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毛泽东思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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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理论(3)

共产党人既要对人民负责,又要对党的领导机关负责,两者是统一的。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论证了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同年,刘少奇在《论党》的报告中也指出,要理解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要使二者统一起来,不要使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对人民负责和对党负责,两者统一在人民利益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人民的利益就是共产党的利益,除了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以外,党再无自己特殊的利益。所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就是对党负责。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一切言论行动的最高标准。对党负责,必须表现在对人民负责上面。离开了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就成了一句空话。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这是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对人民负责和对党负责二者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反对那种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下级负责;只对党的领导机关负责,不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错误。有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管上级的决定、指示正确与否,唯命是从;有的党员干部为了个人私利,只看上级领导人的眼色行事,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甚至有少数党员干部,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对他们顶头上司的种种以权谋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置若罔闻,听之任之。另一方面,也要反对那种借口维护群众利益,迁就群众中某些人的错误要求。对人民群众负责,首先要对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负责,而不能迁就和迎合某些人只顾眼前利益甚至不合理的要求。更不能对少数隐藏在群众中蒙骗和煽动一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坏人,丧失警惕或表现软弱。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能办的要坚决办;对于一时办不到的,要作说明,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对于那些不合理的要求,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人民负责和对党负责的一致性,是党在一切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方法,是每一个共产党员高度党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

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之一。最早见于刘少奇所着《论党》。毛泽东、刘少奇等从马克思提出的“劳动者是自己解放自己”的思想出发,认为人民群众的解放,一方面要依靠先锋队的正确领导,更主要的是要启发群众觉悟,依靠群众自己起来斗争。因为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革命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依靠和发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够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争得自身的解放。因此,各级领导和革命干部要确立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思想。人民群众的认识和觉悟有一个过程,并有一定条件,相信群众和加强领导还必须结合起来。这对于克服各种恩赐观点、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自觉地坚持群众路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向群众学习

毛泽东一贯主张共产党人和革命干部要努力向群众学习。他认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要做群众的先生,先做群众的学生。中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把这个观点首次写进党章。刘少奇在《论党》的报告中作了具体阐述,指出,群众的知识,群众的经验是最丰富的、最实际的。只有虚心向群众学习,才能增长知识和才干,也才能正确了解群众,把群众的知识和经验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借以启发和教育群众,并正确地指导群众的革命行动。而要向群众学习,就必须有甘当小学生的态度,要深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放下架子,不耻下问。向群众学习,是共产党实现正确领导的必要条件。

关心群众生活

毛泽东1934年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系统地阐述了关心群众生活的问题。他认为,革命和革命战争必须依靠群众才能进行,而要动员群众参加和支援战争,党首先就必须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问题。群众的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生老病死,看起来似乎是小事,但这些小事处理得好,群众就会真正团结在党的周围,拥护革命政府,从而积极地参加和支援革命战争。在革命胜利后,要巩固和发展革命的成果,也必须依靠群众,只有关心和切实地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问题,才能调动群众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

个人崇拜

个人崇拜是片面夸大杰出人物的作用,神化个人,忽视群众和集体作用的思想和行为。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活动中,注意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反对突出个人,搞个人崇拜。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制止歌功颂德现象。1954年起草宪法时,毛泽东删掉了过分称颂他的条文,他指出:“鉴于种种历史教训,鉴于个人智慧必须和集体的智慧结合才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和使我们在工作中少犯错误,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继续反对个人独裁。”1956年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肯定了马克思主义反对个人崇拜的原则。1957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功,党的一些领导人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夸大个人意志的作用。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康生这些个人野心家则更竭力鼓吹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这样,领袖很难受到制约与监督,使党失去了及时纠正错误的能力,终于酿成“文化大革命”这样严重的恶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肃清个人崇拜的影响;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把“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列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命令主义

用强迫命令和惩办主义去推动工作的一种领导方式。其主要表现是不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的觉悟程度,凭个人的主观愿望决定问题,提出过高的口号和过“左”的政策,违背群众自愿的原则,强制群众起来行动。命令主义的工作不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不相信群众自己能够解放自己,而是站在人民群众之上,代替群众斗争,恩赐群众解放,命令群众行动。这种行为脱离人民群众,引起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命令主义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封建主义特别是家长制思想的影响,使一些担负领导工作的人容易形成脱离群众的命令主义。毛泽东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

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

毛泽东在1943年6月1日,为中共中央所写的决定《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提出的。它是共产党进行任何工作时必须采用的基本方法之一。要求领导人员和领导机关在进行任何工作时,既要有普遍的号召,以动员广大群众行动起来;又必须具体地直接地将所号召的工作,在若干单位中深入贯彻实施,突破一点,取得经验。然后利用这种经验去指导其他单位。这种方法可以考验领导提出来的一般号召是否正确,也可以充实一般号召的内容,使一般号召不至于落空。这种领导方法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同工作方法结合起来,因而具有科学性、实践性。

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1942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共产党人无论进行何种工作,都必须采用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说,任何单位都必须有一个以该单位首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少数积极分子的领导骨干。他们是在群众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他们积极、正派、机敏,团结一致,密切联系群众。通过他们,在工作中调动和组织群众的积极性,把上下两方面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如果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无有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和引导,群众的积极性便不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到高级的程度。这是党的历史经验总结,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工作方法上的具体运用。

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

1937年5月刘少奇在白区党代表会议上提出党的集体领导只有在民主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重要问题应该民主决定,但工作的执行则应个人负责的思想。1943年6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写了《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关于集中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法作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科学方法。1948年,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中,明确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两者为偏废。”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又把它写入了党章。党的十二大党章中重新明确地把它作为实行民集中制的重要原则的制度之一规定下来。在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中实行党委制。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党的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充分发挥党委每个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负责精神。书记要负起“班长”责任。但是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要严格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要反对一切由书记拍板决定的错误倾向。党委要明确规定每个领导人员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只有把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统一起来,才能克服个人专断和无人负责的不良倾向。

官僚主义

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领导作风。毛泽东在1933年8月经济建设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必须注意经济工作》的演说中指出:“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是任何革命工作所不应有的,经济工作同样来不得官僚主义。要把官僚主义方式这个极坏的家伙抛到粪缸里去。”全国胜利前夕,毛泽东注意到党的地位即将变化可能会滋长的官僚主义现象,多次告诫全党,要提高警惕,防止滋长官僚主义作风。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指出,执政党的地位面临着新的考验,很容易沾上官僚主义习气,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危险及其危害,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官僚主义是剥削阶级思想和旧社会衙门作风的反映。邓小平在1980年8月31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党政机构以及各种企业、事业机构中,长期缺少严格的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缺少对于每个机关乃至每个人的职责权限的严格明确的规定”,是官僚主义的另一个病根。

尾巴主义

落后于客观实际和群众觉悟,放弃领导,迎合或迁就少数群众中错误意见的一种思想和行为。毛泽东在1945年4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

极端民主化

一种不要领导、不要权威、不要组织纪律的错误倾向。这种倾向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曾一度严重地存在过,在十年内乱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1928年11月周恩来在《告全体同志书》中就提出了要反对极端民主化的错误倾向,1929年9月在《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又提出“民主化只能在集中指导下存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刘少奇等在总结革命斗争的经验教训后,对反对极端民主化进一步作了理论概括。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强调要把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遵守纪律结合起来,使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1945年5月刘少奇在《论党》报告中,完整论述了党内的民主集中制,明确指出党内民主制,不是没有领导的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不是党内的无政府状态。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泛滥的现象,对防止极端民主化的错误倾向重新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