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辩与别墨子·
墨子·学的传授,如今已不能详细考究(参看孙诒让《墨子·间诂》附录《墨子·学传授考》)。《韩非子?显学篇》说:
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子·,有相夫氏之墨子·,有邓陵氏之墨子·。
《庄子·天下篇》说:
相里勤子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子·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子·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子·”;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谲,崔云决也。訾,通呲。《说文》:“呲,苟也”。苛与诃同。摛即奇。《说文》:“奇,不耦也。”
《释文》:“仵,同也。”应,《说文》云,“当也”。又“雠,应也”。相应即相争辩)。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至今不决。古书说墨子·家传授派别的,只有这两段。两处所说,互相印证。
最重要的是《天下篇》所说,墨子·家的两派“俱诵《墨子·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子·,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犄偶不仵之辞相应”。
细看这几句话,可见今本《墨子·》里的《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是这些“别墨子·”作的。有人说这六篇即是《天下篇》所说的“墨子·经”;别墨子·既俱诵《墨子·经》,可见墨子·经作于别墨子·之前,大概是墨子·自著的了。
我认为这一段文字不应当如此解说。“墨子·经”不是上文所举的六篇,乃是墨子·教的经典如《兼爱》《非攻》之类。后来有些墨子·者虽都诵《墨子·经》,虽都奉墨子·教,却大有“倍谲不同”之处。这些“倍谲不同”之处,都由于墨子·家的后人,于“宗教的墨子·学”之外,另分出一派“科学的墨子·学”。这一派科学的墨子·家所研究讨论的,有“坚白同异”“觭偶不仵”等等问题。这一派的墨子·学与宗教的墨子·学自然“倍谲不同了”,于是他们自己相称为“别墨子·”(别墨子·犹言“新墨子·”。柏拉图之后有“新柏拉图学派”。近世有“新康德派”,有“新海德格尔派”)。“别墨子·”即是那一派科学的墨子·学。
他们所讨论的“坚白之辩”(坚属于形,白属于色。两种同为物德,但一属视官,一属触官,当时辩这种分别很明确),“同异之辩”(名学一切推论,全靠同异两事。故当时讨论这问题很详细),和“觭偶不仵之辞”(《释文》说:“仵,同也。”《集韵》:“仵偶也。”《玉篇》:“仵,偶敌也。”《汉书?律历志》注:“伍,耦也。”是伍仵两字古相通用。中国文字没有单数和众数的区别,故说话推论,都有不便之处。墨子·家很注意这个问题,《小取篇》说:“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也。此乃一是而一非也。”这是说“觭偶不仵”最明白的例子),如今的《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很有许多关于这些问题的学说。
所以我认为这六篇是这些“别墨子·”的书(《天下篇》仅举两派,不及相夫氏,或者相无氏之墨子·仍是宗教的墨子·学。“别墨子·”之名,只限于相里氏及南方的墨子·者如邓陵氏之流)。晋人有个鲁胜,曾替《经》上下、《经说》上下四篇作注,名为《墨子·辩注》。我如今用他的名词,统称这六篇为《墨子·辩》,以别于墨子·教的“墨子·经”(我对于“别墨子·”、“墨子·经”、“墨子·辩”三个问题的主张,一年以来,已变了几次。此为最近研究所得,颇可更正此书油印本及墨子·家哲学讲演录所说的错误)。
至于这六篇绝非墨子·所作的理由,约有四个:一、文体不同。这六篇的文体、句法、字法,没有一项和《墨子·》书的《兼爱》《非攻》《天志》……诸篇相像的。二、理想不同。墨子·的议论,往往有极浅鄙可笑的。例如《明鬼》一篇,虽用“三表”法,其实全无论理。这六篇便大不同了。六篇之中,全没有一句浅陋迷信的话,全是科学家和名学家的议论。这可见这六篇书,决不是墨子·时代所能做得出的。
