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农村信访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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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江苏省某市老信访户宋某,因继承其祖父财产问题与其父母发生矛盾,闹上法庭。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宋某多次违反国家法规赴京上访。5月24日,清浦区法院向其送达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宋某拒不执行,被司法拘留15天。释放后,她又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钓鱼台国宾馆滋事,并拦截外国元首访华车队。问:上述的这两种行为违法吗?

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信访人的主要义务有两个方面。首先,信访人在提出信访事项时,应当客观真实;其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合法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尤其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塞交通的;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自由的;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事实证明,没有法律的硬约束,没有理性的行为规范,只能导致社会中泥沙俱下的混沌局面。新《信访条例》强调了依法信访的原则,对违法信访作出了态度鲜明、措辞严厉的规定,这意味着对每一个相对人,只要违法都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上述的这两种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据相关法令进行依法处置。

12.信访人享有哪些权利?

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可以从事某种行为的资格和可能性,信访权利就是法律规定公民在信访活动中可以从事某些活动的自由和资格。根据修订后的《信访条例》,信访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依法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

(2)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

(3)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

(4)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

(5)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

(6)要求对办理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

(7)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材料不被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被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权利;

(8)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得到奖励的权利;

(9)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投诉请求得到支持的权利;

(10)对处理结果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

13.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遵循哪些要求?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信访人应当通过合法、合适的方式提出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请求、事实、理由。对于农村群众来说,通过书信反映问题可能是最经济、最实惠的形式,写信时要注意: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写信人自己不会写或者写不好时,可以找人代写,有条件的最好打印;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提倡一信一事,以便来信的办理和问题的处理;写信时一定要写清楚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有电话的最好留下联系方式,有工作单位的应写清楚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这样有利于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

(3)信访人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14.哪些事项可以信访?

信访是国家设定的下情上达的渠道,原则上百姓的所有意见和建议都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向国家提出。具体说来,对下列四类事项,百姓可以提出信访: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2)各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各级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4)各级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百姓对各类事项的信访,可以是对国家机关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是提出批评;也可以是对国家机关的决定提出申诉;还可以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等。

15.什么是村级信访?如何做好村级信访工作?

某县某镇纪委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在全镇12个行政村分别建立了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

信访接待室负责对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收集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反映情况,并及时整理上报,认真调查处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做好农村“三大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村级信访接待室建立后,拓宽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渠道,从而及时发现和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使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明显减少。2007年2月份到7月份该镇村级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30多人次,调处各类纠纷案件数10次。

村级信访是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治安主任、调解主任、村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等任组员的村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接待群众信访的第一站,及时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对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要做好村级信访工作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由各村成立村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乡(镇)人大代表和部分老党员、退休老干部为成员,负责接待、处理本村信访工作。

(2)加强村级信访工作培训。由乡(镇)纪委负责对村级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信访知识和业务素质。

(3)加强信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和信访工作职责,对信访举报程序、办理及信访工作人员的权利、职责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4)实行村级信访接待室挂牌管理和集中接待。各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好日常信访工作,并明确每周日为信访集中接待处理日,乡镇包村干部和各村干部集中处理本周信访问题。

(5)明确村级信访联络员。各村从信访领导小组成员中选出一名成员为信访工作联络员,专职负责信访统计上报工作。

(6)推行包村干部民情日记制。包村干部必须将进村入户调查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做好记录,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困难和合理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对暂时不能办结的及时向乡镇党委和乡纪委汇报,由上级组织进行处理。信访件办结后,及时向上访人员反馈。

(7)实行信访责任追究制。对隐报、瞒报、假报和漏报信访问题的人员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关心、不过问、不按规定时限办结和上报的,对信访工作责任人进行从严处理,并追究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同时,把信访工作纳入村级干部年终考核内容,与年终奖励挂钩。

16.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该怎么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1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

信访工作中的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如果自己和要处理的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就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行政机关的要求退出案件的处理,把信访事项交给其他无利害牵连的人员来处理。回避制度是司法和行政管理中的一项普遍的规定,它的目的是保证问题处理的公正性。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信访工作中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情形主要包括:(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信访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各种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有严重矛盾、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他本人的利益等;(3)曾参加过信访初步处理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该事项的复查或复核,曾参加复查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该事项的复核。信访人如果发现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属于上述情形,可向有关机关提出对该工作人员的回避请求,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己发现存在上述原因时也可以主动提出回避,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

18.信访人对处理意见或答复意见不服该怎么办?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答复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19.《信访条例》是怎样规定信访事项的办结时间的?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信访人哪些行为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2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信访人提供哪些便利的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2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在什么情况下应不予受理?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下列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不予受理:

(1)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2)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3)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2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后,该如何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对《信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3)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4)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24.信访人直接向信访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行政机关该怎样对待?

对于政府机关而言,享有权利必然也要承担责任。所以要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也就是说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如果不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处理信访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访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国务院考核体系。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建立,强化了有关行政机关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责任,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