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做人要学曾国藩,做事要学胡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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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孝悌为本,和睦自处

百善孝为先

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注重孝道。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心中常抱着仁心、孝心,那么,天下任何不正当的行为都不忍心去做,所以,孝是一切行为中应该最先做到的。皇帝治理天下,一般都要标榜孝道,以孝义作为社会基本纲常。

作为躬行实践的儒者,曾国藩把孝道看得很重。在曾国藩的家庭伦理思想中,以孝为核心,表现为把“孝道”作为立家之本,认为孝悌廉耻胜于功名,表现出与其他家庭伦理的不同。

曾国藩非常重视并终身实践“孝”,而且将传统意义上的孝的观念予以扬弃,形成了既承接传统又体现时代特色的“孝思”。为此,在忠与孝的关系上,曾国藩提出了先孝后忠的思想,这体现了他在家庭伦理方面对传统道德的改造。

曾国藩对孝的最初印象与其父亲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因为其父曾麟书就是一个至孝之人。

曾国藩的祖父曾玉屏对曾麟书要求尤为苛刻,“往往稠人广坐,壮声诃斥”。而曾麟书对父亲总是“起敬起孝,屏气负墙”。曾玉屏晚年中风致瘫,卧床不起。曾麟书几年如一日,从早到晚服侍父亲。曾玉屏一夜要小解六七次之多,曾麟书常常在暗夜里聆听父亲的动静,适时将便器送上。寒冬时节,曾玉屏需要解大便时,曾麟书即以身躯为父亲遮挡风寒,亲手替父亲洗净弄脏了的衣裤。那时,曾麟书本人已经是一位花甲老人了。

以曾国藩为首,无论内外长幼,都为曾麟书的精神所感动,争着为老人做事,使老人快乐。曾国藩说:“读尽天下书,无非一‘孝’。”他以孝为先的家教思想至今仍然给后辈不少启迪。

曾国藩的一生都在强调“忠、孝”二字,并且身体力行。他不但为朝廷尽忠,而且时刻惦念父母的衣食住行。

道光年间,曾国藩在家书中写道:“父母大人金福万安……带银三百两,鹿胶二斤半,阿胶二斤,高丽参半斤……托人带回湖南老家,以略尽子之孝。”

曾国藩托人千里迢迢地将这些营养品带回湖南老家孝敬父母,其对老父母关切体贴之心不言而喻。那个时候,曾国藩还没有真正发达,只不过是个翰林院编修,一个穷京官而已,像鹿胶、阿胶、高丽参等补品非常昂贵,要弄到这些东西并非易事。由此也充分体现了他为人子的一片孝心。

长期在外的曾国藩认准了阿胶是孝敬父母的最佳礼品,后来家书中还数十次出现他为父母寄赠阿胶和日常用品的字句。他曾在家书中写道:“送母亲大人耳帽一件,膏药一千张,服药各种,阿胶二斤,朝珠二挂,笔五支,针底六十个……母亲大人昨日生日,寓中早面五席,晚饭三席,母亲牙痛之疾,可好否?近来家信未曾提及,望下次示知。”身居万里之外,还时刻惦记父母的生日、病痛和穿戴等,可见其孝心可加。

咸丰二年底(1852年),曾国藩的母亲逝世了。他一接到这个消息,便立即脱下官服,披麻戴孝,“抛弃行李,仅携一仆,匍匐间行”以求尽快回家。

到了家中,当日曾国藩便“在腰里新屋痛哭吾母”,并于第二天“至白杨坪老屋敬谒吾祖星冈公坟墓”。

正当曾国藩“拟另觅葬地,稍尽孝思”之时,传来谕旨:“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不负委任。”接到谕旨后,曾国藩想母亲的灵柩尚未安葬,于是当时便“草疏恳请终制,并具呈张亮基代奏,力陈不能出山之义”,同时写折辞谢皇帝的命令,请求在籍为母守制尽孝三年。

后来,在郭嵩焘搬来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的情况下,曾国藩才应命出山。出山之前,曾国藩摆酒设宴再次祭奠亡母之灵,他难尽孝道,泪流满面哭求母亲原谅,并禀明自己要为国尽忠,只好选择“墨绖出山”之路。

