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求真·立论·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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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调研报告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根据省政协提案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和省政协领导的要求,以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为契机,我委就系统总结我省提案工作经验,推动提案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课题,前后共集中了两个多月时间,赴全国政协和北京市政协学习考察提案工作的先进经验,并组成三个调研组,由正、副主任带队深入全省11个地市和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各组通过召开各市县提案委员会主任座谈会、承办单位座谈会、在各市的省政协委员座谈会、部分界别委员约谈会、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组负责人座谈会,以及走访相关承办单位、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广泛收集情况,听取意见,探讨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思路、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如下课题报告。

一、提案工作的新发展、新特点

提案工作伴随着人民政协的诞生而诞生,伴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而发展。长期来,各级政协的提案工作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前进,提案工作在实践中呈现出一些新发展和新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合力推动,提案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提案工作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历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近10年来,各级政协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提案工作有了很大进展,党委、政府、政协合力推动,各司其职、协调有序的提案工作新格局已基本形成。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已基本形成党政领导阅批《重要提案摘报》制度。省政府还率先在全国实行省长、副省长领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至2006年年底,我省各地已全面实行行政首长领办制度。省委书记赵洪祝2009年还亲自领办省政协中共界别组提出的《抓住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契机,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这一重点提案,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工作。

各级政协组织将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政协主席会议多次听取提案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提案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专门委员会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提出提案选题参考,认真督办提案。省政协对重点提案的督办确定了新思路,提出了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实行“五个一”的新要求,对重点提案办理全过程进行督促指导。杭州市政协实行提案办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建议提案处,有效提升了提案工作层次,加强了提案办理力量。宁波市政协已经形成了“市委领导阅批党派重要提案、市政府领导领办重要提案、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承办提案、政协专委会和新闻单位协助跟踪办理”的多层运作、分层办理的提案工作格局。

(二)强化质量意识,提案质量稳步提高

随着提案工作新格局的形成,各级政协都进一步加强了提高提案质量的工作。本届省政协提案工作一开局即把增强提案的质量意识,提高提案质量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在综合分析目前提案质量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提案质量的新举措。一是紧密配合省政协的重点工作,将提案工作与省政协的重大调研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调研和民主监督成果及时转化为提案。二是鼓励党派团体围绕中心、深入实际进行调研,以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够进入党政的决策视野并实实在在地推动工作为追求目标,通过建立课题调研工作机制、社情民意转化机制、提案筛选机制等严格程序,提出精品提案。三是发挥各专委会和界别组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组织化程度,认真组织,积极协调,将提案工作与视察调研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发挥与相关党政部门联系紧密、渠道畅通、对面上情况和政策熟悉的优势,提出选题参考,引导委员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提出提案,增强了提案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四是创新提案征集工作。尝试提前征集提案,努力做到提案征集工作抓早、抓实、抓出成效。提前半年向各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组征集提案选题参考和向社会公众征集提案线索,然后提供给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使他们能有充裕的时间精选题目、调研论证、集思广益,从而提高提案质量。各级政协组织也在强化质量意识、注重引导培训、严格立案标准、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的新方法。如绍兴市政协通过将提案转化为调研课题,把提案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转化为政务咨询会的议题,把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提案转化为社情民意,极大地拓宽了提案工作的领域。舟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亲自抓提案质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提案,再跟踪督办,《关于发展我市海钓旅游业的几点建议》、《切实提高出租车行业整体形象》等提案均是在主席、副主席亲自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嘉兴市政协一方面抓好委员的培训学习,另一方面通过分解综合提案、印发提案规范样本、转化大会发言材料等方式积极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

(三)办理工作日趋规范,督办力度不断增强

2003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省政府在多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和规范办理工作,形成了职责明确、督办有序、审核严格、答复规范、跟踪反馈的提案办理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了政府领导领办制度,出台了《关于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回头看”制度,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把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平时建立办理台账,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进行考评;建立完善反馈不满意提案的再办理制度,等等。近日又将修订完善提案办理工作规则,使提案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各承办单位也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的认识,加大提案的办理力度,把提案办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将办理提案作为推动本部门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通过办理提案来促进本部门的工作,以解决本部门突出的问题来促进提案的落实。有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单位各处室的年度考核目标和经办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有的实行提案办理工作未完成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的一票否决制;有的承办单位召开同类型提案集中办理座谈会和协商会,既提高了办理效率,也增进了委员间的共识;有的在网上设立“提案办理窗口”和“政协委员留言板”,及时公布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接受委员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

