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必要对于一般人类的效能比几何学上的必要还大的多咧。
是的。但是这种事的进行须要有秩序。在这个乐国里面,淫乱是该禁止的。
(答)应该如此。
你的主张是要使配偶成为最高洁、神圣的,要使这种最有益的配偶成为最高洁、神圣的吗?
(答)正是。
这就可见古代的共妻论已不会把妇女当作机械牛马一样看待。近世个性发展、女权伸张,远胜古代,要是共妻主义把妇女看作机械牛马,还能自成一说吗?至于先生把自由恋爱解作“两方同意性欲关系即随便可以结合,不受何等制限”,这也不很公平。世间固然有一种“放纵的异性生活”装上自由恋爱的美名,但是有主义的自由恋爱也不能一笔抹杀。古今正式主张自由恋爱的人,大概总有一种个性的人生观,绝不是主张性欲自由的。最著名的先例是William Godwim(威廉·戈德温)和Mary Wollstoncraft(玛莉·渥斯顿克雷福特)的关系。Godwin最有名的著作Political Justice是主张自由恋爱最早的一部书。他后来遇见那位女界的怪杰Mary Wollstoncraft,居然实行他们理想中的恋爱生活。Godwin书中曾说自由恋爱未必就有“乱淫”的危险,因为人类的通性总会趋向一个伴侣,不爱杂交;再加上朋友的交情,自然会把粗鄙的情欲变高尚了。即使让一步,承认自由恋爱容易解散,这也未必一定是最坏的事。论者只该问这一桩离散是有理无理,不该问离散是难是易。
最近北京有一家夫妇不和睦,丈夫对他妻子常用野蛮无理的行为,后来他妻子跑回母家去了,不料母家的人说她是弃妇,瞧不起她,她受不过这种嘲笑,只好含羞忍辱回她夫家去受她丈夫的虐待!这种婚姻可算得不容易离散了,难道比容易解散的自由恋爱更好吗?自由恋爱的离散未必全由于性欲的厌倦,也许是因为人格上有不能再同居的理由。他们既然是人格的结合——有主张的自由恋爱应该是人格的结合——如今觉得继续同居有妨碍于彼此的人格,自然可以由两方自由解散了。
以上答先生的第五层,完全是学理的讨论;因为先生提到共妻和自由恋爱两种主张,故我也略说几句。我要正式声明,我并不是主张这两种制度的;不过我是一个研究思想史的人,所以对于无论哪一种学说,总想寻出它的根据理由,我决不肯“笼统”排斥它。
(写于1919年,原题为《论贞操问题——答蓝志先》。)
打破处女迷信
萧先生原书:
学生有一最亲密的朋友,他的姐姐在前几年曾被土匪掳去,后来又送还他家。我那朋友常以此事为他家“奇耻大辱”,所以他心中常觉不平安;并且因为同学知道此事,他在同学中常像是不好意思似的。学生见这位朋友心中常不平安,也就常将此事放在心中思想:按着中国的旧思想,我这位朋友的姐姐就应当为人轻看,一生受人的侮慢,受人的笑骂。但不知按着新思想,这样的女人应居如何的地位?
学生要问的就是:
一、一个女子被人污辱,不是她自愿的,这女子是不是应当自杀?
二、若这样的女子不自杀,她的贞操是不是算有缺欠?她的人格的尊严是不是被灭杀?她应当受人的轻看不?
三、一个男子若娶一个曾被污辱的女子,他的人格是不是被灭杀?应否受轻看?
一、女子为强暴所污,不必自杀。
我们男子夜行,遇着强盗,他用手枪指着你,叫你把银钱、戒指拿下来送给他。你手无寸铁,只好依着他吩咐。这算不得懦怯。女子被污,平心想来,与此无异。都只是一种“害之中取小”。不过世人不肯平心着想,故妄信“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谬说。
二、这个失身的女子的贞操并没有损失。
平心而论,她损失了什么?不过是生理上,肢体上,一点变态罢了!正如我们无意中砍伤了一只手指,或是被毒蛇咬了一口,或是被汽车碰伤了一根骨头。社会上的人应该怜惜她,不应该轻视她。
三、娶一个被污的女子,与娶一个“处女”,究竟有什么区别?
若有人敢打破这种“处女迷信”,我们应该敬重他。
(写于1928年7月15日,原题为《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答萧宜森》。)
女子解放从哪里做起?
