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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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深化医改 造福百姓——柳林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医改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柳林县医改工作,确保医改这一民生工程切实惠及全县民众,县发改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柳林县面积1288平方公里,辖8镇7乡,户籍人口数33万。按照“一乡一院、一村一室”的设置原则,共设15个乡镇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9个,一般卫生院6个),257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394名。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有7个,分别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防疫站、县卫生监督所、县合医中心、县卫校。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卫生工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尤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两个体系”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村卫生室规划建设、儿童计划免疫以及卫生资源优化整合等成效显著。

二、柳林县医改三年来取得明显成效

(一)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

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县级统筹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位监督机制,完善基金使用和补偿公示制度,对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了财政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每年一个运行周期。我县在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补偿水平,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截至2011年8月30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参保4775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9251人的95.4%。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额达到15万元(其中:大额封顶线10万元;基本医疗5万元)。新农合共参合241643人,参合率达97%。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0%。积极推进门诊统筹工作。县政府出台了《柳林县关于开展门诊统筹实施方案》和《柳林县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工作的通知》。门诊统筹补偿比例由30%提高到40%,封顶线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大病救助补偿金额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现在的4万元。1~7月份,共有27540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2647万元。以上惠民政策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我县还对重点人群及70岁以上老人、12岁以下儿童、孕产妇、五保户的医疗救助工程,并作为县政府对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同时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意外综合保障计划”,33万多老百姓将从中受益,从此告别了因意外伤害致贫、返贫的历史,有效弥补了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留下的空白,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综合保障全覆盖。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达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全面启动

我县是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第二批试点县市之一,2010年9月26日吕梁市召开了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动员大会之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卫生、财政、发改、劳动、人事、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机构,制定了《柳林县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办法》。2010年10月1日零时起,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包括原有库存药品)。县财政对2010年10月1日前原有库存药品按20%补偿80余万元,对2010年10月1日起至12月30日四季度基本药物销售财政补偿121万元。从2011年1月起,县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的补偿已全部纳入财政预算。2011年7月1日开始,在陈家湾乡17个行政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剩余240个村卫生所已于9月1日起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打破了“以药养医”的格局,切断了相关环节的利益链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同比下降30%,住院费用下降44%。医疗费用的大幅降低,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医改带来的实惠。

(三)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1.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是我们的宗旨。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扩大内需项目2010年已经立项,现正在积极筹划,已进入勘察设计阶段,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中医院国债项目建设已经立项,国债资金全部到位,选址工作已完成,现正在等百货公司改制。我县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已经改造完毕。我县2009年完成了20个空白村卫生所建设任务,现在257个行政村实现了村卫生所全覆盖。

2.增添医疗设备

2010年,我县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了价值7.9万元的医疗设备,同时按照“填平补齐、够用适用、不搞重复配置”的原则,通过集中招标,给每个村卫生所配备5000元的医疗器械。

3.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吕梁市选聘乡村医生指导方案》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柳林县选聘乡村医生实施方案》(柳政办发[2010]80号),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了240名村卫生所所长,实行三年一聘,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同时招聘了154名乡医,实行一年一聘,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出台了《柳林县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各乡镇卫生院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目前全县各村卫生所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4.加强人员培训

县人民医院选派中层以上干部到山西省人民医院分期培训,每期培训三个月;以县卫校为基地举办了乡村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分三期共计培训330人;对全县招聘的394名乡村医生每年普遍轮训一次;今年共安排5名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培训;邀请山西省中医研究所、山西省儿童医院专家举办了全县骨干医师培训班;组织全县防保人员举办了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班,三期共培训250余人。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成效初显

列入年度责任目标的9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项新增国家重大公共服务项目扎实开展,有序推进,2010年7月份出台了《柳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柳政办发[2010]99号)。截至2011年7月30日,全县15个乡镇共健康体检177532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77532份,建档率达到57%,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争取2011年底达50%;累计登记高血压患者11274人,规范化管理4881人;累计登记糖尿病患者3403人,规格化管理892人。全县15个乡镇共给12899名儿童建立了《儿童保健手册》,今年共向全县农村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妇女3568人发放叶酸,有效地预防了神经管出生缺陷的发生。

(五)公立医院改革有序进行

第一,县人民医院作为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之一,现正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精神,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出台了《柳林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改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第二,结合全国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全市开展的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出台了《柳林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实施优质护理工程,积极探索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制度、考评制度,同时积极改善就医环境。

第三,推广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县医院信息化建设。

第四,县人民医院开展了急性单纯阑尾炎、股骨干骨折、腹股沟斜疝、子宫肌瘤、计划性剖宫产5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以及多个单病种限价管理。

第五,与山西省人民医院建立了区域协作医院,今年截至目前共计选派26人进修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医院管理及业务技术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群众用药习惯短期内很难转变

目前,抗生素滥用现象仍普遍存在,群众在购药、用药过程中误认为廉价药即低效药,容易轻信广告盲目用药,偏向新药、贵药,甚至超剂量用药,由此导致了很多不良后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部分老百姓之前习惯选用的药物基层医疗机构无法供应,感到用药不方便,还有不少慢病患者长期使用的药物不在目录内,当他们到基层医疗机构买药时没有他们所需的药品,易导致对医改政策的一些误解。因此,基层群众用药习惯的改变还有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需进一步调整、充实

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不能完全满足用药需求。仅使用基本药物,限制了部分诊疗项目的开展,保证不了基层群众治病需求,这样反而增加了群众就医负担,也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病房、设备、医技人员等资源的闲置、浪费,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三)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运行困难

基层医改实行药品零差价后,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以药养医模式消失,业务收入大幅度下降,村医月收入最少只有500元,最多800元。个别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医务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有较大比例的医务人员认为待遇不高,尤其是聘用制护士收入偏低;卫生系列职称晋升相比其他行业难度大,取得资格后由于受职位所限多年得不到聘任。

四、几点建议

当前,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已经从医改的方向、原则转移到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上来。医改工作进入了巩固、完善和提高的新阶段。我县基层医改总体来说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配合解决。

(一)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医患沟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培训及宣传力度,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要在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掌握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知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同时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明确宣传义务,加强医患沟通,主动向患者介绍基本药物相关政策,并通过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接受基本药物理念,养成安全、合理用药习惯,避免抗生素等药物滥用。

(二)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充实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收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购销反馈信息,结合基层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变化情况,适当缩短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周期,并根据临床用药的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基本药物品种,尤其是中药品种及儿童用药品种。

(三)县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的投入

一是稳定村医队伍,参照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对村卫生室按照管辖人口进行补助。二是保障村医老有所养,由县政府研究出台《柳林县村医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为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

(四)出台激励基层骨干医生及服务标兵的相应政策

出台《柳林县镇卫生院骨干医生及服务标兵实施意见》,骨干医生及服务标兵每年评选一次,聘期为一年。骨干医生在聘期内享受特殊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标兵在聘期内享受特殊津贴每人每月500元。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五)搞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新发传染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预案,努力实现依法、科学、有序、有力防控。严格信息报告,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开展医疗救治演练及多部门防控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加强预检分诊,做好医疗救治,控制医院感染。全面有效控制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扩散。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同防范和应对疫情。

(发改局综合股: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