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光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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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李光耀说:“新加坡之所以能达到今天这种人民都能安居乐业,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成就,是因为政府顺应人性来治国。政府给年轻一代的新加坡人出人头地的机会,也灌输他们自立的观念,所以每个人都能尽量发挥所长,即使是社会竞争的失败者也不会被摒弃。政府顺应人性,顺应基本文化,并在过程中为那些可能会失败的人做出调整的治国方法,是新加坡之所以能成功的要素之一。”

李光耀接着以英国和澳洲为例,进一步揭穿李绍祖鼓吹的“福利”的虚伪性。李光耀指出:“这种‘福利’的教训,在世界上并非个别的。英国与澳洲充满温情的福利制度,实质上是奖懒罚勤,滋长依赖性,已经证明行不通。结果,澳洲工党政府不得不终止这种失业福利金制度。新加坡政府应从他们这种代价高昂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李光耀刚一说完,李绍祖连忙站起来,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补充。李绍祖说:“我总算等到李资政出来说话了。我并不是不同意李资政的人人各尽所能的说法,我不同意的是政府处理事情的手法……”

不等李绍祖说完,李光耀就风趣地说:“李绍祖先生,你批评政府提倡敬老尊贤?小心,可能有一天,你会因为子孙听了我们的话,尊敬你,亲近你,而感到欣慰,否则,你可能会被遗弃在黄根成(外交兼社会发展部长)管理的老人院,那将是一场悲剧。那时,我也不想到老人院去探望我这位最糟糕的敌人……”

不等李光耀说完,国会会场爆发了一阵阵笑声。这笑声,笑得李光耀红光满面,笑得李绍祖满脸通红。

李光耀卸去总理职务后,由于不再需要处理日常事务,他将主要精力放在全方位外交活动上,在国际上更加活跃,其中心内容也是经济。1994年,李光耀在回答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的提问时说:“我增加了到外国访问的次数,那是因为总理要我为新加坡的利益建立对外的联系。这对新加坡没有害处,只要我没有跟其他国家的领袖结怨。我曾受邀访问哈萨克、巴基斯坦、越南、南非和匈牙利,跟这些国家的领袖讨论经济课题。我也出席了在日本、中国、欧洲、美国和南非举行的会议。这应当能加深海外对新加坡政策的了解。”

李光耀的国际活动除有益于新加坡经济外,更多的是就当代国际问题发表演说,而在这些国际问题演说中,影响最大的是批评美国把他们的“民主”、“人权”观念强加给其他国家,并和美国的一些学者和新闻界人士展开论战。

1991年5月9日,李光耀在东京出席《朝日新闻》举办的专题研讨会时发表了《亚洲国家关心政治稳定》的演讲,李光耀畅谈了保持政治稳定对亚洲国家的重要性,指出:“对亚洲国家来说,问题并不单单是该怎么样或要怎么样才能模仿美国、英国或西欧的宪法,来制定一种制度。亚洲国家的人民希望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并享有更高的生活水平。他们希望在生活方式、政治自由和其他自由方面,在合乎社会利益的范围内,尽量享有个人的选择机会。在教育和工业经过了某一个发展阶段后,人民可能需要一个代议制政府,不论这个政府是以什么方式选出,以调和社会中互相冲突的集团利益,维持社会秩序和稳定。代议制政府也是让人民建立一种新的共识、一种社会契约的方法之一,使他们能对进一步的快速经济增长和个人自由两者之间的权衡问题,取得一致的意见。”

1992年11月20日,李光耀应邀出席在东京举行的由《朝日新闻》主办的“创造21世纪论坛”,发表了《好政府比民主人权更重要》的演讲,畅谈西方国家的民主与人权观念,并对它们是否放诸四海而皆准、是否适合第三世界国家提出质疑。李光耀在演讲中为发展中国家“先有经济开发,后有政治民主”的做法提出了一套完整的理论架构,以他丰富的从政见闻旁征博引,对这个问题做了具体详尽的论证,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

好政府比民主人权更重要

赫尔辛基程序开始进行以后,美国和其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欧洲盟国成功地把民主和人权问题,列为与苏联及东欧集团谈判议程的首要项目。这个程序始于勃列日涅夫时代,最终导致讨厌的苏联帝国在戈尔巴乔夫领导下宣告瓦解。

这种不平凡的胜利使得美国和其北大西洋公约盟国跃跃欲试,尝试在中国、朝鲜和越南以及第三世界国家推行民主和人权的可能性。那些在贸易及发展方面需要依赖西方援助的国家将因此见到光明。

