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果关系是否可行?有无连续的因果链条?
2008年1月春运期间,发生了安徽女生在站台被卷入车底的惨剧,广州数十万人也在冷雨中滞留车站。有人据此认为,“承诺让每个人都回乡过年是残忍的”,因此呼吁提高春运火车票价。参见“承诺让每个人都回乡过年是残忍的”,2008年1月30日中国经济网。同日红网也有一篇文章:“兄弟,走不了就留下来吧”。文中饱含深情地说:“其实留在外面过年也是别有一番情趣的,就在你所工作的地方过年吧。再过几天,广州、东莞、惠州等众多城市的一些街道一夜之间就会开满鲜花,南国的花市能让你品尝他乡乐趣。还有各地地方政府也会组织许多文娱活动供大家娱乐,你尽管开心参与就行了。兄弟,别在寒风中苦盼北上的列车和班车了。车票退给售票点,给远方的家人打个电话报个平安,就说俺今年留在广东过年,不是俺不想回家,是雨雪不让俺回家。”
2.如何寻找理由?
假如你是一个法官,你将如何审理“半费之讼”的案件?
3.理由成立不成立?有无别的因素影响推理?
甲向乙推荐一本新书。乙说:“如果这本书和我的理念一样,我用不着看它;如果这本书和我的理念不一样,我更不能看它。”
4.是否误用了两害相权取其轻?
2008年9月8日,山西襄汾发生一起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有专家认为,一些地方以GDP为政绩导向,某些地方官员愿意“亲商”而不愿“亲民”:自下而上的呼声引不起重视,自上而下的监督也就自然失之乏力。而且在一起起事故的责任人受到处理后,总有官员宁愿失职后接受责任追究,也不愿得罪违法企业,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其原因就在于:事后受追究的损失远比严格执法得罪企业的要小,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参见李志晖、邹伟:“襄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全记录”,2008年9月15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