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李大钊与早期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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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李大钊的政党观(2)

在袁世凯的操纵下,在1913年10月6日举行的国会选举中,袁世凯顺利的当选为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同时取消了国民党议员资格。而后,又解散国会,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停止两院议员职务,将残存的国会议员资遣回籍。这时,不仅国民党,就连立宪派各政党也失去了现代政党政治的活动舞台,昭示着民初喧闹一时的政党政治的失败,也预示着资产阶级共和体制被专制所替代。后来,袁世凯又下令解散各省议会。这样,作为辛亥革命成果、象征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的国会便被袁世凯彻底摧毁,资产阶级政党所热切向往的政党政治也随之彻底破产。此后的一段时期,各个政党虽然没有了公开的活动空间,但仍然以各种形式开展政治活动。1914年7月,孙中山在日本东京将国民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其他革命民主派阵营衍化为欧事研究会、宪政商榷会、政学会等不同的政治组织,大多数是同立宪派一样受“不党主义”政治思潮影响活动于国会中的政治团体,这些政治团体已失去了政党的本来面目。只有孙中山重组的中华革命党,继续在民主共和的道路上探寻。

一、政纲不明确。政纲是政党的必备要素之一,集中反映了政党所代表的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利益与意志。“一般说来,一个政党的正式纲领没有它的实际行动那样重要,但是,一个党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事实上,在民初的三百多个政党政团中,有明确政纲的仅有三十多个,占政党总数的十分之一。即使有政纲的政党,其政纲大多也是抄袭其他大政党而来的,而其他政党的政纲有的则是抄袭国外政党的。如统一共和党有政纲十二条,同盟会有政纲九条,两党政纲仅一条相异。从政纲的内容来看,缺乏独立的政见,也缺乏明确的目标,更缺少实质性内容,政纲对于政党而言只能算是一个政党成立时的程序性招牌,这样的政党当然无斗争力可言。

二、组织松散,聚散分合神速。这种变迁不是政纲的高度提炼与一致认同的结果,而是政党党员的组拼,造成党势的扩大,且这种变迁大都以党魁的利益为出发点。后来,孙中山在回忆革命失败的原因时曾指出,袁世凯的封建军阀势力及其联合帝国主义的力量异常强大,中国的反革命派“聪明绝顶”都是重要的原因,此外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就是自身组织松散,战斗力不强。“癸丑之役,文主之最力,所以失败者,非袁氏兵力之强,实同党人心之涣。”这也是孙中山为何要将国民党重组为中华革命党,且着重从组织上强化的重要缘由。党员成分复杂导致组织松散,步调不一。国民党的改组将许多动机不纯的分子吸纳到组织中来。再加上党内纪律的缺乏致使组织上缺乏约束,思想上不能统一。这里,孙中山的总结是很有道理的,当然,重要的一点,是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包括政党领袖对政党本身的内涵认识很不深刻,对政党必备的几大要素包括纲领、组织、阶级基础、纪律等缺乏必要的正确认识有关。且各政党基本上缺少政党政治相关的党争党德意识,因而合并容易,分离得也较快。民国初年这种政党分合聚散的鲜明特色,固然与这一时期的中国社会政治风向以及人们缺乏对政党的正确认识有很大关系,但却表明政党的自身力量不强健和凝聚力量的缺乏,从而使得政党政治不能付诸实践,国家民主政治也不能充分展现。

三、党员跨党现象普遍,党员成分复杂,一个人同时加入几个党之事并不罕见。据以党籍统计:伍廷芳,十一个;黎元洪、熊希龄,九个;唐绍仪、张謇、陈其美,七个;汤化龙、程德全,六个;章太炎,五个。但从总体上看,他们在政党活动中基本上是以某个主要政党作为实际组织依托的,此为中国近代政治之特色,但跨党过多,于个人而言,等同于无党无派;于社会而言,则是政治乱象丛生的表征。

一言蔽之,民初政党的真实状况是:先为勃兴,后为分化;派系繁多,分化不定;旋生旋灭,旋合旋分;阵线错杂,党争激烈。政党林立,是政党缺乏内聚力、组织松散的外在表现。对此,有论者特别指出,“民初政党的勃兴和组党热的出现毕竟是当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种新气象,开近代中国政党制度之先河……它为五四时期组建社团和政党高潮的出现,开了风气,奠定了思想基础,为中国现代政党的产生和发育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社会条件,同时也为未来中国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走上政治舞台创造了条件”。

2.民初激烈之党争

民国初年,政党勃兴,伴随而来的还有党争。党争是政党政治的固有特质,有政党,必有政见之争,如对各自采纳政策之争,对政府政治行为之争,以及涉及政党治理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之争,这都是不可避免的。