省政协坚持把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作为提案工作的重点,采取主席督办、专委会督办、联合督办、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努力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一是充分发挥重点提案的典型带动作用,精心选择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针对性强、建议具体的提案由主席、副主席分工督办,按照主席会议提出的“五个一”的督办新要求,在深化调研、扩大委员参与面及增强办理实效上加强了督促和指导,带动了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提案办理中的推动作用,采取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提案工作专栏等形式,将每一件重点提案的调研、办理全过程都置于新闻舆论监督之中。三是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把专门委员会活动与提案跟踪督办相结合,把督办提案作为专门委员会参政议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办理实效。四是开展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评议,在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面上梳理、各承办单位进行初步总结的基础上,2008年选定了省政府系统的三家单位作为民主评议的对象,通过动员部署、广泛征求意见、调研评议、评议反馈、总结评议等五个环节,首次开展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评议,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各级政协组织将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促进提案办理落到实处,作为提案工作的关键环节,在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上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如绍兴市政协通过常委会议重点督办的方式,将“加强曹娥江流域生态产业规划和环境整治”重点提案的督办和常委会的“曹娥江流域整治、保护和开发”协商课题结合起来,由主席、副主席分成多个调研组进行调研,历经5次专题协商会议,历时2个月才完成,充分发挥了政协提案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用。丽水市政协通过“同类合并,集中督办”的新方式合并同类型提案,把办理提案同政协的重大专项调研、视察活动相结合,同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的专题协商工作相结合,集中督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此外衢州市政协将督办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职责,舟山市政协的“重要提案领导办、热点提案现场办、重点提案联合办、难点提案跟踪办、承诺提案继续办”的督办机制,宁波镇海区政协的提案办理“后评议”制度,都很有特色。

(四)创新服务平台,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级政协在继承提案工作优良传统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提案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提高提案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注入了新的活力。

创新“知情问政”服务渠道。各地政协在积极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知情知政服务上出了一些“实招”,根据委员需要,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约谈会、情况通报会,并借助政务公开,引导委员利用政府网络信息等载体,畅通委员与政府部门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的联系,帮助委员拓宽知情渠道,了解政情和民情。如台州市政协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在全会前三个月发出征集通知,同时提供提案参考题目供委员参考。宁波市政协从2007年开始,三年来共征集提案线索1130余条,转化为提案280多条,其余也通过信息报送等相关渠道向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作了反馈,受到政协委员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温州市政协推行信息化管理,将提案作为政协资源库,发挥其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省政协在借鉴各地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知情问政会、向各专门委员会和党政部门征集提案选题参考和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等多种形式,为委员提出提案提供参考。

探索网络服务新渠道。各地政协尝试通过网络征集提案线索、网络提交提案等形式逐步加大在互联网上公开提案全文和办理复文的力度。如杭州市政协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提案工作,通过将所有提案进行分类、编号、校对并输入杭州市政府网站和为委员提供电子信箱等手段使得提案工作更加“透明”。湖州市政协网站开通网络递交提案平台,并会同政府办在网上公布提案内容、办理答复情况,提案管理正向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管理科学化方向推进。

加强提案工作宣传,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特色地宣传报道办理单位和政协委员的典型事例,宣传提案和办理产生的作用和成效,宣传政协提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极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政协提案和提案工作的认知程度和支持力度。在《政协视线》、《联谊报》等多种媒体平台,开辟提案工作专栏,进行系列报道;通过运用《政协信息》、《提案工作动态》等渠道,充分挖掘提案中丰富的信息资源,及时将委员和党派团体的意见建议,向全国政协和省委、省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不断丰富和拓展提案的内涵。如德清县政协对办理较好的提案在电视台“百姓连线”栏目宣传报道,并精选部分优秀提案在《今日德清》上刊登,将部分督办提案通过《德清政协》“提案办理”栏目形式呈送阅批,扩大了提案工作影响力。

(五)规范有序,提案工作制度日趋完善

近几年来,各级政协在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果。省政协制定了《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重点提案的产生办法和办理规定》、《重要提案摘报的程序和方法》等一批重要规章制度,对提案的基本要求、审查立案标准、提案的办理、提案工作机构等重要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各地政协普遍制定了适合当地情况的提案工作条例以及相应的审查立案、联合交办、优秀提案评选表彰、重点提案办理、党派团体提案办理、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等制度。如金华市政协不仅严格提案征集、立案、办理、督办、反馈的工作程序,提案委自身也不断强化“三化”意识,通过每年制定提案委工作要点,建立提案委定期活动制度,落实提案交办、协办制度,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在办理工作中,大多数承办单位逐步健全了提案办理工作机构,建立和健全了分级负责制度、归口办理制度、催办会办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一个以提案工作条例为主干,以各承办单位工作制度为配套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并日趋完善。

