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异域文化之旅:体悟23个国家的文化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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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中国人的家庭祭堂(2)

在中国,祖宗祭堂代表着一个完整统一的家庭。一所房子如果有两个祖宗祭堂,那就意味着那里住有两户人家。一所房子如果没有祭堂,它通常会被认为是某个家庭的附属部分,居住在这里的家庭成员每当遇有重要仪式时都要回到设有祭堂的家里参加仪式。在世界的许多地方,中国人大都生活在拥有许多房子的家庭或亲族之内,而且在几乎每个大家庭之内都设有一间祭堂。从传统上讲,祭堂一般都设于房屋正中间的房间之内,同房子的正门正好相对。祭堂在设计上就是为了让人能够公开看到,许多祭堂从房子外的街道上就可看到,而且前来拜访的客人们通常就坐在祭堂的对面。在祭堂左侧的尊贵位置上一般都放着一只香炉,用以供奉中国人所崇拜的各种神灵,在祭堂的右侧,则摆放着另一只香炉和祖宗的牌位。大多数祭堂都有人工绘制的背景,上面画着最受人们喜爱的神祗。最新流行的、最受推崇的背景图案是以明亮夺目的色彩画在玻璃上的那一种。另外,祭堂内还装饰着种种宗教饰物,包括各种咒符、来自不同寺庙的纪念物等等。在祭堂上,经常还摆有一尊佛像。祖先的牌位是中国父系家族的一种理想化的写照,表达着对于直系祖先及其妻子的纪念。有的家庭可能专门还有一间更大的房间,用以安放更久远的祖先的牌位。

许多家庭定期在祭堂拜祭祖先,有的时候甚至天天进行拜祭。在拜祭仪式上,家庭的一位代表,通常是最年长的女人之一,要点燃三柱香。其中一柱插放在祖先的香炉上,另一柱插放在供奉诸神的香炉上,第三柱则插放在门外,以便对诸神和祖先表示欢迎。正如我们可以猜想到的那样,家庭中年迈的成员大都比年轻的成员对祖先拜祭得更加频繁。

另外,每当最亲近的长辈或是自己所熟识的长辈的忌日到来的时候,中国的家庭成员都要进行纪念。这时候,活着的人就要为已故者准备一顿全套的膳食,包括米饭、饺子以及已故者生前最喜爱的几道菜,并为他们摆上碗筷。在许多情况下,中国人也为各位神祗供奉食品。总之,人们对待祖先就像他们依然活着一样。只有当祖先用完膳食之后,也就是供香熄灭之后,家庭的成员们才开始吃饭。在最重要的敬神节日中,各家庭的祖先也能得到食品的供奉,家庭内对诸位神灵的祭拜通常是在阴历的每月第一日和第十五日进行。

“圆满”是祭堂三大特点的第一大特点,它象征着家庭结构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并让人清楚地看到,家庭在中国文化中是一个基础性的、独特的、稳定性的因素。而祭堂则是自然界与超自然界之间连续性的临界点。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那样,儒教并没有提出西方式的天堂概念,但是它认为,死去的人仍然生活在阴间,他们可以与依然在世的亲戚们进行沟通,并直接对其产生影响。在中国人看来,生与死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清晰明朗的分界线,整个人类只是某个有机系统的组成部分,每一个人都按照阴阳说的原则不断地生生死死,绝不会与现世世界彻底脱离,也不会经历西方意义上的所谓死亡。在中国人看来,整个世界、人的生命以及时间本身是循环往复的,结为一体的,而且恰恰是由于这种循环性,世间的一切事物才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而这种观点同佛教及道教的观点也是吻合的。

根据这种圆满的观点,对于每一个中国人而言,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生儿育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人来孝敬他们,死后也才有人来为他们提供膳食和供奉。如此这般,人们在过世后才能在阴间过上令人满意的生活。因此,中国人在活着的时候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得到一个可以不断循环下去的家庭,以使自己的血脉得以延续下去。这种圆满性的特点要求每个家庭都建立在纯粹的父系结构的基础之上。所以,肩负祭神、祭祖之责的男性子嗣也就自然受到人们的宠爱。不过,传宗接代的要求本身也自然而然地意味着,男人们必须拥有能够给他们生育男性子嗣的妻子。

然而,这种传宗接代的理想带来了某些问题。例如有些妇女只生女不生男。而根据中国的传统法律,女人如果生不出男性子嗣,丈夫就可以据此提出离婚。有的时候,有些男孩在达到生育年龄之前就先行去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在不举行任何丧葬仪式的情形下被草草埋葬。有的时候,做父亲的未及年迈便撒手人寰,这时,他的家庭就得不到人们给予年迈者的那种尊敬。不过,双亲的早逝并不妨碍他们参与家庭生活,因为他们可以被列入祖先的牌位之中。而丈夫的早逝也不会削弱妻子在家谱中获得一席之地的权利。另外,没有男性子嗣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过继的方式得到解决。

这种以男性为基础的家长制的取向导致了性别上的不平等。在家庭内,丈夫的地位高于妻子,儿子的地位也高于女儿。当妻子的只有到了年迈的时候,才能获得与丈夫相对平等的地位以及对成年儿子的一定程度的权威。只有到这时,她才能得到尊敬与声望。在这种条件下,多数活动都存在性别歧视。

