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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新儒家视界下的伊斯兰文明——从唐君毅到杜维明(2)

此即使此神之正义之裁判,偏限制于对以色列民族上,而未能使此神之意志,为充满普遍之正义感者。在基督教中,则有上帝为人类赎罪之观念。此赎罪,乃一上帝对人之超正义的惩罚以上之恩典。由此而可使正义之观念,隐没于恩典观念之下。然而依伊斯兰教,则反对上帝为人类赎罪之说。其意盖在,如人罪可由上帝化身以赎,则人不能有真正之对其罪过负责之责任感与尊严。而上帝亦非复自居正位,昭临于上以主持正义之上帝。言上帝之化身为人,正无异上帝之失位,而与世间相颠倒。此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之不同处,与伊斯兰教之肯定一普遍一切民族之上帝之存在的观念相结合,即使伊斯兰教之上帝更成为“明明在上,赫赫在下”的,绝对公平地遵照正义以主宰世界之神,而正义之神之观念,遂在伊斯兰教为最凸出,而最能完满表现者。

由此可见,唐君毅明确地指出佛教的生死轮回观念使人丧失了能动自主性,人虽活着,却不知己罪也不知己善,生命交给了早已预制好的宿命轮回之中。基督教的上帝替人赎罪之说,同样使人的自主性隐没于对上帝的感恩之中,而犹太教则只具有特慈犹太民族的功能,缺少了宗教的普慈性。只有伊斯兰教同时具有普慈和特慈性,在普遍正义的原则下,给人以充分的自主性,善恶自知,每个人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别人不能替代也不能替代别人。所以,唐君毅认为在人类宗教信仰中,只有伊斯兰教最重视正义理想的实现。人神关系是所有宗教的核心,唐君毅的这一卓见无疑揭示了伊斯兰教的要旨,正如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所讲“真主只依各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各人要享受自己所行善功的奖赏,要遭遇自己所作罪恶的惩罚”。(2:286)他的睿见又与另一位学者的观点异曲同工:“伊斯兰教对世界宗教思想的特殊贡献,在于他关于神、人和人类兄弟关系的新概念。在伊斯兰教之后,安拉不再是摩西时代严厉的专制者耶和华。它不必降下圣子来拯救人类。它既不是祆教始祖的善、恶双重化身,也不同于佛教的进化概念,印度教的哲学思想,他被描绘为‘创造者’、‘供给者’和‘保护者’,它的主要属性是谅解和怜悯。世界第一次听到了新人的声音,这个新人没有原罪,没有束缚在业报轮回的残酷的法轮上;他的基本目标,不是借助无穷的转世或牧师的救赎来纯洁自己。人是以最好的方式造出来的。他被授予了无限的可能性;他能够升腾到星空,认证真主为他确定的理想。人与造物主之间无须有中间物。他必须依靠自己的行为和信仰。人就是这样成为自由的代理人的,他被授予了他自己的实体,得到了一种新的尊严。他在精神上已经成为一个成人。他能够自己照料自己,靠自己来寻求得救。有史以来人类第一次负起责任,站起来面对他的造物主。”

唐君毅的跨宗教研究旨在推动不同宗教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存与精神融通,如其所言:“我希望一切正常的宗教之冲突能避免,而能互相宽容。”他主张“建立一种确立现有的不同的宗教之不同的价值的思想,以真实的成就各种宗教间之相互宽容,与互认对方之长,而互相取资,以求宗教精神的融通,而免人与人间由宗教信仰的分歧,而造成不必要的对峙与冲突;而同时亦要肯定中国儒家思想中之宗教意义,使纯粹中国人与不信仰其他宗教的世界人士,在儒家思想的信仰中,同可发现一宗教性的安身立命之所,以建立儒家的教化之基础。此儒家的教化,并不同于狭义之宗教,亦不是要建立之以成为一般宗教之一,以与其他宗教争天下。而只是要建立之成为一般宗教之基础,而使一切宗教得相容俱存,而不致造成人与人之冲突敌对。同时要建立之为一涵宗教性而又超一般宗教的,人之安身立命之所”。他立足于儒学的宗教根基期待着建立这样一种能包容各种宗教精神的新宗教,他说:“吾人所向往的宗教精神,包涵对人文世界人格世界之崇敬,即包涵对人文世界中已成一切宗教精神之崇敬,即包涵对一切宗教圣哲之崇敬。吾人正当聚孔子、释迦、耶稣、穆罕默德与无数圣贤于一堂,以相揖让,而供之于中国之新庙宇。吾人又知一切涵宗教精神之训示,皆可以促进吾人所向往之宗教精神之树立,奈何其可排斥之哉。”这是一位饱学鸿儒对世界不同文明和平共处的美好理想和祈愿。通向这种美好理想的路就是文明对话。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这条路上走来了一位,他说:“我心里有数,在这个现代西方以动力横决天下,西学大盛,家国天下事事错综复杂的末法之世,一个对儒家身心性命之学稍有‘体知’的人,不得不效法亚里斯多德学派的‘漫步讲学’(Peripatetic),状似逍遥的不厌其烦地走动、说话。”他就是新儒学发展的第三阶段的代表人物杜维明。