曾国藩不仅对生身父母尽孝,对乳母同样孝敬有加,很令人钦佩。在其乳母逝世后,曾国藩写了一副挽联:“一饭尚铭恩,况曾保抱提携,只少怀胎十月;千金难报德,即论人情物理,也当泣血三年。”

此联运用韩信“一饭千金”的典故作铺垫,表达了自己不忘乳母的喂养之恩,同时寄托了对乳母的怀念和哀思之情。

“孝”是最基本的社会准则。可以说,只有先成为一个有孝心的人,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因此,做人应该恪守孝道,学会孝敬父母,对父母、长辈表达爱心、孝心和关心。

孝大于忠

虽然曾国藩继承儒家思想,然而,他的孝道观与传统孝道观还是略有不同。自古以来,当忠孝不能两全时都主张选择忠,而放下孝。曾国藩则主张孝大于忠。

如他反对墨从戎,即在守孝期间参与军事生活,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咸丰元年,当他在京城听说江忠源墨从戎时,他振振有词,力加阻止。

大学士赛尚阿至广西围歼太平军之前,在左景桥上书,提及江忠源善带兵,请调他至军前效力。曾国藩闻此事欲行阻止,然而赛尚阿已经走了。

皇上接受了赛尚阿的提议,便立刻颁下谕旨。当时江忠源正在家中守制,接到谕旨后便与其弟江忠浚招募了五百乡勇,奔赴到广西,在副都统乌兰泰帐下。

曾国藩听说此事后,立即写信给正在粤中为大军筹粮饷的朋友严正基,说:“岷樵(江忠源)读礼山中,谊为乡里御寇,然墨从戎,则非所宜。弟比有书,告其不必远出。君子爱人以德,似应如此。阁下以为然焉否也?”

信中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动员友人去劝阻江忠源。随后,他还直接给江忠源写信说:“粤西盗贼方炽,足下所居,逼迫烽火,团练防守,未可以已。或有企慕谋勇,招之从军,则苫块之余,不宜轻往。期关大节,计之宜豫。”这封信虽然没有说江忠源墨从戎的不是,但其意仍然指责江忠源违背礼制。

不久,他又写信给江忠源说:“吾子在忧戚之中,宜托疾以辞,庶上不违君命,下不废丧礼……顷闻吾弟被命即行,虽军旅墨衰,自古所有。然国朝惟以施之武弁,而语文员则皆听其尽制,无夺情之召。”

在信中,曾国藩还为江忠源出主意,说:“所可幸者,闻尚在乌公幕府,未尝署一官,领一职,犹为无害于义。将来功成之后,凡有保奏议叙,一概辞去,且预将此意禀明乌公转达赛公,再三恳告;如不保叙,则仍效力行间,终始其事;如不允从,则托疾归去。”

在曾国藩看来,最好不要墨从戎,去了也只能效力而不当官,只有这样,才叫忠孝两全。他说:“若略得奖叙,则似为利而出,大节一亏,终身不得为完人矣。”因而,曾国藩发出了警告说:“君子大节,当为世所取法,未可苟焉也。”

到咸丰二年十月(1852年),曾国藩自己归家守制,还写信给友人刘蓉,说起江忠源的失误:“岷樵去年墨从戎,国藩曾以书责之,谓其大节已亏。”然而,说过这话没多久,曾国藩就碰上了尴尬局面。

当时曾国藩正在为母亲守孝,可是太平军猖獗,朝廷发出谕旨,命曾国藩出来办团练。这个时候,曾国藩也不得不面对忠孝无法两全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曾国藩采取了一个特殊的办法:出来为朝廷做事,但不受官职。咸丰四年八月十九日(1854年),湘军会师之后,曾国藩向咸丰帝上了一个恭谢天恩折,说自己丁忧在籍,墨从戎,“常负疚于神明”,不敢“仰邀议叙,仍荷温纶宠锡,惭悚交增”,“嗣后湖南一军或者克复城池,再立功绩,无论何项褒荣,何项议叙,微臣概不接受”。

