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不同对语用失误的容忍也有影响。两人争吵时,一方口里带出“猪”字,会被视为骂人话,这无异于火上浇油;若对方是回族,后果更严重(视其为侮辱),因为传说猪是回族的祖先,于是容忍度更小。如果在1949年以前的市场上,有人指着木刻观音菩萨说:“把这个东西买回去!”在场的信菩萨的人肯定会出来纠正说:“要说‘把菩萨请回去’。”在场的不信佛的人却不会有什么反应,就是说,他容忍了。1989年闹得满世界喧然大波的《撒旦诗篇》及其作者印裔英国作家萨尔曼?拉什迪,他写的东西,不为另外一个国家(伊朗)的******大主教霍梅尼所容忍。岂止不容忍,大主教还发出处死令,这个拉什迪日日夜夜处于保镖保护之中。直到1996年的3月,伊朗总统才宣布解除此令,说这个命令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并说,“为这样一件事花这么多的精力是愚蠢的。”可是那个看来“愚蠢的”处死令却使作家本人几年来东躲西藏疲于奔命。对于作家来说,还不是因为自己写的东西不为异教所容忍!因为语言不容忍而闹起来的宗教案子,在世界范围内还为数不少哩。
8.政治信仰
政治信仰影响语用失误容忍度的现象,更是不胜描写了。作者本人亲身经历过这样一次言语事件:1996年春节期间,我一个二十多年不见面的学生上门探访,居然坐下来交谈不到十分钟她就问我是不是党员,在得到确证以后,她似乎才放心地重新拣起话头。其实她也是一个普通而奉公守法的优秀教师,何以谨慎如斯?由此可见政治信仰对人们生活各方面的深刻的干预。谈话是人类行为中的重中之重。她是深恐“话不投机”造成“半句多”的不欢而散的局面,用语用学的观点来说,她是怕她的一句什么不留意的话因政治信仰不同而不被我所容忍或接受,才有如此这般的先投石问路的举动。
9.对象的年龄因素
刚才已经提到“童言无忌”的问题(说话人的社会地位),现在却是刚好相反:童言有忌。如果大人不示意,小孩是不允许参与大人之间的正式谈话的。尤其是涉及到重大问题的谈话,小孩插嘴更是不允许的。
对象的年龄因素影响容忍度的另一个情形是“敏感年龄”现象。老人忌谈“老”。上面为了说明“无意触犯”而举的例子,便是一个“敏感年龄”现象。那位先生的两次纠正,都可以看成是对失误的说法的不接受。有意思的是,尽管问话人与答话人都是语用学学者,知道这个准则那个原则,可是一到语言运用场合却照犯不误。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当对方犯了语用的错误的时候,较起真来,哪怕是语言学家之间,说不容忍就是不容忍。
“敏感年龄”现象还表现在大龄女青年身上,她们对接触婚姻问题和生育问题的谈话,甚为敏感。谈话对方稍有不慎,就会使她们处于难堪地位,如果她们不接受,就会有不愉快的事发生。
我们曾在第二章第一节讨论过“上下语为语境对话语的干涉”,提到过一位老人与三位高中女学生的对话,说“小”不行,说“老”也不行,这“敏感年龄”现象真够折磨人的。
10.过敏话题
对尝试过失恋苦恼的人,大谈女人或男人,谈婚姻与恋爱;对自杀未遂者,大讲自杀的勇气与胆小;对失身过的少女,兴致勃勃地谈******;对某事业上失败过的人,绘声绘色地讲某事业的成功与失败;如此等等,都会伤对方的心,使对方不能接受。民间的说法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便是过敏话题方面的语用失误。
政治事件也可以成为过敏话题。在气候不适当时谈政治事件,说话人往往用委婉词语或者心照不宣的说法,为的就是避免犯错误或语用失误。这个方面,汉语文化中有一个特有的现象,便是家长绝对不允许不经事的小孩谈过敏政治事件,其不允许态度之严之厉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只要小孩对这些问题一张口,就毫无例外地遭到声色俱厉的呵责,有的小孩甚至受到掌嘴的处罚。
11.听话人的职业
听话人的职业也影响容忍度。我的老师张达三先生,曾任《现代外语》主编,在他参加省政协或省九三学社省委会会议期间,对会议发言人的发言错误、语病、语用失误,对会议文件上语病、语用失误,总是非常敏感,到了见错必纠的地步。后来,有关方面就专门请他修改某些文件。这显然与他的职业有关。他长期从事编辑工作,见了语病随笔就改,形成了纠正语病的习惯。