三、“墨子·者”之称。《小取》篇两称“墨子·者”。四、此六篇与惠施公孙龙的关系。这六篇中讨论的问题,全是惠施、公孙龙时代的哲学家争论最烈的问题,如坚白之辩,同异之论之类。还有《庄子·天下篇》所举惠施和公孙龙等人的议论,几乎没有一条不在这六篇之中讨论过的(例如“南方无穷而有穷”,“火不热”,“目不见”,“飞鸟之影,未尝动也”,“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之类,皆是也)。
又如今世所传《公孙龙子》一书的《坚白》《通变》《名实》三篇,不但材料都在《经》上下、《经说》上下四篇之中,并且有许多字句文章都和这四篇相同。于此可见《墨子·辩》诸篇若不是惠施、公孙龙作的,一定是他们同时代的人作的。
所以孙诒让说这几篇的“坚白同异之辩,则与公孙龙书及《庄子·天下篇》所述惠施之言相出入”。又说:“据《庄子》所言,则似战国时墨子·家别传之学,不尽墨子·之本指。”
这六篇《墨子·辩》乃是中国古代名学最重要的书。古代本没有什么“名家”,无论哪一家的哲学,都是一种为学的方法。这个方法,便是这一家的名学(逻辑)。
所以老子要无名,孔子要正名,墨子·说“言有三表”,杨子说“实无名,名无实”,公孙龙有《名实论》,荀子有《正名篇》,庄子有《齐物论》,伊文子有《刑名》之论:这都是各家的“名学”。因为家家都有“名学”,所以没有什么“名家”。
不过墨子·家的后起之秀如公孙龙之流,在这一方面,研究的比别家稍为高深一些罢了。不料到了汉代,学者如司马谈、刘向、刘歆、班固之流,只晓得周秦诸子的一点皮毛糟粕,却不明白诸子的哲学方法。于是凡有他们不能懂的学说,都称为“名家”。却不知道他们叫作“名家”的人,在当时都是墨子·家的别派。正如亚里士多德是希腊时代最注重名学的人,但是我们难道可以叫他作“名家”吗?(《汉书?艺文志》九流之别是极不通的。说详吾所作《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太平洋第一卷七号)。
如今且说这六篇《墨子·辩》的性质。第一,《经上》《经说上》《经上篇》全是界说,文体和近世几何学书里的界说相像。原文排作两行,都要“旁行”读去。例如“故,所得而后成也。止,以久也。体,分于兼也。必,不已也”。须如下读法:
故,所得而后成也。止,以久也。体,分于兼也。必,不已也。
《经说上》篇乃是《经上》的详细解释。《经上》全是很短的界说,不容易明白,所以必须有详细的说明,或举例设譬使人易晓,《经说上》却不是两行的,也不是旁行的。自篇首到篇中“户枢免瑟”一句(《间诂》十,页十七至二十二下),都是《经上篇》上行的解释。自“止,无久之不止”(页二十二下)到篇末,是《经上篇》下行的解说。所以上文举例“故,所得而后成也”的解说在十七页,“止,以久也”的解说却在二十二页上。
第二,《经下》《经说下》《经下篇》全是许多“定理”文体极像几何学书里的“定理”。也分作两行,旁行读。《经说下》是《经下》的详细说明,读法如《经说》上。自篇首(页三十一下。)到“应有深浅大常中”(适校当作“大小不中”页四十六止),说明《经下》上行的各条。此以下,说明下行各条。
第三,《大取》《大取篇》最难读,里面有许多错简,又有许多脱误。但是其中却也有许多极重要的学说。学者可选读那些可读的,其余的不可读的,只好暂阙疑了。
第四,《小取》《小取篇》最为完全可读。这一篇和前五篇不同,并不是一句一条的界说,乃是一篇有条理有格局的文章。全篇分九节。
一、至“不求诸人”,总论“辩”。二、至“吾岂谓也者异也”,论“辩”之七法。三、至第一个“则不可偏观也”,论辟、侔、援、推四法之谬误。四、至“非也”共四十八字,衍二十二字。总论立辞之难,总起下文。五、论“物或是而然”。
六、论“或是而不然”。七、论“或不是而然”。原文作“此乃是而然”,似有误。八、论“一周而一不周”。
九、论“一是而一非”。
墨子·辩论知识
知识论起源于老子、孔子,到“别墨子·”才开始有了精密的知识论。
《墨子·辩》论“知”,分为三层:
一、“知,材也。”(《经上》)说曰:“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旧脱不字,今据下文“而不必得”语法增)若明”。这个“知”是人“所以知”的才能(材能通)。有了这功能,却不必便有知识。譬如眼睛能看物,这是眼睛的“明”,但是有了这“明”,却不必有所见。为什么呢?因为眼需见物,才是见;知有所知,才是知(此所谓知,如佛家所谓“根”)。
