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节送寒衣的习俗,反映了生者对亡人的哀思与崇敬,寄托了人们怀念亲人的深厚淳朴的感情,折射出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崇尚的尊祖敬宗、不忘本的优良传统。
农历十月初一,为送寒衣节。这一天,特别注重祭奠先亡之人,谓之送寒衣。这种行动反映了生者对亡人的哀思与崇敬,属于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送寒衣”的历史
“送寒衣”的风俗可以追溯到宋代。据《宋史舆服志》记载,宋初因五代旧制,每岁赐诸臣时服。又说只授将相、学士、禁军大校,至太祖建隆三年(公元962年)改为每年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将校皆给。政府给官员冬服,民间则有给祖先送冬衣之俗,《东京梦华录》说九月“下旬即卖冥衣靴鞋席帽衣段,以十月朔日烧献故也”。该书又记:“十月一日,宰臣已下受衣着锦袄三日,士庶皆出城飨坟。”《梦粱录》更说十月朔为“十月节”。宋代南方也有上坟的风俗,范成大《吴郡志》说:“十月朔再渴墓”,可见苏州一带有十月朔墓祭的习惯。
到了元代,人们开始将十月一日的上坟称之为“送寒衣节”。据《析津志辑佚岁纪》载:“是月,都城自一日之后,时令谓之送寒衣节。祭先上坟,为之扫黄叶。此一月行追远之礼甚厚。虽贫富咸称家丰杀而诚敬。”可见京城在元代盛行送寒衣活动。明代送寒衣的风俗在时间上有两个特点,一是普遍固定在十月朔日,泛称十月送寒衣的只有个别地区;二是一些地区送寒衣固定在十月十五日的下元,如嘉靖《清苑县志》载:“下元剪纸为衣,上墓,曰送寒衣。”换言之,下元节的风俗成了送寒衣。下元送寒衣,意味着送寒衣风俗的进一步流行以及道教对民俗的吸收。
清代送寒衣的风俗更为繁盛,如《帝京岁时纪胜》就记载了京城于十月朔“晚夕缄书冥褚,加以五彩帛作成冠带衣履,于门外奠而焚之”的情景。此外,《清嘉录》中也说:“人无贫富,皆祭其先,多烧冥衣之属,谓之烧衣节。”由此可见,十月朔的上墓祭祀祖先亡灵的风俗在清代同清明、七月十五一样重要。
各地的“送寒衣”习俗
旧时北京每逢十月初一日,各家便为死去的先人买寒衣纸。如《旧京风俗志稿本》载:“十月初一日,京俗为鬼节,谚云:‘十月一,鬼穿衣。’盖言天气渐冷,已死之人亦须穿衣也。”
寒衣纸是一种彩色蜡花纸,粉红色的印上白色图案,白色的印上青莲色的图案,黄色的印上红色图案等等。一般都裁成布匹形状的长条,也有的剪成衣裤状,有的不剪,直接装在包有纸钱、冥钞的包裹里焚化。人们还把许多冥纸、冥衣封在一个纸袋中,写上收者和送者的名字以及相应的称呼,民间称之为“烧包袱”。
河南南阳一带也在农历的十月初一送寒衣,这一天,人们到亡人坟墓前焚化纸钱,有的剪纸为衣,在坟墓前焚化,民间俗语“十来(月)一(儿),送寒衣”,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现今烧纸祭亡灵之习俗仍很流行。豫西民间还有用纸剪衣服,给长眠在地下的亲人烧纸的习俗。人们边烧边说:“立了冬,天气寒,棉衣棉裤棉被单。先辈亡灵都来领,暖暖和和过冬天。”晋南地区送寒衣时,讲究在五色纸里夹裹一些棉花,说是为亡者做棉衣、棉被使用。晋北地区送寒衣时,要将五色纸分别做成衣、帽、鞋、被种种式样,甚至还要制作一套纸房舍,瓦柱分明,门窗俱备。此外,如天津市南皮县、庆云县、湖南土家族都有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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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寒衣的讲究
关于寒衣,《宛署杂记》说京城市民用五色纸印男女衣服出售,农民在十月一日竟相购买,焚之送于祖考。《帝京景物略》又说这种“寒衣”一尺多长,并在一张纸(疏)上写下死者的姓名禁行,盖印后封缄,像寄信一样,家家如此,夜晚呼死者姓名焚之于门。民间“送寒衣”时,还讲究在十字路口焚烧一些五色纸,象征布帛类,用意是救济那些无人祭祖的绝户孤魂,以免给亲人送去的过冬用物被他们抢去。凡送给死者的衣物、钞诸物,都必须焚烧,只有烧得干干净净,这些阳世的纸张,才能转化为阴曹地府的绸缎布匹、房舍衣裳及金银铜钱。只要有一点没有烧尽,就前功尽弃,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一日烧寒衣,要特别认真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