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读《辨经》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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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材理第四(2)

上面说的是法家之法,儒家之法虽不像法家之法那样露骨,其实质并无改变。汉代盛行的“经义决狱”就很有意味,判案不依法律,而是依据“经典文件”和“上级指示”,其做法也是“流泽深远”的。

所谓“经义决狱”,就是以礼人法,根据《春秋》及其他经典上的韩非合法、术、势三家为一体,是集大成的法家。他认为人们只对法律畏惧,根本无“仁爱”之心,主张“以法为教”,厉行赏罚。韩非的思想虽在表面上为历代统治者所拒斥,但实际却被接受和采用。所谓“外儒内法”,正是传统政治的最好描述。

有关记载、论述甚至是只言片语来处理诉讼案件。据说,这种情况开始于董仲舒。当时有这样一件疑案交到董仲舒的手里:甲没有儿子,在道路的旁边拾到了弃儿乙,乙长大后杀了人,并把杀人的情况告诉了甲。甲不仅没有告官,还把乙藏匿了起来。按当时的法律,当按连坐之法处死这对父子。

董仲舒在分析了案情以后说:“甲没有儿子,但他把乙养大了,虽然不是他所生的,但谁又能把他夺去呢?《诗经》上说:‘螟蛉有子,自己不养活,另一种叫做蜾赢的昆虫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养大,也就算是自己的孩子了。按照《春秋》大义,父亲是可以为儿子隐匿罪过的(按:《论语》中有“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的话,意思是说,儿子帮父亲隐藏赃物和罪过,就已经表现了儿子的正直了)。

皇帝听了董仲舒的话,就下了一道诏令,说甲可以不受连坐的处分。董仲舒还处理过一起夫死再嫁的案子:甲的丈夫乘船出海,遇风暴覆船而亡,但因找不到尸首,所以过了四个月也没有举行葬礼。后来,甲的母亲就把甲嫁给了别人,被原夫家告发了。依当时法律,夫死未葬,不得再嫁,否则弃市。董仲舒按照《春秋》解释说:“《春秋》上记载,有夫人嫁到了齐国,丈夫死了以后,没有儿子,可以再嫁。夫人是没有自己行动的权力的,只有听从尊者的话。她的母亲把她嫁了出去,不是自己有淫荡之心,不是私为人妻。都不应当受法律制裁。”此案也终未处理。

如果说上面的案例还都是处理很具体的案件的话,那么,下面这个例子就不仅仅是个“民事案件”了,它实际上更接近于政治问题,对这样的问题,汉代也是根据《春秋》来“决狱”的。汉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一男子来到未央宫北阙,自称是卫太子刘据。刘据已于征和二年(前91年)因别人诬陷,受巫蛊之案的牵连,被迫造反。失败后逃跑,后传说自缢身死。辅政大将军霍光闻报后大惊,传令众臣前往北阙,因来人相貌言行均像卫太子,众人一时难辨真假,不知所措。此时京兆尹隽不疑闻讯到来,不由分说,便令从吏拿下。有人怕他惹祸,对隽不疑说:“真假尚未分出,是否从缓擒拿?”隽不疑道:“就是真是卫太子也没什么可怕的。春秋战国时期,卫公子蒯聩得罪卫灵公,出奔晋国。及灵公殁后,蒯聩的儿子陬继位,蒯聩要欲返卫国,陬不让他回去,此事《春秋》不以为非。那时,儿子当了国君尚且可以不让自己的父亲回来,何况现在呢?”众人认为此话很有道理,霍光听说后,十分感叹地赞道:“公卿大臣,不可不通经致用!”

智慧金言

由此看来,学习法律,实在不如领会“经典”、“政策”重要,政、法之一体,可谓源远流长!令人感到滑稽的是,经义不仅可以决狱,还可以解梦。据说,从前有一个读书人将要赴京应试,他梦见自己首先进入了试场,醒来后,他非常兴奋地告诉妻子说:“这个梦预示着我一定会夺得第一名。”妻子说:“不对,你没记着《论语》里写的是‘先进第十一’吗?”后来他丈夫被录取,果然名列第十一。经义不仅可以取代法律,甚至已渗透到人们的潜意识中,中国人对经义的依赖,真是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步。司马迁说:“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这虽然有进行“普法教育”的合理性,却也使传统法律成为礼教的依附物。当我们钟情于温情脉脉的法律的时候,哪里还有真正的法律呢?