过去,一夫多妻制在中国十分普遍,而且至今在一些农村地区依然有个案存在。这种习俗使家庭结构变得十分复杂,但是头房妻子通常都享有最大的权威与声望。在现代中国,男人只娶一个女人,尽管他可能会有一个“小妾”,或者说是一个情人。由于对家庭予以的重视,中国的商人一般都在妻子身边工作,要不然就是妻子负责管理办公室事务,而丈夫则负责对外关系。但这种模式限制了许多中国公司的发展,因为只有妻子和其他家庭成员能够在公司内部出任权威职务。由于丈夫忙于外面的活动,夫妻之间常常很难彼此相见。但只要丈夫为了家庭的事业而辛勤工作,这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生活在泰国的一个中国家庭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每个星期天,这个家庭的大儿媳都要在自己的家里招待全家的成员,包括丈夫的兄弟和他们的家人。大儿子是这个家庭所创办的家庭企业的总经理,他一直让他的兄弟们担任自家企业的副职或部门经理,尽管该企业的关键决策者实际上是该企业当中与这个家庭毫无干系的其他成员。由于这些决策成员只是不定期地参加该家庭每星期天举行的家庭聚会活动,被排除在其封闭的家族圈子之外,无法指望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所有者,因此他们常常在若干年之后便拔腿走人,以便成就自己的营生。

中国人所特有的圆满观念使他们在处理和应对各种问题时总是抱有一种长期的观点。大多数美国人制定长期计划,顶多考虑到今后3年、5年。与美国人不同,中国人在设计计划时则要考虑到今后10年、20年、甚至上百年。霍夫斯泰德在对53个国家的文化价值进行的研究中,把他自己以前的四维框架扩展为五维框架,而这恰恰是因为他对中国人进行了研究。他把这第五维称之为“儒教动力学”,而它所反映的正是长期而不是短期的取向。这一“儒教动力学”在某些方面同新教伦理有相似之处,即为了有助于实现家庭的长期的成功,个人的需要与满足可以被推迟。

L.克拉尔在评论中国海外华人成功原因时,特别强调了这种儒教伦理:“不论他们生活在哪里,不论他们多么富有,海外华人都会坚定地信奉以下几点,这就是辛勤地工作,保持强有力的家庭联系,勤俭持家,注重教育。的确,西方人恰恰是用这些美德形容新教伦理的,但是对于海外华人来说,这些品质并不是他们往日文化的陈腐遗存,而是真诚信奉的生活规则”(克拉尔,1994年,第92~93页)。

家庭关系的这种观念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中国人所谓的家庭观念包含了家庭的所有成员,而不管其时空距离有多远。从公元前12世纪的周朝起,中国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就一直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周王当时就建立了保甲制度,把社会按照每十户、百户、千户、万户为单位划分开来,以便按区域来管理。每一个被划分出的单位都要在内部推举出一位首领,由他对本单位内的所有家庭的行为方式及福利事项承担责任,而与此同时,他又要听命于上一级保甲首领的指令。如果某人犯了罪,责任就要落到他的家长身上,同时也落到他的保长、甲长等等的身上。因此,轻微犯罪的消息一般都很少传到应该对解决这类问题承担责任的最小单位之外。至今,现代中国人仍然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实施这种集体责任的模式,尽管由于他们所居住的国家不同,他们的习惯做法也极为不同。

另外,圆满的观念也有助于解释众所周知的中国人注重关系的习俗。中国一家企业的生命线是“关系”。打开一层层的关系,犹如剥开一层层的洋葱。第一层是每个人同自己祖先的关系,然后是本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再往后是同村人之间的关系,最后是家庭成员与其可信任的紧密合作者(例如那些不是家庭成员但实际上却领导着家庭企业的称职的经理人员们)之间的关系。所有这些关系,从本质上讲,都被认为是具有连续性性质的,其所包含的义务也远远超过某项合同所可能写明的。例如,如果一位女佣在长期为一个中国商人家庭尽职尽守地料理家务之后打算开创她自己的商务或买卖,那么这位中国商人肯定会给她以帮助;而这位中国商人如果在一家合资企业与西方同事共事多年之后,那他也肯定会希望这位西方同事能够助他一臂之力,帮他的儿子进入西方某所声名卓著的大学。

中国人主要关心的不是合同上所写明的东西,而是人们为了履行自己所做的承诺而采取的行动。例如,有一位华裔泰国商人想同一个美国伙伴共同建立一家合资企业。美国在泰国的商会为此花了两年的时间,并终于找到一个人选。这时,所有主要的有关方面必须到曼谷共进晚餐,以便把最终的安排与协议敲定下来。但是,当这位美国商人带着已经拟就的合同文本和他的律师一同到场、以便完成这家合资企业的签约事宜时,这位华裔泰国商人却怒气冲冲地从包间中冲出门外,因为在中国人看来,这是一种极为严重的当众侮辱。

另外,由于存在特有的关系体系,中国人大都不打算向银行提出求助。事实上,直到20世纪,银行在中国一直是一个不大为人们所了解的机构。中国人在全世界都建有共同投资基金和信贷协会。亲戚、朋友、同事都把自己的钱存人一个共同基金,每个成员到时候都可以从这个共同基金要求贷款,而且,大家都是靠着彼此间的亲密关系来避免欺诈或违约行为。有的时候,这些基金甚至把钱借贷给无力为基金捐款的那些中国人。另外,众所周知,中国人还常常把自己的资金借贷给生活在其他国家的亲戚们,比如借贷给一个决定到马来西亚或泰国进行投资的台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