三、“回儒对话”的倡导与实践者——杜维明

杜维明,1940年生于昆明。1961年毕业于台湾东海大学。1968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先后任教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莱校区,在北京大学、台湾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法国高等学院讲授儒家哲学。现任哈佛大学中国历史与哲学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是继叶理绥、赖世和、佩泽尔、克瑞格、韩南之后任哈佛—燕京学社的第六任社长,学贯东西,著述宏富。作为当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他怀有极深的儒家情结和文化使命,如他所言:“我多年来自知任重道远而不敢稍事松懈地工作,正是要在知识分子的批判意识中为儒学一陈辞。”他多年来致力于儒学的第三期发展、文化中国、文明对话及西方现代精神的反思。依笔者的理解,这几个方面对他来说不是割裂的,而是一体多面。在宏观方面,是以寻求人类不同文明“庆幸多样性”(celebrationofdiversity)为归宿的内在有机统一的文化工程,正如他所说的:“对话主要是了解,同时自我反思,了解对方,也重新反思自己的信念、自己的理想有没有局限性。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对话的结果应该是互相参照,不仅是互相参照,而且是互相学习。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对话才有可能,才是真正的平等互惠。所以对话的最后是‘庆幸多样性’(celebrationof

diversity),多样性是值得庆幸的。”这种“庆幸多样性”就是费孝通所讲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在微观方面,“文化中国”是他追求儒学第三期发展的理想,文明对话及对西方现代精神的反思是实现儒学第三期发展及其与不同文明取长补短、和平共处、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他看来,儒学能否有第三期的胜境取决于儒家学者能否从美国、欧洲和日本汲取丰富的精神资源以壮大其生命力,吸收深厚的智慧结晶以淬砺其说服力。儒家传统能对现代西方文明作出创建性回应的先决条件是其自身必须通过以现代西方文明为助缘的现代转化。同时,“作为一个复杂的现代国家,在一个上升的时期,尤其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时代已经过去,它的参照系要扩大,不能只以在富强发展的道路上更先进的国家马首是瞻,不仅仅看西欧和美国,一定要把印度、拉美、伊斯兰社会乃至非洲都当作我们参考的系列”。显而易见,在杜维明看来,这种汲取又必须是深沉反思的,既要认识到现代西方精神的局限性即启蒙心态,又要扩大文明的参照系,只有这样,才能为儒学的第三期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但是,实现儒学的第三期发展又不是唯我独尊,而是以“仁心说,学心听,公心辩”的平正胸襟,和世界各地的精神传统进行互惠互利的对话、沟通。即通过文明对话,使儒家在多元文化各显精彩的“后现代”社会,走出一条充分体现“沟通理性”的既利己又利人的康庄大道来。正是基于对上述宏观、微观两个方面的考量以及对塞缪尔·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回应,杜维明提出了“回儒对话”的倡议并推动、组织了“回儒对话”的实践。

在给村田幸子的书《中国苏非之光》写的序言中,杜维明谈到他与伊斯兰教的“经历”:“我于20世纪60年代早期首次接触伊斯兰教哲学,是通过威尔富莱德·坎特威尔·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的比较宗教学课程认识的。这门课程集中学习了西方基督教之外其他宗教的学说。史密斯虽然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思想家,但他仍满怀善意并饶有兴趣地研读《古兰经》,这使我备受鼓舞,并增强了我从一个儒家学者的视角来理解和欣赏世界三大一神论宗教。后来,我从休斯顿·史密斯(Huston

Smith)富有睿智和人性的世界宗教学理论中受益匪浅,尤其他对弗雷斯乔夫·库恩(Frithjof

Schuon)深奥哲学思想的理论修养,也促使我从内心深处接受了苏非深邃思想及其价值观。安妮玛丽·斯格曼勒(Annemarie

Schimmel)关于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的精辟论述,使我不仅在感性方面有了直观的认识,而且对于圣训有了理性的领会。1969年在火奴鲁鲁(夏威夷)召开的东西方哲学家大会上,我结识了井筒俊彦(Toshihiko

Izutsu)教授,在其后相关的历次国际会议中,都为我提供了从儒学家的哲学视角来思考苏非主义的一种难得机遇。我很荣幸地参与了他富有创新的专著《苏非与道教》的出版发行,该书在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然而,真正促使我沉浸于古代中国伊斯兰哲学研究的契机,是我与赛义德·侯赛因·纳赛尔(Seyyed

Hossein

Nasr)及奥斯曼·拜克尔(Osman

Bakar)于1995年在英国剑桥、美国马萨诸塞、马来西亚吉隆坡所举行的一系列伊斯兰教—儒家文明对话的合作项目。”与伊斯兰教的“经历”是他的多元文化历练中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一位追求人类文明百花齐放而非一枝独秀的儒学大师,他清楚地认识到“伟大的宗教传统是源远流长的,而且是再生能力极强的传统。世界上目前发展得最快的宗教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也是被现代西方曲解最深的宗教。特别是在西化的影响下,往往认为伊斯兰教徒是一手拿着《古兰经》,一手拿着大刀,靠军事武力来征服世界的野蛮宗教。这是十分浮面的不公平的曲解”。同时他看到“面向21世纪,伊斯兰教是发展最快的教派甚至影响到中国”。在美国,伊斯兰教作为第二大宗教对美国社会影响巨大,特别是“9·11”事件之后,针对美国一些政治家的荒谬提法,他敏锐地指出:“美国的全面自我反思非常薄弱,这会给将来带来很大的祸害。”亦如他在2000年的哈佛大学召开的回儒对话会议上指出的:“美国需要把自己的文明转化为一种既教导他人,也向他人学习的文明。”因此,杜维明从全球文明对话的高度认识到了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对话的深远意义。

杜维明实践的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对话的基本路向是欧美—东亚—中国,平行于他所致力的儒学第三期发展的路径。从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他组织、主持、参与了多次“回儒对话”学术研讨会。第一次是与著名的伊斯兰学者纳赛尔(Seyyed

Hossein

Nasr)教授在哈佛召开的回儒对话研讨会。第二次是1995年4月12—14日在马来西亚大学召开的“伊斯兰与儒教:文明的对话”国际研讨会。第三次是5年之后的2000年5月21—23日,在美国的哈佛大学燕京学院与纳赛尔(Seyyed

Hoss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