县徐刮民财归款”。这就是说,每当他们贪污的银两不够数,就先由库存代支,然后再由各州县官员慢慢搜刮百姓钱财,一点一点补上。而乾隆帝就是和珅的后台,他的许多做法,实际上是自觉不自觉地支持了和珅的贪纵。

此外,和珅还掌握着各省地方官员向皇上进贡特产与其他礼物收退与否的大权。嘉庆帝就曾指出:“只因和珅揽权纳贿,凡遇外省督抚等呈进物件,准递与否必先向和珅关白,伊即擅自准驳明示有权。而督抚等所进贡物,在皇考不过赏收一二件,其余尽入和珅私宅。”这就是说,大量珍珠宝玉、古玩字画都被和珅独吞了,因此他家才有朝珠、挂珠200余串;甚至有颗大宝珠竟超过了皇帝御用之物。这主要是因为和珅经常利用进宫的机会,把他看上眼的物件,顺手牵羊拿回家中,天长日久,和珅家的珍珠宝物甚至比起皇家收藏还要好,还要多。例如,曾任两广总督的孙士毅从越南归来,带回一个稀世珍宝,即用一颗大如雀卵的宝石雕琢成的鼻烟壶。他准备献给乾隆帝。一日,他正在皇宫门外等候上朝,正好与和珅相遇。和珅见孙手持一物,便问道:“公所持何物?”孙答道:“此乃一鼻烟壶耳。”和珅顺手拿过来一看,不觉一阵惊奇,赞不绝口道:“以此相惠可乎?”孙士毅一时感到很为难,吞吞吐吐地说:“昨天我已经向皇上奏报,一会就要进献给圣上了,怎么办好呢?”这时和珅冷笑说:“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你何必这么小气呀!”过了几天后,两人又在等待上朝的时候相遇,和珅对孙士毅说:“昨天本人也得到一个鼻烟壶,不知与公进贡的鼻烟壶哪个好?”说着便拿给孙士毅看。当孙拿到面前一看,知道这就是他进贡的那个鼻烟壶,他还以为这是乾隆帝赏给和珅的呢。可是一打听并无此事,才知道这是和珅利用随便进宫之便,顺便偷走的。乾隆帝对此,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深究。

此外,和珅聪明能干,办事精明,还表现在他敛财有术,生财有道方面。和珅敛财的方法和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索要贿赂

行贿受贿历来是古代官场中畅通无阻的通行证。像和珅这样的宠臣,手眼通天,向他行贿的人多得不可胜数,而和珅也毫不手软,经常直接向大大小小的官员索要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