美国人有改变别人信仰的欲望

美国人是名副其实的传教士,对于改变别人的信仰,他们有一股压抑不住的欲望。由于日本是正式发展援助计划的最大捐赠国,因此,美国人有必要促请日本跟他们合作,支持这项改变世界的任务,使世界成为一个更安全和更美好的乐土。

日本现在已经列出四个标准,作为它提供正式发展援助的条件:

一、不得有庞大的军事开支;

二、不得发展和制造杀伤力强的武器;

三、不得大量转移武器;

四、注重民主、人权及市场经济。

这些条件说来容易,要贯彻执行却比较难。

这或许是你们请我来讨论民主和人权问题的原因,尤其是民主是否放之四海而皆准这一点。联合国的178个成员国是否每个都可以成为民主国家?世界人权宣言第20条第3项注明,人们的意愿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而这种意愿是通过定期和真实的选举,由人民在普选和平等投票权下秘密投票表现出来的。

这是个理想的标准,只有几个第一世界国家能够实现。但是,对所有的国家来说,这是不是一个实际而可实现的标准?

第二世界——前苏联,即现在的俄罗斯以及其他独立联邦国家、东欧和中欧——是否能做到这一点?我不敢肯定。

1991年5月6日魁士菲教授曾在英国广播电台的广播中说:东欧和俄罗斯需要10年到20年的时间对民主的实践进行政治教育,才能改变态度,学会如何在互不攻击或不感到沮丧的情况下参与民主性的讨论。

这个标准在第三世界,即拉丁美洲、非洲、中东以及亚洲是否行得通?这些国家对通过正式发展援助计划的劝说和所施加的压力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印度尼西亚对荷兰发展援助部长提议以人权交换援助的反应,是拒绝接受援助。苏哈托总统要求荷兰退出负责印度尼西亚事务的政府组织。印度尼西亚宁可舍弃援助,也不屈服于荷兰在民主和人权问题上所施加的压力。

1991年,当欧洲经济共同体尝试把人权问题加入新的亚细安——欧洲共同体合作协定时,遭亚细安一口拒绝。

过后,葡萄牙却以印度尼西亚在东帝汶违反人权为理由而否决了一项新的亚细安——欧洲共同体协定。然而这种压力是否有效,还令人怀疑。

一个更为重要的例子是中国。美国国会恫言,除非中国尊重民主和人权,否则它将取消给予中国的最惠国地位。美国总统恫言否决这项立法。这样的恫言,每年都发生。

中国经过4000年的统治而产生的习惯和价值观念能否在一夜之间被美国国会的决议所改变?我相信中国是会有所改变的。但是,那将是一个由中国本身所引发的演变过程。其实,发达国家的民主历史显示民主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无论是在英国或美国都是如此,直到它们取得高度经济增长,人民受过教育之后,才全面地享有普选权。

目前,有两个国家拥有长期不断的民主政府的纪录,一个是英国,另外一个是美国。

英国的民主可追溯到1215年《大宪章》的签署。这个《大宪章》导致英国国会的产生。实际上,直到1911年,上议院的世袭贵族同下议院的人民代议士享有同等权力。妇女在1928年才获得投票权。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毕业生和商人所拥有的额外投票权到了1948年才废除。

美国在1776年宣布独立。1788年的宪法规定,只有缴交产业税或人头税的人士,也就是富有人家,才有投票权。当时,投票权也受到年龄、肤色和性别的限制。直到1860年,入息和财产这两个条件才被取消,但是其他障碍,如识字测验和人头税,却仍然对黑人和其他社会地位低下的族群有所不利。到了1920年,美国妇女才获得投票权。

到了1965年,投票权法令才取消了阻止黑人投票的识字测验和其他选民限制措施。结果,英国和美国分别在1948年和1965年先后建立了全面的民主体制。

西方民主普遍性只属设想,未经证实

英国和美国经过了200年的时间才发展出来的民主制度,那些既缺乏经济、教育和社会先决条件,又在殖民地统治期间没有举行过大选和建立民主政府的新兴国家,却被指望在独立后实施这些民主制度。

公民社会的存在是民主政体成功的先决条件。什么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一个公民所属、包含一系列介于国与家之间的机构的社会——独立志愿团体、宗教机构、职工会、专业团体以及促进特定共同利益的运动,无论是绿色运动、枪械运动或反吸烟运动等。

