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毛泽东思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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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6)

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敌我矛盾,另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指人民的敌人与人民之间的矛盾,是敌对阶级之间在根本利益冲突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抗性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指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产生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如我国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则属此类。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这是划分两类社会矛盾的界限。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如果处理得当,敌我矛盾有的可以转变为人民内部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当,人民内部矛盾也可以转变为敌我矛盾。二、提出了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原则和方针政策。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就各异。对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来解决;对人民内部矛盾,采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为了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提出,人民内部要在政治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经济工作中,实行对全国城乡各阶层统筹安排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在民族关系问题上,各民族团结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知识分子问题上,要团结、教育知识分子,从根本上改善同他们的关系,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必须解决的问题,使他们得以积极发挥自己的才能等等。三、明确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人民内部矛盾所处的重要地位。毛泽东根据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社会矛盾与阶级关系的变化,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和文化,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的学说,是毛泽东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分析了中国实际情况之后提出来的。它的提出也有一个过程,1949年6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提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并提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应该用民主的即说服的方法。1956年12月4日,毛泽东在致黄炎培的信中,第一次提出了要正确处理两类社会矛盾的思想。在1957年春,对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学说作了系统的论述。虽然说,肯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这一点并不是毛泽东最先提出来的,但是把这个问题作为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的全面性问题突出地提出来加以研究,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还是第一次。这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大贡献。

人民内部关系

人民内部的各个阶级、阶层、各民族、党派、团体内部及各个阶级、阶层、各民族、党派、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敌我关系的对称。如工人之间的关系、农民之间的关系、工农之间的关系、知识分子之间的关系、各民族内部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领导与群众的关系等,都属于人民内部关系。人民内部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这种矛盾毛泽东称为人民内部矛盾,这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此,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就不能采取镇压的、强制的方法来解决,而应采取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和1957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系统地阐述了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关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提出,应该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在处理党派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发展科学文化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民族问题上,实行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上,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团结的目标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这些原则,成为中国共产党处理人民内部关系的方针,对于增强全国人民的团结,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人民内部矛盾

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之一。指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产生的矛盾。它的范围随着“人民”这一概念内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而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其他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内部的矛盾,工农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如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领导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也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随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因而其原来的人员作为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也属于人民内部的问题了。人民内部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与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如我国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就具有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性质。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以后,社会上的矛盾大量地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要内容。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从团结的目标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在一定的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当矛盾根本性质发生变化以后,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必须作相应的改变。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对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作了系统的论述。指出,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政治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经济工作中,实行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在民族问题上,实行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敌我矛盾

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之一。指人民的敌人与人民之间的矛盾。它是敌对阶级之间在根本利益冲突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抗性矛盾,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属于敌我矛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同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社会集团之间的矛盾,也属于敌我矛盾。敌我矛盾之间的对抗性质决定了解决这种矛盾必须采取对抗性的斗争方式。解决敌我矛盾,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采取了暴力革命的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采取了专政的方法。在一定的条件下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因此,应该认真分析矛盾的性质,随着矛盾性质的变化而变换斗争方式。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矛盾,但并非所有对抗性矛盾都是敌我矛盾。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存在的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具有对抗性,但并不是敌我矛盾。当前,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仍然有极少数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犯罪分子,从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着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国外的敌人仍然存在,有对我国的人民政权进行颠覆、破坏,甚至发动侵略战争的可能。这些都属于敌我矛盾。因此,必须巩固人民政权,对内镇压一切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对外防御和粉碎国外敌人的颠覆和侵略。

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

一对矛盾的两个侧面,二者统一起来就是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根本组织原则,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在自由的基础上加强纪律。如果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大家意见分歧,有意见不敢发表,就不能正确地总结经验,就没有统一的认识,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集中。如果没有集中和纪律,就是一盘散沙,就无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毛泽东在1957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在这个制度下面,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正确解决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问题,就能够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坚定地相信群众的大多数

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一个根本要求。毛泽东在1957年10月最高国务会议第13次会议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提“要相信群众的大多数”这个命题。这个原则也就是他一贯强调的一定要相信群众的思想的具体化。这一思想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要相信群众的觉悟;二是要相信群众的力量。有时真理会在少数人手里,但要相信群众最终是能够接受真理的。相信群众的大多数与用先进思想武装群众和反对尾巴主义并不矛盾。

蹲点

毛泽东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一个概念。要求领导人员或领导机关的干部拿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亲自到一个工厂或一个乡村、一个学校、一个连队,对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或推动某一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具体指导面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论十大系》讲话中,对此作了系统的论述。他强调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要求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进行各项工作时,首先必须代表最广大的群众的最大利益,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起来;同时,也必须照顾到各阶层各方面人士的利益。使他们也愿意为党提出的纲领、目标、方针、政策共同奋斗,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在党的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党还必须善于采用适合不同对象的不同的措施和方法,把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出来。工人和农民是积极因素的基本力量,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要做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党的这一战略策略思想体现在党的一系列文献和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