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独立学院管理概论(面向实践的教育管理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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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独立学院的发展现状(4)

2.引进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提高办学效率

学校在众人的眼里被认为是教育行业的“铁饭碗”,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如教师进取心不强、科研能力低下、学校纪律松散等,教育的发展到了必须改革的地步。面对我国教育快速发展的趋势,一所学校要想得到长期发展,必须要解决好自身面临的种种问题。同时,独立学院采用校企合作模式,作为合作的企业方,有着自己独特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作为合作方的学校就可以大胆采用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学习掌握企业文化,吸取精华,去其糟粕,用其所长,引用企业的竞争上岗机制,实行优胜劣汰,能者上,庸者下;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采取多种灵活方式使校内、校外真正成为完整的合作教育体系。独立学院可以采取“请进来”和“派出去”的措施从企业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走上大学讲台,或邀请行业专家来校给师生开讲座或培训,有效地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企业的兼职教师和行业专家走进学校,使学生有机会与企业接触,了解企业文化,加强学生对企业的认同,培养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增强学生的协作意识,提高学生的组织管理与决策能力,使学生拓展视野。而且企业“求真务实、讲求质量、追求效率、诚实守信”的理念也给学生以新的感受;企业的竞争机制,那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竞争环境更让学生产生紧迫感和责任感,使得学生在校学习不再满足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视消化吸收转化成能力并运用到实践中去。

3.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实用型人才

当今,高等教育已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高校人才汇聚的优势,有一大批人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校企合作型独立学院为校企产学研一体化提供了平台。如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充分利用电子科技大学在中国电子信息领域积累的众多科研院所合作单位和国内外优秀行业资源,将合作企业成都国腾集团作为“国家级重点高新企业”的产业领域资源及其国内外优秀合作伙伴扩展成学院的实践基地,将电子信息领域强劲的科研教学实力与企业的运营机制、实训和实践进一步融合。学院不仅拥有一批长期工作在技术研发、产业实践一线的资深研发工程师和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学生的实践课指导教师,同时部分学生已经进入一些国际性的大公司。在学院的支持下,一批学生利用自主技术创办的企业已经开始进行商业运作。实践环节的加强为学生就业增强了竞争力,企业实践基地的蓬勃发展为学生就业提供了绿色通道。学院依托电子科技大学50多年电子信息学科人才培养的积淀和独具优势的科研教学实力,结合产业需求动态,加大实践实训培养力度,使人才培养与企业的需求真正实现无缝连接,从而使得学生能够尽早适应社会。

4.办学机制灵活,校企共同制订“订单式”培养方案

教育部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第八条指出:“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应主要面向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快发展社会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短线专业。”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当今必须面对的一个话题,不是社会需求真正出现了饱和,而是供需错让。面对这一情况,学校应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劳动力市场和职业岗位分析入手,思考人才培养。企业的需求最能直接反映市场状况。校企联合办学中,学校应充分地与企业沟通、协商,避免跟风行为,什么专业热门就上什么专业,企业需要什么人才,学校就培养什么人才,学生需要接受什么专业技术的训练,企业就提供什么技术人员给予帮助。学校和企业根据人才培养和生产的需要共同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学校与企业共同承担起对人才培养的任务。实施这种模式,使企业成为“育人主体”的一部分,学校就能充分利用企业的专业设备资源对学生进行训练,这既解决了学校专业设备条件不足的矛盾,又解决了学生的专业实习问题,还能使学生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这种模式有利于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优势互补,提高了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质量。

校企合作针对性最强的是“订单式”人才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按照企业意图,共同培养适合用人单位的“个性化”需求的人才,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是校企合作一大新举措。其最大特点是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相协调,技能训练与岗位要求相协调,培养目标与用人标准相协调。“三个协调”有效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对接,节约了用人单位的培养成本和时间,为企业储备和培养了大批基础理论扎实、动手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应用型人才,成为企业发展的人才基地。另外,其具体实施方式也很灵活,理论学习和实习方式等都由用人单位和学校协商,时间可长可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定向性,增强了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企业向学校提出“订单”培养计划,包括提出培养专业、各专业人数、人才规格、学习年限、质量监控、实习安排、就业保障等。学校接过企业“订单”,向社会定向招生,进而实行定向培养,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安排上与企业需求相吻合,按照企业要求培养人才。

