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光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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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治国方略

根植于民众之中

1984年11月,中国香港《亚洲周刊》记者罗伯特·乌德卢这样评价李光耀:“如果诺贝尔奖设最佳国家领导人奖的话,李光耀一定是得主,而且可能不只得奖一次。”

可以这样说,有这种想法的绝不仅仅是乌德卢一个人。在当今世界,李光耀是公认的善于治理国家的领袖,世界上许多专家学者竞相研究他的治国经验,一些国家的首脑也暗里仿效他的做法。那么,李光耀最重要的治国方略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除了着力抓经济建设外,紧密结合新加坡国情,从人民的长远利益出发,根植于民众之中,是他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1980年夏天,新加坡《南洋商报》一个记者在接受日本新闻协会招待时,谈到人民行动党长期掌握政权的秘诀时,也得出了与笔者相同的观点。他这样介绍说:“李光耀政权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是因为政府与人民行动党竭力听取民众的心声,而后反映在政策上面。政府组织‘公民咨询委员会’,和社区中心的‘联络所管理委员会’等,通过居民的各种组织,让政府与国民紧紧联系在一起。”

尽管这不是人民行动党能够长期执政的全部秘诀,但确实是秘诀之一。

为使工会成为自己的有力支持者,人民行动党一成立,李光耀就提出建立新社会的“共同经营者”意识,就是指全体新加坡人,包括政府工作人员、雇主、劳工等,都是建立新社会的“共同经营者”,都齐心协力来建设新加坡。李光耀曾经这样说过:“新加坡是一个复合民族社会,当劳工形成这种精神时,工会担负特别的任务。每位国民为了团体的生存与荣誉而埋头苦干,同样的,他们也会获得公正的代价,唯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发展。”

新加坡工会诞生于40年代后期和50年代。那时,新加坡刚从日本侵略者的铁蹄下解放出来,马来亚共产党和一些进步人士为争取马来亚的独立,组织了许多工会和社会团体,团结广大中下层群众以及劳工,与英国殖民当局进行斗争。

李光耀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很快就与普通群众打成一片,积极参加工人运动,先后担任100多个工会的法律顾问。后来,人民行动党成立时,14名发起人中,有7人是工会领袖,包括后来当总统的蒂凡那。

50年代后期,新加坡工会相当庞大,从1955年到1958年,先后有126个工会注册,代表教师的工会就有17个,代表海员的工会也有12个。而且,当时的工会相当活跃,仅1955年,工会就发起275次反英罢工。

1961年,人民行动党内部发生分裂,以共产党员为主体的一派从人民行动党中分离出去,组成了社会主义阵线,所以,新加坡工会组织也一分为二,支持社会主义阵线的工会组织名为新加坡职工联合总会,支持人民行动党的工会组织名为全国职工总会。最初,新加坡职工联合总会的势力比全国职工总会的势力大得多,到1965年,由于人民行动党的全力扶持,全国职工总会势力日渐壮大,并占优势,领导了新加坡的大部分工会,后来成了新加坡最大的、主要的工会,到1979年,会员人数达25万人。

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李光耀公开表示,今后工会的作用不一样了。过去,工会主要是发动工人同英国殖民当局作斗争,替工人向政府争取权益。“代表劳苦大众利益”的人民行动党执政后,工会和人民行动党及其领导的政府是站在同一立场、同一战线上的,所以,不能搞罢工,不能采取对立态度,要协调政府和劳方、资方的关系,共同促进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

到了60年代,李光耀赋予职工总会特殊的地位和权力。他委派全国职工总会的劳工代表进驻政府的重要部门,特别是派到经济发展局、工业训练局等经济机构,政府在制定有关经济发展的决策时,都要事先和这些劳工代表协商、研究。1960年,新加坡政府专门颁布了《工业关系法令》,为工会和雇主提供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条文。新加坡政府还拨出专款,在“职总”成立了劳工研究组,专门研究劳工问题和如何处理好劳资纠纷。政府还聘请“工业关系员”协助“职总”属下各工会解决劳资纠纷。1968年8月,新加坡政府又通过了《雇佣法令》和《工业关系修正法令》,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1972年,又专门成立了全国工资理事会,根据全国经济发展的情况及各公司的盈利情况,负责同劳资双方协商每年职工加薪的幅度和数额。在1985~1986年新加坡经济困难时期,全国工资理事会和“职总”还动员工人节制增薪,有的甚至做出暂时牺牲,自动减薪以帮助新加坡政府渡过难关。

