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邓小平理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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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新时期改革开放理论(1)

树立改革开放的新观念

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它必然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产生巨大的影响。树立适应改革开放的新观念,是促进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包括价值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等等。一方面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一方面要以马列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观念

商品经济必须借助市场交换,方能使商品得到社会承认,实现其价值。在过去的经济体制下,产品由国家分配或包销,市场观念淡薄,造成产品的供不应求或是大量积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商品生产者,必须关心市场状况,掌握经济信息,了解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并以此为依据,积极地、灵活地调整和改进商品生产,使自己的产品在数量、质量、品种、式样、价格等方面,适应市场需求,也就是符合人民生活的需要,这样才能使生产得到发展,并且使全社会的生产保持协调。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对人们的市场观念产生积极的影响。

效益观念

效益观念反映了企业生产的目的和对其结果的评价。资本主义企业的效益是以更多地剥削剩余价值为目的,只代表了资本家的利益。社会主义企业既是社会公有财富的生产者,又是企业集体福利的组织者,还是劳动者个人按劳分配的实现者。因此社会主义的效益观念,反映了国家、企业集体、劳动者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因此,正确的效益观念应该是:既讲经济效益,又讲社会效益。为满足人民的需要,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不能只追求企业的利润,而忽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这种效益观念还要着眼于全局和长远,不能只强调局部的、自身的、眼前的利益。要为整个国家经济的协调发展和长远的效益做出努力。

竞争观念

竞争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普遍现象。《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互相协作、互相支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排斥竞争。”党的十四大报告更进一步指出,企业应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那种弱肉强食的竞争,而是企业在市场上接受检验,以促进企业改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正确的竞争观念,应该是遵纪守法,采取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竞争方法,主要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改进服务质量入手,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打击其他企业的不正当手段。同时在竞争中也要发扬相互协作与支援的好风气,促进社会经济的共同发展。

适度消费观念

生产是消费的前提,消费只能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提高。在正常情况下,消费增长的速度只能低于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居民和集团购买力增加的幅度必须同社会消费品生产增长的幅度相适应,这是不能违反的客观经济规律。适度的消费,即符合这一客观经济规律,可以刺激和推动生产。而违反这一客观经济规律的高消费则会造成供应紧张、通货膨胀,破坏社会生产的正常发展。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积累大量资金,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而不能追求过高的消费,尤其要杜绝企业和机关单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不良倾向。要对全社会的消费需求、消费档次、消费心理、消费方式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调节,使之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并对生产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对内搞活、对外开放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战略的一项重要方针、政策。其基本内容是:对内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传统经济体制,依据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放宽经济政策,扩大企业自主权,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对外改变闭关自守的政策,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学习外国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实践证明,这项政策的实施,加快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国民经济活力,扩大了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促进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讨论经济形势,确定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的方针。是针对我国经济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的倾向,和当时经济的困难形势所做出的重大决策。调整,就是把长期失调的经济比例关系理顺,使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个环节能够比较协调的发展,使积累和消费、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改革,就是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不合理的体制的改革。整顿,就是把原有企业,特别是一部分管理混乱的企业整顿好,管理好,使企业的生产和各项工作走上正轨。提高,就是大力提高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这个八字方针以调整为中心,在调整中改革,在调整中整顿和提高。经过全党、全国认真贯彻,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使整个国民经济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经济体制改革

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和方面,进行的一系列调整和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所有制关系的调整和改革、经济运行机制的调整和改革、企业制度改革、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商业体制改革、劳动工资体制改革、外贸体制改革、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物资流通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等。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四个重要环节:①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素质。②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③深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④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传统经济体制的弊病

指中国建国后建立起来的高度集权计划经济体制所具有的主要弊端。认识这些弊端,是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前提,中国传统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上述经济体制模式的种种弊端,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的,是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不相适应的,也是与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不相适应的。因此,必须对这一传统的经济体制模式进行改革,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农村改革