在曾国藩上谢恩折后仅四天,湘军就登上了武昌城。此时,杨霈的军队尚在汉阳以北,但他抢先向朝廷报捷。

咸丰帝看了杨霈的奏报,批道:“曾国藩等攻剿武汉情形尚未奏到。塔齐布陆路官兵,此时谅已与曾国藩水陆合为一军,着俟杨霈抵省后,商榷挑选精兵,水陆进剿。朕日盼捷音之至也。”待湘军攻占武昌12天后,咸丰帝才看到曾国藩的《官军水陆大捷,武昌、汉阳两城同日克复折》,兴奋至极,立即嘉奖攻克武昌、汉阳有功人员,其中“曾国藩着赏给二品顶戴,署理湖北巡抚,并加恩赏戴花翎”。

但是,曾国藩接到署湖北巡抚的任命后,立即于九月十三日上折,陈述了署湖北巡抚“于公事毫无所益”、“于私心万难自安”的理由,说自己将率后帮水师即日启行,转瞬出鄂入皖,“鄂垣善后事宜,既不能一为兼顾”,因此恳请另“简派贤员接任湖北巡抚,以重疆寄”。

在同一天,曾国藩给诸弟的信中说:“兄意母丧未除,断不敢受官职。若一经受职,则二年来之苦心孤诣,似全为博取高官美职,何以对吾母地下?何以对宗族乡党?方寸之地,何以自安?”

对于忠孝难以两全,他不由地感慨道:“兄以在籍之官,募勇造船,成此一番事业。其名震一时,自不待言。人之好名,谁不如我?我有美名,则人必有受不美之名与虽美而远不能及之名者。相形之际,盖难为情。”

曾国藩想到,一旦成名,将得罪于名教,受讥于乡党,见嫉于友僚,因而深痛“功名之地,自古难居”。由此可见,在曾国藩的思想中,始终都是以孝为大的。

奉先思孝,兄弟和睦

《礼记》上说:“凡为人之子,冬温而夏清,昏定晨省。”就是说,凡是做儿子的,在冬天时应设法让父母暖和,在夏天时应让父母清凉,晚上应为父母整理床铺,早上应向父母问安。这就是儿子对父母的孝心,也是儿子对父母所需要行的礼。

《尚书》有云:“奉先思孝。”作为人子首先要尽孝,想父母之所想,急父母之所急。如果想都没有想到,那又怎么谈得上做到呢?所以心中无论装有多少事、多大的事,总要有一块是留给父母的,这就是做子女的本分。

曾国藩常年在外地做官,不在父母身边,但他始终心系父母。他说:“父母上要奉养老人,下要荫护儿孙,在外要为亲族邻里做模范。父母是千金之躯,一定要珍重。我作为儿子,做了侍郎,侍候我的人已有好几个,可是父母还要为家务如此辛劳,做儿子的实在于心不忍。今后万望二老总持大纲,而细微琐事都交给四弟去办。”

仅仅心中有父母还不够,还应该为父母做些什么。常言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为父母分担的越多,父母越高兴,你自己也会因此感到高兴。

至于“孝”,是中国的传统美德,长幼有序,尊老爱幼。《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孝是晚辈对长辈的尊重和关心爱护,体现晚辈对长辈的思虑挂怀,想其所想,急其所急。

曾国藩是个大孝子,当年在京师,频频寄书告知自己的学业、任职与身体健康等情况并问候父母,勿使其挂念自己。这叫做“出必告”。咸丰二年(1852年),曾国藩奉命为江西考官,行至安徽太湖,忽“闻母丧,急急回乡”,时有“古今第一孝子之誉”。

另外,曾国藩与其妻子对于父母、祖父母至孝,凡父母、祖父母之一言一行无不谨守不违,而且还用文字记录下来,然后拿给兄弟姐妹们看,也给孩子们看,作为教导的话语。

身为人子,能做到如此,能考虑得这么多,已经是非常难得了。曾国藩一来自己真心尽孝,二来教育子弟也要尽孝,并以身作则。曾国藩常谓“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此种见识,诚非普通人所能及。

除了“奉先思孝”之外,治家还要“兄弟和睦”,曾国藩主张爱之以德。有道是:“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