二、“知,接也。”(《经上》)《说》曰:“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这个“知”是“感觉”。人本有“所以知”的官能,遇到外面的事物,便可以知道这事物的态貌,才可发生一种“感觉”。譬如有了眼睛,见着事物,才有“见”的感觉(此所谓知,如佛家所谓“尘”。此所谓接,如佛家所谓“受”)。
三、“,明也”(《经上》)《说》曰:“,(旧皆作恕)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这个“”是“心知”,是“识”。有了“感觉”,还不算知识。譬如眼前有一物瞥然飞过,虽有一种“感觉”,究竟不是知识。需要能了理这飞过的是什么东西,需要明白这是何物(著,明也),才可说有了知觉(此所谓,如佛家所谓“识”)。如《经上》说:
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所以“知觉”含有三个分子:一是“所以知”的官能;二是由外物发生的感觉;三是“心”的作用。要这三物同力合作,才有“知觉”。
但是这三物如何能同力合作呢?这中间须靠两种作用:一个是“久”,一个是“宇”。《墨子·经》说:
久,弥异时也。(《经上》)
《说》曰:久,合古今旦莫。(校改)宇,弥异所也。(《经上》)《说》曰:宇,冢东西南北。(校改冢即蒙字)久即是“宙”,即是“时间。”宇即是“空间”。须有这两种的作用,方才可有知觉。《经下》说:
不坚白,说在无久与字。坚白,说在因(原文有误读处,今正。因疑作盈)。
《说》曰:无坚得白,必相盈也。
《经上》说:
坚白不相外也。
《说》曰:坚(白)异处不相盈,相非(通排),是相外也。
我们看见一个白的事物,用手去摸,才知道它又是坚硬的。但是眼可以看见白,而不可能感觉到坚;手可以感觉到坚,而不可以看见白,我们何以能知道这是一块“坚白石”呢?
这都是心知的作用。知道刚才的坚物,就是此刻的白物,是时间的组合。知道坚白两性相盈,成为一物,是空间的组合。这都是心知的作用,有这一连串组合的心知,方才有知识。
有了久与宇的作用,才有“记忆”。《墨子·辩》叫作“止”,止即是“志”。古代没有去声,所以止志通用(《论语》:“多见而识之”,“贤者识其大者”,古本皆作志)。久的作用,于“记忆”更为重要。所以《经下》说:
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
《说》曰: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惟以五路知。久,不当以火见,若以火(参看章炳麟《原名篇》说此条)。
“五路”即是“五官”。先由五路知物,后来长久了,虽不由五路,也可见物。比如昨天看梅兰芳的戏,今天虽不在吉祥园,还可以想起昨天的戏来。这就是记忆的作用了。
知识又须靠“名”的帮助。《小取》篇说:“名以举。”《经上》说:
举,拟寔也。
《说》曰:举,告。以文名举彼寔也。
“拟”是《易?系辞传》“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像其物宜”的拟。例如我们用一个“人”字代表人的一切表德,所以见了一个人,便有“人”的概念,便知道他是一个“人”。记得一个“人”的概念,便可认得一切人,正不须记人人的外貌状态等等。
又如“梅兰芳”一个概念,也代表梅兰芳的一切表德。所以我对你说“梅兰芳”,你便知道了,正不用细细描摹他的一切容貌状态。
如《经下》说:
(火)必热,说在顿。
《说》曰:见火谓火热也,非以火之热。
一个“火”字便包含火的热性。所以远远见火,便可说那火是热的,而不必等到亲自去感觉那火的热焰。“火必热,说在顿。”顿字也是记忆的意思。这是名字的一大用处。
《墨子·辩》分“名”为三种:
名:达、类、私(《经上》)。
《说》曰:名。“物”,达也。有寔必待文名(旧误作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寔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寔也。
“达名”是最普及的名字,例如“物”字。“类名”是一类物事的名称,例如“牛”“马”“人”,凡是属这一类的,都可用这一类的“类名。”所以说:“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私名”是“本名”。例如“臧”“梅兰芳”皆是这一个个人的名字,不可移用于别人。所以说:“是名也,止于是寔也。”