为了加强和工会的联系,在李光耀的提议下,人民行动党于1980年专门成立了一个联络委员会,人民行动党和全国职工总会双方各派4名代表参加。当时,人民行动党派出的4名代表是该党第一副主席王鼎昌、第二助理秘书长吴作栋、第二助理财政司库马塔尔和当时的政府外交部部长达纳巴兰。全国职工总会则派出了当时的会长蒂凡那、秘书长林子安、第一副主席彼得温森和新闻出版秘书张润志。这个联络委员会的任务就是沟通人民行动党同全国职工总会的关系,确保“职总”协助政府推行各项工作,尤其是在促进新加坡经济发展方面,使广大职工同政府同舟共济、协同作战。

1985年,李光耀提议让人民行动党一些新当选的议员兼任各工会的顾问,李光耀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新议员多接触劳动群众,锻炼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和办事能力,同时加强政府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在这些担任工会顾问的新当选议员中,包括李光耀的长子李显龙。

早在1965年,当时担任全国职工总会秘书长的蒂凡那就提出了一个发展壮大工会的计划。在这个计划中,蒂凡那提出,要扩大工会的任务,使工会从单纯的谈判劳资纠纷发展成为全面参加社会和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并从事职工的培训工作和教育工作。蒂凡那认为,工会在经济上要能够独立,自给自足。为此,蒂凡那在全国职工总会建立了3个合作社,即保险合作社、交通合作社和牙齿保健合作社。

蒂凡那创建的3个合作社使全国职工总会成为真正为职工服务的民间组织,筹建合作社的资金由工会会费提供(会员会费从工资中扣除)。其中,保险合作社是为职工做人身保险,职工每月只需交纳几新元,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从保险合作社得到一笔钱。交通合作社主要服务对象是出租汽车司机和小型巴士司机,参加交通合作社的司机只要每月向合作社交纳一笔钱,就可以通过分期付款买到汽车,这样,不太富裕的司机便可在短时间内成为车主,拥有自己的汽车。通常,一个小伙子加入交通合作社,两年后即可拥有自己的汽车。交通合作社办得很好,在不长的时间里就使1200名出租车司机和250名小型巴士司机有了自己的汽车。牙齿保健合作社在世界各国工会中较为少见,主要是利用牙科诊疗所为职工及其家属治牙病。1971年8月,全国职工总会又成立了新加坡消费人协会,负责接受职工对商人搞不公平交易的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1973年3月,全国职工总会又成立了消费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拥有超级市场,职工到那里购物可以得到优惠。这之后,全国职工总会还成立了全国旅游公司、书籍合作社和一些企业,使职工能廉价旅游和优惠购买课本和其他书籍。这些合作社和企业办得都不错,既使职工多方面受益,又获得可观的盈利,能完全负担全国职工总会的所有开支。

全国职工总会的历届领导人一直与李光耀的政府同心协力,他们多次强调,新加坡的工会绝不可模仿西方工会那样与政府“争斗”,不可用罢工、停工等手段对付政府和资方。《南洋商报》在一篇社论中这样阐述了新加坡工会的性质:“因为劳资关系已不再是工人面临资方剥削、资方遭受工人罢工怠工的对立的时代。在工业结构改革声中,职工运动的目标已不再是局限于如何维护工人利益,而是进一步提升到如何改进工人素质(包括技术与纪律),加强与资方合作,以提高全国生产力为最高目标。”1979年人民行动党成立25周年的时候,当时的全国职工总会秘书长林子安以《国家发展工会有责,经济成果工会有份》为题发表纪念文章。文章说:“到了今天,在现代的新加坡,几乎所有的劳资问题都是通过磋商在会议桌上解决,劳资双方都遵守工业立法和经过双方同意的调整程序的指示原则行事。”“新加坡的工会历史和新加坡本身的历史,都已经清楚地显示了工会对共同利益所表现的关怀,必然会为它们的会员和国家带来长远的利益。国家的进步和繁荣之道,在于工人能否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并且运用常理,这个道理已经再三获得证实。”“工会在发挥其社会作用时,应以不牺牲国家的长远利益为依据。‘工会到底有什么作用?’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这里。它们的存在,是为了确使工人得以成为国家发展的共同贡献者和共同主人翁。”