但面对当时党社勃兴、党争纷扰的政治现状,时人喜忧参半,各抒己见。对于民初党争之中的一些现象,包括人身攻击、在议会辩论中大打出手、砸烂对方机关报、阴谋倾轧……不一而足的局面。于是,有人对党争抱悲观、否定的态度,有的指出:“党争者,适足以破坏国家之和平,消耗国家和平之量也。”“据往事以推测此时党争之数必召破坏国家和平之祸无疑。”

而有些人则认为,党争是民主政治的题中固有之意,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他们甚至相信,民国只有展开党争,才能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而且对之期望甚高。他们认为,“专制之推倒,党人之功也,共和之成立,党人之力也,故党派多一次之竞争,而国家文明之程度,即增一级之进步”;“党争者,代议政治之性命也,代议政治而无党争,犹盐之无咸味,轮之无汽机”;“欲利用党争之结果,则不特不患党之有争,且恐党争之不激烈,党争愈激烈,政治愈进行,故曰党争者,所以构造共和政治之原力也”。孙中山为“党争”二字拟定如下的界说:“谋以国家进步国民幸福而生之主张,是为党见;因此而生之竞争,是谓党争。”他认为党争应具有两个要件:一为“高尚之理由”,一为“正当之方法”,否则便不能称为党争。一般人往往不赞成有党争,实在是因为误以私争为党争。党争与私争,当然不同,以谋少数人的安乐与少数人的利益为目的主张,只能谓之私见,为此而争,是为私争。他说:“一般人闻党争,非常恐惧,是不知党争之真相……实误以党争为私争也。一国之政治,必须有党争,始有进步。”这里,孙中山提出了党争的重要性。

同时,他鼓励党争,认为只有政党之间的竞争,才能推动国家政治的进步。但此竞争必须是公平竞争,而这种竞争,又必须以道德为前提。这种竞争,在于大政方针之争,他反对斤斤计较于琐端,特别反对以一党之私见相争,而应以国家之公见为前提,不可以党之私见相争。孙中山强调,党争可有,而私争不可有,党见可坚持,而私见不可坚持。怎样才可称为高尚的理由呢?孙中山的意思显然是,为增进国家利益与国民幸福而争的主张,才可视为高尚。他指出:“政党竞争,各国皆然,惟当以国家为前提,不当以党派相倾轧。”至于正当方法,他曾主张国民党应以公正的态度对待他党。他说:“至于对于他党,除商榷政见而外,一切意气之争,匪特非所必要,且足以损政党之荣誉。”

对民初党争的景象,著名报人黄远庸曾生动描绘云:“今者党之问题,可谓披靡全国矣,一般之贤愚不肖,既可驱率入于此围幕之中,旗帜分帐,天地异色。又有一群矫异自好或无意识之徒以超然为莫名,以党为大恶,相戒以勿争党见为爱国。党人之视己党,则神圣之,其互相视,则仇雠之;无党人之视党也,则蟊贼之。攘往来熙于通衢于大道之中,指天画地于密室之内,目有视视党,耳有闻闻党,手有指指党。既已取千奇百怪之人而相率为党,遂即铸成千奇百怪之党,蔓延于国中,乃复演为千奇百怪之崇拜政党论,或毁谤政党论,以相攻于一隅。于是乃有党与党之争,有党与非党之争,更有一党之中与一部分之争。”从党争的内容看,有政见之争,有意气之争,有地域之争;从相争主体来看,有党与党之争,党与非党之争,党内之争;从党争场所来看,有国会内之争,有国会外之争;从手段来看,有以报刊攻击谩骂,有以言辞论争,有以拳脚相向,甚至武力相加。但总的来看,主要是几个大的政党在国会中围绕着民初几个重大的政治事件和政治问题而进行的争斗。

在北京临时参议院开幕前后,重要政党已次第形成。前期,共和党、中国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为参议院内三大政党。三党意见不一,相争激烈,不肯相让。到正式国会选举时,竞争更为激烈,种种合法与非法,公开与阴谋的手段交互使用,拉票冒投,无奇不有,抢票毁票时有发生,金钱收买、手枪相向、抵制投票也属司空见惯。各党唯党势是争,缺乏和平、公正的竞争意识。正式国会开幕后,几大政党先就参、众两院正、副议长的选举争持不下,以至参议院费时两周多,众议院历时三周余。其时,又逢政潮汹涌,宋案、大借款案、俄蒙协约案、议员被捕案、宪法起草案、二次革命案皆在国会中挑起轩然大波。各政党或通电互相攻击,或驰辩于议场,甚至彼此互殴。

围绕内阁的党争也很激烈。唐绍仪内阁时期,由于唐绍仪接近中国同盟会,因而招致统一党、共和党的攻击。唐绍仪内阁垮台后,中国同盟会主张实行纯粹政党内阁,而共和党成员则多主张超然内阁,统一共和党及其他小党却主张混合内阁。由于各党派主张不一,遂造成所谓“陆徵祥组阁风潮”。袁世凯乘机丑骂党争,并以党争为借口运动军警干涉。不久,袁世凯又任命其心腹赵秉钧为内阁总理,组成赵秉均内阁。

