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告诉你一个弗洛伊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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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解开心理人格的奥秘

良心是一种内心的感觉,是对于躁动于我们体内的某种异常愿望的抵制。

--弗洛伊德

(一)

为了进一步揭开心理人格的奥秘,弗洛伊德在1923年又出版了一部重要的着作--《自我和本我》。在这本书中,弗洛伊德将以前的两部人格结构理论发展为三部人格结构,即本我、自我与超我,从而形成了系统的人格理论。

人格理论在精神分析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弗洛伊德利用这个人格模式,展现了作为个体的人是如何以本能为动力,进而发展为具有社会属性和文明标志的漫长历程。

弗洛伊德说,无意识学说只是描述了人们的心理结构图式,《超越快乐原则》揭示了一系列的思想原则,而《自我和本我》讨论的则是这些图式、思想是如何进一步发展的。

也就是说,以前的学说都只是一种静态描述,没有突出动力学的意义,而三部人格理论则着重说明了心理过程的动力性质。这个理论将人的整个心理过程看做是一个能量系统、动力系统,而且,这个系统受物理、化学规律的支配。因此,弗洛伊德认为:人格学更加接近于精神分析学。

在人格结构的内部,当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协调统一时,人的心理处于平衡状态,人格就是正常的;反之,就是一个不良甚至是畸形的人格。

那么,什么是本我呢?

弗洛伊德起初认为,除了名词之外,他也无法给出更多的知识,因为本我是人格中“模糊而不易把握的部分”,比较形象化地描述本我,“可称之为一大锅沸腾汹涌的兴奋”。但在最后的、弗洛伊德未完成的着作《精神分析大纲》中,弗洛伊德还是对什么是本我做了正面的解释:

“‘本我’的力量表现了个别有机体生命的真正目的。这种目的就在于满足其内在需要。”

显然,这里所说的目的就是指人的本能,即“肉体对于心灵的要求”。

对于本我即本能的观点,弗洛伊德还作过多次论述,并指出:

“‘本我’于某处和身体的历程直接接触,从它们那里取得本能的需要,作出心理的表示。”

本我以追求本能冲动和被压抑的欲望的满足为目的,它的唯一功能是及时发泄因内部或外部刺激而引起的兴奋。本我的这一目的和功能,要求按照生命的快乐原则行事。快乐的原则能使人消除或降低紧张程度,并使之保持消除或降低紧张后给人带来的欢乐和愉快。尽管本我不受统一意志、道德的支配和约束,但它在大多数情况下难以实现本能的冲动和欲望的满足,往往受压抑而感到沮丧甚至痛苦,但它遵循快乐的原则是始终占优势的。

总而言之,弗洛伊德通过研究认为,本我总是古老而长存的。它缺乏理智、容易冲动、要求苛刻、孤独乖僻、自私自利、专寻快乐,就像是人格中宠坏了的孩子。

(二)

对于自我的概念,弗洛伊德认为,冲动和表象不能达到生存和再生的进化目的,除了孩童之外,一般人的冲动行为都可能招来惩罚而遭受痛苦。一个人要完成生存的使命,就必须去适应现实环境,从外界获得所需要的一切。这种人在与现实环境之间的交往中所产生的新的心理系统,就是自我。

自我是人格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人格的执行者,对本我和超我起着重要的控制作用。这种作用发挥得好,人格就能协调发展;反之,人格就不能协调,甚至出现畸形发展。

自我以“现实原则”为指导,不受“快乐原则”的影响。在弗洛伊德看来,自我来自知觉系统,如果没有知觉系统作为中介,本我就不可能分化出自我。他指出:

“自我是通过知觉意识的中介而为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所改变的本我的一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表面分化的扩展。”

自我具有以下一些特性:

一,自我是每个个人整个心灵,尤其是自觉心理活动的主要代表,“我们称呼出自知觉系统,并由潜意识开始的统一体为‘自我’”;同时,自我也是对于自身,包括精神和肉体的自我认同,即自我所表示的除了心灵的自我之外,还包含对于自身躯体,及其从躯体与外界的接触中所获得的各种感觉的确认。

二,自我的核心是知觉系统,这一知觉系统的最突出特征就是理性。在这一方面,它与本我基本是相反对的。知觉系统具有敏锐的辨别能力,能够更加精确地观察和认识外部世界,它与思维、记忆系统在一起,使人的判断力得以加强。

三,从人格结构的角度来看,自我位于本我的外缘,是本我与外部现实世界的中介环节。自我附着在本我的表层,但“并不是全部包住本我,而只是包住了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里,知觉系统构成了它的(自我的)表层,多少有些像胎盘依托在卵细胞上一样。自我并不与本我明显地分开,它的较低级的部分并入本我”。显然,自我与本我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最深层的是本我;中间层是本我到自我的过渡,是两者的相互渗透,从自我的角度来看,或许可以称之为比较低级的自我;最外曾则是比较高级的自我,也就是知觉。

四,自我的任务是依据现实原则,协调本我要求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自我习惯与把本我的欲望转变为行动”,同时又将“对能动性的控制移归自我掌握”。

在这里所说的能动性,也就是本我的本能冲动。由此可见,自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在本我与外界现实之间发挥居间调停的作用。

(三)

人格结构中,还有超我。超我在人格中处于最高层次,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弗洛伊德说:

“在自我中存在着一个等级,在自我内部存在着不同的东西,可以把它称为‘自我典范’或‘超我’。”

这个“自我典范”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良心”,代表着人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和“不可以”的联合力量,好比人格中专管道德准则的“司法部门”,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就是“自我理想”,它是确定道德行为的标准,如同人格中的“立法机关”。

