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于1917年回国。他虽然去国七年之久,但是对国内的情况,他还是相当清楚的。他回国后看到的是一个民生凋敝、政治混乱的局面。学术界几乎是一片荒芜,好像是等待着他来一试身手,大显身手。他一不颓唐,二不郁闷,而是精神抖擞,投入到祖国的改造中去。他带回来的是满脑袋的西方,特别是美国的思想。从对西方的反应这个角度上看,这是最激烈的时候,激烈地向西方倾斜。胡适的思想实际上是“全盘西化”的思想。陈独秀于1915年在上海创办的《新青年》,可以说是为胡适准备好了一片活动场所。1917年,胡适的石破天惊的文章《文学改良刍议》,就发表在《新青年》1917年1月号上。这是中国近代“文艺复兴”的第一声响炮,影响深远。胡适原意是掀起一场新文化的运动,然而最终却变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胡适对此曾多次表示不满。胡适因此以二十多岁的青年“暴得大名”。
总之,第二阶段的后半期,胡适意气风发,主宰了当时的文坛和学坛。
第三阶段
在这一阶段的前半期,胡适仍然是中国学术界和思想界的主将,同时他又涉足政治,发表了一些政论文章。在学术研究方面,乾嘉诸老的考据学对他仍有极大的影响。他锐意弘扬自己的“科学方法”。最著名的两句话“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是他津津乐道而又人所共知的。西域考古资料,他不甚措意。敦煌遗书也仅仅利用了一点关于神会和尚的资料。而在同时,中国学术界的诸大师,如王国维、陈寅恪等则精心利用地下发掘出来的资料和敦煌遗书,写出了超越欧洲和日本学者水平的文章。在对西方的反应方面,胡适一仍旧贯,向西方,特别是向美国倾斜,在学术方面和政治方面,都是如此。
第四阶段
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建立。胡适逃出了大陆,有时住在美国,有时住在台湾。在台湾,他并没有受到青睐,有时还遭到批判。在大陆,从50年代中期起,他遭到严厉的批判,成为著名的“反面教员”。对学术界的正面影响,可以说是一点也没有,有人甚至谈胡色变,在大陆,胡适时代早已经结束了。胡适毕竟还是一个爱国者,不愿老死在异乡的美国,晚年回到了台湾,刚过古稀之年,就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历程。
第五阶段
1978年中国大陆上执行了改革开放的方针以后,经济上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文化界和学术界,也在多年窒息之后,从外面吹进了一股新风。中国的知识分子,被除掉了桎梏,思想活泼起来。在学术研究方面,敦煌学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吐鲁番学也初具规模,一批年轻学人脱颖而出,预示出中国学术万紫千红,繁花似锦的时期即将在新的一个世纪内来临。对西方的反应是积极的。我们既主张拿来主义,也推行送去主义,这给我们带来了莫大的益处。胡适虽然早已离开了人世,但在这一股和煦的春风吹拂中,学术界正掀起一股“胡适热”,关于胡适的著作已经出版了十几种。胡适自己的著作也陆续出版,《胡适全集》即将出版,这将是胡适研究的登峰造极之举。对胡适的评价,也一反过去那种僵化死板的教条主义,转向比较实事求是的公平合理的康庄大道。还胡适以本来面目,此其时矣。
作为学者的胡适
我认为,胡适首先是一个学者,所以我把评估他的学术成就列为第一项。这里用“评估”二字,似乎夸大了一点,只能说是我对他的学术成就的印象而已。而且学者和思想家往往紧密相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硬分为二,是不得已之举。其间界限是十分模糊的。
我不是写《胡适传》,我不想把他的学术著作一一罗列。如果举书名的话,也不过是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想把他的学术著作粗略地分为六大类:
(一)早年的《〈诗〉三百篇言字解》《尔汝篇》《吾我篇》;
(二)整理国故和国学研究;
(三)以《说儒》为中心的《胡适论学近著》;
(四)关于神会和尚的研究;
(五)关于《水经注》的研究;
(六)为许多旧的长篇小说写序、作考证,一直到“新红学”、《白话文学史》和《哲学史》等。
这六大类约莫可以概括他的学术研究范围。
