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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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因为她,内心柔情万千

男人心理和女人心理不一样,女人敏感,是因台上女子婉约,感受到了威胁,男子想的却是,终于知道两兄弟为什么会为了顾笙撕破脸了。

女子长发散落胸前,低头浅笑间,宛如柳条拂水,足以激起男人内心情意万千。

那天,婚宴之上,在《梁祝》背景音乐之下,顾笙手执小提琴开口说话了。

“婚礼忙碌,昨天晚上商谈今天婚礼细节,一直熬到了深夜十二点,子初见我瞌睡犯困,让我回房休息。于是上楼,听着他们商谈喜宴安排,忽然觉得时光如此美好。”

那声音宛如雨点敲打,身处红尘,却不沾染半分,那般剔透。

顾笙就那么宛立人前,软言轻语:“今天早晨起床,八点钟的阳光足够温暖,照进室内,烫热了眼睛,也烫热了一颗隐隐躁动的心。这么好的天气,我为自己温了一壶茶,等待茶水凉却,似乎还可以在花园里散散步。草坪还有些潮湿,淡淡的青草味在空气中蔓延着,周围是忙碌的工作人员,我的丈夫在远处看到我,示意我吃完早餐再出来。那一瞬间,我认为幸福就应该是这样的。”

宾客有人露出会心的微笑,陆子初垂眸微笑,果真应了那句:花开明媚。

阿笙说:“2003年,那一年我17岁,第一次走进了T市。喜欢坐在有阳光洒落的地方,喜欢美好的人和事,追求简单安静。18岁盛夏光年,我遇到了韩愈和子初;与时光同在,三人彼此安好。后来,我爱上了子初。我爱上他并不奇怪,T大学生人人爱他,但我何德何能可以让子初于万千人中独爱我一人呢?”

此话一出,石涛低声笑语:“是啊,为什么?”

陆子初不理会好友打趣,微微一笑,顾笙的脸在灯下白皙温润,他看着,心是柔软的。

“我是一个对感情很被动的人,从小到大或亲情,或爱情,或友情,都曾被人倾心相待。大学期间,也曾被人追求过,我可以回绝掉百分之九十九,却不能回绝掉那个百分之一。于是,在一个人身上中了魔障,只一眼便念念不忘。”

顾笙说着,目光竟穿越人海,一眼就看到了陆子初。

看到了,于是眼波流转,道不完的情意绵绵。

“他在我骨子里,剔除不掉。”

任谁都想不到,当着满堂宾客和记者的面,顾笙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有人下意识望向陆子初,他只笑不语,和宾客碰杯,但嘴角笑容任谁都能看的出来,格外撩人。

如此大胆表白,别人若说这话,大概会让人觉得俗艳,但气质有时候真的很重要,再加上女子声音清润,所以话语出口,听似简单却又不失优雅。

明明语意平淡,却是高贵到了骨子里,宾客谁人不羡?

“后来,生活教会了我什么叫疼痛,什么叫遗忘。我从不回避我神志不清,那是我的历史,不丢人,我以前觉得脑袋坏掉的自己是不能暴露在阳光底下的,就像向日葵背阴那一面,但多年后我朝阳站立,忽然发现生活即便充满了苦痛,但它毕竟有着不可或缺的美好。不辨方向多年,早已忘了回家的路,让自己开始变得那般无情无义,负了身边所有关怀自己的人。有关于我、韩愈、子初之间的情感问题,劳烦记者和大家不要再过问猜测了,我和子初不愿意答,不愿理会,是因为这些问题固执而又让人难过。他们倾心相待,都曾在我最痛苦的的时候给过我温暖,我记住的只有满满的爱。不再眷恋过往事,不去想未来会有怎样的无可奈何。不要让他人左右现时温暖,快乐需要自己大方给予。”

在座宾客还有记者,是第一次听顾笙提起三人过往,话语那么平静随和,却宛如最清冽的泉水,溅落在了众人心里。不觉凉心,有的只是感慨。

若是没有历尽千帆,若是没有放下和释然,又怎会有如此豁达包容心境?

阿笙脚步微动,裙摆轻盈,有着款步移动的风情:“前几天,有记者问我,对未来生活有什么计划吗?对未来,我是没有任何计划的,随遇而安,顺其自然。有时候觉得亏欠丈夫很多,想待他好;对我的公公和婆婆,我心存感恩。变天了,二老会打电话淳淳叮嘱添衣防寒;回去吃饭,必定门口殷殷等待,似是担心我忘了回家的路。昨天晚上,婆婆对我说:‘阿笙,明天宴席上有海鲜,你要多注意。’目光包容,这话听在耳中,心里暖暖的。”

最日常的话语,却最能在不经意间就打动人心。韩淑慧只觉得眼睛一酸,似有泪花浮动,陆昌平已在一旁搂住了她的肩膀。

沈雅放下杯子,走到人少处,只因脸上早已湿了。

顾笙温声道:“当着宾客的面,若说感激谁的话,想来我是说不出口的。很庆幸,在我最艰难,最痛苦,最阴暗的岁月里,一直有那么多人把我放在心里惦记着,关怀着。2014年,我听歌,会听出感动,做饭会品尝出喜悦,不再惧怕岁月变迁,从容淡定的过好每一天,不说幸福,更不轻言悲伤。那么,生活交付给我的,都将全部是馈赠。”

