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逻辑是把斧子:日常说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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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鲁迅碰上豆腐西施――语境的作用及意义

在人际沟通中,所表达的思想必须借助自然语言才能得以实现。如何运用语言,同样也是影响着人际沟通是否有效进行下去的一个因素。这涉及人际沟通的语境问题。

语境指人们在交际过程中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环境。它包括说话者、听话着、说话的时间、说话的地点,以及交际者已共同具有的知识等因素。语境可以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狭义的语境通常指当下运用语言的前言后语,广义的语境还包括表达思想时的社会环境。人际沟通中的歧义句就是依赖于语境的句子,离开了语境,就不能确定其所指,就不能明白其表达的思想。如对一些歇后语的理解,就必须联系说话时的场景,才能理解歇后语的所指。所以,对于一些运用歧义句的人际沟通,其逻辑上如何可信、贴切,还应该联系语境加以解决。

语境总是具体的。第三讲我们已指出在人际沟通中,不同的知识背景会构成不同的交际语境。因此,在沟通语境中,“说什么”应该用沟通双方都能听得懂的语言,不能用过分的修饰妨碍想要完成的目的。否则,鲁迅碰上豆腐西施,话语系统不一样。我们也举出“秀才买薪”的故事和“经济学女博士与装修师傅”的现实例证分析了这一点。而本讲前述因人施辩的对策与态度、言语行为三要素与恰当性条件、隐涵的意义及合作原则,最终都需要归结到语境问题上来解决。

挖井挖出一个人――语境具有消化自然语言不确定性的功能

具体的语境具有消化自然语言不确定性的功能,将一些含混的自然语言,变为具有确定含义的语言。对广义语境的研究,有助于解决说话者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例如:

传书言:“齐桓公负妇人而朝诸侯。”此言桓公之淫乱无礼甚也……云负妇人于背,虚矣!桓公朝诸侯之时,或南面坐,妇人立于后也。世俗传云,则曰“负妇人于背”矣。此则“夔一足”、“宋丁公凿井得一人”之语也。(《论衡?书虚》)

本来,“齐桓公负妇人而朝诸侯”是说“齐桓公上朝时背朝着妇人”;“夔一足”是说“唐虞时,善调音乐的夔有一个就足够了”;“宋丁公凿井得一人”是说“宋丁公挖井(这件事情的结果是)节省(等于得到)了一个劳动力”。但在传言中却变成了“齐桓公背着妇人上朝”、“善调音乐的夔只有一只脚”、“宋丁公挖井挖出一个人来”。这种以讹传讹的语词歧义,是由于古汉语中经常使用具有多义的单字所造成的。其所涉及的就是一个是否模糊了概念使用的语境的问题。

所谓“语词歧义”是指,一个多义词在使用时不能表明它所表达的是哪一种含义,因而使人对其含义可以做多种意义的解释的语言现象。比如上述单字所造成的歧义。但是,一个多义词在确定的语境中究竟表达的是哪一种含义,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可以通过具体的语境,将其限定,从而使沟通交际的双方从确定的语境中理解所使用词汇的含义。如上述的“负妇人”、“夔一足”、“凿井得一人”,完全可以从确定的语境中了解它们的含义。相互替换它们就会造成模糊语境的逻辑错误。

“梨花体”与“两个黄蝴蝶”――语境影响沟通交际的方向与效果

在现实的沟通交际中,语境不仅是具体的,同时也是独一无二的。因此,语境可以影响沟通交际的方向与效果。即在特定的语境中,选择什么样的语旨行为?要达到什么样的语效结果?恰当性条件是什么?如何符合合作原则?

我们在第九讲、十四讲的批判性问题中,提出用“梨花体”书写奥运史诗的问题、直播别斯兰人质事件时发生的问题、汶川大地震后某首词的问题。

百年奥运梦,承载着中华民族多少沉重与期盼,从开幕式开始的那一刻起,其无与伦比的展现,决定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值得用史诗来描述。但形式和内容是统一的。这就好比,在陕北高原,面对着千沟万壑,我们能够扯开嗓子一曲信天游:山丹丹开花红艳艳;而烟雨迷蒙地走在江南纵横阡陌上,就只有采茶小调合适了。同为高原,蒙古长调也不会唱到贵州侗乡去。

如是,北京奥运的宏大壮丽要求同样宏大壮丽的描述载体。白开水似的梨花体恐难做到这一点。如果非要以胡适的白话诗为证,也要看具体的语境。胡适的“两个黄蝴蝶”,是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主张文学革命的新文化运动的产物。故胡适特做说明:“故用西诗宗法,高低一格以别之。”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现代文学研究室编:《中国现代经典诗库》第一卷,北岳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因此,胡适能写,我为什么不能写?忽略了矛盾的条件性:语境发生了变化。

而无论在直播别斯兰人质事件中还是在汶川大地震后的抗震救灾中,关注生命、热爱生命、尊重生命,始终是这一语境下的唯一主题。任何偏离这一主题的“短信竞猜”、“做鬼也幸福”,由于不符合这一语境下的恰当性条件,无论其论证意图是什么,都是在调侃生命,其语效行为都是负效应。下例可证:

过去商家店铺常以具有自己特色的对联渲染一种气氛。有剃头铺的对联为:来客都得低头,看我顶上功夫。细想一下,感觉挺好。但有家剃头铺吹牛昏了头:问天下头颅几许,看老夫手段如何。谁还敢细琢磨?谁还敢来剃头?

这虽然算是笑话,但利用词语歧义的这一现象,故意模糊其在特定语境中的确切含义,就是模糊语境的诡辩了。

报载某人年初向另一人借钱1.6万元,年中还了1万元,另一人向其出具了“某今还欠款1万元整”的纸条,一式两份。虽然纸条上签有两人的名字,但没有写明是收据,落款也没有写明“收款人某”。当这个人后来再还所欠余款时,另一个人说应还1万元,并拿出当初的纸条为证:“某今还(haí)欠款1万元整”。

按常理,还钱时所出具的只能是“收到还(huán)款多少”的收据,不可能出具“还(haí)欠款多少”的收据。这是还钱时的特定语境所决定的。但由于上例纸条中有一个并非多余的“欠”字,就给诡辩者利用“还”的语音歧义来模糊语境造成了口实。对付这类的诡辩,我们只能还原其特定的语境,并在特定的语境中解释某一概念的确切含义。我们在第二讲所举买卖“一幢楼”的官司,对于合同的解释,法院在判决中,就还原了特定概念的特定语境,从而解决了纠纷。

总之,任何正确、有效的沟通交际,所使用的概念、判断都应在确定的语境中自始至终地保持确定的同一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本清源,澄清被搅浑的水,正确选择有意义的语旨行为,并使之符合人际沟通中的恰当性条件、合作原则,使人际沟通正常有效地进行下去。

综上各讲,逻辑是一把有用的、普普通通的思维的“斧子”。学好逻辑,在现实的人际沟通中,在现实的日常说理中,我们就可以一板一眼、有板有眼地抡好这把“斧子”,自觉地“砍”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从而把逻辑的知识、能力、认识有机地统一在一起。而且现实的人际沟通也告诉我们,在逻辑思维活动中,自觉的逻辑意识永远比自发的逻辑感觉更敏感、更有效。因为,感觉了的东西,不能立即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好地感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