知识的种类
《墨子·辩》论“知道”的分别,凡有三种:
知:闻、说、亲(《经上》)
《说》曰:知,传受之闻也。方不瘴,说也。身观焉,亲也。
第一种是别人传授给我们的,故叫做“闻”。第二种是由推论得来的,故叫做“说”(《经上》:“说,所以明也。”)。第三种是自己亲身经历来的,故叫做“亲”。如今且分别解说如下:
闻
这个“闻”字,有两种意思。《经上》说:
闻:传、亲。
《说》曰:或告之,传也。身观焉,亲也。
一种是“传闻”,例如人说有鬼,我也说有鬼,这是“把耳朵当眼睛”的知识。一种是“亲闻”,例如听见一种声音,知道它是钟声,或是锣声,这是亲自经历来的知识,属于上文的第三种,不属于第一种。
说亲科学家最重经验(墨子·说的“百姓耳目之”),但是耳目五官所能亲自经历的,实在不多。若全靠“亲知”,知识便很有限了。所以须有“推论”的知识。《经下》说:
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
《说》曰:闻,在外者,所不知也。或曰:“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所不知若所知也。犹白若黑也,谁胜是?若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知其色之若白也,故知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知,不以所不知疑(同拟。拟,举实也。说见上文)所明,若以尺度所不知长。
外亲知也。室中,说知也。
这是说一个人立于屋外,不知屋子里人是什么颜色。有人说:“屋里的人的颜色,同这个人一样。”若这个人是白的,我便知道屋里人也是白的了。屋外的白色,是亲自看见的;屋里的白色,是由“推论”得知的。
有了推论,便可坐在屋里,推知屋外的事;坐在北京,推知世界的事;坐在天文台上,推知太阳系种种星球的事。所以说:“方不瘴,说也。”这是《墨子·辩》的一大发明(亲即佛家所谓“现量”,说即“比量”传近似“圣教量”而略有不同也)。
实验主义(应用主义)墨子·的“应用主义”,要人把知识来应用。所以知与不知的分别,“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这是墨子·学说的精彩之处。到了“别墨子·”,也还保存这个根本观念。《经下》说:
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取。
《说》曰:我有若视,曰知。杂所知与所不知而问之,则必曰,是所知也,是所不知也。取去俱能之是两知之也。
这和第六篇所引《墨子·贵义篇》瞽者论黑白一段相同。怎样能知道一个人究竟有知无知呢?这需要请他去实地试验,需请他用他已知的“名”去选择。若他真能选择得当,“取去俱能之”,那才是真知识。
但是《墨子·辩》的人生哲学,虽也主张“知行合一”,却有两层特别的见解。这些“别墨子·”知道人生的行为,不是完全受“知识”的节制的。
“知识”之外,还有“欲望”,不可轻视。所以《经上》说:
为穷知而悬于欲也。“为”便是行为。他说行为是知识的止境,却又是倚赖着“欲”的。《经说》上说这一条道:
为,欲養住其指(孙说,養住,是之讹),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之也,无遗于害也,而犹欲养之,则离之(孙说,离即罹)。……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
懂得这个道理,然后可懂得“别墨子·”的新“乐利主义”。墨子·已有“义即是利”的意思,但是他却没有明白地细说。到了“别墨子·”,才有完满的“乐利主义”。《经上》说:
义,利也。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
这比说“义即是利”又进一层,直指利害的来源,在于人情的喜恶。就是说善恶的来源,在于人情的欲望。所以一切教育的宗旨,在于要使人有正当的欲望。欲望一正,是非善恶就都正了。所以《经上》说:
欲正,权利;恶正,权害。(《大取篇》云:“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
乐利主义之公式
但是如何才是正当的欲望呢?《大取篇》有一条公式道:
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