刺客与侠客:两种人材的生命情调

为正义而孤身奋斗,是侠客;为一己之私而孤身犯险,则是刺客。其实,侠客是一群富有理想的生命情调的人,在他们所激起的刀光剑影的背后,你会看到青春、理想、纯真与热情。

中国古代的侠客,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侠客,是一群具有强烈浪漫气息的人。在礼崩乐坏、道德沦落、人心不古的乱世,他们背负着传统的理想,幻想用自己的手中之剑来拯救现实,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耀眼的个性人格的光彩和理想的光芒。他们是一群纵横于现实之中,而又超脱于现实之外的人,他们身上的许多特点,是今人所缺少并且渴望得到的。

荆轲刺秦王在中国历史上是家喻户晓的,其影响之大,甚至塑造了我们民族性格的某些侧面。荆轲是卫国人,后来迁居燕国,燕人都给他叫荆卿。荆轲其人好读书击剑,曾经上书卫君谈论治国之术,也曾经遨游过许多国家,并经常与人论剑斗剑,但一直未遇知己。荆轲来到燕国,与一位叫高渐离的人结为知己,高渐离是一位杀狗之徒,善于敲击一种叫筑的乐器。两个人经常在市肆之中饮酒,饮酒之时,高渐离击筑,荆轲高歌,歌罢又相对而哭,旁若无人。荆轲虽然游于酒徒市肆之中,但其人深沉好书,所结交者,都是贤能豪迈之辈。当时的人对他们都不理解,等他到了燕国,燕国的处土田光是个极有眼光的人,他待荆轲非常好,因为田光知道荆轲是一位胸怀远大抱负的人。

不久,燕太子丹从秦国逃回燕国。原来,秦王赢政生于赵国,与太子丹十分友好,后来赢政(即以后的秦始皇)回到秦国,太子丹便到秦国去做人质,以表示秦、赵两国交好。但赢政被立为秦王后,却对太子丹很不好,太子丹十分气愤,伺机逃回了燕国。接着,秦国又攻下了燕国西部邻国的许多城池,直接威胁到燕国。太子丹想报仇,但国小势弱,无能为力。这时,秦国的大将樊於期在秦国犯罪,逃到了燕国,秦王赢政就杀了他一家老小,并发了悬赏文书,追捕樊於期。太子丹收留并善待樊於期,太傅鞠武认为很危险,因为秦国早就想攻打燕国而找不到借口,一旦得知樊於期在燕,立刻就会加兵于燕。于是,鞠武建议把樊於期送到匈奴去。但太子丹认为樊於期困窘来投,决不能让他毙命,坚持把他留在燕国,使得樊於期十分感动。鞠武见太子丹不肯赶走樊於期,就对太子丹说:“燕国有一位壮士,叫做田光,十分深沉多智,何不让他想想办法呢?”太子丹就要鞠武把田光介绍给他。太子丹以晚辈和学生的礼节接待了田光。田光听完太子丹介绍的情况,说:“您只听说了我壮年时候的声名,却不知我现在已经老迈无用了。不过,我还是可以想想办法,把您的事托付给荆卿。”太子丹在送田光出门时小声说:“我告诉您的事,您给我谈的话,都是国家机密,还望先生不要泄露,”田光听了笑一笑,俯身答道:“好吧!”田光见了荆轲,对他说了太子丹的事,并希望他能去拜望太子丹。然后又对荆轲说:“我听说,长者做事不应使人怀疑,现在太子丹说‘还望先生不要泄露’,那是怀疑我了。做事使人怀疑,非节侠也。”说完,他想以自杀来激荆轲,说:“希望你能马上去拜访太子丹,说我已经死了,好让他知道我不会泄露秘密了。”说完自刎而死。

