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费尔巴哈提纲》中则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实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的。”
践是善之理念,是理念运动的一个环节。他毕竟是一个绝对唯心主义者。但对以前的形而上学的认识论来说,黑格尔的认识论的确是极富内容的。
4.逻辑学、本体论(狭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的一致黑格尔通过辩证方法来复辟旧(17世纪)的形而上学,既要达到复辟的目的,又要使这一复辟富有辩证法的内容,并包含了对形而上学(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胜利的情况,很典型地体现在他在讨论“逻辑学”的对象时所阐述的关于辩证法同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相一致的思想中。
在逻辑学中,黑格尔首次系统地改造了旧形式逻辑,系统表述了辩证逻辑。在他看来,“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逻辑学以绝对理念为对象,也就是以真理为对象。在黑格尔那里,真理作为主观的思维形式和客观的思想内容的统一,是具体的东西,是不同规定的统一。所以,一方面,理念是思维(形式),逻辑学要像旧形式逻辑那样研究思维自身的形式和规律;另一方面,用辩证当然,黑格尔的实法的观点看,思维不是脱离内容的、空洞的形式,思维形式、逻辑范畴是有生命力的,它可以自己运动,思维活动的内容便构成了一个超感觉的世界。因此,“……它们(逻辑形式)作为概念的形式乃是现实事物的活生生的精神。现实事物之所以真,只是凭借这些形式……”这样,辩证逻辑便成了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相统一的学科。
黑格尔对辩证逻辑的研究很值得重视。由于辩证逻辑既研究思维形式,又研究思维内容,所以,如果对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加以唯物主义的理解,那么“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于是,逻辑范畴、概念便既是思维的规定,又是存在的规定,纯概念“是对象的核心与命脉,正像它是主观思维本身的核心与命脉那样”。“因此逻辑学便与形而上学合流了。形而上学研究思想所把握住的事物的科学,而思想是能够表达事物的本质性的。”这样,逻辑学和本体论就统一起来了。当然,在黑格尔那里,思维规律和存在规律(这里指物质存在)的关系是颠倒的,即他用思维规律来构造现实世界,并把思维规律强加于物质世界。逻辑学和本体论的统一,这是其一。
其二,黑格尔既然把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统一起来,那么,思维形式就不像旧形式逻辑所理解的那样是与事物无关的纯主观形式,而同时表达了事物的规律;这样,这些思维形式、规定就成了真理的形式,逻辑也就成了研究哲学真理的学问了。“逻辑是纯科学,即全面发展的纯粹的知。”“什么是逻辑学的对象?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明了的答复是,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
在黑格尔看来,真理就是思维的内容与自身的比较,亦即主观与客观的比较。因此,在黑格尔对真理的理解中,既包含了唯心主义的真理观,因为黑格尔的客观实际上是客观概念;又包含了辩证法的真理观,因为他主张思维的形式与思维的内容应相统一,从而思维的形式是把握真理的形式,“逻辑学的职务也可以说是在于考察思维规定把握真理的能力和限度”。因此,逻辑学与认识论相一致,是一门以真理为对象的、认识真理的学问。
其三,黑格尔认为,要使本体论、认识论统一于逻辑,即在逻辑学中达到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一致,其根本要点或基础在于其科学的方法,即“逻辑的方法就必须是那惟一能够使它(指逻辑学———引者)成为纯科学的方法”。这种方法受哲学的内容规定,就是陈述这种内容的方式,所以,“这个方法就是关于逻辑内容的内在自身运动的形式的意识”。
在黑格尔那里,逻辑内容自身运动的形式就是内容自身的辩证运动,就是逻辑内容自身运动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陈述这种内容的方法就是辩证法。所以,辩证法便与辩证逻辑统一起来了。
统而观之,黑格尔在论述逻辑学的对象和方法时,首先通过把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统一起来而超越了形式逻辑,确立了辩证逻辑;其次,通过主张“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从而统一了逻辑学与本体论;再次,当他指出逻辑学以真理为对象,并认为真理是思想内容与其自身的符合时,又确定了认识论与逻辑学、本体论的统一;最后,当他断言逻辑学的方法就是概念或理念(本体论)的辩证法,就是对概念辩证发展的辩证认识,就是辩证认识的思维形式和概念本身的辩证内容相统一的运动过程时,就又肯定了辩证法与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
其实,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所表述的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辩证法相统一的原则不仅仅属于黑格尔的逻辑学领域,而且也体现在自然(哲学)、精神(哲学)等领域,即这一原则属于黑格尔的整个哲学领域。在黑格尔那里,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虽然不是逻辑学,但黑格尔所讨论的自然和精神及其发展进程,实际上是概念(实体)、范畴的自我演化、自我发展、自我认识的过程,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不过就是应用逻辑学。关于绝对精神的全部发展过程的描述,就其是实体实现自己的过程来说,它是本体论;就其是概念和范畴的演化、转化、发展过程来说,它是逻辑学;就其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过程来,或具体真理的形成过程来说,它是认识论;就其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辩证运动过程来说,它是辩证法。