轻描淡写一句话,值得所有人细心咀嚼,宾客鼓掌,人声鼎沸,不是因为她是陆太太,所谓赞美和欣赏,只因为台上女子从容淡定,心思平和。

她是一个美好的人,于是宾客内心感动都是有迹可循的。

光影中,有男子走来,阿笙看到了,是她的丈夫。

他看着她微微含笑,有人说那是对妻子的纵容,有人说那是溺爱……其实不管是什么,都摆脱不掉一个“情”字。

阿笙手里的小提琴被陆子初拿在了手里,她看到了,丈夫手指修长干净,在他的无名指上,一枚简约的男款白金戒指在灯光下光华毕露。

上面刻着顾笙的名字,像是最精致的藤蔓构成了最妖娆的花纹,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无名指,那里也佩戴着一枚同款女式婚戒。

对,就是这样,婚宴、戒指。所谓婚姻似乎理应如此。

陆子初伸出空着的手,阿笙把手放上去,于是被他一点点握紧,跟在他身后慢慢走着,梁祝音乐声里天际焰火绽放,台下觥筹交错。

“子初……”

“嗯?”男子眼里是藏不住的笑意:“刚才一度担心你逃婚了。”

阿笙也笑了:“或许有人趁乱溜进来把我绑架了。”

“一般没人敢招惹我。”眼里的柔意温暖了他清冷的脸部线条。

“……”阿笙觉得,这人自我感觉太好了。

陆子初说:“你还有什么情话,可以留着私底下告诉我,总不想被人听了去。”

“……”

见她不说话,陆子初笑着回头,平日淡漠寡淡的人,眼神却是烫人的很:“怎么?”

“饿了。”不说饿的话,他指不定还要说出什么羞人话呢!

那天说来也巧,潘宇在内厅忙碌,领班急着叫他送晚餐过去,于是就看到了陆子初和顾笙,并在一旁伺候着饮食。

陆子初单手撑脸,静静的看着正在吃糕点的妻子:“对未来真的没有任何计划吗?”

“没有。”顾笙想了想说:“愿望倒是有一个。”

“说说看。”

顾笙摇头道:“还是不说了,有些强人所难。”

“不碍事,说说。”陆子初不放弃,循循善诱。

顾笙说:“天亮,你在。”

这话扎在陆子初心口,隐隐作痛,以至于心里柔情万千,他因为工作疏忽她了,让他再好好想想,不会一直这样的……

见妻子吃东西,额前发丝垂落,陆子初伸手过去,看了一眼吃了一半的蛋糕,淡淡道:“别吃太多甜点。”

“很好吃,你尝尝。”阿笙叉起一小块蛋糕送到陆子初嘴边,他笑笑吃了,觉得有点甜腻。

“倒杯水。”这话是吩咐潘宇的。

于是几分钟之后,一杯菊花茶出现在陆子初面前,他看着黄黄的花瓣漂浮在水面上,下意识看了一名那个少年。

注意到他胸前识别牌上写着“潘宇”两个字。

这少年,倒是有心。

阿笙喝了一口菊花茶,笑了:“很爽口。”

潘宇没想到,这句话竟会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2014年3月8日夜晚,陆氏负责人大婚,盛大的焰火晚会,听说照亮了大半个T市。

同样是3月中旬,陆子初召开集团高层会议,下午发布记者会,调休半年,暂时离开陆氏经营层。

陆氏经营权暂时回归到陆昌平手里,陈煜、向露留任辅助,这让外界纷纷猜测陆子初调休原因,一致认为怕是跟顾笙有关。

“网上有人说我是红颜祸水。”

阿笙说这话的时候,她和陆子初正站在一家机场内部书店里。为了应对长时飞行旅途,不管是她,还是陆子初都有必要挑选几本适合阅读的书籍

“很高的评价。”陆子初从书架上抽中一本书走了过来,见阿笙拿着法律类书籍看的津津有味,提出比较中肯的意见:“这书没什么内涵,换一本吧!”

阿笙倒是很听话,把书放回原位,“那你给我推荐一本有内涵的书。”

于是,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出现在阿笙面前,她一时没反应过来,盯着陆子初,大概眉都皱了起来。

陆子初薄唇弯起:“这书没有内涵?”

阿笙点头,使劲点头,太有内涵了。

长途飞行,对于阿笙和陆子初来说,这是第二次,心境却是完全不同的。

飞机扎入柔软的云层里,被温情和阳光包裹,那本《十万个为什么》在翻阅一半之后,安放在阿笙胸前,只因女主人睡着了。

陆子初看书间隙,侧眸看她,见她靠在他肩头睡着了,于是抽走她手中的书,拿毛毯盖在了阿笙身上。

阿笙在睡梦中将手搭放在了他的手臂上,小小的举动却让陆子初飞行疲惫忽然间就那么消失了,他看着妻子,眼神温柔的仿佛一池湖水。

此次飞往英国,他要带妻子重走他的求学路,阿笙很有兴趣:“顺便让我重温一下你在大学里的情感史。”

陆子初只笑不语,他在国外哪有什么情感史,一门心思扑在学业和事业上,反而对感情并不怎么上心。倒也不是没有恋爱细胞,而是太挑剔,那时候又怎么知道,04年回国代教,自此以后交付出了所有。伴随着岁月拉长,爱意未曾消退,反而与日俱增,那般在意,宁愿抵死纠缠也不愿放开她的手,倒真的像是中了魔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