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长先生所说的‘万众瞩目’下,校运会的热身,篮球比赛拉开了帷幕。谢予安也被选为代表班级参加篮球赛的运动员。说实话,楚暮月实在不理解篮球这项运动的实质所在,但是看到班级男生如此拼命地训练篮球,楚暮月决定篮球赛时稍微为他们加一下油,唔,在心里。
话说篮球赛那天,乌云密布,随时要下雨的样子实在不像适合打篮球的天气,学校和教育局一定有很多天文高手,要不然为什么每次搞活动的天气都怎么的‘好’?哨声一响,所有人立刻开启‘不要命’状态,楚暮月和女生们盘腿坐在一旁看着男生们打篮球的‘熊姿’。因为不可否认,楚暮月班的篮球水平,太、菜、了!
副班长大人袁秋雨的手气,不是一般的黑,恰巧楚暮月班上没有正班长,几个学期了都没选出来,后来贤哥大手一挥:不选了!于是乎,从此班上便没有正班长,只有袁秋雨和刘司炎两个副班长。其实班上的事物都是袁秋雨负责的。
扯远了==,话说这袁秋雨的手气,比如这次篮球赛,抽到的对手就是以篮球强著称的11班,人家加上替补12个人中10个都是篮球校队的,而楚暮月班凄惨的一个都没有。所以这场比赛结果已经注定,如果期待奇迹的话反而是不切实际的想法。再比如说上次文艺表演,抽到第一个,上上次军训演戏,抽到最后一个,全操场就他们一个班在太阳底下暴晒的最久。再例如……总之整个初中生涯,因为袁秋雨的悲剧黑手而倒霉的事件数不胜数。
打到一半,这些男生就开始脱上衣了,只有一些含蓄的同志还穿了一件背心,谢予安就是其中一个。楚暮月光明正大的瞄过去,在这种情况下谢予安能注意到他才怪,黒色的背心早已湿透,露出健壮的身姿,仍然嫩白的肌肤引人注目,只是……太青涩了!这是楚暮月对谢予安身体的评价。
楚暮月能感觉到很多女生的视线都聚焦到谢予安身上,莫名的,很不爽。像是原本自己欣赏的东西被别人瓜分的感觉,讨厌他那么卖命的打篮球,讨厌他那么引人瞩目,讨厌他,更讨厌自己,像个傻瓜一样贪恋的望着他,明知道不会有结果。
从上初中的第一天起,楚暮月就做好了离别的准备,初中的任何爱恋都很少有结果,像古心奕和刘司炎这样的例子实在少的可怜,若是高中几率还大点,初中就纯属扯淡了。所以,楚暮月给了自己足够的时间去准备离别,而她给自己定的一条铁则是:绝对不要喜欢上任何一个人!因为这纯粹是浪费时间和精力而却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至少楚暮月是这样认为的。
然而,这似乎不是她自己能够控制的,在这一天就突然发现了,原来我喜欢你,谢予安。但到底喜欢他那里?楚暮月自己也不知道。心中很纠结,
楚暮月把这种感情称为:青春期综合症。一种不可抗力,令人讨厌的不可抗力。
如果可以选择,她不会去留意谢予安的一举一动,至少,以后不会那么的讨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