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西部农业经济结构的现状及特征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其主要标志,一是主要农产品供给由长期全面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许多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相对的暂时的过剩;二是农业发展由资源约束转变为资源与需求双重约束。为了解决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即现有的供给结构不能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必须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以解决影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长期性、根本性的矛盾和问题。
适应农业发展的新趋势,近年来,西部地区各省区市普遍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工作的重心来抓,取得了初步成果。西部地区的许多市县农村积极大胆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使农民收入逐渐增加。但总体上,目前西部地区的农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并不理想,结构层次水平较低,存在的结构性问题较多,严重地影响了西部地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因此,非常有必要客观分析西部农业经济结构落后的各种因素,科学准确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缩小与全国农业、东部地区农业和发达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差距。
一、西部农业经济结构问题的提出
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一方面是国民生产总值等总量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是与之相伴的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一般而言,在经济发展中总量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结构的状态。当产业结构处于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又能迅速吸收新技术时,就意味着产业间和产业内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了最优的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特殊功能就是通过产业结构优化,通过产业结构高级化获得1+1>2的结构效益。产业结构高级化,即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优先发展主导产业,加速产业结构转换,提高整个产业结构素质,使在新的技术水平上保持持续增长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西部农业结构调整是西部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优化调整西部农业结构是非常必要的。任何一种产业都是以一定结构存在的,农业经济同样如此。经济结构对一种产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某种产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原有的结构已无法为其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时,就需要对原有的结构进行调整。通过调整,产生新的结构,以适应新的发展的需要,并对这一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农业经济结构,一般主要包括两层内容:第一层是广义农业中的农、林、牧、渔各业及其相互关系,第二层指狭义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和林、牧、渔等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因此,西部地区农业结构的调整,一是要优化农业中的农、林、牧、渔各业之间相互的结构关系,使其适应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二是要优化农业的各种产业的内部经济结构,如优化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各自内部经济结构,使它们的经济结构处于最佳状态,在各自的产业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
优化农业结构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优化农业生产资源要素的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农业结构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遵循价值规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目标,实现政府行为与农户行为价值取向的统一。农业结构调整没有固定的模式,应根据各地区的情况不同、资源差异而有所区别。评价农业结构是否合理,主要看它是否能充分地利用当地资源,是否适应市场发展变化需要,是否能够促进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地增长。
农业结构调整对农业经济增长十分重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西部地区和我国的农业结构已有一定的进步。在改革开放以前的20多年内,西部地区和全国的农业结构一直在低层次水平上运作,共有三大特征:一是整个农业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以粮食为主。二是结构演变极为缓慢,如种植业占全国农业的比重在1952年至1978年间仅从85.9%下降到80%,降幅不足6%。四川省的种植业在农业中所占的比重由1949年的72.8%变为1978年的76.4%,反而上升了3.6个百分点。三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一直处于低水平,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有所降低。农业经济结构呈现以上特征,并不是当时生产力的要求,而是人为政策限制的结果。即使在“文革”期间,农民也有自发地发展多种经营的要求,但都因不符合传统体制和僵硬的农业产业政策的要求而被制止。其结果便是大量的劳动力用来生产粮食,以高成本、劳动过密增长推动产量的扩张,最后导致农业生产效率长期低下,农民收入严重下降。这种农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粮食增长,但得到的结果却是,直到1978年粮食供给还是全面紧张。
自1978年实行改革以来,西部地区的农业经济与全国一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业经济结构也有一定程度的变化,由以种植业为绝对主体的传统结构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产业结构发展。但是,这一时期西部地区农业经济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以及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推广运用新技术及非农产业的发展,目的是解决全国的食品消费问题和八亿农民的温饱问题。在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20多年内,西部地区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上得到了解决。目前,西部地区农业经济要想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关键在于实现对农业结构的持续调整和优化。