二、当前提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省政协提案工作这些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存在着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具有宏观性、前瞻性、全局性的提案数量逐年增多,提案实效的显现方式更加多样化、综合化,各方对提案性质的认识逐渐深化和对提案作用的期待逐渐提高,使部分传统的做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

(一)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提案的质量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一些提案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摆一般情况、提一般建议多,参考价值有限;有些委员提提案时采取简单拿来的办法,对所提内容没有经过自己的认真思考。二是提案的预见性、针对性不够强。不少提案与党政部门的关注点、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困难和期盼,贴的还不够紧,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比较少。三是发挥团体和委员的自身特点和优势不够充分。有的团体和委员提案对本界别、本行业共同关注的问题重视了解不多,没有充分发挥团体、委员、界别的代表性作用和专业话语权的优势,而是勉强地找一些自己不太熟悉的社会热点问题提提案,自身特点和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四是政协各专委会和界别组在提高提案质量中的基础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没有把提案工作列为自己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来抓。有计划地参与提案的引导、组织工作较少,特别是在重要提案的选题、组织调研和发掘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方面,作用发挥不够。

(二)提案办理实效仍是提案办理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基本保证了件件有答复,案案有回音,答复率均在100%,但是提案办理实效仍是委员意见最多的问题,提案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承办单位在答复时较多的是以汇报工作为主,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建议研究分析不够,结合提案办理真正推动工作、改进工作不够。有的承办单位办理针对性不够强,解释多、措施少,回避提案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的承办单位对委员的不同意见,缺乏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不能取得提案人的理解或谅解。对提案内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协调、沟通、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有的主办单位没有与会办单位充分协商沟通就将提案答复给提案人,有的会办单位没有及时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影响了办理的时限和效果。

(三)服务质量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委员的需求

委员知情问政的渠道还比较单一。多数政协委员由于受所处的工作岗位及条件的限制,对事关全局的情况了解甚少,因而提出的提案往往带有一定的仓促性和局限性,或是缺少针对性和时效性,特别是要做到围绕中心和重大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就更为困难。因此委员们知国情、知省情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畅通,为委员提供政策法规和相关数据或者帮助他们进行专题调研方面做得还不够。服务模式和服务手段还比较单一,突出表现为“常规动作多,加分动作少”,工作限于征集、立案、交办、督办等常规性环节,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与委员、界别组的联络沟通不够,发挥他们的基础作用不够。

(四)提案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比较滞后

提案工作头绪多,事务性强,思想上容易对总结经验和理论研究不够重视,日常工作中忙于应付,疏于总结提炼和理论研究;提案工作机构人员结构和素质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缺乏系统性、专业性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研究人才;理论创新意识比较薄弱,理论成果转化能力不高。

(五)提案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

提案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已逐步形成了一套工作制度,有《提案工作条例》及审查立案、优秀提案评选、重点提案办理等配套制度。但是提案工作条例只是对一些普遍的、共性的问题进行粗线条的规范,能够写入的内容也相对有限。在实际操作中,提案的审查立案标准、优秀提案和重点提案的评价标准都还存在规定过于宽泛,不易把握的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细化。

(六)提案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提案委员会成员的构成上代表性不够,许多界别或委员小组尚无委员参加提案委员会工作。县一级基层政协组织中,绝大多数只设有提案委,而没有专职处理提案日常事务的工作人员,有的地方甚至缺少专职的提案委负责人,使得提案工作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极不利于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基础作用。据统计,全省有北仑、洞头、兰溪、东阳、义乌、磐安等6个县(市、区)没有配备专职的提案委主任或副主任。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只有一位提案委员会专职主任或副主任负责提案工作,没有其他专职的工作人员协助处理日常工作,使提案工作只能局限于简单的征集和交办。

三、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当前,政协提案工作面临着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要继续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反映时代特征、政协特色、浙江特点的政协提案工作新路子,拓展和丰富提案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使提案工作更具创造性,更显生机与活力。