民初党争还表现在其他社会政治生活领域,很多场合都弥漫着党派敌视的气氛和情绪,甚至发展为暴力冲突和暗杀行为。虽然党争也并非全无共识和妥协,但总体上却是极端对立的。当时,时人对此颇多批评之词,指责政党“各杂以私见,异派因相倾陷破坏,而同派之中,亦往往互相忌刻,势若水火,率致以主义目的精神思想丝毫无区别之人,亦复分派相抗,不欲联合,此种现象实非好兆,亡国之根,恐即在此耳”。

各政党在民初中国政治舞台上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党争对象不固定,参与政党政治实践的各党派,虽在反对专制、共同致力于民主建设的目标上有暂时联合的一面,但在争权谋利、趋势附袁等方面,又有彼此斗争、指责谩骂的一面。在同一政党内部的不同派别,因为对某些政潮的态度不一,也往往发生内讧。同一个党,在不同的时期,政治倾向也往往会发生变化。之所以会发生这些变化,关键集中于“权”字。

“在缺乏开展党争的正常条件下,政党的竞争不是对国家前途和社会发展的纲领宗旨、方针政策的争论,而是实力的较量。”民初各政党所争之“权”,除了国民党中多数人在民初党争中的基本倾向是以捍卫民主、共和为己任,斗争锋芒直指袁世凯及其封建官僚外,多数党派都是为着团体或个人的狭隘利益而争。而其手段之卑劣,无所不用其极,如使用恶言谩骂、挑拨离间、造谣构陷、人身攻击,甚至暗杀等。党争中的各党刊、报刊文章,动辄谩骂对方为“贼党”、“走狗”、“暴徒走卒”、“狐群狗党”等,不一而足。民初党争的状态,显然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时期现代民主政治运行机制及其制度架构的极不成熟性。民初党争不管以何种面貌表现出来,其共有特征就是我行我素,不遵循民主政治原则,不听从他党的批评与监督,不接受反对党的意见。

有学者研究指出:“民初党争激烈的原因固然与立宪政党和革命政党的政治取向及价值追求不同有关,也与封建官僚的掺和搅混以及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官僚集团推波助澜等因素有关,另一个重要原因还与国人对政党政治的真谛缺乏足够认识,对政党之间的依存关系以及这种依存关系通过什么样的政治规范来维系的认知水准等有着密切关联。”

在民主政治体制下,在野党的存在对执政党构成极大的政治压力,迫使执政党不时检讨自己的施政结果,调整自己的方针、政策,吸收对手的某种主张,兼顾政敌的某些利益。诚然,党争的负面作用也很明显,这就是双方或各方经常会为一些议案的分歧展开无休无止的辩论,而这些争论的背后并不一定出于崇高动机,而纯粹是狭隘的集团私利之争,有时还带来社会的动乱、政局的不稳。但是,党争可以维持政治张力,给民众提供了政治选择的余地。

3.参与立宪运动

20世纪初,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双重压力下,不得不在官制、经济、教育、法律、军制等方面实行一定程度的改革,此即“清末新政”。“新政”的实行,在客观上推动了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且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引发了重大的变化。在清政府实行“新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政治派别——立宪派,一支在晚清政治舞台上颇有生气、表现极为活跃的政治力量。在“新政”期间逐渐形成了立宪派积极推动清政府的政治改革进程,更将“新政”深入发展为立宪运动。

1906年9月1日,清廷正式宣布“预备立宪”,得到了国内外立宪派的拥护。立宪运动带来的十分重要的政治成果是地方自治、谘议局和资政院的上下运作构成了政党形成的体制环境。谘议局和资政院的设立是清末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实际上这是向君主立宪政治迈出的重要一步。谘议局和资政院已具代议制的含义,是省和中央议会之雏形,并构筑起民众广泛参与政治的空间舞台,为政治社团提供了合法性行为空间,它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国会的召开。而政党是立宪政治的活动主体,这就激发了国民结社组党的热情,各种立宪团体雨后春笋般比肩而起。

当时,流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听到这个消息后,认为立宪救国的时机已到。于是,康、梁二人及国内的张謇等立宪派首领开始组织立宪团体,以促立宪的实现。

据不完全统计,至1908年,以预备立宪为目标而组成的社团达五十一个。如上海宪政研究会和预备立宪公会、宪政公会、帝国宪政会、政闻社、粤商自治会等,这是比较早期的立宪团体,其主要宗旨是进行宪政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促进国民政治参与,监督政府,推动宪政,为将来政党的成立作思想舆论和组织上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