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月19日下发文件,数千家驻京办半年内将被撤销完毕。驻京办的撤销问题久已有之,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时任审计署审计长的李金华对外表态,“有一些驻京办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跑‘部’‘钱’进。跑是一个足字旁,还有一个包,意思就是要带着包去跑。”驻京办的名声越来越糟。驻京办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当时,因为国家一手包揽生产计划和分配资源等各种要素,所有资源都靠政府从上到下配置,包括资金、人才、设备莫不如此。于是当时省级政府相继成立驻京办,以负责联络中央,获取信息,上下沟通,作为展示自己的窗口。在当时交通以及信息还不够顺畅的情况下,特别是对于边远少数民族地区,驻京办在当时发挥过一定的历史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驻京办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异,和当初设置的初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一变化是和改革发展的大背景相联系的。市场导向改革在深化,市场的基础作用已经奠定。在这样的情况下,行政在哪些方面起作用呢?就是投资项目。
比如要建大型的电厂、飞机制造厂,政府投资项目往哪里摆,对地方发展是非常关键的。这些投资项目具体摆在哪个地方,存在很多的变数。
除了项目,中央财政转移资金也是驻京办物色的对象。分税制以前,地方财政实行包干制度,地方财政能力越来越强,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当时中央为解决全国性的一些重大问题,曾经向广东、福建、江苏等东南沿海地区借钱。1995年开始,这种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央财力越来越强,中央转移支付的筹码越来越大。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常规转移支付是比较规范的,但专项性转移支付这些“大钱”的去向则是空白的,比如,仅2005年中央财政就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超过1万亿元,到金融危机爆发后,4万亿元的数目就更大了,这就给驻京办以很大的活动空间。
现实就是这样,地方跑得勤快与否,关系密切与否,有没有领导帮着说话与获得
的资金多少有很大关系,造成苦乐不均的局面,公共财政成了部门甚至少数人任意支配的“小金库”。
分税制是一个转折点,因为转移支付的实施给地方影响很大,这以后地方政府纷纷加强驻京办的工作。这是“跑部钱进”的大背景,接着往前演化就是助长了中央国家部委层面的不正之风,请客送礼,送小钱拿大钱,以土特产或者给强势部门提供一些方便,以获得更大权益。像有的地方就在年终总结会上讲出这样的话,我们今年公关费花了50万元,最后拿了5000万元的项目。何乐而不为?赚大了。
同时,在可以为地方带来利益的名义下,驻京办在慢慢失控,逐渐变成给地方领导办私事,搞关系,跑路子的平台和场所。现在,很多驻京办主要不是为地方发展提供服务,而变成主要为当地领导人服务的场所。因为远离当地政府,鞭长莫及,驻京办机构自身的功能不自觉中发生变性,它既是地方的派出机构,同时它又经营产业,开办宾馆和其他的商务公司。这是非常普遍的情况,跟以前的“会馆”和改革开放前的“联络处”不是一回事儿。它的工作人员既有政府机构派出人员,还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经营性的企业员工。三位一体的功能综合,让驻京办变成难以辨清的体制怪胎。
此次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打算保留省级驻京办,对已经设立的地级市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此次呼之欲出的撤销力度不算小,但口子留得也不小。在这次下发的文件中,准备撤销的部门设置以及地级以下驻京办是驻京办中的大头,5000多家,如果可以撤销,那就有利于进一步更好地规范驻京办管理,也有利于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
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驻京办最后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如果省级驻京办管理很规范,通过严格定位其功能责任,可以给予保留。很多省份和直辖市在大城市都会设一个办事机构,比如上海在西安、广州等地会设办事处,市场经济需要加强横向间的联系。省级政府和中央保持一些正常沟通联络,掌握一些信息,也不是不可以。尽管信息技术已经非常发达,不过在某些方面还仍有必要。
