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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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先秦:专制的源头(7)

自从原始社会末期以姜寨古村为代表的父系大村庄出现后,中国社会的发展,不过是姜寨古村的扩大而已。直到明清时期,闽西一带客家人修建的巨大土楼,其结构形式仍然完全秉承姜寨古村的精神,毫不走样。这些土楼多为圆形,规模巨大,由上百间房间组成,可以容纳数百人,向心而居。中间立有祠堂。住在一座楼中的人一般都是由一个祖先传下来的大家族,五世、六世同楼,数百人有地同耕、有饭同吃,每次吃饭都像是大摆筵宴,每天早上出去下田都像大队人马开拔,很有点家族共产主义的意思。到了过年过节,全家族人集体祭祖,数百人行礼如仪,气势十分宏大。在解放前,一个土楼家族往往拥有上千亩土地,算成大地主是绰绰有余了。可问题是土楼里的人生活水平大体平均,往人头上一分,就又都成了贫农,据说在土改时曾经给革命同志们出了不少难题。在这些客家村落中,直到一九四九年前,血缘原则仍然是处理一切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

这种近乎停滞的超低速发展,使得在全球视角下,中国成为最独特的国家:世界几大古文明,都已经在发展变化中面目全非。只有中国文明,几千年里完整无损。从先秦到明清,中国社会几乎没有质的发展变化,成为一个“活化石型”的社会。

杜赫德在《中华帝国通志》中用惊讶的口吻说:“……4000多年间,它(中国)自己的君主统治着自己的国民,从未间断。其居民的服装、道德、风俗与习惯始终不变,毫不偏离其古代立法者们创立的智慧的制度。”

麦都思则指出了这种数千年不变的可怕:“语言与习俗千年不变,人民的才能与精神,还跟父系氏族时代差不多。”

中国社会是一个早熟的社会。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的三大基本特征:血缘社会、祖先崇拜、大一统的专制精神,起源于原始社会早期,及至西周时代牢牢确立。中国社会的成熟与定型之早,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也就是说,中国社会的独特性,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已经形成了。

可是,早熟往往是一种有问题的成熟。在中国文化的发育过程中,存在着一个非常明显的现象,那就是“进化的不彻底性”。在传统文化中,处处体现出“进化受阻现象”:在意识形态上,停留在“祖先崇拜”阶段,没能进入到“一神崇拜”阶段;在经济形式上,停留在小农经济阶段,没能进入到商品经济阶段;在社会结构上,停留在政治权力决定一切的一盘散沙阶段,没能进入到社会分化和有效自我组织阶段;在人的素质上,停留在没有充分自我实现的“类人孩”阶段,没能达到有着充分自我意识的现代人阶段;在思维方式上,我们停留在直观思维,直线思维阶段,没能进入抽象思维、实证主义思维阶段,无法创造理论体系;在世界观上,我们这个民族停留在实用主义阶段,一切为了现世,一切为了生存,没有超越现实生活的彼岸信仰、理论思维、自由探索精神、扩张冒险精神。

中国文明的早熟是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中国文明的进化缓慢,也是由于地理环境的优越。封闭的、肥沃的黄土地带使中国早期文明遇到的挑战很小,从而使它丧失了探索农业文明以外其他文明形式的可能,也丧失了自我剧烈变革的压力和动力。中国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保留积存了大量的原始特征。就像一个缠着脐带长大的孩子,或者说像是一个背着蛹飞翔的蝴蝶,它的起步比别人早,可是发育得不完全、不充分、不彻底。在此后的几千年间,中国文明一直没有机会再次发育,而是停留在较低的文明层次上。就像一个早熟的孩子,在别的孩子没有长起来的时候,鹤立鸡群了一段时间,然而,在青春期过后,他却终生低人一头。所以,在1840年打开国门之后,那些西方人惊讶地发现,那个传说中的文明古国,原来竟然是一个半开化的、半野蛮的民族,保留着和非洲部落相类似的惊人落后的习惯:小脚、太监、姨太太、贞节牌坊、无处不在的迷信和恐惧……

中国与非洲

血缘纽带、祖先崇拜和专制精神是人类早期社会共同的特征,从欧洲到亚洲都是如此。不过,欧洲在氏族制度解体时,就已经打破了祖先崇拜观念,转求于与人类建立了契约的上帝这个新的精神支柱,而中国却一直没有突破血缘社会的瓶径。因此,传统中国社会与如今南部非洲或者大洋洲的一些落后部落有许多相似之处:

祖先崇拜是传统中国社会和今天南部非洲许多部族共同的基本意识形态。C·邵耶说:“非洲所有各个部落群体都有向祖先奉献祭品的习惯。”现存于黑非洲的祖先崇拜,其“理论依据”和“现实表现”与传统中国惊人一致。李保平在《论非洲黑人的祖先崇拜》