经济改革以来,尽管农业结构调整并不理想,但已实现的农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增长仍有一定的贡献,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使农业劳动力得到有效利用。农业改革初期,由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联产制,使种植业劳动生产率迅速提升,我国原有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更加突出,仅靠当时还不发达的城市工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吸纳无助于这一问题的缓解,只能在农业内部寻求出路。相比之下,畜牧业、水果业、蔬菜业、林业比种植业需要更多的劳动投入,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实际上,在1984年乡镇企业迅速发展之前,农业新兴部门(畜牧业、水果业、蔬菜业、林业和花草业)主要起着吸纳因种植业效率提高而向外推出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作用。
二是实现了资源由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的转移。有关学者研究证实:畜牧业、林果业等资源禀赋的部门生产率水平比种植业高;在种植业内部,经济作物、园艺作物比粮食的平均生产率高。因此,我国1978年以来农业结构的转换实际上是高效率的农业产业部门对低效率生产部门的替代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上亿劳动力几乎不花任何成本从粮食部门转移到新兴农业部门,由此改善了农业各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了农业资源由低效率的种植业部门向高效率的新兴农业部门的转移。
另外,资源重新配置使效率提高对经济增长有一定贡献。有关专家在90年代初的研究成果表明,在农业总产值增量中,扣除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的贡献,大约有1至1.5个百分点要归于农业结构的调整。90年代以后,这种贡献更高,在1990年至1995年间,畜牧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率在13%以上,渔业接近20%。这意味着新兴农业部门(畜牧业、水果业、蔬菜业、林业和花草业)的高速增长,不仅对西部农业,乃至对我国90年代整个经济的高速增长都有一定的贡献。
90年代中期,我国西部地区农业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结构问题十分突出,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1996年以来,西部地区和全国的农民收入增幅持续下降,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增长。比如,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市2000年的农村居民纯收入只比1999年增长了1.83%,其中,陕西、宁夏和广西3省区2000年农村居民纯收入分别只有1999年的99.8%、98.30%和91.03%。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幅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就是农业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求和对外开放,客观上要求必须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有了显著提高,但与变化更快的市场需求相比,与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状况相比,西部地区和我国整体的农业结构的调整仍然较为缓慢。特别是最近几年,伴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和市场条件、生活消费需求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不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制约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提高的“瓶颈”因素。事实上,在结构发生较大变动的时期,产品供给结构的调整经常滞后于需求结构的调整,这是一个普遍规律。但是,在西部地区,由于受长期形成的偏好产品数量目标的传统影响,加之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还不健全不规范,所以问题就更为突出和严重,导致农产品的供给与市场需求不能得到有效的平衡和对接,无效供给过剩而有效供给不足。
二、西部农业经济结构的现状及变化
(一)西部地区农业经济所占比重较大
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是西部地区的经济落后和经济结构层次水平低的主要表现。
近几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就全国的三大产业结构状况看,西部地区经济对农业的依存度高。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份额大,农业从业人员多。西部12个省区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占该地区GDP的比重,虽然从1985年的36%降到2000年的21.8%,但仍然要高出全国第一产业所占平均水平16.0%的5.8个百分点。
1999年,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最少的两个省是青海省和陕西省,分别占有17.0%和18.0%,但这也比东部沿海10个省市的第一产业平均所占比重的12.4%高出5个百分点左右。1999年西部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高达77.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7.5个百分点,高出东部地区17.7个百分点,由此导致我国贫困人口绝大多数都分布在西部地区。
现代经济学原理和国际经验表明,第一产业——农业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中最古老和最原始的经济产业,这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过大,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在不发达地区,农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但由于农业是比较效益较低的产业,因而西部地区的这种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就决定了西部地区总体经济水平也因此严重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比重只有18.7%,人均GDP虽然从1985年的585元增加到1999年的4306元,但比全国平均水平少2240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相当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40%。
(二)西部农业结构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把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但是相比之下,西部地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落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提出“农林牧副渔并举”的方针,198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转的《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中,提出了农业生产的指导方针,即“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由此开始了我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种植业在农业经济中所占份额迅速下降,畜牧养殖业和渔业等所占份额不断上升。在种植业中,粮食作物的产值和播种面积不断下降,经济作物的产值和播种面积迅速上升。全国农业经济结构日趋合理,西部地区农业经济结构也有一定的积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