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晚清西南首富李耀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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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李耀庭年谱 二

咸丰八年(1858年),李耀庭时年22岁。回汉仍相仇杀,作乱者掳掠货财子女,土匪亦群起肆扰。耀庭母亲惟有率耀庭与三弟四弟耕地栽种。

咸丰八年(1858年),迟夫人为李耀庭选择了一门亲事。姑娘姓董,年方二八,出生于鲁甸厅一汉族人家,在一切从简的婚礼之后,一对新人走在一起,开始共同面对未来的生活。

咸丰九年(1859年)春,李耀庭时年23岁。恩安(昭通)文武官吏发生变化,当政者与负郭割据的回人媾和。道路因此稍微通畅,夏间,赊回人马兴周盐百余斤,往贩东川之中寨迤北沟各乡场。卖后偿价,或先偿少半,归乃偿足。如此数遭往返,稍稍可以维持生计,但获利甚少。若道路不太平,则又陷入窘境。

咸丰十年(1860年),李耀庭时年24岁。动乱稍稍止息,李耀庭或者在家农耕,或者外出做小生意,为家庭的生计而操劳。

咸丰十一年(1861年),李耀庭时年25岁,局势较平静,李耀庭仍在东川会泽各乡场贩卖盐布。

同治元年(1862年),李耀庭时年26岁。参与骚乱的土著蛮人日益逼近昭通鲁甸地界。因要躲避防范,又因窟居的仙人洞潮湿,李耀庭与洞人在距仙人洞外一里多路的小山上搭建适宜居住且有安全保障的村寨,建成后取名松柏营。

二月,蛮匪数千人过永善江,侵入鲁甸厅境,逼近仙人洞。所到之处皆焚烧抢劫。耀庭与阴洞高焕章率领五百余人,急速前往拒敌,在篮筐江边截击蛮匪,并约邻寨汉人会同围剿。战斗艰苦激烈,险象环生。

同治元年(1862年),弥勒虹溪商贩王炽,因欲款待沪西大绅周廷升,买肉时与表兄姜庚发生冲突,一怒之下指使家人杀死姜庚,亡命昆明。后王炽避祸重庆,挂出“天顺祥”商号的招牌。

同治二年(1863年),李耀庭时年27岁。在战乱中,勇敢、机敏、公正的李耀庭被村民们推举为自卫组织的首领。

同治三年(1864年)中,李耀庭时年28岁。蛮匪仍不时过江为患。蛮患稍微舒缓,李耀庭乃率领诸弟进行农垦。

同治四年(1865年)春,李耀庭时年29岁。进入镇雄州武庠(军事类学校)学习半年,接受了正规的作战训练,成为了一名“准武官”。他奉命率松柏营乡兵投入岑毓英的军营,协同平乱。

同治四年(1865年)王炽商贸于昆明、昭通、宜宾、重庆间,由滇运茶叶、山货、鸦片到四川,再由川运回湖广布、日用杂货销滇。同时,在昆明开设同庆丰商号(天顺祥的总号),将在宜宾、重庆的商号设为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