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春苑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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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后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中国现代史的研究解除了许多禁锢,作者才大胆地、实事求是地写了一些文章,本书收集的文章包括中国现代史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军事、人物以及着名的历史运动等等方面。

这些文章原来都散布在各种杂志、论文集里,林文勋院长主动找我并鼓励我将它们整理成集出版,又亲自为我整理了目录,吕昭义书记为我写了序及筹措出版资金等等,另外,沙文涛、吴晓亮和本书责任编辑都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保证本书的质量,在此一并衷心致以真诚的感谢!

作者

2005年10月18日

滇西抗战中的边疆民族关系

王文成

滇西抗战是发生在多民族聚居的云南边疆的一场反法西斯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云南边疆民族关系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并反过来对滇西抗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构成了云南抗日战争史和民族关系史的重要内容。本文拟就此作一初步探讨。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而滇西则是云南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仅以怒江沿岸及其以西而言,世居于此的少数民族即有独龙、怒、傈僳、白、彝、回、阿昌、德昂、傣、景颇、佤、拉祜等等10多个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汉族也逐步迁移而业,各民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加强,多民族间友好关系日益发展。但与此同时,阶级社会的性质也决定了历史上滇西地区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亦同步加深。近代以来,大量汉族的迁入使上述两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一方面先进的生产工具、技术(如铁器、牛耕、种茶)在各民族间传播,一方面“客籍户”不断加重剥削、地方政府的负担日益增加,尤其是清政府对各族人民大起义的残酷镇压,更给民族关系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民元以后,滇西地区的民族关系又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民国初年,这一地区广泛建立了直属于云南地方政府的行政区、殖边公署,原有的具有一定民族特色的行政实体——土司、山官的职权大大削弱。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云南地方政府进一步参照国民政府颁布的《县组织法》、《设治局组织条例》,调整区划,改建、新建了县政府、设治局,一套较完整的流官体系在滇西全面确立,云南地方政府亦认为,“各土司之上政府仍分别设有行政官吏掌理一切行政司法事宜,土司亦归节制,故土司制度之存在与国家行政之施行实际上并无何种障碍”,土司已和地方行政无关。从推进云南边疆设治的意义上看,这无疑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但是,从民族关系的角度看,这导致了滇西民族上层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恶化,尤其是各设治局建立后,各地清查人口,编定户籍,准备清丈耕地,直接征收赋税,“土”“流”间发生了尖锐的利害冲突。梁河设治局1932、1933年还干脆连续两年截收辖区内南甸土司按传统方式征收的地租——“三大款”3万余元。南甸土司亦不示弱,反对清丈耕地、公卖烟土,甚至调兵攻打设治局,“杀官焚署”。1938年省政府又将龚绶革职查办,押解省城囚禁达两年之久。

不仅如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各民族之间,尤其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客观上存在风俗殊异甚至语言不通的情况,加之民族歧视与民族压迫广泛存在,各族群众往往“只知有土司而不知有政府”,把土司、山官为主体的民族上层视为本民族利益的代表。因此,各民族上层与云南地方政府关系的恶化,也给各族群众间的关系带来了负面影响。

正当滇西民族关系发生上述变化之际,滇西抗战爆发。1942年4月底至5月初,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遭到惨败,已溃不成军。其中一部辗转进入印度,一部由中缅边境溃散回国。同时,日军急速推进,于5月3日克畹町,并相继攻占龙陵、芒市、腾冲,兵锋直达怒江西岸,滇西沦陷。更重要的是,在日军大举入侵东南亚之际,泰国披汶政府企图借助日本的力量,摆脱英法的控制,并进而扩大版图。以1941年12月21日日泰同盟条约的签订为标志,双方正式结盟。泰国成为日军侵略缅甸、云南的帮凶。日泰方面鉴于滇西民族关系复杂,与泰国主体民族泰族有深厚历史渊源的傣族在滇西人口众多,他们更进一步扩大“大东亚共荣”和泛泰族主义宣传,妄图挑拨滇西民族关系,制造民族分裂,这进一步使原已充满矛盾的滇西民族关系,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