《星期评论》问我“女子解放从哪里做起?”我的答案是:“女子解放当从女子解放做起。此外更无别法。”这话初听了似乎不通。其实这是我想了一夜再三改正的答案。
先说女子的教育。人都说现在的女子教育大失败,因为女学生有卖淫的、有做妾的、有做种种不名誉的事的。我说,这不是女子教育失败,这是女子教育不曾解放的失败。我们只给女子一点初等教育,不许她受高级教育;只教她读一点死书,不许她学做人的生活。这种教育我们就想收大功效吗?可算是做梦了!
补救女子教育的失败,就是多给她一点教育,不解放的教育失败了,多给她一点解放的教育。解放的女子教育是:无论中学、大学,男女同校,使他们受同等的预备,使他们有共同的生活。初办解放的教育一定有危险的,但是这种危险没有法子补救,只有多多的解放。解放是消除解放的危险的唯一法子。教育如此,女子社交的解放、生计的解放、婚姻的解放,都是一样的。解放的唯一方法就是实行解放。
人常说:“解放必须女子先有解放的资格。”换句话说:“先教育、先预备,然后解放。”我说:“解放就是一种教育,而且是一种很有功效的活教育。”嘴上空谈解放的预备,实际上依旧把自己的姊妹、妻女关起来,叫她们受那种预备将来解放的教育,这是极可笑的事。我十年前也曾提倡男女社交的解放,后来初同美国女子做朋友,竟觉得手足无措,话都说不出来。所以我说,我们如果深信女子解放,应该从实行解放做起。
(原载于1919年7月27日《星期评论》第8号。)
大学开女禁的问题
《少年中国》的朋友要我讨论这个问题,我且随便把我的一点意思发表在此,只可算作讨论这个的引子,算不得一篇文章。我是主张大学开女禁的。我理想中的进行次序,大略如下:
第一步,大学当延聘有学问的女教授,不论是中国女子是外国女子,这是养成男女同校的大学生活的最容易的第一步。
第二步,大学当先收女子旁听生。大学现行修正的旁听生规则虽不曾明说可适用于女子,但将来如有程度相当的女子,应该可以请求适用这种规则。为什么要先收女子旁听生呢?因为旁听生不限定预科毕业,只需有确能在本科听讲的程度,就可请求旁听。现在女子学制没有大学预科一级,女子中学同女子师范的课程又不与大学预科相衔接,故最方便的法子是先预备能在大学本科旁听。有志求大学教育的人本不必一定要得学位。况且修正的旁听规则明说,旁听生若能将正科生的学科习完,并能随同考试及格,修业期满时,得请求补行预科必修科目的考试,此项考试如及格,得请求与改为正科生,并授予学位。将来女子若能做得这一步,已比英国几个旧式大学只许女子听讲不给学位的办法更公平了。
第三步,女学界的人应该研究现行的女子学制,把课程大加改革,总得使女子中学的课程与大学预科的入学程度相衔接,使高等女子师范预科的课程与大学预科相等,若能添办女子的大学预科,便更好了。这几层是今日必不可缓的预备。现在的女子中学,程度太浅了,外国语一层,更不注意,各省的女子师范多把部章的每年每周三时的外国语废了。即使不废,那每周三小时的随意科,能教得一点什么外国语?北京的女子高等师范预科,去年只有每周二时的外国语,今年本科始加至每周五时。高等师范本科的学生竟有不曾学过外国语的。这是女子学校自己断绝进大学的路。至于那些教会的女学校,外国语固然很注意,但是国文与科学又多不注重。这也是断绝入大学的路。依现在的情形看来,即使大学开女禁,收女学生,简直没有合格的女学生能享受这种权利!这不是很可怪的现状吗?
前两个月,有一位邓女士在报上发表她给大学蔡校长请求大学开女禁的信。我初见了这信,以为这是可喜的消息。不料我读下去,原来邓女士是要求大学准女子进补习班的!补习班是为那些不能进预科的人设的。一个破天荒请求大学开女禁的女子,连大学预科都不敢希望,岂不令人大失望吗?这个虽不能怪邓女士,但是我们主张大学开女禁的人,应该注意这一点,赶紧先把现在的女子学校彻底研究一番,应改革的,赶紧改革,方才可以使中国女子有进入大学的资格。有进大学资格的女子多了,大学还能闭门不纳女子吗?
以上三层,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意见。我虽是主张大学开女禁的,但我现在不能热心提倡这事。我的希望是要先有许多能直接入大学的女子,现在空谈大学开女禁,是没有用的。
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夜作
(原载于1919年10月15日《少年中国》第1卷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