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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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十年前后

在千万人群中独行,披上星霞和月光,挎着一篮子的荒唐。这些东西陪着我呆了桑田之久,又度过了沧海,却怎么都没舍得卖掉。老叟问我为什么这么执着,既然都已穷困潦倒。我说,这些都是我所有的回忆,我怎么舍得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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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以为没有了他,我就没了全世界,可后来我离开了他,世界还在。原来,失去一个爱人,它无关于世界;原来,我只是短暂地看不清方向,或者不愿意往前走。

爱上苏暮年,是我命里的劫数。当他于上百人中突然出声,就吸引了我的视线,有那么片刻,我几乎转不开目光。不知该用什么来形容他,英俊不足以概括他的全部,气度更胜过一切,他就那么坐在评审席里,淡淡开口,仿佛俯瞰众生的王者。

当时我以为他也是一个名画家,起了在他面前表现的念头,后来他扣了我的分,更是激起了我的斗志。想等第二天复赛时,扳回一城,却没想复赛他没来。赛后我去打听,才知道他根本不是什么画家,只是主办方请来的政府领导。

莫名的气恼、不甘和失望等多种情绪浮上心头,即使成功进入决赛,也没太多喜悦。闷闷不乐到决赛那天,再见他的身影出现在评委席,心情豁然开朗。用心至极的画作,竟是遇到了敌手,那个叫何胥谦的男人,画技非比寻常,一看他的画就知笔锋熟练,是苦学过很多年的。

从苏暮年的眼中,我看到了他对何胥谦的欣赏,虽然他给了我们同样的满分,但我却不甚服气。自认从小学画,也是狠下了多年功夫的,于是我要求加赛。但结果却让我沮丧,还是在他面前,输了这场比赛。

有人说赌场失意,情场得意,此话用在这里其实不恰当,画画是我的生命,它从不是赌博。但我在输了比赛后,却不可抵抗地与他走在了一起。

是心之所向,是他的魅力俘虏了我。在他向我示好时,我的心砰跳飞速,生怕被他听了去。所有学画的人,心中都有一座浪漫的城堡,而我就是坐在那城堡中的人。所以当爱情来临时,我义无反顾就投入了其中,哪怕我们年岁相差了八岁,哪怕我们兴趣爱好不同。

喜欢上一个人,根本毫无理由。他在我眼里,无处不是好的,深沉的气度,英俊的相貌,以及成熟稳重,被他抱在怀里,满满都是安全感。

可是就在我沉浸爱河无可自拔时,老天爷狠狠地给了我一记当头棒喝。

那天暮年没在,我在收拾屋子,边整理还边想,要是爸妈和子杰看到我这幅贤惠模样,会不会瞪圆了眼,要知道在家里时我可是什么家务都不会干的。而且画者的手需要保护,极少会去干粗活,但与他在一起后,觉得为他洗手作羹汤比画画还要来得快乐。

无意中在书房的抽屉最底层,发现了一本书,当时我是被那书的封面吸引的,是一副很有情调的水墨画。研究了半饷后,想把书放回去,却从里面掉落一张照片。我的视线定住,照片上的男女挨得极紧,两人脸上都洋溢着大大的笑容。根本无需辨认,就看出男的是暮年,而女的是我不认识的,但觉得有些面熟。

不由纳闷,我可以肯定没有见过照片中的女孩,为何会有熟悉感?从照片上暮年的样子来看,应该是他年轻时候拍的,那是他的前女友吗?明知道吃这个醋有些自寻烦恼,认识他时他就三十多岁了,哪可能之前没有任何情史的。可小女人的心思就是那样,喜欢了这个人,在见他与前女友的照片时,总要忍不住泛酸。

夹着照片用力弹了下,自言自语道:“好你个苏暮年,藏着以前的照片,回来了再审你!”正待要把照片放回书里,突然瞥见照片背后还有字,只见上面写了两句话。

上面那行字体清秀,一看就知是个女生写的:暮色年华,一生相陪。

下面那行的字体就熟悉了,正是暮年的笔迹:看云卷云舒,恋上你的眼。

恋上你的眼......脑中电光闪过,翻过照片仔细看女孩的眉眼,越看心越沉。终于明白为何明明是第一次见这姑娘,却会觉得如此熟悉,因为,我和她长了神似的眼,就是整个轮廓也极其相似。这代表了什么?我不敢深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