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文库——律己宽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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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鲍江兮“宁让权作废,不让权滥用”

鲍江兮,中国农业银行凤城满族自治区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全国金融系统劳动模范。

鲍江兮一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他以一个执政党党员的高度责任感发誓要“为党添彩,不为她抹黑。”

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言词针锋相对,鲍江兮有着自己的信条:“宁让权作废,不让权滥用。”他担任银行领导以来,从未批过一笔人情贷款。

1985年,鲍江兮的一位至亲从外地来找他,借款数万元做买卖,这件事鲍江兮可真为难了。这位至亲曾对老鲍及其家有过很多帮助,按鲍江兮的为人之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以党权报私恩,非理也。鲍江兮好言相述,好酒相待,但款还是不能贷。

鲍江兮一家从1956年起,就住着凤城镇翰墨里胡同一座连厨房在内21平米的房子。多年来四世同堂,老少五六口人挤在一起。房子外高里低,伏天地上渗水,寒冬墙上挂霜、暴雨天大水曾几次冲进屋内没了炕。

1981年,行里买了一些住房,想给他调换一下,可他想到自己是副行长,让了。这是第一次。

1984年,县农行盖了一幢宿舍楼。职工、邻居都说:“老鲍家可要熬出头了。”家里人几次悄悄去“欣赏”新房。可到分房时,看到一部分同志困难仍不能解决,鲍江兮打消了要房的念头,明确表态“这次新楼坚决不要,再等下班车。”全家人想不通,他就耐心地解释。妻子、老母的工作一一做通了。当行领导来征求意见时,老母慨然地说:“就按江兮意见办吧!他是党员,是领导,不能只想自己,让大家戳脊梁骨。”这是第二次。

1986年,省农行特批三万元为鲍江兮在镇上买了一套商品房。这时恰好县行又在建一幢家属楼,鲍江兮将买妥的商品房退掉,把这笔钱投入盖家属楼。这是第三次。

鲍江兮就是这样一次一次地让着,一直等到末班车。1988年,县行宿舍楼竣工,全行所有的无房户都解决了,他才结束了在21平方米的小房中居住了32年的历史。

“花公家钱仔细些,花自己钱大方些。”这是鲍江兮办公桌玻璃板下的字条。

在鲍江兮看来,我们干工作,党已给了报酬,怎么还能拿不属于自己的票子呢?因此,他不仅不取不义之财,就是一些规定中可取之财也没有装入个人腰包。

1988年,县农行完成承包任务。丹东市行和凤城县政府分别奖励1000元和450元,都被他充入行长福利基金。他认为,成绩的取得是全县行“八百壮士”的努力,帐记在集体名份上合情合理。

稿酬是个人的心血费,鲍江兮却大多用于公事。“三·八”节,他拿出200元献给了县行机关的“半边天”。

鲍江兮曾说:“儿女的路应该由他们自己闯,不能靠沾父母的光过日子。”他的行动兑现了这句话。

儿子插队四年,凭自己努力考上技校,毕业后分配在离家200里远的山沟里,当了汽车修理工,娶妻安家。祖母不忍心让孙子远离家乡,偏居山沟。1985年,县行一位领导体谅老人心意,亲自出面联系,拟采取串调方式,将他们夫妇安排在兄弟银行。当一切手续办妥后,才通知了鲍江兮。但鲍江兮为了避免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退回了那个过五关、斩六将才办全的调动手续。儿子儿媳至今仍然留在那山沟里。

长女新时,曾因煤气中毒,吃药不慎,得了后天性心脏病。下乡整整七年,最后一批回城,先做临时工,砸石头子儿,1976年才到县自来水公司当了一名大集体工人。鲍江兮任行领导后,工友们撺掇新时往银行调。新时深知爸爸的为人,也体谅爸爸的难处,不企求去坐农行那把椅子,但因体弱多病,曾多次求爸爸帮助调换个稍轻快的工作。为这事老母和妻子多次苦求过鲍江兮,老友曾热心相劝,鲍江兮也思前想后,但他恪守“宁让权作废,不让权滥用”的信条,直到女儿病逝,也没有答应她的请求。

有人说鲍江兮克己舍家,甚至近乎不通情理。他想的是“等到那一天去向马克思报到的时候,扪心自问,一生无愧于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