我国在农村实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始于1979年初。当时在安徽、贵州、四川等省的一些偏远、贫困社队,农民群众自发地进行了小段包工、包产到组等形式的改革。从1980年开始,改革大潮逐渐风行全国农村。迄今为止,农村改革大致上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9年初到1984年,是农村改革逐步兴起并迅速向纵深推进的时期,此时农村改革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和重点,第二阶段是从1985年初到1991年,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制定为标志,中国开始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中心和重点转移到城市和工业体制。农村改革在进行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试验和探索,第三阶段是以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1991年底)为起点,提出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强化集体经济实力,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着手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农村改革是我国改革运动的起点,它带动了城市、工业和文化教育、劳动人事、政治体制等全面改革;它还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农村改革改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风貌,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旧有的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自1978年至今,这一改革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这一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①恢复发展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②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③发展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④改变了人民公社三级关系和“政社合一”的体制;⑤改革了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即自1985年起,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而是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第二阶段的改革,主要包括下述几个内容:①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了农村合作制经济;②致力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发展了多种经营;③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要形式有家庭农场、合作农(林)场和农业专业队等;④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主要就土地制度、规模经营、合作组织建设、粮食购销体制、乡镇企业制度建设、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国营农场等问题,在选定的一个市(地区)、一个县范围内,进行改革方案的试验。中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的转变,同时支持了城市经济体制的综合改革。

农村专业户

我国农村中专门从事某项商品生产经营的农户。其特点是专业化程度高,以主要劳力和主要时间从事某项专业从事商品生产,商品率较高以户为经营单位。专业户经营的范围包括种植、养殖、林、渔、副业、手工业、运输业等。专业户一般可分为自营专业户和承包专业户两类。自营专业户,即劳动者以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独立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专业户,实质是新形成的个体经济。承包专业户,即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某个专业生产项目而形成的专业户,他们取得了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的使用权,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但它必须受集体经济组织的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因而又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个经营层次。在这两种形式的基础上,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又出现了专业联合体的“联合专业户”。专业户是我国农业专业商品生产的雏形,它能够集中财力、物力、人力从事专业生产,使经营水平和商品率不断提高。专业户的发展为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道路。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由农村和社会其他部门组织建设的各种为农业提供服务的组织共同组成的组织网络系统。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般包括3个层次:①村级服务组织,包括村集体和农户自愿组建的服务组织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②乡(镇)级服务组织,主要由各方面如农业的职能管理部门或其组织的机构以及农民跨村组织的服务组织构成,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③县级服务组织,主要由县级各方面如农业和农村的职能管理部门及其组建的企业(公司)等组成,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龙头,担负着连接城乡、沟通工农的重大任务。农村改革恢复和大力发展了农业家庭经营,这种家庭分散经营尽管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但由于家庭生产经营规模小,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使用现代科技成果、应付自然灾害、组织中远距离销售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都十分有限,因此,必须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各级政府部门和党团组织以及全社会各有关方面,来共同为农户和农业提供这些方面的服务。对农户、农业的这些服务,不是任何一个组织、一个部门所能独立承担的,必须调动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构成一个健全的社会化的农业服务体系。党的十四大要求,应从各地实际出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通过组织开发性生产、开辟新的生产途径、实行土地有偿承包、兴办乡镇企业等办法,通过发展生产来逐步发展集体经济,切不可刮风,绝不能采取“一平二调”,削弱家庭经营的办法。

农产品价格改革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农产品价格问题,是农业与社会其他经济部门、农民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劳动交换是否贯彻等价交换这一市场经济基本规律要求的问题。农产品价格改革包括农产品价格调整和农产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两个方面,体制改革主要是定价权的下放、价格形式的变动等。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在想方设法解决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我国的农村改革一开始也就抓住了农产品价格问题,几次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改革中我国先是提高了农副产品的国家收购价格并实行超购加价;接着是改指令性征购派购计划和全国统一制定的指令性收购价格,为合同定购和议购议销、自收交易相结合,定购价格、协议价格和自由价格相结合,使农产品定价权和价格管理权不断下放。目前,尽管农产品价格不合理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仍存在着农产品内部大田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业产品与其他产品之间的比价仍然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农产品价格改革的任务仍很多,且难度大。

农村流通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