当然,兄弟之间难免会有闹矛盾的时候,此时,曾国藩主张从认识自己的错误开始,主动反省自己。

咸丰七年(1857年),为了一点小事,曾国藩在家里与弟弟发生了争执。这件事情对曾国藩触动很大,以至过了很久他还感到深深的悔憾。即使身在外地,远隔千里,每当想起此事,曾国藩就郁郁寡欢,心里十分难受。

后来,曾国藩以此事为例,教育儿子曾纪泽:一是自己以前在这方面做得不好,希望纪泽引以为戒;二是自己有对不起弟弟的地方,你做儿子的应该代替父亲去弥补;三是你做晚辈的在叔祖父和各位叔父面前应多尽一些敬爱之心。

做兄弟的,就应该存休戚一体的想法。如果兄弟之间能够存休戚一体、利害相关的想法,就会变得默契起来,从而消除彼此间的分歧,那么,大家的关系就会更密切,相互之间越处越尊重。

总而言之,治家应奉先思孝,兄弟应和睦相处,家庭才能兴旺。曾国藩说:“孝和友爱是家庭的祥瑞。”只要孝悌友爱,家庭就能够获得吉庆,而不孝悌友爱就会招来灾祸。

恪尽兄长之责

曾国藩上有一姐,下有三妹四弟,因最小的妹妹早夭,实际兄弟姐妹8人。在兄弟5人中,曾国藩居长。对于几个弟弟的生活,曾国藩自有一份责任。曾国藩认为,担起兄长之责就是在尽孝道,因此,他恪尽兄长之责,常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曾国藩将进修德业视为教弟的根本,他表示,能够教导诸弟的德业进一分,自己的“孝”就有了一分;能够教导诸弟的德业进十分,自己的“孝”就有了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自己则为大不孝了。

有一次,曾国藩接到家书,得知四弟、六弟未得入学,怅然之余,教导弟弟:“科名有无迟早,总由前定,丝毫不能勉强。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以图无忝所生;一者修业之事,操习乎记诵词章之术,以图自卫其身。进德之事,难以尽言;至于修业以卫身,吾请言之。卫身莫大于谋食。农工商,劳力以求食者也;士,劳心以求食者也。故或食禄于朝,教授于乡,或为传食之客,或为入幕之宾,皆须计其所业,足以得食而无愧。科名者,食禄之阶也,亦须计吾所业,将来不至尸位素餐,而后得科名而无愧。食之得不得,穷通由天做主。予夺由人做主;业之精不精则由我做主。然吾未见业果精而终不得食者也。农果力耕,虽有饥馑,必有丰年;商果积货,虽有壅滞,必有通时;士果能精其业,安见其终不得科名哉?即终不得科名,又岂无他途可以求食者哉?然则特患业之不精耳。”

这些道理,曾国藩讲得明白,几个弟弟也听得明白,但生活中实行起来总是有令人不满意的地方。如曾国潢懒散,曾国荃浮躁,曾国华受不得挫折,曾国葆缺乏自制。

对此,曾国藩教导诸位弟弟。

第一,要“立志有恒”。他说:“苟能奋发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奋发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何必择地?何必择时?但自问立志之真不真耳。”

第二,要“专心致志”。他说:“求业之精,别无他法,日专而已矣!谚曰‘艺多不养身’,谓不专也。吾掘井多而无泉可饮,不专之咎也。诸弟总须力图专业。如九弟志在习字,亦不必尽庹他业。但每日习字工夫,断不可不提起精神,随时随事,皆可触悟。四弟六弟,吾不知其心有专嗜否?若志在穷经,则须专守一经;志在作制义,则须专看一家文稿;志在作古文,则须专看一家文集。作各体诗亦然,作试帖亦然,万不可以兼营并骛,兼营则必一无所能矣。切嘱切嘱!千万千万!”

