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治与内治的关系 外治是与内治相对而言的,它是运用药物直接用于病人体表或病变部位,以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方法。在治疗过程中,局部症状好转,全身症状也随之减轻,反之全身症状减轻,局部症状好转。对于重症,往往内外兼治,能取得满意效果。
外治法与内治法的不同之处:一是投药途径,二是药物在体表局部的作用,三是药物对整个机体的作用。外治在治疗原则指导下立法、处方和选药,有着不同于内治的特殊性。
2.外治也要进行辨证施治 辨证施治是祖国医学的精华。外治和内治一样,必须结合整体表现,以阴阳为总纲,结合病因病机,根据疾病的不同发展阶段,立法处方。立法有行气、和血、活血、化瘀、解毒、通经、透脓、祛风、燥湿、逐寒、清热、散结、软坚、提脓、拔毒、去腐、生肌、合皮、润肤、愈疮、护利、除垢、杀虫、止痛、止痒、止血之类,立法时除考虑药物外,还要考虑将要选用的剂型。
3.外用药注意事项
(1)选择剂型要慎重,根据不同疾病,不同时期选择适当剂型。
(2)用药面积大小及厚度,要根据病情决定。如箍围药,用药面积要大于病变面积,要有一定厚度,增加疗效。如用渗药,一定要量少,撒得均匀,用药面积要小于病变部位。
(3)用药要注意干湿度,过干药物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过湿不易汲取分泌物及脓汁。
(4)有的药有时能引起皮肤焮红,或起点疹、水泡、瘙痒,这是由于皮肤过敏所致,要及时改用其他药。对汞、砒过敏者应禁用。
(5)脓水过多者应增加换药次数,或改用其他剂型,保持创面清洁。
(6)贴用膏药,不可去之过早,否则再次感染,或疮面形成红色瘢痕,不易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