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大托铺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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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卧碑

《清代科举考试述略》书中有一张府县学宫(文庙)的平面图,大成殿之东为明伦堂,这里是生员(秀才)听讲的地方。堂前立有一块“卧碑”(通常的石碑,高度总是大于宽度的;此碑因条文较多,宽度反大于高度,不像立着却像卧着,故称“卧碑”),上刻晓谕生员的文告十三条。明代的六条颁行于洪武十五年,清代补充的七条颁行于顺治九年。明代的头两条是:

国家明经取士,说书者以宋儒传注为宗,行文者以典实纯正为尚。今后务将颁降《四书》、《五经》……课令生徒诵习讲解。其有剽窃异端邪说,炫奇立异者,文虽工弗录。

天下利病,诸人皆许直言,惟生员不许。……其事不干己,辄便出入衙门,以行止有亏革退。若纠众扛帮,骂詈官长,为首者问遣,尽革为民。

清朝又加了三条:

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已之事,止许家人代告。

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谁说古时候没有政治教育,读书人享有学术自由和思想言论自由呢,“卧碑”不明摆在明伦堂前吗。“一二八”时骂胡适,说他劝学生要安心读书莫上街游行,是帮******镇压学生运动;其实胡适只不赞成学生“纠众扛帮”,并不反对“言天下利病”也就是批评国家政治,也不曾“黜革”过学生,更不要说将其“治罪”了。比起明清的****政府来,洋博士还是多了些宽容,讲一点民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