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变革风生(198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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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1983年(2)

张海迪,山东莘县广播局职工,1955年生,在5岁时患脊髓血管瘤,从这时起到21岁期间,先后4次做脊椎手术,造成严重高位瘫痪,她的身体自第二胸椎以下丧失知觉。张海迪在丧失了童年的欢乐和上学机会后,以惊人的毅力克服了多种困难,到1983年止自学了从小学到中学的基本课程,自学英语达到大学程度。此外,她还学习了日语、德语和世界语,阅读了政治、文学、医学(包括人体解剖学、内科学、针灸学等十几种医学书籍和医科院校的部分教材)、外语等多方面书籍共1000余册之多。张海迪还在别人的帮助下,翻译了16万字的英文作品和资料。她用自学的医学知识和针灸技术,为百姓治病达万人次以上。她还学习了无线电技术、音乐、绘画和书法等。她的人生经历和乐观的生活态度,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事迹在莘县城乡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12月29日,《人民日报》首次报导了张海迪的感人事迹。1982年5月,山东省莘县和聊城地区开展了学习张海迪的活动。同年11月,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张海迪“模范共青团员”的光荣称号。1983年2月,山东省政府授予张海迪以“劳动模范”的称号。3月,中共山东省委作出了向张海迪学习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学习活动。

3月7日,共青团中央举行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张海迪“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并作出了向张海迪学习的决定。王震、廖承志和陈丕显等到会祝贺,对广大青年寄予殷切期望。大会由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主持,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延东宣读决定。

决定指出,张海迪的事迹闪耀着共产主义思想的光辉。共青团中央号召全国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向张海迪学习,学习她正确对待人生,树立崇高的理想,像她那样“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就要为创造美好的新生活而奋斗”;学习她把“广博的知识当成精神的营养”,像她那样刻苦自励,百折不挠地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为祖国的四化建没贡献力量;学习她忘我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像她那样“时刻想着为人民多做些什么,而不是多索取些什么”。

共青团中央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学习张海迪活动的领导,要同当时形势结合起来,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做改革的促进派,站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前列;学习张海迪,要同“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掀起学雷锋、学先进的热潮,帮助青年树立革命人生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做“四有”新人,为国家的兴旺发达,为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

3月17日,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发了张海迪事迹报告会的实况录相,全国有近两亿人收看,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5月9日,中共中央批复了共青团中央、中共山东省委在4月22日呈交中央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张海迪活动的报告》。报告指出,共青团中央授予张海迪“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以后,张海迪的先进事迹在全国人民,尤其是在青少年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张海迪的奋斗业绩是一部催人奋斗的教科书。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张海迪的活动,无论是对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还是对加强青少年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培养一代青年共产主义者,都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为此,提出几点意见:(1)建议各级党委加强对学习张海迪活动的领导,要把学习宣传张海迪作为深人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学习宣传张海迪活动,要围绕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这个根本问题来开展,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宣传阵地。(3)在学习和宣传中,要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认识张海迪,实事求是地介绍她的先进思想和事迹。中共中央在批复中指出,中央同意这个报告,张海迪是在党和人民哺育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的优秀代表,从张海迪的身上,可以看到我国青年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张海迪走过的路,对一切愿意做忠诚的爱国者和共产主义者的人们,都具有普遍的教育意义。中央殷切期望,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深入学习张海迪,要围绕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这一根本问题,学习她百折不挠,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学习她渴求知识,刻苦自励的顽强毅力;学习她对社会尽责,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要努力用这种精神对待工作、学习、生活,顽强奋斗,锐意进取,为祖国做贡献,为人民做贡献。

“五四”前后,我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分别题词,号召开展学习张海迪的活动。邓小平的题词是:“学习张海迪。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叶剑英的题词是:“青年先锋,时代楷模。”李先念的题词是:“学习张海迪的顽强奋斗精神,投身于伟大的共产主义实践中去。”陈云的题词是:“以张海迪为榜样,勤奋学习,热心助人,做八十年代的新雷锋。”彭真的题词是:“学习张海迪同志顽强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精神。”邓颖超的题词是:“青年先锋,时代楷模。”徐向前的题词是:“学习张海迪同志的不怕困难,坚强奋斗的革命精神。”聂荣臻的题词是:“要像张海迪同志那样顽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

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发扬张海迪精神》的社论。19日,该报又发表了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王兆国的文章《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学习张海迪》。此前,《人民日报》还以《生活的旋律》为题发表了张海迪的日记摘抄。6月初,张海迪开始在北京、山东等地进行巡回讲演。6月18日,“张海迪事迹展览”在北京中国革命博物馆展出,学习张海迪活动在全国形成高潮。

学习张海迪活动是新时期共青团中央组织开展的一项有巨大影响的活动。它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对青少年的共产主义人生观教育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

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

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又称以税代利),就是将国营企业原来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办法,改为按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缴纳税金的办法。这不仅是缴纳形式上的变化,而且是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之问在分配关系上的重大变革。

为了稳定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克服利润上缴制度存在的弊端,把税收引人利润分配的范围,使国营企业逐步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道路,自1979年以来,国家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和四川等18个省、市、自治区的600多个国营企业中进行了征收所得税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在通过的“六五”计划报告中肯定了利改税改革,并要求在今后三年内,对价格不作大的调整的情况下,应该改革税制,加快以税代利的步伐。报告同时指出,这项改革需要分别不同的情况,有步骤地进行。对国营大中型企业,要分两步走。