一文中说,这些处于原始社会晚期或者奴隶社会早期的非洲黑人“尽管对祖先灵魂的居住地看法不尽相同,但黑人各族普遍认为,祖先的灵魂始终陪伴着生者,干预着尘世间的事情”。“与家族、部落共同体有关的每件事,如后代的健康和繁衍,祖先都感兴趣。

祖先看管着家园,佑助着家族、部族成员,直接关心过问家庭和财产方面的—切事情;他们保佑着后代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丁昌盛、福禄长寿。”

“祖先还能帮助本族人民赢得战争,因此战斗之前,要祭奠祖先,以求得到祖先的保佑。祖先可以托梦给人。祖先也可以降祸以惩罚后人。当祖先发怒时,人们必须设法抚慰使祖先的精灵安息。

比如,用饮料、家禽或牲畜等进行祭奠。直到今天,非洲人还在互相叮嘱,不要忽略对祖先的祭奠。因为得不到祭奠的人在阴间是靠别人施舍过活的穷人。如果祖先的坟墓多年失修,那么不肖子孙就要内心愧疚,反映了各族黑人意识中对祖先敬爱与畏惧交织。”

相信每个中国人读了这段介绍,都会理解今天非洲黑人对祖先的那种虔信。其实,直到今天,中国大部分农民对祖先灵魂的看法与非洲黑人仍然毫无二致。每年节日,他们都绝不会忘记上坟,给祖先寄去纸钱。他们一边烧纸,一边会念叨:“爸、妈,给你们送钱来了,你们在阴间保佑你们儿子孙子们日子过得平平安安、旺旺香香的。”如果梦到死者,他们多会认为这是祖先因为缺钱或者在阴间境遇不好而“托梦”,立刻到坟上去烧纸,或者找“算卦”“看相”“跳神”的巫师“破解”。

在人类社会中,除了“中国式专制”闻名于世外,“非洲专制主义”也广为人知。在中国五千年文化积累起来的专制文明,其基本精神与今天非洲、大洋洲等处于奴隶社会的部落居然一脉相通。

秦国创立的君主专制是中国政治史上一个技术性飞跃,在出现之初,这个制度以残暴和“严刑峻法”而闻名。而非洲的祖鲁国家在其建立初期,也表现出同秦国一样突出的特点,即频繁和过分地采用暴力手段,以此扩大和确立统治者的权威。哈斯说:“祖鲁国家一经形成,随之而来的发展表现为:在最早的两个统治者的操纵下,大批地残杀民众和四处制造恐怖。民众只要有一点犯罪嫌疑,就要被公开处死,并且其罪行经常是随意加上的。”

商鞅等改革家的伟大发明其实并不是多么高明的智力成果,祖鲁国王穆盘德的理论和中国法家学者异曲而同工,他“曾断然对纳塔尔地方事务长官阿费勒勒·雪卜斯冬君主宣称:‘对祖鲁人唯一的统治办法就是杀。’”这个国王很明白暴力的必要性:“穆盘德的统治也说明了暴力威胁同暴力的有限使用相结合是如何成为其统治地位长期稳定的有效的因素的。”

在形式上,中国的皇帝专制制度与非洲、大洋洲一些奴隶制小国也有高度的一致性。在波利尼西亚的塔希提人中,对酋长和高等级的人的尊敬和畏惧被夸张到神秘的地步。塞尔维斯描写道:“最高等级阿里依是如此神圣,以至他用过的任何东西都成为禁忌的对象,而他触摸过的任何食物对低等级的人来说是有致命的毒性的。

在某些波利尼西亚岛上,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使最高首长几乎完全保持不动。他出行坐轿、沐浴和进食由一个侍从服侍,而在西波利尼西亚他甚至不许当众说话——由一个酋长发言人(通常是他的弟弟)来代表他发言。还有一个常见的习俗是最高酋长使用一套对平民禁用的古典语汇来发言。”(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这种半人半神的状态,与中国的皇帝何等相似!当马嘎尔尼使团访问中国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在中国人眼里,皇帝就和“神”一样:他在十六人的大轿中如同神一样降临,在场数千人都一起行三跪九叩礼。皇帝不和别人直接说话,也不直接与别人接触:当英国公使要与皇帝交谈时,他要先通过翻译把要说的话讲给礼部尚书,礼部尚书再跪到皇帝面前,向皇帝转达。皇帝要向贡使说话,同样如此。当贡使要把英国国王的信交到皇帝手中的时候,要经过这样的程序:他要先把信交到礼部尚书手中,礼部尚书到皇帝面前,叩头,把信放到垫子上,太监取过信,再放到皇帝面前……建立起成熟、强大、严密的专制主义政治,并不能算成中国人的骄傲。因为归根结底,专制主义是一种十分低级的社会组织形式,连动物都会使用。