荆轲马上晋见太子丹,说了田光死的情形,太子丹大哭。两人商议来商议去,觉得燕国根本不可能阻挡秦国的进攻,而现在秦国的大将王翦正在邻国攻城掠地,当今之计,似乎惟有刺杀秦王方可保住燕国,于是,荆轲答应了太子丹,愿往刺杀秦王。

太子丹给荆轲以优厚的待遇。太子每天都到荆轲那里拜望,并不断送以金钱美女给他,但过了一段,还不见荆轲有动身的意思,就问荆轲说:“现在秦将王翦马上就要渡过易水了,那时就是我想长期侍奉您,也做不到了。”荆轲说:“就是您不说,我也正想找您呢。我这样空手而去,秦王必不相信,如果能带着樊於期的人头和燕国最肥沃的督亢之地的地图献给秦王,他必定相信,我就可以趁机刺杀秦王了。”太子丹认为杀樊於期不义,不愿照办。

荆轲就私自来见樊於期说:“秦王杀了您的全家,并悬以千金和万户侯的赏格悬赏您的头颅。我有一计,可为你报仇,就是借您的人头一用,骗取秦王的信任,然后趁机刺杀他。”樊於期听后,就自刎而死。

太子丹闻讯,驰往大哭,但樊於期已死,也只好把他的头颅用匣子封好,又准备好了督亢之地的地图,交给荆轲。

于是,荆轲就让太子丹访求天下最为锋利的匕首,用百金买到了赵人徐夫人的匕首,让工匠在匕首上淬上毒药,用之试人,只要见血,人就立刻倒毙。荆轲又让秦舞阳当副手,秦舞阳是燕国的勇士,十三岁就杀过人,燕人都不敢正视。这样,一切准备齐全,可以出发了。

荆轲想同一个人一起赴秦,但那人住得很远,一时未能赶到,故误了行期。太子丹以为荆轲变了主意,就对他说:“日子不多了,荆卿还有意入秦吗?请让我先把秦舞阳派去吧!”荆轲大怒道:“你催什么!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我所以停留几天的缘故,是想等一个人一同赴秦。今太子以为我走得太迟了,那马上就辞别吧!”于是出发。

太子以及宾客凡是知道此事的人,都穿上白衣服,来到易水边送行。祭祀送行完毕,取道上路,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高亢悲壮之音,送行的士人尽皆流泪。荆轲又上前高歌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歌罢,高渐离击筑又为羽声,声调慷慨。

于是,荆轲上路,不再回头。

荆轲来到秦国,把匕首卷在地图之中,进入宫中。他因献上了樊於期的头而得到了秦王的信任,荆轲就借秦王展看地图之机从地图中取出匕首,抓住秦王的袖子,欲刺秦王。秦王起身而逃,绕柱而走,最终拔出剑来,砍断了荆轲的腿。荆轲见追不上秦王,便以匕首投掷,匕首撞在铜柱上,掉在地下。荆轲的身上被砍了八剑,自知不能成事了,便倚着柱子笑道:“我所以没能刺杀秦王,是因为我想劫持秦王,想拿到秦王的契约以还报太子丹的缘故!”

荆轲刺秦王的行动本身是失败了,在今天看来这一行动也不一定具有进步的意义,但在当时却被认为是正义的行动,尤其是荆轲重承诺、图报答和以死酬知己的精神,更为后人称赞不已。

专诸是春秋时期的著名刺客之一。当时,吴国的公子光想刺杀吴王僚,理由是什么呢?原来,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二弟余祭,三弟夷眯,四弟季子札。诸樊知道季子札很贤能,就想把王位传给他,没有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公子光立为太子。

侠客是背负着理想人格,生长在社会夹缝里的一丛绿草,是“不轨于正义”的一群,为正统社会所不容。然而,侠客最可敬,因为他们以自己的生命熔铸正义之剑;侠客也最可用,因为他们“一诺千金”的生命品格奠定了无与伦比的信誉;侠客也最可爱,因为他们是芸芸众生中最具有真情的一群人。俱往矣,侠风消歇,难以复炽!不过,哪怕沾上一点侠客的英风豪气,也足以令人心向往之了。