曾国藩十分关心弟弟们的学业,择学择师均一一参与,支持弟弟们到省城读书,并负担他们的学费。几个弟弟都到京城在曾国藩身边读书,曾国藩除了身体力行教弟读书外,还为他们捐监,创造科考的条件。

不过,曾国藩还是希望诸弟通过读书明晓事理、修身齐家,先打好基础,立定根本。他要求诸位弟弟“读书不可不多,用功不可不勤,切不可时时为科第仕宦起见”,看不透这层道理,即便金榜题名,成了高官显宦,“终算不得祖父之贤肖,我家之功臣;若能看透此道理,则我钦佩之至”。

曾国藩对几位弟弟既严如父又慈如母,他曾说:“我生平于伦常中,惟兄弟一伦,抱愧尤深。盖父亲以其所知者尽以教我,而我不能以吾所知者尽教诸弟,是不孝之大者也。”

在兄弟关系的处理上,曾国藩认为:“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男深知此理,故禀堂上各位大人俯从男等兄弟之请,男之意实以和睦兄弟为第一。”

曾国藩与兄弟们之间的关系很融洽,他重视几位弟弟对自己的批评,多次说:“诸弟远隔数千里外,必须匡我之不逮,时时寄书规我之过,务使累世积德,不自我一人而堕,庶几持盈保泰,得免速致颠危。诸弟能常进箴规,则弟即吾之良师益友也。”他还说:“诸弟见我之立心制行与我所言有不符处,望时时切实箴规,至要至要。”

曾国藩接到曾国潢的信,看到信里批评自己“月月书信,徒以空言责弟辈。却又不能实为好消息,令堂上阅兄之书,疑弟辈粗俗庸碌,使弟辈无地可容”,就回信说“甚为切当”,“兄读之不觉汗下”。由此可见,他们兄弟间的关系很融洽。

在曾国藩的教育和培养下,几个弟弟都成为有能力、有学识的人物。曾国荃成为统帅湘军的封疆大吏;未出仕的曾国潢在家乡操持家务、族务和地方事务,成为有影响的地方人物;曾国华也成为赫赫有名的湘军将领。

曾国藩不独对兄弟情谊深挚,同样将手足之情给予了自己的姐姐和妹妹。曾国藩除了开导姐妹,帮助调解家庭纠纷外,在生活中总不忘接济她们。

总的来说,曾国藩是一个优秀的兄长,他不仅担负起了兄长之责,同时,其责任也履行得非常好。

内和外善,治家之道

曾国藩治家的智慧,与他的修身、平天下之道同样出色。在修身方面,曾国藩有“内圣外王”之功,而在治家方面,他又有“内和外善”之法。家庭之“内和”源于仁爱心,家庭之“外善”源于平等心,其实就是“仁”与“礼”。只不过,曾国藩的表述更加明确、具体,对于治家更具指导意义。

正所谓,家和万事兴。曾国藩说:“夫家和则福自生。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无不从,弟有请兄无不应,和气蒸蒸而家不兴者,未之有也;反是而不败者,亦未之有也!”

曾国藩治家第一条就以和睦为本,而和睦又以仁爱为本。曾国藩很推崇“爱”,因为他是在父亲和祖父的厚爱之下成长起来的。他赴京赶考那年,回来时,向同乡易作梅借了100两银子买回一部《二十三史》,把随身的皮袍冬衣也送进了当铺凑盘缠。

父亲知道后,不仅没有责怪曾国藩,还帮他还清了欠债。当时在一个普通人家,100两银子需要积攒好几年。这种浓浓的爱,使他懂得“全家扶一人,一人扶全家”的道理。

在曾国藩的“内和”法中所提倡的爱并非是完全平等的,而是有差别的。对于家庭的爱,首先表现在爱长辈以得欢心为本。曾国藩说:“务使祖父母、父母、叔父母无一时不安乐,无一时不顺适。”晚辈对长辈,应该尽孝尽敬,让长辈开心。而后才是兄弟妻子,应该相亲相爱,相互扶持。