“订单式”培养意义重大。它有利于调动企业办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发挥企业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在办学过程中的作用,实现企业资源与学校资源的有机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现代教育体制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能弥补课本知识落后于社会发展的不足,使学校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的需求同步;有利于学生了解企业文化,熟悉企业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对企业的认同,培养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增强学生的协作意识,提高学生的组织管理和决策能力。在学校与企业松散的合作形式中,“订单式”培养很难做到系统、持久与规范,而在校企合作的独立学院模式中,“订单式”培养提供了重要平台与条件保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最大的特点在于能使学校、企业、学生实现“三赢”,这种合作或共建对企业和学院是互补的。紧密依托企业,共同建立产学紧密合作的运行机制已经成为独立学院深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路径。校企合作型独立学院与企业合作,共同实施订单式培养方案,形成招生与招工相结合、培养与就业相衔接,已经做出了较大的成绩。[2]

5.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注重人才的个性化培养,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

校企合作型独立学院因自主性强,机制灵活,从而能够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劳动力市场和职业岗位分析入手。根据自身条件和潜力,紧密结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技发展的趋势,设置一些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是独立学院在教育市场具有竞争力的表现,也是学校吸引生源、形成社会地位的基础。人才培养更加注重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主要致力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独立学院学生就业竞争力是独立学院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为了提升核心竞争力就要有特色师资、建特色学科、培育社会需要的特色人才。因此,与普通研究型大学相比,独立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办学方式等方面拥有很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市场就是它们的指向标。

增强就业竞争力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最主要目标,独立学院在激烈的教育经济竞争环境下能够得以生存和发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它的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较强。由于独立学院在教育过程中注重将学生向应用型人才培养,而且所培养的人才是社会上急需的热门人才,所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这也是独立学院的招生工作一直比较顺利的原因。

以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为例,该院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为二年级以上学生开办了双学士学位班,包括工商管理、外语、法律等专业。学生可以在电子科技大学本部或学院任意选修双学士课程,学业完成后由电子科技大学授予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同时,学院将各种含金量高的认证培训融入教学计划,以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另外,在尊重人才个性化发展的前提下,学生除了自选课程进行学习外,还可以在学院范围内转专业,部分专业配备了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和素质培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也日益全球化。因此,学院为适应这一国际化需求,通过与国际知名院校和企业合作,使学生接受与国际同步的现代化教育,加强学生的国际意识培养和实践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在国际国内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独立学院要创出自己的品牌,获得社会的认可,就十分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走出国门,学习、借鉴国外大学的长处来丰富和提高自己,以便及时把握时代的脉搏,面向社会,调整方向,培养出适合国际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开辟出一片教育的蓝海。

(三)校企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校企合作的独立学院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学院的申请方、合作方和主管方均有着自己的行为目标和利益诉求,形成了“三马拉一车”的利益关系。作为申请方的公办大学在追求社会效益时,也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合作方的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作为主管方的政府部门主要是追求社会效益。当然,申请方、合作方和主管方之间的这种博弈,不是零和博弈。因此,当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够充分或不完善,政府的参与和扶持力度相对不足,民营资本的投资总量和规模相对有限,则资本的趋利性与教育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之间的矛盾就相对突出了。从长远看,这类独立学院的投资风险性相对较大,在扣除母体高校利益和投资者合理回报之后,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财力和后劲亦有所不足。具体而言,校企合作的独立学院有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1.产权关系不明确,产权制度不规范

从法律角度来看,独立学院是一个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也有自己独立的产权。独立学院的产权是在国家教育权的指导下,学校为履行教育职能而形成的一种财产权利关系,它依法确立并应受法律保护。学校产权包括对教育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一系列的整体权益。

校企合作举办独立学院时,投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作企业方投入的资金和实物(土地、校舍、设备等),一是合作高校方投入品牌、师资和管理等无形资产。如何明晰产权,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将关乎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校企合作的独立学院在产权制度方面存在更多更复杂的问题。[3]从校企合作的大多数独立学院运行情况看,独立学院的产权归属不清晰的主要问题,一是独立学院办学主体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的社会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法制的不完善性及办学模式的多样性所导致的独立学院的产权模糊性;二是独立学院的产权归属一般都在合作办学的协议中规定,但有些协议只规定由申请者和合作者按出资比例分配,对财产归属没有具体的规定,有些只规定独立学院办学期间的利润分配问题,对办学期间及期满后的独立学院的财产归属问题只字不提;三是“高校+企业”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由于法人具有双重身份,举办方和合作方在人员和财产方面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容易导致独立学院产权划分不清晰。随着独立学院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资产逐渐积累,产权归属问题必将在申请者、合作者和独立学院之间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