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邓小平理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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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民主、政治理论(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代表党中央于1979年3月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来的。以后又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立国之本和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基础,是党和国家制定内外政策的依据。它是中国近代历史基本经验的总结,反映了我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依靠它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在全党集中精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克服来自“左”和右的错误倾向的干扰,特别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既是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保证。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唯一正确道路,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又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可靠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诞生,就没有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就没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中国的胜利,更不能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正确制定和实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国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所阐明的基本理论和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中国的实际得出的正确结论。这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革命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科学真理,如果动摇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会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害,四项基本原则能不能坚持贯彻,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因此说它是立国之本,也是治国之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不可动摇的政治基础。

政治稳定

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条件之一。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稳定的社会秩序,是确保发展经济、推进改革的两个基本条件。1989年2月邓小平同美国总统布什谈话时强调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中国共产党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看待稳定,并把确保稳定与发展经济、改革开放作为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方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曾多次强调政治稳定的重要性,指出,政治稳定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保证,稳定压倒一切。党的十四大报告再一次论述了这个观点。

一手硬,一手软

对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种错误方针政策的通俗称谓。一般是指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时,放松了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或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开展对外开放过程中,忽视或放松了对经济领域各种犯罪活动的处理、打击。尤其特指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如卖淫嫖娼、贩毒、赌博、黑社会犯罪等,还有经济领域中的贪污受贿、走私贩私等现象。这些社会的犯罪活动、丑恶现象严重污染了社会环境,影响了改革开放的形象,甚至会阻碍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因此打击、扫除这些犯罪活动、丑恶现象,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本质要求和主要内容之一。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两手抓,坚定改革开放信念,依靠社会主义制度、政权的强大威力。绝不能采取一手硬、一手软的方针政策。

两手抓

中国共产党提出工作的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目的是把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中包含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内容,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充分肯定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并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都要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和斗争。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全面地阐述党提出一系列“两手抓”的战略方针是: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并提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四项基本原则内容之一,是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方向的根本问题。我们所要搞的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这是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而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则是建筑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现代化,它的目的是为了使资本家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广大的劳动人民则不可能摆脱受剥削的地位,只能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始终存在着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国内外反动势力总是力图把中国拖向资本主义道路,使中国成为国际资本的附庸,重新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这是中国人民绝不能答应的。尽管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有过一些失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但历史已经并继续证明,搞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社会发展唯一正确的道路。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人民从历史经验中做出的唯一正确选择,在中国近代史上,有过学西方搞维新的运动,也有过全国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但是结果都失败了。原因就是强大的帝国主义以它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为后盾,不允许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不允许中国建立真正独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而只能成为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剥削的附庸。同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又很软弱,担当不起民主革命的领导重任。历史事实一再证明,资本主义的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打败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建成了初步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帝国主义并没有放弃他们谋求霸权的企图,千方百计地推行“和平演变”的政策,妄图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重新成为他们的附庸。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抵制国内外反动势力的破坏和捣乱,保证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富强。新中国成立后40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显示了这样一条规律: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使中国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全国各族人民造福,并为世界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由于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各自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点:①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劳动人民成为社会和生产的主人,他们在劳动过程中结成和发展着同志式的社会主义互助合作关系。但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在公有制占优势的前提下,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适当允许中外合资企业中的资本家剥削,允许城乡一些劳动者中雇工户的利润分配。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同时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除了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以外,还允许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的统一管理下加以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一些利用外资、吸引外商举办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也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③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的分配政策。除了以按劳分配为主要方式的个人劳动所得以外,还有债权利息、股份分红、风险补偿、非劳动收入等。还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走向共同富裕。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将继续发展和完善,它的优越性将愈来愈充分地显示出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较之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是建筑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的基础之上的,它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①实现了劳动者在社会或集体范围内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平等关系,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主人参加国家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成为劳动者的根本权利,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②消除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提供了客观可能性,避免生产无政府状态所造成的混乱和浪费,使社会生产能协调高速地发展。③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把社会或集体生产和劳动者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能够鼓励劳动者提高自己的科学技术水平,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④社会生产的目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将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并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这些优越性的发挥创造了条件。但是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还要有一个过程。这是因为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需要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也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劳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需要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实现。这就需要全国人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积极参加建设、参加改革,共同努力实现党所确定的总任务,以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四项基本原则内容之一,是我们党和国家不可动摇的一项政治原则。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一是对敌人实行专政。这两方面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就不可能顺利地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对于广大人民来说,就是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以充分发挥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对于各种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则要实行专政,不准他们捣乱和破坏,以保卫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但还有没改造好的剥削阶级残余分子、各种反革命分子、犯罪分子和国外反动势力对社会主义进行破坏,妄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只有对他们给予坚决的打击,依法惩处一切犯罪分子,国家才能保持安定,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顺利进行。

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它是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战争和革命斗争,在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之后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是由各国的实际情况以及革命发展的进程和特点所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所创造出来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是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新发展。

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即无产阶级专政。两者都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都是无产阶级成为领导阶级的国家政权,而无产阶级的领导又是通过共产党来实现的。它们的阶级基础都是工农联盟,都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最终使命都是为了消灭阶级、阶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和敌人

人民和敌人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全体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都是人民的敌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分清敌我,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种由多数人统治的国家形式,即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最大多数人统治的国家形式。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享有各种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事业的权力。由于受到历史的社会条件的限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我国目前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办事原则等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点,对于某些不够完善的地方,要逐步加以解决,绝不能丢掉我们的优点去照搬资本主义的一套,更不能搞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大民主”。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领导有秩序的向前推进。

政治生活民主化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肃清政治生活中的终身制、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崇拜、特权思想和宗法、等级观念等等封建主义遗毒,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实行党政职能分开。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生活民主化;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建立贯彻和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和公开监督原则的人事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等各项基本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证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高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度和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通过各种途径保证公民政治权利、政治自由的实现,实现政治生活民主化,对于保证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充分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