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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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

第一,和谐社会思想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年代和解放初期,“以阶级斗争为纲”作为一切工作的指针,这是由当时的历史使命和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在革命时期,对于无产阶级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革命政权问题,阶级斗争的理论是夺取革命政权和巩固革命政权所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以及党的地位都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我们却习惯了用革命党的思维来思考执政的问题,习惯了从社会矛盾运动的原理出发来分析问题,无论什么性质的矛盾,都简单地以对立的思维方式进行处理。这在某种程度上激化、扩大了矛盾,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这就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时期,不仅要正视社会存在的矛盾、冲突,还要客观分析社会的矛盾、冲突;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方法不仅有斗争还有化解、妥协、包容与让步,甚至更主要的在于后者。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不是只有对抗,还有学习和借鉴,包括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先进的东西。发展需要良好的环境,包括稳定的国内环境和和平的国际环境。因此,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和进步。

第二,和谐社会思想丰富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一直以来,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认识为三位一体,由此决定,党的纲领和任务也主要概括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三个方面。例如,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党的十三大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十五大在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时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丰富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整体布局的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布局应是“四位一体”,即在经济、政治、文化之外,还应包含“社会”部分,相应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布局和战略任务,也应当概括为四个方面,即在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加强社会建设。这四个方面的任务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们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无论忽视其中哪一个方面,都会影响甚至损害其他几个方面的发展。邓小平提出的“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不仅是物质生活的富足和精神生活的富有,也是发展与和谐的有机结合和辨证统一。社会发展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应该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社会架构,是这四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正如十六届六中全会所指出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容的四位一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丰富发展。

第三,和谐社会思想是实现民族振兴的战略举措。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社会就进入了矛盾凸显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社会矛盾处理得当,经济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将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目前我国处在一个极为关键的发展时期,即人均GDP刚刚突破1000美元。因此,如何协调、化解社会矛盾成为关乎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应当说明的是,尽管目前我国存在多元矛盾,但是矛盾中仍然存在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利益要求,期望生活更加美好、社会发展进步、国家繁荣富强是社会的主流愿望。因此,只要我们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采取恰当的方法来协调解决矛盾,就能进一步凝聚力量,促进社会的进步,使人民的美好愿望变成现实。党中央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适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应该说是着眼于中国现实、谋求民族发展振兴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政治文明是一个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表现为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人类历史的发展表明,任何社会政治文明的发展都要依托社会的整体进步;同样,任何社会的和谐稳定,也都需要以一定的政治文明为基础。这就是说,政治文明与社会和谐二者密不可分。

1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保障

第一,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任何社会要达到和谐状态,就要做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而在上层建筑中,政治上层建筑处于首要地位。这就决定了政治制度、政治生活的发展状态,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的学者指出:“当我们称一个社会是和谐社会时,首先是说这个社会的政治生活是和谐的,具体表现为政治意识的宽容、包容。政治制度的规范、衡平。政治行为的协调、有序,政治局面的稳定、和谐。”虞崇胜:《政治文明,和谐社会的政治前提和重要保障》,载《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政治上层建筑在社会发展中所处的这一地位,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然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特征。我们党关于和谐社会基本特征论述的第一条就是民主法制。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的第一条,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基本得到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摘自《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二,政治文明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马克思主义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的作用在于缓和社会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现代国家通过一定的民主和法律制度,来实现政治的稳定,以保障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或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同样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中,它居于首位,不仅在于它是重要特征之一,还在于它对其它五个特征起着政治保障作用。在我国,如果没有民主法制,人民的权益不可能得到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就不可能实现;如果没有民主法制,经济和社会生活不可能规范,诚信友爱的道德风气就不可能形成;如果没有民主法制,社会不可能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也不可能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和谐社会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价值取向和前提条件

第一,和谐社会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价值取向。在任何社会内部,都存在着不同阶级、阶层、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在传统社会,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主要依靠专制的方法,即在对抗的各方之中,占有强势地位的集团采用高压手段,剥夺弱势集团的利益并形成政治威慑;而在现代社会,主要趋势是通过民主和协商的方法,使社会各方的利益得到协调,相互作出妥协和让步,进而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和冲突。前后两种政治方法在价值取向是完全不同的。前一种方法的价值取向是在对抗中争胜负,后一种方法的价值取向则是在矛盾和冲突中求平衡与和谐。应当说,追求平衡与和谐,已经成为当代政治文明的重要价值取向和发展趋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价值目标,本来就是追求和谐。社会主义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的身心和谐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的社会,即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纲领,是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应当牢牢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

第二,和谐社会是政治文明的前提条件。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互为条件。和谐社会的构建固然需要政治文明来保障,而政治文明的建设也需要和谐社会为其提供前提条件。我们知道,民主法制的完善,不能依赖于良好的愿望,也不可能孤立进行,而是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其中,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受教育水平提高、社会开放而具有活力,以及公平正义意识和观念的形成,这些和谐社会要素,都是推动民主法制进程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民主建设还需要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来保证其顺利进行。所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离不开和谐社会这个前提条件。

总起来说,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紧密联系,互为前提,互相促进,有机地统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中。

(三)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应当从这些方面入手,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1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

我国政治文明的特点和优势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其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首要特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为保证党的坚强领导,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目标。应当说,关于如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我们在理论上的积累已经很多,理论的认识也达到了时代的要求。我们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将这些理论认识应用到实践,转化为现实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从本质上看,执政能力是政党自身的一种整合过程,包括成员角色、组织结构和文化观念的整合等。因此,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通过建立严格的选拔机制、切实有效的学习机制、科学的评价机制几个环节,培养一支素质高,人民信得过并能经受住实践考验的干部队伍。要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纳入制度设计,并予以规范,形成规划,使其能够作为一个长效性的工作长期坚持,避免仅仅停留在口号宣传或仅仅是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的做法。要不断提高党的理论创新能力。一个政党只有不断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创新理论,更新观念,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以保证人民的权利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一是从党内民主做起,通过发扬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二是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尤其重要的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对权利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动力保证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着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原则。目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以更好地体现这个原则。例如,如何真正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建设、处理好人大与政府的关系等问题,都需要我们从制度层面加以研究和改进。要通过制度建设真正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2006年通过的《监督法》是人民代表大会加强制度建设,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有效举措。制度建设一是要进一步理顺人大与党、人大与政府、人大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充分发挥人大的权力职能;二是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使人大能真正承担起角色职能,如建立人大会议制度、人大常委会与人民代表和选民的联系制度、人大的学习、视察、调研制度以及人大工作评议制度等,提高人大履行自身职能的能力。三是以基层民主建设为切入点,提高广大人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离不开公民的民主参与。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我国公民的民主参与能力与现代社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民主参与能力。公民参与能力的提高需要理论层面的教化,更需要在实践活动中,通过自身的参与加以提高。基层政治活动可以训练具体公民的能力,扩大他们的眼界,发展对政治社会的积极感情。 徐湘林主编:《民主、政治秩序与社会变革》,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页。

因此,以基层民主建设作为切入点,以各种丰富的民主实践形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让公民在各种民主实践的活动中,积累政治参与的经验和知识,提高政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草根民主只有和上层民主相结合,才能真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进程。

3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社会环境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作为广义“社会”中的一个主体,政府承担着行政的责任,政府作为社会的组织者,管理者,也是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实施者和维护者。欲实现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社会状态,政府必须全力构筑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