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晚清西南首富李耀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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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行伍生涯 乱世母子

同治三年(1864年)中,蛮匪仍不时过江为患。

黄毛背、鱼肚岩,是寨子附近的荒地,蛮患稍微舒缓,李耀庭乃率领诸弟进行农垦。没有耕牛,多方设法向回人租赁。在当地,毕竟回人多居平坝相对富足,且拥有一定的生产工具。最终租得两条黄牛。为防盗失,耀庭与回人约定:如果因为盗匪而丢失则要赔偿,如果是因为回人的原因而丢失则免赔,毕竟回人认为自己内部的事好商量,没有太大的问题。风雨劳作,艰辛备至。农闲则依旧做贩运盐布的生意,趁春季水小赶运,既可避开夏季涨水渡河的艰难,又不会遇到打劫的蛮人,往来获利也比较丰厚。因为本小利微,所以每遇到殷实诚信的商贾,耀庭都极意与之结交。客人到家,母亲常隔门窥听,客走,母亲一定会对耀庭说出自己对客人的看法:某人可交,某人可拒,某人仅可虚与委蛇应付。凡母亲观察评价过的人,耀庭打交道无不应验。耀庭七十岁以后,回顾这段历史,感慨万端:自己能有今日的成就,是母亲教育的结果。在耀庭的心目中,母亲性格威严,自己到四五十岁时,母亲的训饬还让人慄慄悚惧。然而,惟有母亲的恩德,才成就了今日的自己。这一年秋收,久旷而显得膏腴的土地对庄稼人的回馈极为慷慨,耀庭兄弟所开垦的田地获得大丰收,一家人欣喜非常。然而母亲仍然坚持吃粗粮,而将精粮借贷给有需求的乡邻。耀庭劝母亲不要太过艰苦,母亲说,不可能年年都是丰收,你们忘了在仙人洞连菜粥都没有的日子吗?况且我拿去既可接济急需的乡邻,又可以增加我们家的积储,是两利的事情呵。

同治四年(1865年),仍耕仍贩运,兼买卖山货。惟道路多梗阻,常有一二日的路程,却需绕行四五日的情况。经商往往又结队多人,乱世中路上多不太平,耀庭一行屡招回人为向导乃相安无事,毕竟回人作乱多且回人势力大。自此,耀庭与回人稍有势力者都互通友好,回帅则待耀庭为上客。但是,这也带来问题:因为与回人打交道,太过疏远则彼此之间会产生猜嫌,过于亲昵则又会被官民视为是回人的同党,既要办好事情又不陷入身名拖累,在艰难乱世是很棘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