从这篇纪念文章可以看出,新加坡的工会已经成了李光耀政权的重要支柱。正如李光耀所说的那样,政府和工会是“共生关系”。所以,新加坡国内没有罢工,劳资关系也非常安定。从这一点上来看,外国资本进入新加坡的动机,除了地理上的优越条件、品质优秀的劳动力之外,还有安定的劳资关系这一因素。

当然,全国职工总会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它也在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和更新。过去,“职总”下属的工会以行业工会为主,1980年,“职总”提出改组下属一些工会,即以企业为单位组建企业工会而淘汰一部分行业工会。这一措施引起行业工会头头的反对。但是,事实证明,工人们比较喜欢企业工会而不喜欢行业工会,因为行业工会太庞大,成员复杂,活动不灵便。自从“职总”提出要组织企业工会后,许多工人要求入会,证明企业工会受到工人群众的欢迎。到1984年,企业工会获得飞速发展。1988年,“职总”领导人发现,其属下工会一些会员竟代表反对党参加竞选议员,“职总”领导认为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职总”会员必须拥护人民行动党,必须接受人民行动党的领导,而绝不可“身在曹营心在汉”。为此,“职总”从1988年秋开始,整顿下属70多个工会,迫使支持反对党的会员脱离“职总”。

除了牢牢抓住工会不放外,为全面植根于民众之中,李光耀引导他的政府建立了健全的基层组织。

新加坡设立基层组织起源于李光耀对民意的重视。1961~1963年,人民行动党的领袖们到各选区活动时,一些选区的干部曾组织“欢迎委员会”,负责安排那些党的领袖的食宿、接见选民、进行竞选等活动。1963年2月,新加坡加入马来西亚联邦后,曾举行过一次大选,李光耀在这次大选中曾访问各选区,居民们常把自己的不满直接向李光耀总理反映,而不向监督官署叙述。当时,李光耀决定成立一个永久性的“草根组织”。于是,到了1965年,人民行动党决定,在“欢迎委员会”这种形式的基础上组建“公民咨询委员会”。

新加坡是一个政府,一个议会,79个选区,每个选区都成立有“公民咨询委员会”。“公民咨询委员会”是选区最大的基层组织,直接隶属总理府,由总理的秘书直接联系,其委员选举出来以后,得由总理正式任命,同时给予青色的身份证。

“公民咨询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一年,各选区的国会议员有权检讨委员们1年来的活动,若发现有人工作不热心或不够积极时,次年就免去他们的委员职务。同时,为了防止国会议员任意罢免委员的职务,各委员的活动记录均保存在总理府,以便与国会议员的报告相对照。

在每个选区“公民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还组成由若干个选区“公民咨询委员会”组成的地区“公民咨询委员会”,每个地区的咨询委员会由各选区咨询委员会的委员组成。

“公民咨询委员会”的任务是:“促进种族和谐与社会意识,敦邻睦里,改善各选区的设备,协助政府推行全国性运动。”此外,它还负责协调居民委员会和联络所管理委员会的活动,挖掘培养具有潜能的人才。一方面向人民解释国家的政策,起“上情下达”的作用,另一方面向上反映民意,起“下情上达”的作用。

有人说,“公民咨询委员会”说白了就是新加坡的“区议会”,其中心活动是把选区内居民的愿望、意见、要求反映给政府,并为实现这些要求与政府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商量。“公民咨询委员会”每月要跟本地区的国会议员相商一次,为了促进本地区的福利,一起讨论各种议案,或商讨如何要求预算等。从这个意思上看,“咨询委员会”借此参与政府的部分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