这种现象也见于各行各业。搞戏剧的,听到有人谈戏谈出了专业性质的错误(这不是语用失误,而是外行,不懂行的错),或者对戏剧这行职业无意中稍带不敬不恭之词,便不能容忍。又如,从事容易被人瞧不起的职业———火葬、清洁工等等———的人员,对说话人触犯了他们职业的语用失误,他们的反应一般是不容忍。
12.说话的场合———正式或私下
有些话在正式场合说,听众不容忍;在私下场合,听的人不会有什么异常反应。正式与私下也关系到说话的语体。在正式场合用正式语体,在私下场合用随便语体。
上面(说话人社会地位)提到的那位地委书记与本书作者的一次私下牢骚话,也关系到说话的场合与语体的配合。正因为是私下,他便用了随便语体:“母妈的,房子可以让他们住大的,原则问题,对不起,我要坚持。”他在这里使用的语用策略绝不会拿到公开场合对他的真正听话人去使用。因为他必须考虑,听话人是否能接受?即是否能容忍?现在设想在公开的正式场合,那位地委书记可能将会用这样正式的语体措词:“对于老同志,我们应该在生活上尽量照顾;对于他们提出的要求,能解决的尽量解决,涉及到原则问题,我们不能解决的,也要尽可能做好说服工作,说清道理。”看看,完全相同的一个意思,说出的话竟然相距如此遥远!这是语用策略的神奇,还是避免语用失误的机巧?
这个言语事件非常典型地说明了,语用策略是非讲不可的,“语用失误”这个概念是语用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我相信,不久之后,便会有汉语文化的语用失误调查出现。这里只是提出这个问题。
再看一个言语事件:
语境:1965年,湖北恩施地委书记(郭某某)在东方红电影院做文化革命动员报告,台上台下气氛都很紧张。时间过了将近两个小时。
郭:(突然停了一下之后)现在大家“解放解放”……(马上离开自己的座椅)
全场立刻明白这是他自己遇急也顺便让大家上厕所。这句话是不是语用不当?我们知道,“大小便”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下的说法是非常多的。顺便进行一下对比,英语中,大小便的说法有23种之多(钱冠连,1988)。场合不同以及其他参照因素不同就会有不同的表达法。如表达法与场合不匹配会如何?说话人就会给听话人粗野、不文明、不讲礼貌至少是唐突的感觉,当然也就不会接受。多年过去了,现在来看这位地委书记在这种场合下执行这个言语行为,最恰当的说法是“大家休息一会儿”,他自己或者别人就会自然处理大小便的事。但是,当时的政治气氛最支持“解放”这一说法,“打倒阎王,解放小鬼”、四清中的“解放干部”以及其他“解放”的用语相当流行,所以,他那样的说法具有当时的浓厚的汉语文化色彩,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容忍度。
13.交际渠道
交际渠道对语用失误是否容忍,关系极大。
面对面的说话中不能容忍的语用失误,在书面形式中很可能避免。为什么面对面不那么容忍语用失误?面对面的讲话,对说话人来说,没有机会修改错误,说出口的东西,错了就是说错了,哪怕当时立即声明改正,那错误的声音与话语已在空中,已入听话人耳中,总有失误的印象存放在那儿;对于听话人来说,有一个保面子问题。你触犯了我,我的面子上不好看,严重的当时顶撞起来,不严重的也可能心存芥蒂,嘴巴上容忍了而实际上没有容忍。而且,面对面时,听话人看得见说话人的附着符号束,看得见说话人的面相与身势,于是一下子就能猜中对方的真实意图,对说话人的触犯行为不会发生判断失误。书信渠道为什么很可能避免语用失误呢?从说话人角度来考虑,许多言语事件如打报告、请示、请求、陈述、辩护、辩论、抗议等等,表达严密、说理清楚以外,语气、方式、态度等等这些可能得罪对方的东西都可以得到反复的修改与润色,语用失误也可能获得许多删改的机会。问题是,正因为书信渠道是经过反复修改、润色与删改的,书写人确认这一点,接受人更是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一旦有什么语气、口气或者态度问题,那接受一方就不会认为是失误,就会认定是对方有意所为。对于这一点,选择书信这一渠道的人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打电话、写条子、捎口信,这些不同的渠道,各有其便利之处,但也有各自的缺陷。在语用失误这个小小的“雷区”,都会有踏响踩线的危险时刻。