(一)抓住机遇,进一步健全提案工作高层次运作和协商机制

在2009年召开的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长都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的不断发展提供很好的机遇,建议各级政协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1)健全提案工作高层次运作机制。一是建议在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择一些事关全局、针对性强、建议可行的提案,编辑成《重要提案摘报》,经政协主要领导阅示后,直接报送党委、政府、政协主要领导阅批,以充分体现政协提案是实践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载体,加强对办理的指导。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助有关方面把省委提出的建立和完善政协重点提案由党政领导领办,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组的集体提案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领办制度的要求,落实到具体执行层面,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层次。三是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规则,加强督促和评议,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2)进一步强化提案工作的协商机制。提案办理的过程就是一个广泛协商、求同存异的过程,要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规律,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提案工作中的创新实践。一是要推动承办单位和政协委员之间的协商,通过协商,一方面可以使承办单位更充分地了解提案者的诉求,把握提案的意图;另一方面,也使提案者更全面地了解承办单位的工作,促进提办双方增进了解、达成共识。建议对于委员关注度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议题可以由省政协或提案委员会召开办理专题协商会,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参加,充分听取委员和承办单位的意见,通过协商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二是要推动加强提案主、会办单位之间的协商,以部门职能分工为依据加强主、会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完成提案的答复落实工作。

(二)发挥合力,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人民政协成立60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不断高涨,提案数量逐年增加。改革开放前30年,我省政协提案只有700多件,改革开放后30年,提案数量猛增,达19900多件,近两年来,提案数量也呈上升趋势。因此在提案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要处理好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既要广开言路,充分尊重和保护提案者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更要坚持以质量求发展,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立足点。

(1)充分发挥党派提案的典型示范作用。要将党派提案作为选择重点提案的重要组成来源,进一步促进党派提案工作的发展。鼓励党派注重研究国外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新问题,注意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针对我省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

(2)充分发挥政协各专委会、界别组的专业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要着力扩大各专委会、界别组对提案工作的参与面,将专委会和界别组的参政议政、调研视察与提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自己所联系的委员就党政重视、群众关注的问题深入调研,通过调研提出提案,从提案中选择调研课题;提高组织化程度,及时将调研成果、社情民意或委员的真知灼见经过加工、提炼、整合后转化成提案;要积极探索对所联系委员撰写提案的指导和质量分析的办法,使专委会和界别组真正成为提案选题的引导者,提案形成的组织者,提案质量的攻关者。

(3)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群体代表性优势。政协委员作为各方面的代表人士,与基层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要广泛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将自己所代表群体的真知灼见进行收集整理,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选择自己最有话语权和较熟悉的领域提出提案。

(三)注重创新,着力提高提案工作服务水平

提高服务质量是提高提案工作整体水平的内在需要,也是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关键环节。以提高提案质量为重点,必然对提案的服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1)创新知情问政渠道。通过适时组织专项视察和专题调研,引导委员深入基层,接触实际,亲近各界群众,了解改革中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委员约谈会和专题座谈会、借用委员工作室、开设委员个人博客等方式,帮助委员进一步知情明政,拓宽思路,扩大视野。要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动态》、《提案及办理选编》等编辑水平,及时通报提案工作重要活动,研讨提案工作理论,交流提案工作先进经验,构建提案工作交流平台。

(2)完善提案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提案管理工作全流程电子化处理,包括提案的提交、审查、办理、反馈、查询、统计、绩效考核、决策分析、提案线索征集、知情问政信息库等功能,为委员提出提案提供信息参考,加强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促进委员与承办单位的交流互动。

(3)细化提案工作制度。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时对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提案的审查立案标准,规范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既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利,保护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又严格标准,确保提案质量。进一步细化优秀提案的评选表彰办法,使优秀提案的表彰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真正发挥激励委员参政议政、提高提案质量的作用。进一步细化重点提案的产生和督办制度,明确重点提案的产生程序、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新要求等,使重点提案从产生、办理、督办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总结经验,加强提案工作理论研究

用经验推进工作,通过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进而归纳和提升为理论,然后再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这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一个基本方法。要对多年来提案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概括总结,提升到理论层面加以认识,把具体的、分散的工作做法上升到规律的高度进行梳理和归纳。要将提案工作的理论研究纳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范围,每届召开一次提案工作理论研讨会,拓宽提案工作研究领域,丰富提案工作研究内容,动员和吸纳社会上专业的研究机构和专业人士参与提案工作的理论研究,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提案工作理论体系,以更好地指导实践。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充实提案工作力量

要进一步加强提案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提案工作是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优化提案委员会的结构,扩大提案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包含面,提案委员会不仅要有各党派、团体的代表,更要有各界别的代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从事提案工作的力量。由于提案工作是政协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有大量的日常工作要做,需要有专职人员专心从事此项工作,建议各县(市、区)政协至少要配备专职的提案委主任或副主任、专职的工作人员各一人,以利于提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