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欲路之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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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做了个梦(中)

上文谈到我爷爷的经历。

随着岁月的推移,家里光景殷实了不少。我爷爷也成长为一名朴实的乡下汉子,他和我大爷是我们乡出了名的能干活。不光自家的地整理的有井有条,而且在干完农活后往往十分热心地帮助其他人家,而且干活十分卖力,村里人夸他俩在干活时像极了两头大黄牛,两个顶三个。每当午休时,弄着一壶农家人自酿的白酒,着几碟小菜,兄弟二人与主人家对饮,但从不贪杯。喝完小眯半晌,起身借着未退的酒劲继续干活,兴起时则唱起他俩最爱的歌――九九艳阳天。

(直至今日每当我爷高兴时也爱哼起这首歌,而健航我也深受其熏陶,在初中一次音乐课也当着同学的面唱起了这首歌,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因为我爷的朴实和热心肠,他不仅帮本村的村民干活,也会去远在二十五里地的春水村(化名)帮远房亲戚的工。因此我爷的名声则在春水村传开了。待一年秋收,我爷忙完自家的工,应我孙太爷(我爷的大爷辈亲戚)之求帮老李家(我孙太爷的朋友)干三天农活。一路无话,我爷穿着干活时的衣服,一副黄胶鞋,并一壶自己最爱喝的八加一(我爷对酒的自称),像往常一样徒步去春水村,先拜访我孙太爷家,而后经由他的指引去了老李家。刚到门口,一位约莫五十左右的老汉热情地迎了出来,但他腿明显受过伤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疼痛感。没有寒暄,拉着我爷的手便向屋里走,先向我孙太爷道个别,而又招待我起我爷来。

:“三啊,早听说你孙大经常提起你,左右邻居也快你憨实能干,一手庄稼把式活运用的不次于伺候庄稼十几年的汉子,要不是这腿真想咱们意思一下,说起我李老汉在村里也是个能力把式”

听到这我爷实惠地笑着,不客套直接要求上地里干活。而此时进门来一位穿着补丁花袄的姑娘,梳着两条麻花辫,大眼睛,高鼻梁,但个子较矮,神情有些羞涩,眼神里透着朴实清秀的神气,而我爷打眼一看,心里不免有些好感,总感觉对她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而她呢,看着我爷却只是一般感觉。出乎我爷的意料,没想到这个姑娘家经由老李头的示意下,一起和我爷里在地里割玉米。

一下地,俩人拿着手里的镰刀,一人一片刚要割着,我爷就看见这个姑娘与自己一样的垄数,都是一人割四趟。在这时我爷不禁重新打量这个姑娘来,却又觉得不得体。只好开始割玉米了。

只见我爷手里的镰刀左右纷飞,镰刀起,玉米落,左手顺势将倒下的玉米杆,看似随意一扔,却又整整齐齐,就这样,越干越顺手,一会就把姑娘落在身后,我爷如机械般快步地前进着,不一会却听见了沙沙声,我爷不用看也能听出身后声音是割玉米的声音。没想到这个姑娘干活这么麻利,我爷心里暗忖道。同时借着擦汗的时机,回头眼神稍稍侧了一下,只见这个姑娘专注地割着玉米,与我爷几乎同样麻利,只不过因为身高的原因,在放玉米杆时有些许迟缓。看到这,我爷心里对这姑娘好感又深了一步。同时他干劲瞬间点燃,依然如狂风扫落叶般割着玉米。巧的是,随着玉米一趟趟的倒下,无论怎么推进,那姑娘与我爷相隔仅约10个玉米垄的距离。。。

收工回去,我爷与这姑娘一路无话却并行回到,老李头家里。进门一看,我孙太爷坐在炕上和老李头唠着家常,看到我爷二人回来,老李头急忙去外屋地拿上已准备好的饭菜。而我孙太爷则识机的借故告辞了(饭菜是我孙太爷准备的)。桌子放齐后,桌上只有两人,李家姑娘则在外屋地的锅沿上用饭。我爷大方地打开自己的酒壶,斟一碗白酒,也不吃菜,两口便干尽一碗。这的动作着实让同爱喝酒的老李头,顿时对这后生刮目相看,不由得也拿个酒碗,不顾腿上的伤势,也干尽一碗白酒。好嘛,俩个有共同爱好的人,彼此便刚上了酒。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两人推杯换盏之间,均佩服对方的酒量。行到最后,老孙头兴致大发索性建议---干脆来个不醉不休,而我爷相对清醒,由于明天还得起早上地,则婉转地拒绝了这个提议。虽说这般,这顿酒也着实喝的时间忒长。我爷哪里知道,这一次对饮,不仅让老李头对他好感顿生,也不曾料到这日后这老头成了我的太姥爷,即我爷的老丈人(岳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