14.世道变迁
对某些言语行为能够或者不能够容忍,对哪些言语行为算语用失误哪些不算,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规矩。世道变迁也是影响容忍度变化的因素之一。
以见面问什么话才算合适为例,来看看世道变迁对语用失误的容忍度的影响。我这里是想提请某些社会学家与语言学家注意,不要再拿老语料来概括当今的汉语文化现象了。
从前一见面,中国人确实爱问对方———因为对方容忍———“吃了没有?”现在在城市,尤其是在知识分子中间,这样说的人不多了。如果还以此为笑料或语料说明文化冲突,那就有点儿强加之嫌了。在知识分子、国家干部、见多识广的商人中,已经少有人这样见面问好的了。这得力于中西文化交流的正面影响。首先是外语界师生知道了外国人对这样问法的困惑以及由此而来的有趣的笑话,然后逐渐流传全国,大家都觉得再这样问好真是太土太难堪“太饥饿”了。这种城市中多数人不能容忍的问好方式,便逐渐地被抛弃并换上了新的问好的说法。
过去,中国人见面问私人的事,如工资多少,芳龄几何,有没有红颜知己,是否有私房钱体己钱,确实司空见惯。现在,问工资多少的仍然不少,但问芳龄几何的,已经不多。这一方面是人的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是西方文化习惯的正面影响:打听隐私是不光彩的。可是与问芳龄几何相关的事———问老人高寿的,还相当多。为什么同样是打听年龄,问少女的人不多了而问老年人却不见减少?这很有意思。原因是老人接受。老人有人问好,这本身就是一件好事。况且,高寿,在中国也好外国也好都是一种值得羡慕的事儿。打听对方的红颜知己与伴侣,这在中国的过去还算一种关怀。现在见面,这样打听的少多了。据说还有这样的事:在商界,你见面就问人家伴侣情况如何,他还一时答不上来,因为有的人不只一个伴侣,他不知你问的是哪一个!这可能是极个别的案例。
过去,问未婚青年朋友何时请吃糖,怎么问怎么顺耳。现在你若再想这么问就要看看对象了。世道变了。一个情况是,离婚变得容易了,有的人结了离,离了结,都不知道有几次了。你这样问他,他会觉得你是在讽剌与批评他把婚姻当儿戏。另一情况是,结婚的选择自由已不成问题,经济条件好转使婚姻操办变得容易,主要麻烦倒是“多项选择”难以决断与城市婚前性行为增加,你不问青红皂白问他或她何时请吃糖,对方以为你暗示催促他们应该快结婚,岂不是干涉他或她的自由?
15.非言语因素补救
语用失误已成事实的情况下,非言语因素补救,也可能使听话人容忍与接受。往往有这样的情形,当言语与非言语行为或者说附着于人的符号(伴随物与面相身势)不一致时,听话人却信任非语言符号。有时候非语言符号提供的信息更多。例如老公公或老奶奶与三岁的小孙女说话,指着在旁的孙女的爸爸问孙女:“他是谁呀?”小孙女天真可爱地用小手指指向爸爸说:“张三(她爸爸姓名)!”一般情况下,下辈直呼上辈之名是不能容忍的。这里张三却笑嘻嘻地接受了。原因是小女天真可爱的表情弥补了言语上的失礼。这里还有另外一个非语言因素帮了忙:三代同堂的乐趣是中国人最乐于接受的文化传统。但是,一般情况下,女儿直呼父名是不能接受的。
16.听话人知识背景
听话人对说话人的某个说法的知识背景不够,认为这一说法是触犯了自己,实际上,当听话人有了相关问题的足够知识以后,误解会消除,不容忍变成容忍,所谓的语用失误就会自动取消。作者自己经历过的一个言语事件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作者举家由湖北南下广州之后的三年,小孩已经从他们的广州小伙伴那里学得儿子可以当面称父亲为“老头”(广州音为‘豆’),称母亲为“老母”(广州音为‘谋’)。当儿子笑眯眯地呼我为“老豆”时,我翻着眼说:“我不喜欢这个叫法。”儿子辩解道:广州人可以这样当面叫唤爸爸。后来我发现他的辩解符合事实。一位广州籍的教授证实:“过去只是背着爹妈的时候这么称呼,现在不管这一套了,我的女儿就叫我‘老头、老头’了。”还有一个工作人员证实:“‘老头、老母’,满街满巷乱叫。”听见如此说法,我才逐渐接受了这种叫法。这说明,这类问题能否接受的关键是对文化背景的知识是否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