我对以上六大类都不一一做细致的论述和分析。我只根据我在上面划分中国近百年学术史的阶段时提出来的三条线索或者三条脉络,来笼统地加以概括。第一类中的三篇文章,明显地表现出来了,它们一方面受到了乾嘉考据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了西方语言研究的影响,特别是“吾”、“我”、“尔”、“汝”这几个人称代词。汉字是没有曲折变化的,完全不像西方那样。在西方语言中,人称代词有四格——主格、宾格、所有格和受事格——从字形上来看,泾渭分明,而汉字则不然,格变只能表现在字变上。这一点很容易为不通西语者所疏忽。胡适至少通英语,对此他特别敏感,所以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胡适自己说:
我那时对归纳法已经发生了兴趣,也有所了解,至少我已经知道了“归纳法”这个词汇了。同时我也完全掌握了以中国文法与外国文法作比较研究的知识而受其实惠。(《胡适口述自传》页120 ~ 121)
可以看出他自己的认识。
谈到国学研究,先要澄清一个误解。我往往听到有人怀疑:胡适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怎么会一变而整理起国故来?这是不了解全面情况的结果。胡适说:
中国文艺复兴运动有四重目的:
(1)研究问题,特殊的问题和今日迫切的问题;
(2)输入学理,从海外输入那些适合我们作参考和比较研究用的学理;
(3)整理国故(把三千年来支离破碎的古学,用科学方法做一番有系统的整理);
(4)再造文明,这是上三项综合起来的最后目的。(上引书,页203)
原来胡适是把整理国故或国学研究纳入他的“中国文艺复兴”的范畴之内的,同平常所理解的不同。
胡适对中国近三百年来的学术研究做了几点总结。在成就方面,他认为有三项:第一项是“有系统的古籍整理”;第二项是发现古书和翻刻古书;第三项是考古——发现古物。同时,他也指出了三大严重的缺点:第一个缺点是研究范围太狭窄;第二个缺点是太注重功力,而忽略了理解;第三个缺点是缺少参考比较的材料。他针对这三大缺点,提出了复兴和提倡国学研究的三点意见:第一,用历史的方法来尽量扩大研究的范围;第二,注意有系统的整理;第三,“专史式”的整理——诸如语言文字史、文学史、经济史、政治史、国际思想交流史、科技史、艺术史、宗教史、风俗史等等。(上引书,页204 ~ 207)
以上就是胡适对整理国故的意见和贡献。
至于《胡适论学近著》中《说儒》那一篇长达数万言的论文,确是他的力作。他认为,“儒”字的原意是柔、弱、懦、软等的意思。孔子和老子都属于被周灭掉的殷遗民的传教士,由于他们是亡国之民,他们不得不采取那种柔顺以取容的人生观。唐德刚先生对《说儒》这篇文章给予了至高无上的评价。他说:
适之先生这篇《说儒》,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我国国学现代化过程中,一篇继往开来的划时代的著作。
他又说:
胡氏此篇不但是胡适治学的巅峰之作,也是中国近代文化史上最光辉的一段时期,所谓“30年代”的巅峰之作。我国近代学术,以五四开其端,到30年代已臻成熟期。那时五四少年多已成熟,而治学干扰不大,所以宜其辉煌也。这个时期一过以至今日,中国再也没有第二个“30年代”了。适之先生这篇文章,便是30年代史学成就的代表作。(上引书,页273 ~ 274)
我个人认为,唐先生对《说儒》的评价和对30年代学术的估价,是颇值得商榷的。《说儒》意见虽新颖,但并没有得到学术界的公认。郭沫若就有文章反驳。所谓“30年代”的学术成就,不知何所指。当时日寇压境,举国同愤,也不能说“干扰不大”。
关于适之先生的神会和尚的研究和《水经注》的研究,他的确用力很勤,可以说是半生以之。前者的用意在研究中国禅宗史,后者的用意在为戴震平反昭雪,其成绩都应该说是在《说儒》之上。
为旧小说写序,作考证,在这方面胡适的贡献是很大的,而影响也很大。在旧时代,小说不能登大雅之堂。由于胡适和其他一些学者的努力,小说公然登上了文学的殿堂,同其他昔日高贵的文学品种平起平坐。他对《红楼梦》的研究,我个人觉得是合情合理的。至于与此有联系的《白话文学史》,我认为是失败之作。因为白话同浅显的文言并无泾渭分明的界限,反不如用模糊理论来解释——可惜当时这个理论还没有产生。胡适有时牵强附会,甚至捉襟见肘,不能自圆其说。《中国哲学史》始终没有写完,晚年虽立下宏愿大誓,要把它写完,可惜他过早地逝去,留下了一部“未完成的杰作”。适之先生在学术问题上有时候偏激得离奇,比如对中国的骈文,他说“有欠文明”。他认为“四六”体起标点符号的作用,他把中国中古期文章体裁说成“鄙野”或“夷化”,因为它同古代老子和孔子所用的体裁完全不同,同后来唐宋八家的古文,也迥然有别。他拿欧洲“修道士的拉丁”和印度的“沙门梵文”来相比,前者我不懂,后者则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我认为这是一位极其谨严的学者的极其可怪的偏见。这一点,唐德刚先生也是完全不同意的。(上引书,页274 ~ 275)