可见,黑格尔哲学所阐述的就是绝对精神、纯粹概念因其自身的内部矛盾由对立到统一,再到新的对立统一;由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再到新的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由正题、反题到合题,再到新的正题、反题和合题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抽象到具体的发展过程,最终以具体真理、绝对真理而结束,使哲学(具体地说,黑格尔的哲学)成为“科学之科学”。
总起来说,在17世纪形而上学因认识论困境而面临危机之时,在康德为挽救形而上学这门学科而转换了形而上学的意义之后,后康德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特别是黑格尔,借助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框架重新复辟了17世纪形而上学的意义,即重新确立了旧形而上学的基础,在变换了形而上学的方法的同时重新确立了形而上学的对象和任务,并在形而上学的展开形式或最后结果中,重新用绝对主义(绝对知识)代替了康德的非绝对主义,使旧形而上学带着新的方法再来一次回潮。这一回潮既招来了现代西方大多数哲学家的猛烈批判,又引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结果。
三、形而上学复辟的评价
在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实践观发展的意义上,在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发展的意义上,黑格尔及费希特、谢林是后康德的哲学家;但在形而上学发展的意义上,则可以说黑格尔及费希特、谢林是前康德的形而上学家。我们知道,康德以前的形而上学坚持绝对主义的观点,而绝对主义则是形而上学在西方近代早期哲学中陷入危机的重要原因,于是康德打破了旧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认为确定的科学知识只是经验的知识,而且科学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不可能现实地获得绝对知识,不可能现实地获得至真至善。基于这样的理解,康德重建了自己的非绝对主义的形而上学。而黑格尔及费希特、谢林在康德之后,又以发现绝对真理为己任,建构了一个个绝对主义的形而上学体系,而且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形而上学史上最大的绝对主义形而上学体系,就此来看,我们说黑格尔及费希特、谢林的形而上学是前康德的形而上学。
后康德的德国古典形而上学在黑格尔的哲学中达到顶峰,在某种意义上说,由于黑格尔重视实践的作用,特别是他运用辩证法的武器,它确实较好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问题,也确实在一定的程度上克服了旧形而上学的危机,因为在他那里,这种统一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表现在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统一。同时,由于他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来对待形而上学,则为解决形而上学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可行的方法。这样,它的思想中就包含了很多发展并超过康德形而上学的地方,也为解决康德形而上学的一系列矛盾提供了可行的道路。但是,黑格尔本身也没有真正达到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因为第一,和在康德那里一样,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归根到底是思维、主体内部的统一,其过程是思维、主体产生存在、客体又将其统一于自身的过程。第二,即使在黑格尔那里的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不是思维、主体内部的统一,而是现实的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这种统一也不可能是本体意义上的统一,黑格尔哲学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问题,即他不可能在他的哲学(形而上学)中一劳永逸地获得绝对知识。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也是以客观唯心主义为基础的,唯心主义和辩证法在本性上是不相容的,所以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最终窒息了他的辩证法。按本性说,辩证法是批判的、革命的,因此黑格尔“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人类绝对状态的想法”,“黑格尔哲学……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正是在于它永远结束了以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哲学所应当认识的真理,在黑格尔看来,不再是一堆现成的,一经发现就只要熟读死记的教条了;现在,真理是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然而,为了唯心主义体系的需要,黑格尔强行结束了他的哲学的辩证发展,认为自己的哲学就是绝对真理。这样,他虽然用辩证法的思维框架代替了旧形而上学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但最终仍像旧形而上学一样主张绝对主义,认为形而上学的知识是绝对知识,形而上学是“科学之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