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走进榆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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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榆林市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

榆林地改市为榆林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榆林城区大建设大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临了。但怎样发展,我们认为,榆林城市发展要走“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路子,要抓住土地不放松,坚持改造和保护并重,在保护老城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对东、西沙建成区进行改造,扒小房,修楼房,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搞好土地利用规划,是实现榆林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最现实的选择。

(一)认真搞好城区土地资源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资源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的依据,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因此,应以地改市为契机,首先,开展市区土地调查登记,摸清市区土地资源底数,对存量土地进行分类排队,哪些地段搞居住,哪些地段搞工业,哪些地段搞商业,哪些地段搞旅游,哪些地段搞公建,哪些地段搞绿化,做到区域分工合理,整体利用有序。其次,要编制高水平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明确近期、远期土地利用数量。“十五”用多少,“十一五”用多少,最终控制数量为多少,做到利用有数,时段分明。第三,注重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做到二者互动,互为促进。

(二)改变不合理的用地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一是调整城区工业、居住、道路用地的比例,使之与中等城市各类型用地标准相适应,解决目前居住用地比例过高的问题。二是对混杂在居住区、商业区的工厂,如造纸厂,限期搬迁;对没有污染或无碍于居民生活的一类工业企业,可在榆林经济开发区集中建设,逐步形成独立的工业增长点。三是城市的插花农田使城市空间结构松散,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不高,可有计划地辟为居住区、园林绿化或公用广场等,以提高公共设施用地比例,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现代化水平。四是将地理位置优越、城市基础设施好的繁华地段的居民、机关和企业用地有计划地辟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发挥城市中心区寸土寸金优势,改变黄金地段低值利用的状况。

(三)有计划地调整市区人口密度,为旧城区开拓城市发展空间

目前,榆林城市居民分五个区域居住,尤以老城区人口密度最大,商业中心也在老城区,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在“十五”期间,要加强市区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建设,改变市级商业中心仅限于二街,西沙、东沙商业中心薄弱的局面,开发次市级商业服务中心和区级中心,以方便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吸纳旧城区居民走向新城区和城市外缘,使城市各区域间的土地利用达到相对均衡。

(四)依据交通轴线,城市南北向发展

从国内看,依托江河航运形成的城市,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城市开发必然走两岸并举,共同发展之路,如上海、武汉等城市。榆溪河、210国道榆林过境公路,已成为榆林城市发展的一条轴线,为把榆林建成“生态城市”创造了条件。目前,这个条件日渐成熟。榆林经济开发区规划了榆溪河沿河公园,水利部门已拿出了榆溪河堤岸建设方案,环保部门加大了沿河治污的工作力度,城建部门着手城市的沿河居住规划。利用好榆溪河两侧未利用的土地,实施沿河战略,推动城市建设,繁荣城市经济。

(五)改革土地利用制度,运用市场手段,进行土地资源配置

一是按照《土地法》有关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一方面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地租,使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不仅在法律上得到实现,也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一方面是使土地使用权商品化,将原来城市土地使用中的“四无”(无偿、无限期、无流动、无竞争)机制转变为“四有”(有偿、有限期、有流动、有竞争)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开发利用。二是完成城市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分类定级,按级定价,抑制土地炒作,降低土地开发成本。三是加快市区土地利用规划立法进程,从法律上给予固定,保证市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1年3月5日)