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我把诺奖颁给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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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来,我给你讲个故事(11)

“可是他毕竟是我的一生。”

“我的一生里毕竟只有他和欧洲还有这些故事。谢谢你,托马。愿意听我讲故事。”

大概是在五个多月以后我再一次听到了声音,是一件新住进来的旧围巾,看起来冰冰凉的闲人勿近。

“嘿,朋友,我叫托马。我可以叫你莱纳吗?”

围巾懒洋洋地看我一眼,小声地应了一声。

“愿意听我讲一个故事吗?不,有许多故事,有关于大海和欧洲。”

——我并非不知道亚瑟的结局,我爱讲故事,因为只有在我的故事里我才能好好地让每一个人在一起。我喜欢那种幸福的感觉,就像是被温暖的水填满了一样。

我自顾自地讲着不同的故事,静静地感受着躺在我身边莱纳的身体,他已经五个月没有出声了。

再见,我的朋友。

周子辰

市北中学

在S城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他是这个故事的主角。那时候我刚来到S城,找到一间房子准备开始打拼。他就是我的室友。

我们两个属于同一个弱势群体,被称为“蚁族”的那类。我们蜗居的房子,只有两张床,一个桌。墙壁上要么是长霉,要么就是小强之流横行霸道。我当时分析过“家徒四壁”这个成语,得出一个惊世骇俗的结论,那就是这个成语简直是在扯淡,我们如此之穷,而这个所谓的房子里也没有一块墙壁为我们所独有,还有隔壁房间同病相怜的蚂蚁与我们分享,所以我们穷得连墙壁都没有。这间房子本来就是由一个整化为几个零的,我们所居住的,也就只是一间隔出来的房罢了,但是房子读起来让人心里比较爽快,于是我们乐意这么称呼,权当最后一丝心理安慰。房间中剩余的空间只容得下一人站立,所以必然有一个人站起来,千千万万个人倒下这种剧情存在。我记得沈从文写给巴金的信中有说到这么一件事,他家的书桌,只能有一个人使用,当他工作的时候,他的妻子就要睡觉,他睡觉,妻子就得半夜起床忙活。现在的情形何其相似,我说给他听,他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说,他的心思弥漫在空气中,但是无色无味,我决然嗅不到。

这样的事发生过多次,从而我得出了两个结论:1.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一般沉默寡言的人不是白痴,就是高深莫测;2.他是前者。

虽然他的话少,但是基本情况还是与我说了一些。他是一个白领,离家打拼,工资微薄,有过一个女朋友。此外我再无他的信息,说我对他的了解是一张白纸也不对,但是与白纸也别无差异。他于我应该只是沾了几滴墨迹的白纸,仅此而已。

我只身一人离家打拼来到S城,只为了一个成为作家的梦想。虽然父母不同意,但是我还是来到了这里,一个有韵味的城市。平时我几乎不下床,只是拿着笔记本在键盘上“哒哒哒”地敲打,把自己心血敲打在屏幕之上,他有时候也会在我写的时候过来看看,点头摇头我都习以为常。投稿后赚得稿费买几瓶酒,与他同饮,花光再写。虽说看上去像是浑浑噩噩的日子,我也是整天邋里邋遢吊儿郎当的样子,但是我“蓄谋”一部长篇小说已经很久了。这必定是一部让读者见之犹如鬼神的巨作,我坚信着这一点,但我并没有具体的思路,这使我的坚信看上去毫无理由。毫无理由的事情就是要去做,做完了你就知道理由了,这是我年轻时候的想法。

他每天早出晚归,回家后洗洗澡,打开电脑浏览下新闻,看下明天的天气,与他的前女友聊上两句,然后就睡觉了,接着鼾声如雷。每天他对我说过的最多的话便是“晚安”,而此时我往往拿着笔记本不知在干什么。

他听说我来自另一个大城市,在我刚来的前几天晚上天天都来询问我关于那里的事情。我一开始很热情,滔滔不绝地诉说,但是他也只是点头摇头点头摇头,似乎没有兴趣。怪事,我想,于是我便拒绝告诉他那里的事,而他也没有再问过。

他的前女友我也见过,不是十分漂亮的那种,但是看得出心气很高。她叫抚子,好像是自己改名的,取“大和抚子”之意。的确是才华横溢,但大概是让人望而却步,所以他们两个一个落魄,一个狂气,最后竟然能彼此爱慕,真是一件奇事。不过也大概是看出了他的落魄,然后两人分开。前后加起来好像并没有超过两个星期,两个人还是维持着很好的关系。他还喜欢抚子,这是毋庸置疑的,好几个晚上他在聊天的时候突然急匆匆地向我借钱,然后跑出去买东西,过了几个小时才回来。有时候是很寒冷的冬夜,他跑回来时竟然满头都是汗。我问他去干什么了,他回答说抚子生病了,送她去医院。然后他倒头就睡,竟然一夜无眠,嘴巴里叽里呱啦一大堆胡话,我从未见他脸如此红过,即使我灌了他好几瓶白酒他也从未如此失态过。剧情转变为我送他去了医院,四十度的高烧,他休息了一个星期。我能想象一个大老爷们在冰天雪地中死命奔跑的身影,嘴里呼出一路的“傻气”,他就像根烟囱在排气,排出他的热量,但是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夜他还是被榨干了能量,于是倒下,排不出气了。休息期间抚子一次问候也没有,应该并不知情。

那应该是我与他距离最近的一次,纵使他在这期间什么也没有对我说过。只是他在呓语中一直握着我的手,手心很热,温度很高,但传达给我的信息绝不是那种发烧的虚弱,更像是一种愤怒。我没见过他愤怒,他对我的表情只有一种,那就是目无表情,而现在他竟然在给我传达信息,这是第一次,不想也是最后一次。

我写过很多东西,都给他看过。当然,第一时间也只有给他看,再也没有其他人想看。我期待他的回复,而他每次都是点头摇头,再郑重其事地双手把笔记本递还给我,好像捧着掌上明珠。每每有这样的动作我都会想笑。我觉得他什么都不懂,却总在我写的时候点头摇头,写完点头摇头。点头摇头点头摇头,机械重复这个动作而已,其实到底怎么样,他心里没有数吧?