除了相处之外,处理家庭内一切问题也应以爱为出发点,以和为主线,而不可搞智斗、闹官司。在家庭纠纷中,论理论法,常会把家庭矛盾扩大到难以收场的局面。

曾国藩指出,兄弟之间相互争斗,婆媳之间相互争吵,夫妻之间相互计较,这样的家庭很容易走向衰败。他有一副对联曰:“巧招杀,忮招杀,吝招杀;孝致祥,勤致祥,恕致祥。”其意是说:虚伪、嫉恨、吝啬,招致败亡;孝悌、勤俭、敬恕带来祥和。通过鲜明的对比,表明没有爱意的家庭和有爱意的家庭的两种结果:没有爱意,走向败亡;爱意融融,兴旺发达。

爱,不能姑息,而应“爱之以德”。曾国藩说:“至于兄弟之际,吾亦惟爱之以德,不欲爱之以姑息。教之以勤俭,劝之以习劳守朴,爱兄弟以德也。丰衣美食,俯仰如意,爱兄弟以姑息也。姑息之爱,使兄弟惰肢体,长骄气,将来丧德亏行,是我率兄弟以不孝也;吾不敢也。”曾国藩认为,如果“爱之以姑息”,就是不孝,会导致家庭不和。

“内和”就是“我爱我家”;而“外善”就是“我也爱人家”。曾国藩在“八本”之中提到“处邻以友善为本”,就是“外善”之法。在八字家风中,曾国藩强调一个“宝”字,即也善待亲族邻里。

曾国藩秉承祖父“人待人,无价之宝”的遗训治家,告诫子弟:一个人不能独善其身,一个家也不能独善其家。人与人,家与家息息相关,假如与亲族邻里不能和睦相处,这一家庭便成怨府,迟早是要毁败的。

故而,对于亲族邻里,“无论他与我家有隙无隙,在弟辈只宜一概爱之敬之”。对待同乡,曾国藩也会尽力帮助。他在家书写道:“同乡有危急事,多有就男商量者。男效祖大人之法:银钱则量力资助,办事则竭力经营。”推而广之,就是与人为善了。《孟子》有言:“与人为善,取人为善。”曾国藩继承这个思想并将之做了详尽的解释:“思古圣人之道莫大乎与人为善。以言诲之,是以善教人也;以德薰人,是以善养人也;皆与人为善之事也。”

孔子在为《易经》作系辞时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曾国藩对此奉若至宝,这也是他“外善”法的直接来源。

总而言之,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修身正德于内,以爱为本,以和为法;同时,还必须友善于外,以礼为本,以善为法。这就是曾国藩“内和外善”的治家之道。

严厉训诫,教育家人

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有很多人能够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却很难做到严厉地对待自己的家人。事实上,一旦家人出了事情,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对家人百般维护、千般照顾,总是想方设法为他们开脱,绝少有人严厉对待或管教自己的家人。但是,曾国藩却是个例外。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古代儒家追求的经典理想,像许多能臣贤相一样,曾国藩也希望实践这一理想。凭着奋斗以及努力遵守儒家道统,他准确地把握了“修身”、“齐家”与“治国”、“平天下”的关系,特别是在有了一定的声望后,他把“齐家”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曾国藩的可贵就在于他的位高权重,却仍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名声”与“利益”中,他看重的是“名声”,而且将“名声”与“家风”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屡屡告诫、提醒家人,特别是做官的弟辈,要他们不忘家风、珍重名声。

曾国藩的个人修养是十分深厚的,但是其家人中难免有品性修为不够的,对此,若是实在过分的,曾国藩便施以严厉的家教。

曾国藩有个四弟,名叫曾国潢,为人嚣张跋扈,横行乡里,颇为人们所怨恨。

同治年间,湖南哥老会兴起。哥老会是一个秘密结社而成的帮会组织,其成员主要是下层群众。当时有很多群众参加哥老会,特别是湘乡地方,原来不少湘军遣散返乡后参与哥老会的甚多。

曾国潢在乡间剿杀哥老会十分卖力,而且地方有什么“憎恶”的人,也会被他当成哥老会成员捆送县府,残酷杀害。凡是他有所请,县府不敢不服从。有时捆送五六十人,很难有人生还。

当时的湘乡县令熊某是个佛教徒,秉性慈善,接到曾国潢的请求,答应不是,不答应也不是。答应了,良心过不去;不答应,又顶不住他的权势。所以,每接到要他杀人的手令,总要躺着哭几天。有友人问他哭什么,他回答说:“曾四爷又要借我的手杀人了!”

