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曾经写过两首摇篮曲。一首是作品49号第四首,另一首是作品91号第二首。但是,这前一首比后一首流传得要广得多。人们通常提到勃拉姆斯的《摇篮曲》,都是指作品49号这一首。
1858年,勃拉姆斯在汉堡指挥一个女声合唱团时,结识了一位姑娘。她有一副非常明亮的歌喉,尤其喜爱演唱作曲家鲍曼创作的维也纳风格的圆舞曲。勃拉姆斯很欣赏她的才华,两人建立了友谊。
10年以后,当勃拉姆斯知道她——法柏夫人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而那第二个孩子刚出生不久,勃拉姆斯就决定写一首《摇篮曲》送给法柏夫人。他没有忘记法柏夫人最喜欢维也纳风格的圆舞曲,于是他从阿尔尼姆和布兰丹诺的《儿童奇异的号角》诗集里,选出一首童谣,按维也纳圆舞曲情调写成了这首摇篮曲。在这支曲子的伴奏部分里,他用了许多切分音,来表现妈妈摇着孩子睡觉的规律动作。将主旋律给左手弹奏,右手弹伴奏。这样,就造成一种恬静、安详的气氛。深切地表现了母亲温柔和慈爱的内心情感。
这首摇篮曲刚写成的时候是降E大调,后来人们在演唱时把它提高了一度,变成了F大调。所以,现在出版的歌谱都是F大调的。
勃拉姆斯很喜欢他的这个曲调,10年之后,当他创作《D大调第二交响曲》时,《摇篮曲》的主题动机竟自然地出现在这部交响曲的第一乐章里,交响曲里的曲调是这样的。
勃拉姆斯的这首《摇篮曲》经常出现在音乐会上,成为一些歌唱家的保留曲目。由于它的曲调优美动人,一些演奏家和乐队还把它改编成不同形式的器乐曲来演奏。
勃拉姆斯简介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JohannesBrahms,1833—1897年),德国古典主义最后的作曲家,出身于汉堡的一个音乐家庭。早年曾从戈赛尔、马克逊学钢琴,一生交游颇广,尤其得到舒曼夫妇及约·阿希姆赏识与支持,是创作与演奏并重的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