我这样想着,又想起他每天的生活。千篇一律,虽然用上这个词本身就千篇一律,但我不得不说,真的只是千篇一律。没有特点,就是上班,回家,打开电脑做事,睡觉,双休日省了前两个步骤而已。然后我突然惊觉我并不适合住在这里,毕竟我是个有梦想的人,而蜗居在此的人大都和他一样,千篇一律,就像蚂蚁,觅食、搬回、分享、休息。然而我不是蚂蚁,就算是,也是一只有生命的蚂蚁,因为我有梦想,我想成为作家。

从此我就对他敬而远之,不想发生近墨者黑这样的悲剧。我的作品不再给他看,他在的时候我就睡觉,等他一休息我就开始工作。我装睡但是他仍然每天对我说晚安,时间久了,每每到了这个时候我鼻子都会有些酸。但是不行,我不能靠近他们,我要出淤泥而不染,最好淤泥都没有。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这最好。

他发现了我的异常,什么也没说。有什么好说呢?他本来话就不多,就这么孤单一人,或许他本来就是一个人,并且注定要一个人,所以他习惯,甚至喜欢。在他死之前最后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和他再说过话,这让我感到后悔。因为我并没有感到他的变化,我或许可以挽救他,又或许不可以,但我什么也没做并且疏远他,那结果只有不可以这一种。

而且在那段时间里,我谈了恋爱。十分不幸的是,与我相恋的是抚子。虽然她心气很高,很少有人她能看得上眼,但我竟然不是其中一个。不过我也有相应的自信,毕竟我不是那么落魄,在与她相恋之后我也找回了曾经在奢华城市生活过的气质,当然我也富有才华,所以两个人情投意合,两情相悦,不难理解。

于是他的举动我很少知晓了,我经常不在家,有时就在抚子那里过夜。当然抚子也不再与他聊天。而他平常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依旧是目无表情。

他上吊自杀了,给这个故事带来一个高潮。前一天晚上,我到抚子家中,察觉了抚子的异样,但是我并没有多问。我不会想到他自杀,他一直目无表情,隐藏太深,待我回到家中,他已经死亡,生命之花平凡地,普普通通地枯竭了,被上帝招了回去,而把隐藏起来的他展现在我的面前。

我找到了他的日记本。奇怪,我从不知道他有写日记的习惯。但是我不知道他的事太多了,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却知道他前女友的名字。真是怪事,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却从不感到突兀,从不觉得奇怪,本身就是一件怪事,以致于我现在诉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只有用人称“他”来代替。

翻开笔记本,我看到了他清秀的字迹。我也不知道他的字迹如此清秀!但该存在的事必然存在,毫无理由的事情发生了你才知道理由。他的日记偏偏让我啧啧称道,其中笔墨的用法,力道,恰到好处,浑然天成。从他的叙述中我知道了他,他曾经也是个文艺青年,十分贫穷,想外出打拼,从我那个城市来到这里,曾以写东西为生,写得稿费与室友买酒喝,室友看到他的文章只是点头摇头。谈了女友,嫌弃他是个文人,同时父母反对。女友和人跑了,嫁给了有钱人。从此努力工作,努力赚钱,但是由于性格问题,得罪很多人,于是变得沉默寡言,也再也不碰笔,除了写日记。岁月磨平了他的棱角,他变得老成,除了干活睡觉,只是打开电脑。他喜欢抚子,但是并没有显露自己的才华,所以抚子以为他是粗人抛弃了他。与我相处甚是融洽,对我的作品也很是欣赏,肯点头摇头,但不肯多说一句,想让我自己成长。然而与他投机的我疏远了他,抚子与我相恋。我不问他的琐事,工作又不顺利,回想前半生,突然当年的个性涌了上来。死!那就去死吧。乌托邦桃花源并不存在,成为作家的梦想终究只是梦想。为了心爱的人改变自己,又被别人所抛弃。“岁月会磨平每个人的棱角,并不只是我而已。”他写道,“梦想?什么是梦想,这种东西应该戒了。这种东西会使你痴迷,让你不顾一切,然后让你落魄。感情也是。所以戒了吧,现实就是现实,上个世纪,这个世纪,下个世纪,桃花源永不存在。”

我感到茫然,不知所措。这时抚子给我打了电话。“我去美国结婚了。”她说。然后挂了电话,我回拨过去,再也没人接听。“来,接过我的接力棒。”他在我面前,迷离地开了口。“好的。”我伸出手,接过接力棒。

这件事过去后,我变得沉默寡言,宿舍搬进了新的人,整天捧着笔记本写文章,也让我看,而我只是点头摇头。我不再碰笔,除了写日记,写了这个故事。我开始工作,回家,打开电脑做事,睡觉。

后来有一天我又翻开了那本日记本。记忆中厚厚的日记却没有了。只有最后一页有清秀的字。第一行写着:“来,我给你讲个故事。”而第二行只有一个字。“我。”并且有个句号。

这个故事是完了吧。但是下个故事呢。我已分不清我是谁了,我也分不清我在哪里,我或许在桃花源,自己描绘的桃花源,只有我在的桃花源。我们不能说这不是桃花源,但总有一天,将不再是。

“来,我给你讲个故事。”我对新来的文艺青年说,但是并没有说下去。我给他写了一个字“我”,他好像把我当成了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