诸樊死后,就传位给了余祭,余祭死后又传位给了夷眯,夷眯死后,当把王位传给季子札,但季子札不愿当国王,逃到外地去了。于是,吴人就立夷眯之子僚为吴王。

这在当时看来于情理是不通的,若说传位季子札是诸樊之愿的话,传位于僚就不合理了,应当把王位再还给诸樊之子公子光。因此,公子光心怀怨恨,想刺杀吴王僚。

公子光从大将伍子胥那里结交了专诸,知道他是一个非常勇武而又极讲道义的人,就对他礼敬有加,还善待他的母亲。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考验,专诸发现公子光对自己一如既往,深为感激,觉得自己这样一个普通人能受到公子光的如此尊重,深感荣幸。后来,专诸问公子光何由厚待自己,公子光在说了一通敬仰专诸的话之后才提起了失位之恨,并一再申明自己想夺取王位属于正义的行为。专诸听了,表示愿意替他去刺杀吴王僚。公子光当然感激不尽,并表示,专诸的身体就是自己的身体,专诸的子女就是自己的子女。如果专诸身亡,自己会常加祭祀。

过了几年,吴王僚出兵攻打楚国,国内空虚,朝政混乱,公子光打算刺杀吴王僚。他请吴王僚到自己家里饮酒,先把甲兵埋伏在侧室之内。吴王僚对公子光也十分小心,他的卫队一直从王宫排到公子光的家门口,门口站立的也全是吴王僚的亲戚。

酒至半酣之时,公子光假称足疾,趋入侧室换鞋,便命专诸把匕首藏在鱼肚之内,借送鱼而刺吴王僚。于是,专诸把鱼送到吴王僚的面前,剖开鱼腹,以匕首刺死了吴王僚。吴王僚倒下之时,他的卫士也一起扑上前去,杀死了专诸。

公子光指挥埋伏的甲士冲了出来,杀死了吴王僚的卫士及亲属,登上了王位,并封专诸的儿子做了大官。

《战国策》上关于聂政的详细记载,更能使我们看到聂政是怎样被严仲子所尊重、感动和结纳使用的。

聂政,轵邑深井里人,因为杀了人,就与母亲和姐姐一起逃亡到齐国以躲避仇人,以屠宰牲畜为业。

过了很久,汉阳严仲子事奉韩哀侯,与韩国宰相侠累有怨仇遭到了侠累的无理迫害,被逼逃亡。他周游列国,想物色一个能够为他报仇的人。当他到了齐国,齐国有人告诉他聂政是个勇士,为避仇而隐姓埋名在屠夫之中。严仲子听到这个情况,就到聂政家登门拜访,来回往返几次,然后他备好酒食,亲自奉送到聂政的母亲跟前。等大家喝得酣畅的时候,严仲子捧出黄金百镒,上前献给聂政的母亲,为她祝寿。聂政对他如此厚赠感到很奇怪,坚决谢绝了严仲子。严仲子执意进献,聂政便婉言推辞说:“我幸有老母健在,家境贫寒,客游他乡,以屠狗为业,早晚也可买些脆甜的食物孝桁老母,实在不敢再接受仲子的厚赠。”严仲子避开别人,对聂政说,“我有仇要报,为此我周游列国已有多年,这次来到齐国,私下听说足下行侠仗义,所以送上百镒黄金,作为你老母的粗饭开支,以此来与足下交朋友,哪敢因此而有其它的奢望!”聂政说:“我所以要降志辱身,与屠夫为伍,只是为了借此来奉养我的老母。只要老母还在人世,我就不敢答应为别人牺牲生命。”严仲子再三谦让,聂政始终不肯接受。严仲子在尽了宾主之礼之后,才离开聂政家。

严仲子可谓善于知人了,替聂政的母亲祝寿,这是“曲线救国”,比对聂政本人的尊重要有效十倍,因而,聂政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只要聂政还是一个“行侠仗义”的人。怎能不图报答呢?再看聂政在母亲死后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