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淡定·从容·心安之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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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附 弘一法师说经悟佛及格言别录(7)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学一分退让,讨一分便宜。增一分享用,减一分福泽。

◎不自重者取辱,不自畏者招祸。

◎盖世功劳,当不得一个矜字;弥天罪恶,当不得一个悔字。

◎大着肚皮容物,立定脚跟做人。

◎事当快意处须转,言到快意时须住。

◎殃咎之来,未有不始于快心者。故君子得意而忧,逢喜而惧。

◎物忌全胜,事忌全美,人忌全盛。

◎尽前行者地步窄,向后看者眼界宽。

◎花繁柳密处拨得开,方见手段。风狂雨骤时立得定,才是脚跟。

◎人当变故之来,只宜静守,不宜躁动。即使万无解救,而志正守确,虽事不可为,而心终可白。否则必致身败,而名亦不保,非所以处变之道。

◎步步占先者,必有人以挤之;事事争胜者,必有人以挫之。

◎安莫安于知足,危莫危于多言。

◎行已恭,责躬厚,接众和,立心正,进道勇。择友以求益,改过以全身。

◎度量如海涵春育,持身如玉洁冰清,襟抱如光风霁月,气概如乔岳泰山。

◎心不妄念,身不妄动,口不妄言,君子所以存诚。内不欺己,外不欺人,上不欺天,君子所以慎独。

◎心志要苦,意趣要乐,气度要宏,言动要谨。

◎心术以光明笃实为第一,容貌以正大老成为第一,言语以简重真切为第一。平生无一事可瞒人,此是大快。

◎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

◎心思要缜密,不可琐屑。操守要严明,不可激烈。

◎聪明者戒太察,刚强者戒太暴。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

◎唐荆川云:“须要刻刻检点自家病痛,盖所恶于人许多病痛处,若真知反己,则色色有之也。”

◎以淡字交友,以聋字止谤,以刻字责己,以弱字御侮。

◎居安虑危,处治思乱。

◎事事难上难,举足常虞失坠,件件想一想,浑身都是过差。

◎怒宜实力消融,过要细心检点。

◎事不可做尽,言不可道尽。

◎胡文定公云:“人家最不要事事足意,常有事不足处方好。才事事足意,便有不好事出来,历试历验。邵康节诗云:‘好花看到半开时。’最为亲切有味。”

◎精细者,无苛察之心。光明者,无浅露之病。

◎识不足则多虑,威不足则多怒,信不足则多言。

◎足恭伪态,礼之贼也。苛察歧疑,智之贼也。

◎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

敦品类

◎教诗书,尚气节,慎取与,谨威仪,此惜名也。竞标榜,邀权贵,务矫激,习模棱,此市名也。惜名者,静而休。市名者,躁而拙。辱身丧名,莫不由此。求名适所以坏名,名岂可市哉!

处事类

◎处难处之事愈宜宽,处难处之人愈宜厚,处至急之事愈宜缓。

◎必有容,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济。

◎吕新吾云:“做天下好事,既度德量力,又须审势择人。‘专欲难成,众怒难犯’——此八字,不独妄动邪为者宜慎,虽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亦须调剂人情,发明事理,俾大家信从,然后动有成,事可久。盖群情多暗于远识,小人不便于私己,群起而坏之,虽有良法,胡成胡久?”

◎强不知以为知,此乃大愚,本无事而生事,是谓薄福。

◎白香山诗云:“我有一言君记取,世间自取苦人多。”

◎无事时,戒一“偷”字。有事时,戒一“乱”字。

◎刘念台云:“学者遇事不能应,总是此心受病处。只有炼心法,更无炼事法。炼心之法,大要只是胸中无一事而已。无一事,乃能事事,此是主静工夫得力处。”

◎处事大忌急躁,急躁则先自处不暇,何暇治事?

◎论人当节取其长,曲谅其短,做事必先审其害,后计其利。

◎无心者公,无我者明。

接物类

◎严着此心以拒外诱,须如一团烈火,遇物即烧。宽着此心以待同群,须如一片春阳,无人不暖。

◎凡一事而关人终身,纵确见实闻,不可着口。凡一语而伤我长厚,虽闲谈戏谑,慎勿形言。结怨仇,招祸害,伤阴骘,皆由于此。

◎持己当从无过中求有过,非独进德,亦且免患。待人当于有过中求无过,非但存厚,亦且解怨。

◎遇事只一味镇定从容,虽纷若乱丝,终当就绪。待人无半毫矫伪欺诈,纵狡如山鬼,亦自献诚。

◎公生明,诚生明,从容生明。公生明者,不敝于私也;诚生明者,不杂以伪也;从容生明者,不淆于惑也。

◎穷天下之辩者,不在辩而在讷,伏天下之勇者,不在勇而在怯。

◎何以息谤?曰:“无辩。”何以止怨?曰:“不争。”

