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变革风生(198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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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1982年(5)

建立干部监督制度。为了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中央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1982年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完善了干部的监督制度。

建立了干部的民主选举制度,这样就使干部完全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

建立了干部队伍的后备制度。为防止出现新老交替脱节现象,中央决定建立一支以优秀中青年为主体的第三梯队,把他们派到实践中去锻炼,以政绩的优异及时提拔使用,这样既保证了新老干部顺利交替,又使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化。

改革后的中国干部队伍开始呈现一种新的面貌,在革命化的前提下,大批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从1982年到1984年,全国共提拔了200多万中青年干部,使后备干部危机的局面有所缓和,到1985年底,已有46万中青年干部走上县级以上领导岗位。老中青结合,经验丰富又生气勃勃,其战斗力和凝聚力得到加强。

高科技领域的新成就

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高科技领域方面更是硕果累累。

月15日至18日,中国科学院举行学术报告会,正式公布我国首次人工合成酵母丙氨酸转移核糖核酸,北京大学生物系和中国科学院几个研究所、上海试剂二厂的近百名科学工作者参加了这项研究工作。1月20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评论员文章:《我国有不可估量的科学攻关能力》。文章指出:人工合成酵母丙氨酸转移核糖核酸圆满成功,是继我国在世界上首次合成结品牛胰岛素之后,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这对于揭示核酸在生物体内的作用,进一步了解遗传和其他生命现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这项研究还带动了核酸类试剂的工具酶的研究,带动了多种核酸类药物,包括抗肿瘤药物、抗病毒药物的研制和应用,研究过程中建立的人工合成核酸方法和培养的一支有经验的队伍,有助于发展基因工程研究。

月13日,卫生部召开的绒癌研究成果鉴定会宣布:我国在治疗恶性程度很高的妇科肿瘤——绒癌方面,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月,“运七”试飞成功。“运七”是由中国自行研制的一种中短程多用途飞机。这种飞机最大平飞速度为每小时518公里,最大商载4.7吨。客机型可载乘员48人,还有货机型和客货混合型。1982年4月,中国民航第八大队先后两次进行了“运七”飞机的单发起降试飞,即确认飞机的两台发动机在其中一台发生故障时仍能保证飞机起飞降落的安全性,结果获得成功,飞行结果良好,完全达到了飞行大纲的要求。“运七”飞机定型投产交付使用后,陆续取代了原有的陈旧飞机。

同月,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首次在世界上成功地把主要分布于亚洲的一种乙型肝炎病毒——ADR亚型基因组转移到细菌中无性繁殖,并一次获得158株带有乙型肝炎病毒ADR亚型基因组的菌株。这一成功为我国生产乙型肝炎疫苗,打下良好的基础。

月5日至10月5日,我国第一次国内进行卫星通信和电视传播试验获得成功。在第一个国内卫星尚未发射之前,我国从1982年6月5日开始,利用印度洋上空的国际通讯卫星进行了电话、电报、传真、电视数据等各种功能的国内传输试验。有北京、上海、乌鲁木齐等10个卫星通讯地面站参加了试验。这10个卫星通讯地面站中,有5个设备是中国自己设计、制造、安装的,测试结果表明,这5个地面站的各项技术指标都符合国际卫星通信的要求,它们全部被批准进网使用,另外5个安装进口设备的卫星通讯地面站,有4个被批准进入国际卫星组织的通信网使用,这次实验的成功为以后在中国国内建立卫星通信网奠定了技术物质基础。

月12日,我国第一台自行设计、自行制造的质子直线加速器,在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建成,并于12月17日首次引出能量为1000万电子伏特的质子束流,这台加速器是1978年8月开始设计研制的,经过科技人员近5年的攻关,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10月,国务院负责人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指出:“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这是一个基本的战略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我国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在经济战线和科技战线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国务院成立了科技领导小组,从宏观和战略方面统率全国科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高科技研究,高科技领域的新成就,则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部颁布实施

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建国以来,我国曾先后制定过三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宪法,共10章、106条。第二部宪法是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它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左”的思想影响和江青反革命集团严重干扰的条件下修订的,存在许多重大错误,只有30条,从内容到形式都很不完善。第三部宪法是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60条。这部宪法是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仅一年多的时间内修订的,由于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部宪法未能彻底肃清十年内乱的影响,仍然是一部不完善的宪法。党的十一届三巾全会以后,国家形势有了很大发展。1978年宪法已不能适应当前情况的需要,凶此1982年对宪法作了较大的修改,颁布了第四部宪法。这部宪法除序言外共4章138条。第一章是总纲,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是关于国家机构的有关内容,包括七节,分别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讲国旗、国徽、首都。

这部宪法的主要内容是:(1)宪法序言肯定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我国近现代历史基本经验的总结,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它反映了我国历史发展的规律。(2)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的国体。(3)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宪法对此作了规定。宪法规定: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4)宪法规定:今后中国人民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发展生产力。(5)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6)提高全体人民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不可缺少的条件。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水平。(7)宪法根据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切实的明确的规定,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8)宪法规定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国家设立中央军委;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9)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改变农村“政社合一”的体制,设立乡政府。(10)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这部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以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发展统一战线,坚持独立自主。

这部宪法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改革开放精神的宪法,是指导我们实行改革开放的纲领,它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充分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经验,也注意吸收有益的国际经验;既考虑到当前的现实,又考虑到发展的前景,是一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