作为思想家的胡适
胡适不喜欢“哲学史”这个词儿,而钟爱“思想史”这个词儿。因此,我不称他为“哲学家”,而称他为“思想家”。
不管是哲学,还是思想,他都没有独立的体系,而且好像也从来没有想创立什么独立的体系,严格地讲,他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思想家。我给他杜撰了一个名词:行动思想家,或思想行动家。他毕生都在行动,是有思想基础的行动。大名垂宇宙的五四运动,在中国学术史上,中国文学史上,甚至中国政治史上,是空前的,而执大旗作领袖的人物,不能不说是胡适,这是他在既定的思想基础上行动的结果。一个纯粹的思想家是难以做到的。
说到思想,胡适的思想来源是相当复杂的,既有中国的传统思想,又有西方的古代一直到近代的思想,以后者为主。中国“全盘西化”的思想和他有密切的关系。年轻时候信仰世界主义、和平主义和国际主义。在这方面影响他的有中国的老子。老子主张“不争”说:“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还有墨子的《非攻》。此外还有西方的耶稣教的《圣经》,讲什么人家打你的右颊,你把左颊再转过去要他打。他这样的信仰都是历四五十年而不衰的。胡适的行动看起来异常激进,但是他自己却说,自己是保守分子。(上引书,页138 ~ 161)表面上看,他是“打倒孔家店”的急先锋,他却不但尊崇孔子,连儒家大儒朱熹也尊崇。唐德刚先生甚至称他为“最后的一位理学家”。
胡适的意见有时候也流于偏激,甚至偏颇。他关于骈文的看法,上面已经介绍过了。与此有关联的是他对于文言的看法。他说:
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我认为文言文在那时已不止是半死,事实已全死了;虽然文言文之中,尚有许多现时还在用的活字,文言文的文法,也是个死文字的文法。(上引书,页161)
那么,胡适真正的主要的思想究竟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曰实验主义。我现在根据胡适的自述,简略地加以介绍。实验主义是19世纪末叶至20世纪初叶流行于美国的有影响的大哲学派别之一。当时最主要的大师是査理·皮尔士(Chanler Pierce)、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和约翰·杜威(John Dewey)。第一人逝世于1914年,第二人1910年。胡适不可能从他们受学。只有杜威还健在,胡就成了他的学生。胡适自己说,杜威对他有“终身影响”。
什么又叫作“实验主义”呢?必须先介绍一点欧洲哲学史,特别是古希腊的哲学,才能知道杜威一些说法的来源。这要从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70?—前399年)讲起。我现在根据唐德刚先生的注释(上引书,页108 ~ 114)极其简略地加以说明。苏格拉底对“知识”这个概念有特殊看法。人性是本善的,之所以有不善,是由于“无知”的缘故。“知”是“行”的先决条件。“知”中有善而无恶,有恶之“知”,不是真“知”,无“知”则“行”无准则。要了解什么是“知”,必须了解什么是“不知”。所有的事物和概念都有真“知”,一般人不了解真“知”而自以为“知”。所以都是糊涂一辈子。他十分强调“自知之明”。他之所以拼命反对“民主”,就是因为他认为芸芸众生都是无“知”之辈,他们不能“主”,“主”者只能是有德者,“德”只是“知”的表现。有“知”自有“德”。从“无知”到“有知”,有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和方法,这就是“苏格拉底法则”。苏格拉底认为,天下任何事物和概念都各有其“普遍界说”(universal definition),比如说,猫的“普遍界说”就是“捉老鼠”。世界上的事物和概念,都将由其本身的“普遍界说”而形成一个单独的“形式”(form),这个“形式”有其特有的“次文化”(sub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