◎人之谤我也,与其能辩,不如能容。人之侮我也,与其能防,不如能化。

◎张梦复云:“受得小气,则不至于受大气。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

◎又云:“凡事最不可想占便宜,便宜者,天下人之所共争也。我一人据之,则怨萃于我矣,我失便宜,则众怨消矣,故终身失便宜,乃终身得便宜也。此余数十年阅历有得之言,其遵守之,毋忽。余生平未尝多受小人之侮,只有一善策,能转弯早耳。”

◎忍与让,足以消无穷之灾悔。古人有言:“终身让路,不失尺寸。”

◎以仁义存心,以忍让接物。

◎林退斋临终,子孙环跪请训,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任难任之事,要有力而无气。处难处之人,要有知而无言。

◎穷寇不可追也,遁辞不可攻也。

◎恩怕先益后损,威怕先松后紧。

◎先益后损,则恩反为仇,前功尽弃。先松后紧,则管束不下,反招怨怒。

◎善用威者不轻怒,善用恩者不妄施。

◎宽厚者,毋使人有所恃。精明者,不使人无所容。

◎轻信轻发,听言之大戒也。愈激愈厉,责善之大戒也。

◎吕新吾云:“隗之则小人可使为君子,激之则君子可使为小人。”

◎激之而不怒者,非有大量,必有深机。

◎处事须留余地,责善切戒尽言。

◎曲木恶绳,顽石恶攻。责善之言,不可不慎也。

◎吕新吾云:“责善要看其人何如,又当尽长善救失之道。无指摘其所忌,无尽数其所失,无对人,无峭直,无长言,无累言。犯此六戒,虽忠告非善道矣。”又云:“论人须带三分浑厚,非直远祸,亦以留人掩盖之路,触人悔晤之机,养人体面之余,犹天地含蓄之气也。”

◎使人敢怒而不敢言者,便是损阴骘处。

◎凡劝人,不可遽指其过,必须先美其长,盖人喜则言易入,怒则言难人也。善化人者,心诚色温,气和辞婉;容其所不及,而谅其所不能;恕其所不知,而体其所不欲;随事讲说,随时开导。彼乐接引之诚,而喜于所好;感督责之宽,而愧其不材。人非木石,未有不长进者。我若嫉恶如仇,彼亦趋死如鹜,虽欲自新而不可得,哀哉!

◎先哲云:“觉人之诈,不形于言;受人之侮,不动于色。此中有无穷意味,亦有无限受用。”

◎喜闻人过,不如喜闻己过,乐道己善,何如乐道人善。

◎论人之非,当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迹。取人之善,当据其迹,不必深究其心。

◎吕新吾云:“论人情,只向薄处求;说人心,只从恶边想,此是私而刻底念头,非长厚之道也。”

◎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

◎恶莫大于纵己之欲,祸莫大于言人之非。

◎施之君子,则丧吾德,施之小人,则杀吾身。(案此指言人之非者)

◎人褊急,我受之以宽宏。人险仄,我待之以坦荡。

◎持身不可太皎洁,一切污辱垢秽要茹纳得。处世不可太分明,一切贤愚好丑要包容得。

◎精明须藏在浑厚里作用。古人得祸,精明人十居其州,未有浑厚而得祸者。

◎德盛者,其心和平,见人皆可取,故口中所许可者多。德薄者,其心刻傲,见人皆可憎,故目中所鄙弃者众。

◎吕新吾云:“世人喜言无好人,此盂****也。推原其病,皆从不忠不恕所致,自家便是个不好人,更何暇责备他人乎?”

◎律己宜带秋气,处世须带春风。

◎盛喜中勿许人物,盛怒中勿答人书。

◎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面谀之词,有识者未必悦心。背后之议,受憾者常若刻骨。

◎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以善毋过高,当使其可从。

◎事有急之不白者,缓之或自明,毋急躁以速其戾。人有操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苛刻以益其顽。

◎己性不可任,当用逆法制之,其道在一忍字。人性不可拂,当用顺法调之,其道在一恕字。

◎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想。

◎欲论人者先自论,欲知人者先自知。

◎凡为外所胜者,皆内不足。凡为邪所夺者,皆正不足。

◎今人见人敬慢,辄生喜愠心,皆外重者也。此迷不破,胸中冰炭一生。

◎小人乐闻君子之过,君子耻闻小人之恶。此存心厚薄之分,故人品因之而别。

◎惠不在大,在乎当厄,怨不在多,在乎伤心。

◎毋以小嫌疏至戚,毋以新怨忘旧恩。

◎刘直斋云:“好合不如好散,此言极有理。盖合者,始也,散者,终也。至于好散,则善其终矣。凡处一事,交一人,无不皆然。”

惠吉类

◎群居守口,独坐防心。

◎造物所忌,日刻日巧,万类相感,以诚以忠。

◎《谦》卦六爻皆吉,恕字终身可行。

◎知足常足,终身不辱,知止常止,终身不耻。

悖凶类

◎盛者衰之始,福者祸之基。

◎“谈玄说妙、修证次第,自以佛书最为详尽。而我等初学之人,持躬敦品、处世接物等法,虽佛书中亦有说者,但儒书所说,尤为明白详尽,适于初学。故今多引之,以为吾等学佛法者之一助焉。”(摘自弘一法师《改过实验谈》)

(弘一法师编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