鸡就具有强烈的专制性格。任意的几只鸡关在一起,一开始会乱作一团,彼此啄食,直到形成稳定的暴力传递制度。最强壮暴虐的鸡可以随意地啄所有的鸡,第二强壮的除了被一只鸡来啄,可以啄剩下的所有的鸡,这么一级一级下去,直到最后一只,它被所有的鸡啄而不敢啄别人。

大猩猩的组织方式也是如此。几只陌生的大猩猩遇到一起,首先要做的事是“明上下,辨尊卑”。通过暴力角斗来确定彼此位置,直到决出一个最强横、最野蛮、最狡猾的猩猩王。“遂扫平群雄,使百姓息于田野。”而其他活下来的竞争失败者和那些胆怯的旁观者于是立刻匍匐在地,三呼万岁,从此成为王者统治下的顺民。

相比起专制,在较大的集体内建立起的民主无疑是更高级更复杂的组织方式。摩尔根说,在原始社会,能够建立民主制度,通常是这个民族拥有较高智力和优秀才能的证明,比如北美的易洛魁人,他说:无论哪一种人组成了联盟,这件事本身即可证明他们具有高度的智力。易洛魁人部落能够完成这项事业,足证他们有着优秀的才能。而且,联盟既是美洲土着所达到的最高组织阶段,所以,只可能指望在最聪明的部落中才会有这种组织。

挣不脱的血缘链

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关口是从血缘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

英国法律史学家梅因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其特点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灭以及代之而起的个人义务的增长……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种权利义务上那种相互关系形式的……关系就是‘契约’……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而中国文化一直没有突破这个关口。直到一九一一年以前,每个中国人都不过是生生不息的生命洪流中的一滴水珠,是家族传宗接代链上的一个链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对自己的身体都没有自主权。被束缚在家庭和家族网络里的传统中国人,根本没有为自己创设权利和义务的可能,因此也就没有机会进化成“现代人”。直至今日,大部分中国人还没法独立地“为自己而活”。如果一个从农村出来的人发达了,就必须“提携”自己的亲人,把自己的亲人像拔土豆一样一个一个从农村拔出来,是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六亲不认”至今仍然是一个非常严厉的道德贬语。当然,如今的中国社会已经从血缘社会发展到了“熟人社会”。过去的“爱有等差”“亲亲尊尊”原则演变成了“有熟人好办事”规则。正如费孝通所说:“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在血缘纽带彻底瓦解了的城市里,人们千方百计构建种种“拟血缘”的关系网,以取代原先依赖其中的血缘网。人们认老乡,攀亲戚,找校友,找同学,定期聚会,“联络感情”,为的不过是办事方便。

集体主义的生活方式促进了“群体利益至上”观念的形成。

对集体主义的偏好已经深入到中华民族的集体潜意识当中:在中文里,凡是包含“私”字的词汇几乎无一例外是贬意的,比如自私、私心、徇私舞弊、私通、私欲、私奔、私愤……一切与“私人”有关的似乎都是不正当的、邪恶的、见不得人的。相反,一切与公有关的词汇则都是褒意的:大公无私、天下为公、公开、公平、公正、公理、公愤……一旦与公字为邻,一切就都变得光明正大、大义凛然、压倒一切了。比如一个愤怒吧,“私愤”只能偷偷地、挟带私货式地“泄”掉,而“公愤”则可以用高音喇叭义正词严的喊喝出来。

确实,有史以来,我们充分发挥了“集体主义”的巨大威力,办成了治理黄河、修建长城、开凿大运河等无数大事,也催生了大禹、苏武、文天祥等无数舍身为国、为大家不顾小家的英雄模范。

几千年来,我们一直热爱集体主义。直到今天,我们还歌唱“人多力量大”,喜欢“集中力量办大事”,提倡“一切行动听指挥”,相信“步调一致才能取得胜利”。

然而,与此同时,强大的集体主义精神也给民族心理的发展造成了深刻的负面影响:自古以来,我们就习惯于以“国家”“民族”“集体”的名义粗暴侵夺个人权利,而实质上,这些巨大的名义,往往是一家一姓利益的伪装色。这种极端集体主义,其实是一种极端个人主义。历代统治者都十分擅长用“集体主义”意识形态来压制个人主义的发展,用“天道”“民族”“家族”“家庭”这样的大帽子来压制个人欲望和价值,提倡克制、牺牲、顺从、守旧等顺民品质,消灭个性、独立思考、主体意识的发育空间。几千年来,过于强大的集体主义把中国人压制在细胞状态,使其不能发展成完全的、有尊严的、充分实现自己的人,而只能成为一个合格的臣民、家庭的一个部件、国家机器的一个螺丝钉、血缘链上的一个环节。这也就造成了黑格尔所说的“缺乏荣誉感、缺乏自尊”的奴隶人格。

通过对中国上古文明的梳理,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当今中国社会的许多问题,其根源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或者更远。文明进化的不彻底与再次发育的艰难,是“中国特色”的根本原因。认识到这一点,有利于我们对传统文化转型的难度进行更准确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