这次对地市级驻京办采取了温和怀柔的政策。对青海、西藏这些边远省份的地级市来说可能有必要,可以增强与中央的联系,但对多数地方保留地市级驻京办是没有必要的。所以,我认为,取消地级市驻京办的政策趋向还应该进一步给予明确。这次红头文件看来留了很大的口子,所以对它的彻底性和效果我也表示怀疑。
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现在又出来了一纸红头文件。以前的整肃风暴为何效果不大?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说,这些整肃完全是一种行政性命令的办法,事实上一些基础性的问题并没有解决,难以一撤了之。即使不以驻京办的名义,也可能出现以企业的名义来担当为地方领导服务以及“跑部钱进”的功能。
因为此前对驻京办的整肃都没有成功,人们也普遍怀疑这次整肃风暴之后,同样会出现反弹。单纯靠行政手段管理,事实证明已经是失效的。现在各地的驻京归口属于国管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但这种关系是松散的管理,国管局本身也是为领导机关服务的,它们只是从业务上性质比较相近而已。管理模式如何突破,现在看还没有拿出更好的办法。
中央此前已经有两次要撤销驻京办,结果都不了了之,这足以证明了现在光靠行政手段的管理,是很难行得通的。概括起来,驻京办未来解决方向就是出台相应法规来规范其设置,地市级不鼓励设立,现有的省市级职能明确,这三点是比较现实可行的。对未来的驻京办发展方向,上下需要细致厘清。
要规范驻京办的功能,首先需要加强立法,通过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而不是用行政手段来管理。在当前制度下,驻京办已经变成很复杂的现象,脱离监管而长期存在。国务院应该以创立行政性法规或者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哪级政府可以设驻京办,规模和格局有多大,主要承担哪几项责任。这样,就可以让驻京办的功能定位有一个制度依据。
驻京办的功能应该是很单一的。比如香港驻京办,其实就是一个纯粹的工作场所,其工作面积也是依据法规而确定的,没有宾馆,也不提供餐饮服务,它就是承担展示当地窗口,推介当地信息需求,为有需要的投资者和民众提供一些帮助。
驻京办现有的复杂功能中,有一些是需要明确去除的。要从根本铲除驻京办腐败的源头,就不能让驻京办承担接待场所的职能,它的企业性质部分必须剥离出去。驻京办也不应该担负着维稳的功能,遣返地方上访人员是驻京办难以承担的,如果地市级驻京办得以取消,这部分的功能也可以去掉。驻京办被赋予的功能不能过于复杂,否则就会继续衍生出问题。
当前,围绕驻京办产生的问题只是表面现象,背后暴露了公共治理弊病以及政府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
第一,财政转移支付应该尽快完善和规范起来,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划分得不清楚,地方承担的事务和它的财权不匹配。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驻京办的问题就会大大减少。对于专项转移支付部分,我的观点应该是大幅减少,纳入常规性转移支付。中央政府一直没有大幅度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如果能将这些全体公开,各个省都可以起到
监督他人的作用。现在的电子政务和信息技术这么发达,做到这一点根本不是难题。
第二,就是地方公权力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驻京办的问题根源不在驻京办本身,而是地方政府自身管理的问题。地方政府和领导把驻京办当成自己办私事的“行宫”,这样的情况普遍不普遍?我看是难以否认的。驻京办只是一只小麻雀,但解剖它可以发现地方权力的失控状态。
第三,中央部门的公权力以及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性也受到了挑战。如果谁跑得快,送得多,给了好处,就把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给了谁,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因此必须着手规范中央政府的投资行为,投资项目上马要建立在科学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并增加公众参与部分,而且因为大部分是财政资金,所以还应该增加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对中央政府投资的审查程序。
第四,反映了官员如何选拔存在着问题。如果为领导服务得好,就可以很快得到提拔,这就产生了错误的信号,证明老实人吃亏,只有为领导服务做得好,才有出头之日,才能获得好处。现有干部选拔制度的公平公正受到了挑战。
因此,人们应该把驻京办现象看成一个制度现象,一旦公权力失控,“腐败”行为从上到下互相感染,会进一步加大改革的阻力。如果要对驻京办进行标本兼治,就应该推动一直尚未启动的深层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