有一年,湘乡县城新建了一个码头,按惯例要杀猪宰羊,用“三牲”来祭祀,而曾国潢竟然杀了十六个人,作为祭祀之用。

对于曾国潢在乡间的所作所为,曾国藩是略有所知的。咸丰七年(1854年),曾国藩回家办理父亲的丧事,听说曾国潢在乡间杀人太多,为人所怨,便要惩罚他。

一天,趁弟弟曾国潢在床上睡午觉时,曾国藩向夫人要了一个锥子,猛刺曾国潢的大腿,顿时鲜血直流,染红了被褥。

曾国潢从梦中痛醒,看到凶神恶煞的哥哥,抱住受伤的大腿,高声直呼:“残暴啊!残暴啊!痛死我了!”

曾国藩冷冷一笑,道:“我只用锥子刺了你一下,你就痛死了,你杀了别人,难道别人就不痛吗?”

经过曾国藩这一训诫,曾国潢居乡杀人的行为有所收敛,待百姓的态度也好转了许多。

曾国藩的家风是为后世所称道的,其中不乏严苛的教条,但是如果没有这些,恐怕就不可能保证曾氏家族以后的荣光了。

曾国藩看重家风,与其说是对曾氏祖风的继承,不如说出于保持曾家名声以及自己晚节的需要。

曾国藩出身贫寒,尽管他的高祖做过官,但是曾祖时家道已式微,他的父亲只中了个秀才,终生以教蒙童糊口。家境贫寒,用度必然俭朴,曾国藩不以为耻,反而珍惜这种家风。他考取功名,得了官职之后,依然不改由贫寒养成的生活作风。

曾国藩不仅本人恪守古圣贤的节俭之道,还不厌其烦地教育家人、子女谨遵“习劳习苦”的家风。有一年冬天,朝廷中一个叫金眉生的官员被几个人弹劾,结果家产被抄,妻儿子女站在露天下饱受饥寒之苦。

曾国藩便以此为反面教材,训导家人说:“名望所在,是非由此而生,赏罚由此而定。难道这个金眉生果真十恶不赦吗?其实不过是名声不好,惩罚随之而来罢了。”

正是因为有曾国藩这样有权威的人的严厉约束、悉心教育,才使得偌大的曾府家风不败。

俗话说:“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无论是在官场上,还是在商场上,过分刚直的人都无法立身,而看清形势的人却能步步高升,这就是应变之术。如果你想做一个仁人志士,那么恪守信念、宁死不屈的处世方式未尝不可;如果你想做一个政治家,那么你就必须懂得以变应变的处世方式。做人不妨坚持自己的原则,但做事就必须谨慎应变,否则就可能会被一些权力争斗所殃及。

胡雪岩认为:为人处世必须以“圆世”为原则,这是大智慧与大胸襟的完美结合。一代“红顶商人”胡雪岩正是因为懂得“圆世”的哲学,才铸就了辉煌。胡雪岩“圆世”的处世态度是“通”、“活”、“融”三者的归结之和:通即全和变;活是趋向、目标;融是状态,圆满的结局。

做人做事以求“圆和”,所谓的圆即圆融通达,而不是圆滑世故。圆是宽厚豁达的心态,是大智若愚的处世哲学,是和善随缘的人际关系;所谓的和,则为万世以和为贵,大度包容别人的错误,这需要有一种谦虚的态度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境界。

胡雪岩之所以能在官、商两路呼风唤雨、左右逢源,就在于他熟知做事的学问,如结交之术、用势之妙、泰然之要、管理之道和谋划之策等。如果你想将来事业发展得一帆风顺,就要将自己打造成为能方能圆的处世高手。

能方能圆的人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下去。方是操守,是立身之本;圆是策略,是处世之道。只有处世能圆,才能以方立世。

圆滑是一种为人处世的艺术,只有能方能圆的人才能成为为人处世的大师和生活中的强者。能方能圆的关键就是要清楚什么时候要方什么时候要圆,只有做到方圆得体,趋利避害,才是真正的处世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