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西部开发中的三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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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农民问题(2)

以甘肃省来说,河西是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最好的区域,由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较好,是我国主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两高一优”农业发展较好的地方,绝大多数的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并实现了小康。1999年河西五地(市)(酒泉地区、张掖地区、武威地区、金昌市、嘉峪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49.33元,比1990年的623.78元增加了1725.55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15.88%,比同期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高1.78个百分点,是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倍。甘肃省的中、东部地区农户已基本解决温饱,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接近。1999年中、东部五地(市)(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地区、平凉地区和庆阳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19.02元,比1990年的381.13元增加了1037.89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15.73%,与全省平均水平1412.98元相比,是基本接近的。甘肃省的南部及高寒阴湿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自然条件和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的影响,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1999年南部及高寒阴湿少数民族四地(市、州)(天水市、陇南地区、临夏州和甘南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72.36元,比1990年的.330.18元增加了642.18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2.75%,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9%。

另外,甘肃这三地农民收入的差距在不断扩大。1990年这三种类型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以南部及高寒阴湿少数民族地区为1,下同)为1:1.15:1.89,到1999年比例扩大为1:1.46:2.42。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酒泉地区为2936元,最低的陇南地区仅为888.7元,两者相差2047-3元。收入差距最大的两县之间相差3404元,相差近6倍。收入最低的县,仅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9.6%。

二、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与东部地区和城镇居民的差距比较

(一)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与全国、东部地区的差距比较

1.农民收入水平的差距

目前,西部地区的农民收入水平与东部地区、全国相比,存在着巨大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尤其是西部地区的一些民族区域和贫困山区,由于受自然条件、经济环境、人力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收入呈下滑趋势。2001年西部与东部的农民人均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662.2元、3266.7元。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是非农产业收入,东部地区非农产业发展速度快于中西部地区。受此影响,2001年西部与东部的农民收入比例关系以西部为1)也发生了变化,由2000年的1:1.92扩大为1:1.97,西部与东部农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0年,东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最高的上海市是5596.37元,而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最低(除西藏)的贵州省仅有1374.16元,二者相比,上海市是贵州省的4.07倍。

从表9—3可以看出,在农民收入的绝对量上,东部与西部之间的差距继续扩大,1996年西部与东部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差1260.3元,1999年相差1379.3元,2001年相差1604.5元。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差距持续扩大的主要因素是,这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是非农业收入的增长,而东部地区的工业经济发展较快,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较多。

2.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的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与东部和全国相比,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较慢。1980年至2000年间,我国西部、中部、东部三个地带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8.3倍、10.5倍和13.1倍,全国平均为10.8倍。

西部地区的一些省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非常缓慢。如云南省,20多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1元增加到1998年的138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增长率只有6%。近几年来,增长幅度明显趋缓,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从1978年的3元扩大到80年代末的124元,90年代后急剧扩大,差距扩大到843元。1998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2230元,云南省只有1387元,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62.2%。

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农村居民收入也有了较快增长。1995年至2000年,在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中,西部、东部地区分别增长了46.7%、40.7%,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多了6个百分点。但是,由于近两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是非农产业收入,东部地区非农产业发展速度快于中西部地区,受此影响,2000年和2001年东部地区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再次超过西部地区。

3.农民收入结构的差距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上升。2000年,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31.17%,家庭经营收入占63.34%,其他收入占5.50%。而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存在着巨大差异,尤其在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上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从表9—4中可以看出。

1995年至1999年期间,西部地区农民平均工资性收入从149.37元增加到332.89元,占纯收入比重从13.4%提高到19.2%,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增加额的.30%1东部地区农民平均工资性收入从713.34元增加到1240.59元,比重则从31.9%提高到46.5%,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增加额的123%。可见,工资性收入差异是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差距的最主要根源。

如果拿东部地区农民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与西部地区农民收入最低的(除西藏外)贵州省相比,就会发现东部和西部在农民收入结构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2000年上海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96.3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是4309.89元,比重是77%;家庭经营纯收入933.74元,比重仅占16.7%1第一产业纯收入仅有789.09元。而贵州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374.1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仅274.9元,比重是20%:家庭经营纯收入1029.46元,比重高达74.9%;第一产业纯收入884.68元,比上海略高,但比重却高达64.4%。由此可见,缩小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差距的主要途径,是要设法实现西部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二)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居民收入总是有高有低,不可能绝对平均。但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不能过大,否则,不利于经济平衡、市场平衡和社会稳定。近几年,由于农民收入增长减缓,使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再次扩大,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日益严重,必须给予高度关注。

1.全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1996年至2000年,由于农业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阶段,农民收入增长率开始下降,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又开始扩大。

1996年至2000年农村居民全年可支配收入净增675元,平均每年增加135元;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全年可支配收入净增1997元,平均每年增加.399元,城镇居民全年可支配收入的净增总额比农村居民高1.95倍,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为1)1995年为2.71:1,到2000年扩大为2.79:1。另外,如果再加上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因素,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在4倍左右。当今世界各国很少有这样大的城乡收入差距。

由于收入差距拉大,直接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拉大。在“九五”期间,农村居民全年生活消费支出净增360元,而同期城镇居民全年生活消费支出净增1460元,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由1995年的2.70:1扩大到2000年的2.80:1。从农村市场商品零售额增长看,农村慢于城市。1995年至1999年,销往县及县以下农村的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了46.1%,而同期城镇增长了54.3%;从国民收入消费额中居民的消费份额看,农村居民消费份额下降,非农村居民消费份额上升,在这一时期,农村居民消费额占全体居民消费额的比重由56.3%下降到47%,非农村居民消费额占全体居民消费额的比重则由43.7%上升到53%。这种现象也是形成近年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启动发展的重要原因。

目前,如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不断扩大,就会出现两极分化、富裕的城市和贫穷落后的农村并存的局面,不仅使农民生活日益困难,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显然与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

2.西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悬殊

1999年,在西部地区有3个省区的城镇居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另有3个相当于全国平均的90%,其余的均相当于全国水平的75%以上。但同期西部12省区市的农民人均收入,全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3个省区市的农民人均收入,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这从一个方面也反映出西部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城乡收入差距。

与全国和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谓非常严重。在2000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2.8:1。东部地区经济最为发达的上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2.1:1,北京是2.2:1,广东是2.7:1,天津是2.2:1;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也比较低,但城乡收入差距却非常大,其中,云南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4.3:1,贵州是3.7:1,陕西、新疆和青海三地都是3.5:1。西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