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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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2)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要达到的重要目标之一,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民主的不断扩大和提高,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进步。无论党的领导的实行,还是人民民主的推进,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无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还是坚持和完善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主体的民主政体,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任何违反法治原则的所谓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利与自由造成损害,进而危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因此,实现这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和制度模式。

(第三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由于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十六大指出,这一改革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并进一步阐述了党领导什么和怎样领导的问题,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一改革任务,主要是要通过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理顺和规范党与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等的关系,并把处理这些关系的程序和原则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党实行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的具体体现。

二、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加快建立一套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度。党的十六大指出,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一个过程,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当然也需要一个过程,要分阶段地进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反映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

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党的十五大指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种事业中来。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在选贤任能问题上,关键是要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要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探索和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打破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把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管住管好,至关重要。我们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大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这种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私利。干部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对他们运用权力的行为就越应当严格监督。重点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第四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史上是个新概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新发展。

一、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任何社会都不仅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其相适应的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因而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统一体。社会的结构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基本结构,因而社会的文明结构分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部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成了完整的社会主义文明观。从一般意义上说,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活动进步、有序、规范的成果。如果不讲政治文明,那么就会把整个政治上层建筑摒弃在社会文明系统之外,那样,社会的发展势必是不完全的、不协调的。在过去20多年中,我们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但在提出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的同时,已经提出要“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这表明,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实践中一直在进行着政治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新型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体现,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一种政治和制度保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实行民主政治。实行民主政治,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丢掉这一条,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就不可能有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二是要讲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民主权利,否则人民群众也就不可能广泛参与各种民主政治活动。三是要讲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否则,就不可能有稳定的政治与社会秩序。因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新型的政治文明,与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有着本质的区别。正因如此,虽然我们应该借鉴和吸取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文明中一些有益的东西,但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民主制度主要是:(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组织形式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我国实现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祖国统一的基本政治制度。(4)“一国两制”方针。它是和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香港、澳门回归与和平统一台湾的基本方针。(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它是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民主形式在内的广泛的基层群众性的民主自治制度。这些民主制度都是我国的根本或基本政治制度,具有中国特色;它们涵盖了我国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阶层人士在内,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它们既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长期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符合我国国情、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民主制度。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民主与法制是密不可分的,民主是法制的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障,二者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实行依法治国;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违法必究。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和性质具有决定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容主要是指: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政府和政协履行职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使他们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成为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表率。

综上所述,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将我们党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提出的机构改革、领导制度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以及后来进一步提出并得到推进的政治体制改革等思想和实践的成果熔于一炉,使之得到了进一步的理论概括。政治文明既体现为不断建设和完善的制度规范,又体现为一种不断提升和前进的文化理念;既体现为社会各个层次井然的秩序,又体现为人们普遍享有平等、民主、自由等权利的公共关系;既体现为社会管理者以及社会成员政治上的高素质,又体现为对人类共同的现代文明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崇尚。因此,改革开放在推进中,离开政治文明的支持和保障,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难以继续发展。所以政治文明的建设,将会对中国整个文明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