3月17日至29日,全国利改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了国务院2月18日批转的《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草案)》,研究了有关具体规定和利改税的工作部署。1983年4月12日,财政部向国务院递交了《关于全国利改税工作会议的报告》和《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24日,国务院发出批转通知。27日,经国务院批准,《试行办法》发往各地。国务院在其批转通知中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立即研究,作出部署,认真贯彻执行。《试行办法》自1983年1月1日起实行,征税工作从1983年6月1日开始办理。

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是在充分酝酿和经过试点后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上,实行利改税是改革的方向,较之其他办法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实行利改税对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责任制,逐步克服“吃大锅饭”的状况,对于更好地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都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说,实行利改税一定要保证做到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企业留利,从国家来说,基本上维持现在的水平。但是,对那些留利水平过高或不合理的,要作适当调整。通知强调,实行利改税,政策性强,牵涉面宽,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国务院要求,在实行过程中,要加强物价管理和计划管理。企业不能离开计划指导,不能随意变动价格。各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利改税的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利改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利改税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对国营大中型企业,暂时仍实行税利并存,但收税所占比重显著上升,上缴利润所占比重显著下降。对国营小型企业则实行彻底的利改税;第二步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基本同步配套,价格调整基本趋于合理和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的基础上,再过渡到企业利润全部用税收的形式上缴国家。

第一步利改税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对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包括金融保险组织),其实现利润一律按5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部分按国家规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一部分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递增包干上缴,固定比例上缴,交纳调节税和定额包干上缴等办法上缴国家。上缴数额,逐年核定,一定三年不变。

对盈利的国营小企业,应根据实现的利润,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征税以后由企业自负盈亏,国家不再拨款。但对税后利润较多的企业,国家可以收取一定的承包费,或按固定数额上缴一部分利润。划分国营小型企业的标准:工业企业中,固定资产原值不超过150万元,年利润不超过20万元;商业企业中,以自然门店为单位,职工人数不超过二三十人年利润不超过3万元或5万元的。这些都必须以1982年底的数字为准。由于划分国营小企业较复杂,各地区情况不一样,在具体执行中,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作适当的调整;个别需要改宽标准的,需征得财政部同意。

对营业性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饮食服务公司,都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税后自负盈亏,国家不再拨款。

对县以上供销社,以县公司或县供销社为单位,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国家不再拨款,除国家规定的个别商品外,不再负担价格补贴。税后不能保持合理留利水平的,可在一定期限内适当减免。(5)对军工、邮电、粮食、外贸、农牧和劳改企业,暂不实行利改税,仍按原定办法执行。

对于经过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经委批准实行利润递增包干的少数企业,在包干期满前,暂不实行利改税。

对于政策性亏损的企业,继续实行定额补贴,或计划补贴等办法,超亏不补,减亏分成,一定三年不变。对于经营性亏损,则限期扭亏。在限期内,经财政部门审批后,适当给予亏损补贴,超过期限一律不再补贴。

企业税后留用的利润应合理分配使用。要建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

第一步改革完成实施后,促进了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到年底,实施改革的国营企业共28110户,实现利润473.3亿元,比1982年增加42.2亿元。在增加部分中,上缴国家税利占61.8%,企业所得占24.9%,职工个人所得占13.3%,做到了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职工得小头,实现了国家分配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

但第一步还是利税并存,仍然保留了利润留成办法的某些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还不能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也没有完全解决“条条块块”对企业的束缚,有待于第二步实施解决。

第二步工作主要是将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改为征收所得税和调节税,税后利润归企业自主安排使用。具体内容是:(1)大巾型企业仍按55%的比例税率征收所得税。(2)允许企业在征收所得税前从利润中归还技措贷款。(3)对税后利润超过留利的部分大中型企业,原来以各种形式上缴的利润,改为以调节税形式上缴,但对企业增长利润减征70%的调节税。调节税一个企业一个税率,名为交税,实为交利。(4)放宽了小型企业的标准,对小型企业所纳税实行新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少数税后留利较多的企业仍规定收取一定的承包费。(5)亏损企业和微利企业继续实行盈亏包干。

北京南南会议召开

4月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第三世界基金会共同举办的北京“南南会议:发展战略、谈判及合作讨论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来自亚非拉26个国家的68名杰出的政治家和著名学者参加了会议,就世界各国面临的紧迫问题,以及制订发展战略、加强南南合作、推动南北谈判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

这次南南会议,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发展中国家正在为此研究对策的时候召开的。近年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经历着一次30年代以来最深刻的经济危机。影响所及,全世界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许多国家生产停滞甚至下降,贸易条件恶化,国际收支出现巨额逆差,濒临外债清偿危机。这既严重影响了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振兴,也加剧了国际局势的动荡和不安。这是当时世界一个突出的经济和政治问题。这次南南会议就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南北谈判及南南合作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探索,是十分及时和有意义的。第三世界国家在发展经济方面已取得很大进展,它们正在不断探索,总结经验,继续实践,它们所面临的共同课题是:从本国实际出发,制定和执行符合国情、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能够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发展战略,以加强自力更生的能力,促进民族经济、科学技术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当然,各国的情况不同,适用于这一国家的发展战略未必也适合于另一国家。每个国家,都需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长处,独立自主地走自己的路子。但是中国有句古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交流经验,互相切磋,肯定可以使我们大家都受到启发,得到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