然而,乔治梅森大学的西摩·利谢教授却以另一种方式对民主定下条件:“一个经济能力稳定的大规模中产阶级,许多人拥有参与政治的技能、知识和保障。”

布鲁涅大学的巴巴拉·古德温博士认为自由民主必须要有经济发展、识字能力、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支持言论自由和人权的政治团体。它需要一个以共同价值观为依据的公民文化,使意见不同和相左的人们愿意互相合作。她又说,民主并不需要人人想法一致,它可以在意见不一致或分裂的情形下茁壮成长。

关键在于人们必须要能够接受异议。这正如哈佛大学的沃伯教授所说的,要有文化先决条件,即大多数人是否愿意生活在这个冲突和暴力较少的社会,并同意有一套管制集体生活的条例和一套对自己文化的根深信念和价值观,这是民主政府的基本条件。

如果我们把这些先决条件应用在亚洲国家,便会了解为什么亚洲国家的民主经历这么多波折。

以泰国为例。今年5月,我们看到曼谷的七八百万人民向军人政权表示愤怒,而在1年前,他们却对该政权所发动的政变表示赞同。他们反对苏进达将军担任首相,因为他并不是民选的,或至少这是个表面理由。问题是,其他在农村的5000万泰国人并没有表现出七八百万曼谷人的那种反对或痛恨情绪。

曼谷人民反对苏进达,并不是因为他不是民选的,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军人本身不廉洁,而他们所要的正是廉洁的政府。他们要摆脱军人,争取一个廉洁的政府。当阿南·班耶拉春被委任为首相时,他获得普遍的支持,也没发生抗议。但他也不是民选的。其实他并没有参加竞选,而且也公开表明他不要参加竞选。人民所要的不只是摆脱军人,而且也要摆脱贪污的毒贩。现在他们已经摆脱了军人,但是还没有摆脱毒贩。

在3月的竞选过后,苏进达还未当首相之前被提名为首相的那隆,在1991年7月申请签证到美国去时,遭美国当局拒绝,因为他被怀疑涉及毒品走私。但在9月的大选中,他再次当选。在适当的时候,他将再次成为部长。总的来说,在9月的大选中,4个亲民主的政党所取得的成绩,只略有进步,共赢得185个席位,比上一次大选多得23个席位,或6%的票数。

那些向来花费大量金钱竞选的政党保持了它们在北部和中部乡区的控制权。要使民主制度产生好政府,必须有根本的社会和教育改革,这样,像阿南这样的能干之士才会参加竞选,并不必靠收买选票或通过威胁手段在选举中获胜。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菲律宾。6年前,伊美黛达·马科斯夫人和丈夫双双逃离菲律宾。许寰哥也是这样。然而,他们却能回国参加总统竞选。他们是4位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中的两位。拉莫斯总统共取得530万张选票,许寰哥得410万张,马科斯夫人得230万张。换句话说,如果许寰哥和马科斯夫人联合起来,他们所得的选票可能击败拉莫斯。

一个能发生这样不平凡事件的国家需要一种特别的民主。在其他社会,当一个独裁者被推翻以后,他的妻子和亲信在逃走之前很有可能被群众攻击或处以私刑。如果逃得掉,他们也永远不再回头。

再看看巴基斯坦。总统齐亚·哈克将军于1988年在一场飞机爆炸事故中丧生后,当局把大选定在1988年10月。1988年8月21日的《星期日电讯报》中,伦敦经济学院一名对巴基斯坦问题有研究的已故政治学教授埃利·克多里解释说,期望即将来临的大选会重新建立民主,等于是希望战胜经验。

合乎宪法的平民政府已经被证实为无能、贪污,无法处理第三世界经济或应付一个充满深仇大恨、恐惧和对抗的四分五裂的社会的弊病和冲突……

要使这种治理作风实际可行和可以容忍,它必须扎根于对国家管理的态度以及国家管理的传统。统治者和人民之间有共同点,那就是:法律至上,当权者有受质的责任,他们必须和给予他们权力的人民之间不断地交流;坚实的文明社会,以及确保任何政府无法长期欺凌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和团体。

当然,所有这些,没有一项在巴基斯坦或在印度次大陆流行。在这里,统治的传统是属于东方专制传统,统治者的意愿便是法律……

是不是大选、国会和负责任的政府在巴基斯坦这样的国家行不通,而坚持尝试建立或恢复这样的一个政权必定会导致国家发生连续的动乱,以及一而再地军队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