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不在的网络让社会公众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不仅是获取政府信息,还获取整个社会各方面的信息。
民众不但可以被动地获取信息,而且可以在网上主动地表达其意愿、观点。随着博客和微博的发展,信息可以快速传递,并在传递中快速放大。这种巨大的快速传播、集聚,以及人们的响应效应,使得政府、公众、社会全部交互到一起。
民众对政府资讯的获取意识越来越敏锐,诉求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政府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及时、真实、可信,背后不能有猫腻、不能有主观上的掩盖。
这促使政府要改变传统流程,进行政府再造,促使政府利用现代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改造自身。现在政府内部都建立了网络办公系统,在全国范围内联网,建立“电子化政府”,这意味着我们政府在实体政府之外又建立了一个虚拟的网络型的政府,促使政府管理上发生一场工具型革命。
在信息时代,要达到善治的目的,应对政府行为加以制度上的规制以保证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目前这块制度较为空白,但相比制度缺位,更重要的是政府自身对已有的制度有没有很好地执行。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例,其中规定每年3月30日以前政府把这一年度的信息公开情况作一个公开报告,如果不作报告,政府就违法。但条例实施的第二年,报告信息公开情况的寥寥无几,绝大部分政府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这说明我们政府从思想到实践都还没作好准备。
政府对于信息技术的态度不应以政府机关管理简化为出发点,而应该以民众需要和方便为导向,同时政府要及时回应社会的诉求,治理过程公开、透明,把公众利益要放在第一位。
现代的信息技术无法自动地、自发地发展出有意义和价值的政府制度安排,这取决于政府对于信息技术如何理解和赋予怎样的意义。
信息科技对政府治理是“双刃剑”,网络型政府有可能向正的方面发展,也有可能向负的方面发展。
从正面来看,因为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政府现在建立了4500多个电子化的行政服务一条龙以及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确实改变了政府回应力不足、效率不高、贪污腐败等问题,对传统政府形成制约。
但需要警惕的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可能带来负作用,政府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更加容易封闭民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过去靠人为的堵塞力量强大得多。
因此,政府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理念,科技只有在被用于促进善治、增进善政的目的时,才能产生正面力量。否则只会强化现行制度安排中的弊端、限制信息技术的应用,甚至会成为信息垄断和社会控制的工具。
再就是政府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应适度。政府的传统运作惯性非常强大,面对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等种种诉求,政府天然是抵触的,所以政府一方面对公众的诉求做了信息公开等工作,但整体上还是被动的应付局面。
信息公开实际上有利于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