从弗洛伊德上述对超我的界定可知:超我是一个与本我、自我并列的实体,这一实体是从自我中分化出来的,它的主要还内容是道德理想、道德规范,主要职责与活动是侦查、监视自身的行为,以及相关的以良心的形式对自身行为予以裁判。

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后天形成的,是源于父母、老师和社会的影响与教育。具体来说,超我是社会、师长,尤其是父母自身的超我,即父母的理想、目标和权威在孩子心目中的内化,孩子则通过父母的作用而逐步在心灵中树立起自己的“超我”。

在弗洛伊德看来,人格结构的内部关系主要是指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与本我、外部环境以及超我的关系。但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统一的人格。

本我不顾现实,只要求满足欲望,寻求快乐;超我按照道德准则来对人的欲望和行为进行限制;而自我则活动于本我与超我之间,既要通过知觉和思维来满足本我的要求,又作为控制系统把人们违背道德规范的欲念驱回到无意识之中,对精神活动起着调节控制的作用。

在人格的三个方面当中,自我扮演的是一个非常难当的角色,既要受非理性的本我的逼迫,又要受严厉的超我的监督。对此,弗洛伊德说:

“有一句格言告诫我们:一个奴仆不能同时服侍两位主人。可怜的自我却处境更坏,它要服侍着三个严厉的主人,而且还要使它们的要求和需要相互协调。”

在人格当中,由于自我起源于知觉系统的经验,所以它的本职是表达外部世界的需要。但是,它又往往与本我保持友好关系,成为本我忠实的“奴仆”。

当本我顽固不屈时,它会称本我正在服从现实,将本我与现实的冲突掩饰起来,有时也将它与超我的冲突进行掩饰和调和。

另一方面,自我的每一步又受到超我的严格监视。超我对自我的处境毫不体谅,只要求自我按照它制定的准许行动。如果自我不服从,就会遭到惩罚。

自我就是这样被本我所驱使,受到超我的限制,艰难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按照科学的人性观,人格的构成应该从社会和个人两个方面来探讨,既要看社会因素在人格中的决定作用,又不能忽略了个人的因素,比如生理、心理的差异在人格中的影响,等等。

弗洛伊德虽然看到了人格构成中的社会因素,并且试图揭示它与个人因素之间的关系,但由于他的人格学说是建立在本能决定论基础上的,因此又过分地夸大了本能的作用,将本能看做是人的心理过程及活动的决定性因素。

(四)

人格是一个复杂的能量系统,操纵人格三个部分运转的能量叫做心理能量。

心理能量并不神秘,与其他形式的能量一样,只不过进行的是心理工作,如思维、知觉、记忆等,这就如同机械能进行机械工作是一样的道理。

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力都来自心理能量。在人格的三个部分中,心理能量的分布和转移构成了人格的动力系统,决定着人格的发展方向。

弗洛伊德认为,本我的能量是通过反射活动和愿望满足的活动这两种方式来实现的。这两种过程的目的都是用消耗能量来满足需要,给人们带来平静的。

本我的能量都是在对象性发泄过程中消耗掉的。有时,本能在选择能量发泄对象时,可能会出现由一种对象转移到另一种对象上的情况,这就是移置。就像饥饿的婴儿一时找不到食物,就会把手指头伸到嘴里一样。而且,只要事物直接有某种具体的相似之处,就会产生移置。

本我的能量在释放中通常会与自我和超我发生冲突,这时,本我就会竭力冲破阻力。如果冲破成功,它就以过失行为将能量发泄出来;如果没有成功地找到发泄能量的途径,自我和超我便会使用这些能量,为自己的活动提供动力。

自我本身没有能量,在本我的能量还没有转移到构成自我的潜在的心理过程之前,自我并不存在。只有自我这一新的心理过程被赋予能量后,自我才存在于人格之中。而激活自我潜力的出发点则是求同机制。

求同是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的一致、等同或吻合。由于求同机制的存在,使得本我曾用在形成事物意象中的能量被转移出来,由自我反映在现实世界的真实面貌上。

这种能量的转移,为自我的发展提供了动力。而随着自我的理性功能的产生,更多的能量从本我中射出,注入到自我当中。自我从本我中吸收能量,除了满足本能以外,还可以用来发展感知、学习、记忆、判断、推理和想象等心理过程,从而促进整个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而超我控制机能,决定了它可以从本我和自我中获得心理能量,阻止本能的能量在冲动行为中释放出来。这种作用叫做反能量发泄。而且,超我通常是将能量投入到对理想、道德的能量发泄上。一个人在理想、道德上释放的能量越多,他就越能成为一个品行高尚、受人尊敬的人。

弗洛伊德在揭示这些人格动力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对精神分析学中焦虑这个范畴的研究。因为焦虑在人格发展和人格活动的动力状态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焦虑是一种因外界的危险而产生的一种痛苦的情感。这种焦虑的知觉可以是先天遗传的,也可能是后天形成的。

比如,婴儿对黑暗的恐惧就是因为人类在制造和使用光亮之前,长期在黑暗中遭受危险,所以婴儿一出生就会对黑暗产生一种恐惧感;而到了后天,婴儿逐步知道,人在黑夜中经历的恐惧要比白天多。懂得了这样现实的焦虑,人们就学会在焦虑信号发出后,很快作出有效的反应,以防患于未然。

根据以上的分析,弗洛伊德认为,由于人类自身的心理能量对外界现实的各种有效调节,以及自我中各种对付焦虑的机制的形成,才逐渐促进了人格的健康发展。这也是弗洛伊德在心理人格问题的研究上得出的重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